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野生动物保护,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蒋晓宏
2004年的冬天,天气格外冷,雪下得似乎也比往年的多。由于低温和积雪的影响,高山上的野生动物已无处觅食,只得下到低矮的地方。11月25日中午,一只年幼的黑熊单独觅食时可能和母熊走散了。不知不觉地闯入了华江乡垌上村安坪小组的地界,被几只看家狗追得无处可逃。
当时村民周增典、周增创、陈思远等正开着手扶拖拉机从外村回家,突然听到田垌地传来狗的狂叫声。他们循声望去,一群家狗正将一只黑乎乎的动物团团围住,并进行凶狠的攻击。在群狗的攻击下,那只动物生命危在旦夕……
“不好了,那被围攻的动物是一头小黑熊!”周增典对伙伴们说,“黑熊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如果再不把狗赶开,小黑熊肯定会被咬死。”听到这里,几名村民跳下车,随手在路旁捡了根木棍,将正在与小黑熊嘶咬的狗群驱散。
保护区领导考虑到这头离开父母的小黑熊可能还不到半岁,不具备野外独自生存能力,如果将它放生,小黑熊找不到父母,就不一定能活下去,于是决定将小黑熊送到桂林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对它进行人工喂养,待其稍大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再选择时机将它送回野外。
2005年2月,为了让小黑熊尽快重新适应野外生活,管理局决定将其送至海拔1100米的九牛塘管理站,由当时的站长何世祥负责喂养,这时的黑熊已经完全失去了野性,一切都依赖着人类,吃的是米饭、苹果等食物。
如何让它回归自然呢对于一头已经完全依赖人类生活的幼熊来说,这是一个大难题。为此,管理局派出专人对其进行为期半个多月的野外适应性训练。这期间,饲养员不仅每天都采摘一些野杨梅之类的野果让它食用,还采用各种办法锻炼小黑熊的灵活性和应变能力,激发它的野性。渐渐地,小黑熊回来用餐的次数少了,晚上也不常回来住了。再后来,它只是隔三差五的回来一下,对人类已完全没有了依赖。
2010年8月,我在一次野生动植物调查中,发现在铁杉公园至野人湖的路边大树上有好几个熊窝。我想,只有它才会在游人经常出没的地方安家吧!
黑熊归山记(二)
邓文清
我们察看的时候,发现铁笼间隙太宽,担心小黑熊逃跑,便立即去集市买来铁皮,用铁皮把铁笼围一圈。在操作过程中,小黑熊误以为我们会伤害它,不停地用爪子抓我们。
经村民反映,我们得知了小黑熊被救的过程。原来,当天上午,村民谢某与陈某正在农田劳动时,听见嘈杂的狗叫声,跑去一看,一大群家狗正围着一头落入水中的小黑熊,小熊吓得缩成一团,很可怜。谢某和陈某知道黑熊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异口同声说:不好,快救小熊,于是他们找来棍棒费了很大劲才把群狗赶走,谢某跳下泥沟抱起小熊往上托,陈某在泥沟边往上拉。小黑熊惊慌之中抓伤了谢某的手臂,可是他不顾疼痛一直抱着小黑熊往上托,小黑熊挣扎之后,也变老实了,可能是察觉到人们是在帮助它。
偷蜂蜜的“贼”
杨丽华
虽然是2011年8月酷暑时节,难得这一天没有大太阳,还有点风,是难得的好天气。我们保护站的全体王作人员结束巡护王作返回。当走到保护区外的小马潭地段时,村民段自江的羊圈里传来了“砰、砰”的响声。由于那只是一个空置的旧羊圈,我们都以为他在对羊圈进行拆除,于是便喊道:“伯伯收工了,回家吃饭去喽。”过了一会儿,没听见对方的应答。于是我们走上前查看。只见羊圈边一大群蜜蜂在飞舞。段自江是个业余养蜂人,我们看见飞舞的蜜蜂时,以为是他在取蜜糖,于是开玩笑地喊道:“取蜜糖,搞点出来尝下鲜嘛。”这时候只听见“哗”的一声,紧接着羊圈门被推倒,一个大黑家伙窜了出来。哇,原来是一头大黑熊!这头黑熊足足有一人多高。边往外跑边用熊掌在前面挥舞。样子十分滑稽。我定睛一看,原来一群蜜蜂围着黑熊,它被蜜蜂追得落荒而逃。
这时,黑熊突然发现了我们,停下了脚步,朝我们这边望着,我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这是一头大约100公斤重的黑熊,面对着这个庞然大物,大家不免有些紧张,下意识地做出防御动作。万幸的是,由于有蜜蜂对黑熊的攻击,僵持了几分钟后,它就下河逃往对岸去了。
段自江的蜂蜜每年都被偷,也早就知道是黑熊干的,但总是想不出很好的办法对付它。去年是蜂蜜被偷得最多的一年,损失了17箱蜂蜜,因此他对我们总有意见。说:你们保护野生动物,野生动物搞了破坏你们又不赔偿。黑熊偷吃蜂蜜这事总是搞得他哭笑不得。但以前只是看见被黑熊破坏的现场,从来没有亲眼看见它干坏事。按规律。它们一般都是在傍晚才出来活动的,这时候也就是下午2点钟左右。近年来周边村民反映所发现的黑熊都是在白天。在猫儿山自然保护区,黑熊是最厉害的野生动物,除了人类它们基本是没有天敌的。所以胆子也就越来越大了,伤人、偷苞谷、偷蜂蜜的事情每年都会发生。
