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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5甘肃
我发现国内很多普通人对日本政治的了解似乎还停留在上个世纪。很多人讨厌日本,但其实不了解日本。不管你是喜欢还是讨厌,今天我就简单给大家介绍一下日本政府目前的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狭义上的政府一般指内阁及其管辖下的中央各部委和机构(官僚机构),广义上的政府是立法、司法、行政等管理机构的统称。下文中的政府均指广义上的政府;
日本政府组织结构示意图(未经允许,严禁装载)
日本目前实行的是一种三权分立的宪政民主制。在该体系中,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各自独立运作,相互制衡。天皇从二战后就只作为国家象征,其实没啥实际作用,就是一个政治吉祥物
日本国会
今众议院议员设465席、参议院议员设248席。众议院和参议院分别作为国会的一院占据对等的地位,不过,众议院在宪法上有决议优先的情况(称为“众议院的优越”)
由于日本实施内阁制,国会议员可兼任内阁阁员,内阁总理大臣(首相)亦由国会从国会议员中推选。
国会的主要政党为自由民主党(自民党)、立宪民主党(立民党)、公明党、日本共产党、日本维新会、国民民主党等,目前最大党为自民党。
这些政党的政治光谱和对中国的态度如下:
自民党
日本维新会
国民民主党
公明党
立民党
日本共产党
需要注意的是,这只能代表政党大体情况。具体到这些政党里的个人,就千秋不一了。
现任岸田内阁(第一排中间即是现任首相)
日本内阁是日本的最高行政机关,由内阁总理大臣和其他国务大臣组成。内阁总理大臣由国会提名,天皇任命,一般由众议院多数党领袖担任。其他国务大臣则由总理大臣任命,但需占内阁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为国会议员。
内阁的主要职能包括:执行法律、管理国家行政事务、提交预算案和条约、指挥和监督各个政府部门,并对国会负责。内阁还拥有在紧急情况下发布政令的权力,这些政令在事后需经国会批准。
内阁会议是内阁的核心运作机制,会议由总理大臣主持,讨论和决定国家重大政策和行政措施。
具体的构成机关可以看上面我绘制的图。
日本最高裁判所
日本最高裁判所是日本司法系统的最高法院,负责解释和审理宪法及其他法律事务。最高裁判所由最高裁判所长和其他大法官组成,大法官由内阁提名,天皇任命(实际上没法拒绝)。
根据日本法律,最高裁判所裁判官需从“见识高远、具备法律素养且年满40周岁”的人选中任命。但实际上目前几乎所有的裁判官都是从60岁以上的人选中选任的,干不了几年就退休了(裁判官的退休年龄为70岁)。
三权制衡机制
宪法规定,国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唯一的立法机关”,因此拥有最大的政治权力(日本宪法第41条),同时首相也由内阁提名,天皇任命(只是走形式,实际天皇没有拒绝的权力)。
然而,宪法同时赋予了首相代表内阁提交法案的权力(日本宪法第72条),国会制定的法案大部分都是内阁提交的法案。所以在实践中,内阁的权力之大甚至超越了国会,置于内阁之下的行政机关的影响力也极其巨大。
比较有意思的一点是,在行政机构内部,通过资格任命制度聘用的高级官员,即所谓的官僚(职业公务员),虽然地位比内阁出身的大臣们低,但是需要他们实际做事,所以其影响力一般比议会出身的大臣要大(类似中国古代官和吏之间的关系,官的地位高,但实际事情都得由吏去干。而且所需要干的事情越需要专业技能,吏的“权力”也越大)
最后,宪法赋予法院审查立法是否违宪的权力(日本宪法第81条)。法院可以宣布国家法律和行政行为(包括国会制定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这个权威应该是最强的权威,因为它是最终判断国家行为是否正当的权威。然而,据说法院遵循所谓的司法被动制度,除非国会和内阁做的太过分,否则法院一般不愿意直接挑战国会或内阁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