为进一步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办学水平,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更好服务洛阳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经洛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5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学校简介
洛阳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千年古都、牡丹花城、丝路起点洛阳,是洛阳市政府举办和管理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河南省首批高水平职业院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河南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单位、河南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河南省卫生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文明校园、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委”、河南省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学校东望夏都遗址,西览龙门石窟,南依万安山麓,北临伊洛河畔,主校区位于洛阳市伊滨区科技大道6号,另有高新、西工、瀍河等校区,总占地面积近2800亩,教学仪器设备价值1.8亿元,馆藏图书108.97万册,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53个。拥有直属附属医院1个,教学附属医院2个。目前在校生24000余人。
学校紧密对接地方产业经济发展需求,专业结构持续优化。坚持“立足洛阳市、服务都市圈、建好双高校、助力新引擎”的办学定位,按照“巩固医科、做大做强工科、打造特色人文社科”的专业建设思路,突出职业教育类型特点,开设有医药卫生、装备制造、财经商贸、文化艺术等12个大类60个专业,聚焦河南省“十大战略”和洛阳市经济产业发展,重点打造智能制造、智慧养老、文物考古、文旅融合、宠物与人类健康等专业群,实现专业发展助推产业发展的目标。
学校坚持引培并举,师资队伍加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教师504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1人,省级高层次B类人才2人,省级拔尖人才、省级高层次C类人才2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人,省职业教育专家3人,省级教学3人,全国五一巾帼标兵、省级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中原大工匠1人,河洛大工匠2人,洛阳市专家、洛阳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洛阳市青年科技专家40余人。兼职高水平专家57人,其中,中原学者2人、省级B类人才7人、省级C类人才7人。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三、招聘职位、专业及计划
(一)教师职位45个。
(二)招聘专业计划(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资格与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具有现代教育理念,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含经教育部认证学历的海外留学回国硕士研究生)。
8.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收调查、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和被开除公职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和要求
5.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若达不到招聘方案规定比例3:1的,核减相应岗位。
7.通过网上资格审查人员,进入面试前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网上系统填报资料与面试资格确认资料要一致,如发现问题,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所报职位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按拟聘用计划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阶段。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形成的面试资格空缺,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若按照笔试成绩高低进入面试环节的人数未达到1:3比例时,笔试通过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阶段前考生须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资格确认通过人员方可参加面试。现场资格确认时,提供与网上报名材料一致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
(1)《2023年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应聘教师报名表》(系统打印);
(2)有效身份证;
上述资料按序号顺序整理,现场审验原件、提交复印件。若现场不能提供原件,认定面试资格为不通过。
3.面试
戏曲、音乐、舞蹈、体育、美术专业的面试采取试讲(板书式)、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试讲和答辩占面试成绩的60%,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40%。
(2)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4)面试当天未到场者面试成绩视为零分。
(四)公布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若某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则该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若某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多于招聘计划,则该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若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排名。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的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若体检合格人员与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体检合格后须提供解除聘用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招录资格,形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的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等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进入考察环节后形成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并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各环节有关事宜将及时在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学校监督工作组监督下进行,监督工作组对举报的违纪线索进行调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公告解释权归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