密林巧遇猴群
陈同丰
在我从事巡护的工作中,见过很多野生动物,但它们都害怕人类,每次想观察它们的时候。都被它们发现并逃走。2005年的一天,天气雾蒙蒙的,但我们在九牛塘回头湾的禁笋巡护中,却得到了一次静观野生猴群的机会。
关键词:生物多样性;野生动物保护;特种养殖产业
中图分类号:S863文献标识码:A
1中国保护野生动物的背景
中国具有广阔的国土海洋面积,在这片土地上生活的6500多种脊椎动物占全球脊椎动物种类总数的约10%,其中陆栖脊椎推动物种类达2100多种,大熊猫、黄腹角雉、扬子鳄、黑颈鹤、褐马鸡等陆栖脊椎动物是仅分布于中国的特有物种。除了特产珍稀动物,我国的经济动物种类之多也是令人叹为观止。著名动物保护专家郭耕认为,目前列入世界濒危物种目录的,中国占将近160种,达到1/4之多,新疆虎、普氏野马、高鼻羚羊、台湾云豹等野生动物相继灭绝。
我国立法较为重视野生动物保护,于1950年了《稀有生物保护办法》,1956年批准建立了第一批自然保护区。改革开放后批准签订《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1988年颁布了《野生动物保护法》,2004年8月28日修改并《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其规定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是受保护动物,非法猎捕和食用是违法行为。
2中国野生动物保护的现实难题
2.1社会对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2.2中国的人口将进一步增长
2011年末中国大陆人口13.47亿,加上港澳台地区同胞,中国的人口数量排世界第一。根据专家预测,在城镇化还在推进的进程中,中国人口将进一步增长,直到城镇化达到世界发达国家的水平,人口增长才会放缓。可以预见,人口数量的增加会对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生存产生很大的压力,野生动物资源利用和保护的矛盾进一步加剧。野生动物的栖息地可能会变成人类住房、工业等用地。
2.3自然环境可能会进一步恶化,短期内得不到恢复
提出发展和谐社会的政治口号后,中国尝试在环保领域做出更大的努力,但前期先破坏再治理的粗放发展模式已经不可逆地破坏了许多自然资源,即使部分地区加大环保科技投入,自然环境有所好转,但中国自然环境的总体条件仍然在持续恶化,环保部门得到的资源还是不多,民众的环保意识不够强。在内蒙古,中国的天然草场正在快速沙漠化;在黄河平原,砍伐森林造成的水土流失正以沙尘暴的形式报复人类;在北京,地下水量正快速缩减。野生动物栖息地范围的缩减必然引起生物多样性的下降,这在短期内是无法得到逆转的。
2.4执法不严,后期处理不完善
3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要点
3.1加强执法和财政支持力度
中国于1950年了《稀有生物保护办法》,1956年批准建立了第一批自然保护区。改革开放后批准签订《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1988年颁布了《野生动物保护法》,2004年8月28日修改并《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其规定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是受保护动物,非法猎捕和食用是违法行为。可见中国制定法律的力度不小,但地方基层管理者的执法力度却值得商榷。
3.2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
如同人类的繁衍生息一样,野生动物的繁衍生息需要具有良好自然资源和生存环境。所以我们必须要加大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近十几年,我国已经投入数千亿资金启动实施了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建设、牧场林地保护、退耕还林防治水土流失、湿地公园健身等环境保护工程。野生动物生存地保护问题又分为自然保护区、一般野外生存地区、非自然生活区三种类型生存地的保护问题。自然保护区可以由专人管理,而一般野外生存地区则因为城镇化的进程,零零散散地环绕在众多大中小城市周边,保护难度非常大,将所有一般野外生存地区全部都像自然保护区那样保护起来是不现实的,行政管理上可以加强巡逻和暗访,发现有违法捕猎行为后进行行政惩罚。非自然的人类生活区内只要在进行国防和公共设施建设时充分考虑当地藏羚羊、鱼类和鸟类的迁徙,就不会给野生动物造成太大的伤害。
