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资源。2024年11月是山东省第33个“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为提高广大群众对野生动物保护意识,11月20日,崂山区自然资源局联合崂山区检察院、沙子口街道林长制办公室、民间林长在沙子口大集,开展以“爱鸟护鸟,‘童心’同行”为主题的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
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图画展示,发放宣传册和讲解等方式,现场向群众宣传并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及爱鸟护鸟知识,倡导抵制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提高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和参与度。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手册及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160余人次。
崂山区积极加强野生动物救护管理工作,构建以自然保护区、湿地为主体的收容救护体系,与收容救护中心形成了一套协同联动、及时、完善的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的工作制度和操作流程。对市民发现或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受伤、迷途、患病的陆生野生动物进行收容救治及护理,救助受伤鸟类30余只,其中包括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猴子1只,国家三有保护动物丘鹬7只,翠鸟1只,海鸥1只,省重点保护动物斑鸠2只。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