3.3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完善执法过程
集合社会力量保护野生动物,落实举报有奖制度,让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落得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局面。要让行政执法部门查处案件真正做到执法必严,规范后期处理行为,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必不可少,其措施有“成立监督服务队”,全程参与和了解查处过程,增进执法透明度,对提高民众监督意识和野生动物保护意识还有极大的促进作用。规范后期处理行为可以把野生动物就近放生,把珍贵的野生动物制成生物标本运送动物博物馆教育后人,或者作为科学探索的原材料等,从而使缴获的野生动物得到合理利用又不违反法律规定,还起到教育后人的作用。
3.4扶持特种养殖产业
许多常见的动物是人类驯养而来的,如狗、马等。特种养殖行业,是指特殊野生动物养殖的行业,这个行业起源于人类驯养;是规模集约化养殖历史很短、系统化研究历史更短的行业;也是一个随着社会分工细化、社会需求丰富的背景,即将发展壮大的朝阳行业。
但特种养殖和传统养殖一样,成本较高制约其发展,尤其是特殊品种的较为稀缺,幼种价格昂贵,饲料、养殖管理和加工等技术也不成熟,这使得行业进入门槛较高,不利于特种养殖产业的发展壮大。国家应该加大资金和税收等政策扶持,并组织专家学者研究养殖技术。
一旦特种养殖产业得到长足发展,许多仅由野生动物提供的食用、药用、装饰、服饰、观赏等资源的供给压力将得到缓解,野生动物的保护压力也能得到缓解,并且还能创造众多创业机会和就业岗位。
参考文献
一、强化领导,切实落实责任
二、依法规范,严查违法行为
要加强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的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行为。将农贸市场、花鸟市场、宠物商店等场所作为执法监管重点,严查非法出售、购买和利用野生动物制品的行为,要加大力度追查,依法严肃惩处,净化市场。
三、加大指导,落实管理责任
鱼类生物学家曹文宣
曹文宣,男,汉族,1934年5月19日出生,1955年7月四川大学生物系动物专业毕业。1984年获“中科院竺可桢野外科学工作奖”,1988年获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1997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
曹文宣院士50余年来一直从事鱼类生物学研究,对东亚地区淡水鱼类的生物学形成了一套系统的学术思想,并将之开拓性地应用于鱼类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的研究。他对团头鲂(武昌鱼)生物学的研究,指导了对该种野生鱼类的驯化养殖工作,如今团头鲂养殖已成为我国淡水水产的重要产业;率先开展青藏高原鱼类生物学研究;在三峡工程对长江水域生态影响及对策的研究中,全面论证了三峡工程对长江珍稀水生动物白鳍豚、白鲟、中华鲟、胭脂鱼和长江上游特有鱼类,以及对长江中游“四大家鱼”自然繁殖的影响,并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1992年至今,针对三峡工程及长江上游干支流梯级开发对上游水域120余种特有鱼类及其栖息地造成的严重不利影响,曹院士提出了建立特有鱼类自然保护区的保护措施。2000年4月国务院批准建立了“长江珍稀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通过对上游各主要一级支流的比选和实地考察,曹院士建议在赤水河建立长江上游特有鱼类自然保护区,呼吁水利水电部门不要在赤水河兴建水电站。2005年国务院批准经调整后的“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包含了整条赤水河。
针对长江鱼类资源严重衰退、主要养殖对象“四大家鱼”优良种质亟需加强保护的现状,曹院士建议长江全面休渔10年,让鱼类休养生息。2010年7月被长江渔业资源管理委员会授予“长江水生生物养护特别贡献奖”。
鱼类保护生物学家危起伟
危起伟,男,1960年7月生,博士生导师,现为长江水产研究所农业部淡水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实验室主任。
危起伟是知名的鱼类保护生物学专家,对多种珍稀特有鱼类的物种保护技术开展了系统研究,特别是潜心研究中华鲟近30年,为中华鲟的物种保护创造有利条件;推动建立了我国珍稀水生动物的宏观政策和保护技术体系,为我国濒危水生动物自然保护和产业发展做出了杰出贡献。发表学术论文213篇,主编专著3部,国际学术会议作主题报告十多次;获国家专利22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科技进步一等奖,全国自然保护区管理先进个人、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突出贡献奖、院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学术带头人和斯巴鲁生态保护贡献奖等荣誉。
水生生物学家王丁
王丁,男,出生于1958年,现为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研究员、党委书记,武汉白D豚保护基金会理事长。
关键词:非专业学生;野生动物保护;教育
一、高校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教育的必要性
1.改善我国野生动物保护现状的需要
2.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知识的需要
大多数人都喜欢看《动物世界》,喜爱美丽的野生动物。然而,很少有人意识到,怎样做才是真正地爱护动物。日常生活中,一些关爱对于野生动物来说,却有可能是一种伤害。例如,许多城市人喜欢买野鸟来养,可是,在网捕、贩运、买卖的全过程中,鸟的存活率仅为5%,市场上每出售一只野鸟的代价是几十只野鸟的牺牲。有些家长给小孩子买小动物来养,本意是培养孩子的爱心,但孩子的喜爱多是一时的冲动,而不能很好地照顾动物,结果成了另一种谋杀。当人们在动物园、马戏团等地欣赏动物表演的时候,他们可能不会想到,台上的动物演员们曾遭受怎样的血腥训练和野蛮虐待……事实上,野生动物和人类一样是地球的主人,同样拥有生的权利,尊重和保护它们的生存权是社会文明的表现。大众应该对野生动物保护有一个科学的认识。而在高校中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教育,就如同种下了野生动物保护事业的种子――受到教育的大学生们将来会走上各行各业,走进社会各个角落,他们将用自己的言行去影响和教育周围的人们,发动人们共同保护我们的家园,保护物种资源。这对于提高全民族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有着深远的意义。
3.高校人才培养的需要
大学生是祖国建设的接班人,是未来世界的建造者、使用者和维护者,经济的繁荣、科技的进步、社会的发展以及环境、物种的保护等等都需要他们来承担。面对21世纪剧烈的竞争,面对信息时代知识与技术日新月异的挑战,高等院校人才培养的目标也不可避免地发生改变,从专业型人才的培养转为高素质复合型的人才培养。人才的“高素质”不仅体现在精深的专业素质上,还体现在良好的道德素质上。而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教育,不但使学生拥有了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本领,更培养了学生良好的生态道德。生态道德能唤起人们尊重生命、热爱大自然的美好情愫,这对促进人类社会的和谐稳定也非常重要。
4.大学生自身成长的需要
二、野生动物保护教育的课程设置
1.单独设课
单独设课可以开设专业选修课或者是选修课。
对于生态旅游、生态环境等邻近专业来说,应该开设专业选修课。此类专业的学生在将来的工作中,或多或少地与野生动物打交道,对野生动物的保护事业产生一定的影响。对于其他专业,可开设公共选修课。公共选修课的受众面更广,影响范围更宽,更能吸引众多有爱心、有社会责任感的青年参与到野生动物保护事业中来。
3.专题讲座
由专任教师或外聘专家、学者定期进行专题讲座,对于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知识来说,不失为一种良好的方式。特别是专家、学者们从事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多年,专业知识渊博,同时拥有丰富的保护宣传教育经验,更能以亲身经历和传播技巧去打动
听众,收到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如北师大的“周三学堂”,每周三邀请一位专家进行专题讲座,面向全校甚至社会开放,并通过网络平台向公众转播,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专题讲座具有灵活性、易操作性和低消耗性的特点,在高校中应不难开设。但教学高层部门要提前统筹安排,除了保障师资外,更要保障讲座内容的系统性、延续性、统一性,不能因随意性使教学流于形式,影响预期效果。
三、提高野生动物保护教育教学质量的途径
1.抓好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业务水平
2.目标教学明确,合理安排教学内容
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教育,是为了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知识,提高学生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同时满足学生拓展知识面,提高学生的自身素质。课程设置的不同,其教学目标要求也不同。只有教学目标明确,才能合理地安排教学内容,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对于专业学生的教学,不仅要求掌握扎实的基础知识,还要有娴熟的专业技能,同时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而对于非专业学生的教学,其目标则是注重于使学生了解野生动物保护的常识,促进保护意识的提高,至少,使他们不成为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消费者。因此,针对非专业学生安排的教学内容不用过于系统、全面,理论性过强,而应偏重于安排动物保护的基本常识和基本技能,以及有助于道德培养的内容等。例如,专业课中必须安排“野生动物野外调查方法”这一内容,而选修课、讲座等则不需要安排,但应安排诸如“动物野外救助与放生技能”等类的内容。
3.重视实践教学与思想道德教育的融合
与专业课不同,针对非专业学生开展实践教学的目的,在于让学生在实践中受到神奇自然和伟大生命的熏陶与感染,感受到保护野生动物的刻不容缓,从思想深处植入动物保护的意识。因此,教师应根据教学目的多安排各种实践活动,例如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食用野生动物调查、野外观鸟等,在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培养学生的生态道德。
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伸出我们的双手,献出我们的爱心,以实际行动珍爱野生动物,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以下是为大家推荐的保护野生动物建议材料资料,提供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欢迎你的阅读。
保护野生动物建议材料一
尊敬的广大市民们: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自然资源。但近些年来由于生态环境的恶化、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人为破坏,致使我国野生动物的数量、分布范围正日益缩小,许多种类已处于濒临灭绝状态。
为了保护和拯救野生动物,使野生动物和我们共享一片蓝天,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伸出我们的双手,献出我们的爱心,以实际行动珍爱野生动物,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为此,区农林局倡议:
一、从我做起,保护野生动物从餐桌做起,不滥食野生动物,禁止食用野兔、野鸭、野猪等野生动物,树立饮食文明新风尚;
二、不滥捕、不猎杀野生动物,做文明、守法、有爱心的好公民;
三、关爱动物,保护林业资源,让林木成为野生动物的栖息庇护场所;
四、各饲养、运输和餐饮企业不非法经营、贩运、加工、制作、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做绿色、环保、守法的经营者;
五、人人行动起来,积极劝说阻止、举报各类破坏林木、伤害野生动物的行为,做保护生态环境的模范。
xx市xx区农林局
20__年12月5日
保护野生动物建议材料二
亲爱的人类:
你们好!
不知你们是否看到过这样一副画面:广阔的蓝天,飘着朵朵白云;郁郁葱葱的山林中,一只只活泼可爱的小动物欢快地跳跃着、奔跑着。这是一副多么美好的画面。然而,现在这样的画面少得可怜,更别说能亲身与小动物们接触了。这是为什么是因为人类对大自然的破坏——大肆砍伐树木,盲目地猎杀动物。
无知的人类呀,同样是生命,只不过一个是主宰者,一个是动物,却有如此大的区别。难道已丰衣足食的我们,非要忍心让他们无家可归同样是生命,难道就不能与他们和谐共处我难以想象,再这么下去,只剩下了孤独的人类地球会变成怎样世界会变成怎样在一片荒凉的大地上没有一丝植物的踪迹,昔日的小精灵也不知去向,大地一副死气沉沉的样子。风沙来了,没有办法;寂寞难熬,也没有人让你吐诉心声的。动物也是有感情,也是有心声的,假如换作是你,看到家园毁灭,伙伴去世,还会无动于衷吗除非你是用铁做的心。但是,动物们只有默默无声地忍受着,忍受着命运如此不公的安排,没有一丝怨言,任凭生命中的每一样宝贵的东西消失,却毫无办法。人类啊人类,难道你们还没有觉悟吧
“退一步海阔天空”,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从身边开始,从一草一木开始,为动物们,也为自己创造一个美好的家园!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小动物,小精灵,将成为我们生活中的不可或缺的乐趣,我们互相倾诉心声的好朋友。
努力吧,每一位有血有肉的中国人!
保护野生动物建议材料三
全市的小朋友们:
小动物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请求大家好好保护它们吧!不要用石头、棍子打伤它们,它们有血有肉会痛的,会哭泣的,它们的爸爸妈妈会心疼的。小动物们为我们地球的生态平衡做出了巨大贡献,因此,我们特向全市小朋友们发出以下倡议:
一、不要打小动物,不要捕捉小动物。
二、多照顾小动物,把无家可归受伤的小动物送到收容所。
三、向全社会广泛宣传保护小动物的重要意义。
四、认真学习小动物的生活习性,学会保护小动物的知识。
小朋友们!让我们心连心、手拉手,共同为保护小动物事业做出贡献吧!
保护野生动物建议材料四
亲爱的同学们:
动物是我们人类的朋友,我们应该保护它们。
动物们需要好的生活环境,但是环境已遭到了严重的破坏。汽车排放的废气使得全球气候变暖,南北极的冰雪开始融化,可爱的企鹅也不能生存了,工厂排放的废水流进了江河湖海,让许多生活在水里的动物没有生活的家了。我们一定要保护好我们的环境,让那些可爱的动物有更好的生活环境。
大家都非常喜欢那些可爱的动物,但是大家在观赏动物的同时,请不要把喂食变成了坏事,因为饲养员为他们准备好了食物,动物吃太多的东西会生病的呀!因此我们不能随便把自己所带的东西投放到动物园中。
现在,人们的餐桌上仍有那些珍稀的保护动物,大家应该减少和杜绝捕杀和食用这些保护动物。
让我们携起手来一起保护这些珍稀而又可爱的动物吧!
保护野生动物建议材料五
亲爱的长辈、同学们:
人类其实不过是自然生物链的一环,动物们才是构成它的主环,人们对动物的残杀使生态平衡遭到破坏。很久以前,撒哈拉沙漠是个大草原,但人类破坏了生态平衡,以致撒哈拉沙漠最终变成沙漠。生物链破坏不得,一环断,全链断,万物也将受到毁灭性地打击。
关键词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立法现状《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图分类号:DF468文献标识码:A
从现实情况来看,具有国家强制性的法律对野生动物保护有着非常重要而又不可替代的作用,动用法律手段来保护野生动物也成为一种趋势。
法律应明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范围,被人工圈养、繁殖的动物是否还为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特殊性在于其数量的稀少,正是其数量过少有濒临灭绝的可能性,所以才会出现人工圈养、繁殖的情况。如果一个物种的数量之多达到了可以脱离濒临灭绝的动物的范围,那么它也就不算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了,所以无论该种动物是何种生长形式,只要它属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范畴即应受到免于杀戮乃至上桌的保护。
增设“非法食用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据食用动物的保护等级定罪量刑。《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九条规定,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名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并公布,报国务院备案。
对于新设立的“非法食用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可以做如下要求:食用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处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食用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罚金数额可以根据野生动物的价值或者交易的金额来确定,例如罚金可以规定为交易金额的一倍至三倍不等。
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量刑标准以及部分常见野生动物行政处罚标准》中规定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制品的价值,依照国家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核定;核定价值低于实际交易价格的,以实际交易价格认定。野生动物属于无价之宝,给其定价很困难,并且在实际操作中,交易金额不易查出。食用野生动物是非法行为,所以涉案人员不会轻易留下任何交易凭证,在证据取得方面也是困难重重。所以关于罚金依据国家定价或交易金额订虽然合理,但是缺乏可操作性,可以统一规定各等级野生动物的价格而不考虑其他因素。
现在不仅个人食用野味,更出现单位集体食用野味的现象。很多餐馆挂着三公消费办公室颁发的公务消费定点商家牌子而公然贩卖、点食野生动物,这说明单位“组团”食用野味的现象以为公众所知晓,如果增加“非法食用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那么将单位纳入犯罪主体的范围内是很有其必要性的。对于单位犯罪的量刑,可规定处以交易金额十倍罚款,对于单位负责人处以刑事处罚,量刑以上文中对个人量刑的规定为参考。
人类有意无意地使生态系统中增减某一物种都可能对整个系统的平衡和协同进化造成影响。因此,野生动物保护刑事立法立法,在指导思想上,应以“生态利益中心主义”取代“人类利益中心主义”;应在“生态利益中心主义”伦理价值观的基础上,重新确定环境和自然所固有的价值,并且应树立“生态利益优先”的思想,把人自身利益和国家利益置身于符合全球环境和生态利益的要求下来考。
(作者:大连海事大学2012级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
注释:
关键词:象牙;野生动物资源;经营利用权;用益物权
一、问题的提出
二、对野生动物资源经营利用权的《物权法》分析
(一)野生动物资源经营利用权的权利类型
第一,野生动物资源是一种特殊的自然资源,经营利用是对其进行开发利用的一种方式,因而野生动物资源的经营利用权是一种特殊的自然资源利用权。
关于自然资源利用权属于何种物权,理论上也长期存在争议。崔建远教授在其《准物权研究》一书中将矿业权、水权、渔业权和狩猎权等系列权利称为准物权。梁慧星教授认为,虽然采矿权、取水权、捕捞权是以获取或采取物之内容的物权,从而区别于以物的支配为内容的物权,但在性质上都是对物的利用,所以这三种权利亦为用益物权。
准物权的内涵及性质在理论上本身就存在着很大的分歧,而特许物权注重从行政审批的程序出发来作出定义,易造成公权力对于私权的过渡干预,因此它们都不适合用来定义自然资源利用权。从《物权法》的既有规定上看,笔者认为自然资源利用权应属于用益物权。《物权法》第三编以“用益物权”为编名,规定了自然资源的有偿使用制度,一系列对自然资源进行开发利用的权利统一在用益物权之下,可以认为已经从立法层面确立了自然资源利用权的用益物权性质。野生动物资源的经营利用权作为自然资源利用权的一种,应当属于用益物权。
第二,野生动物资源经营利用权的取得和权利内容本身都可以体现其用益物权的属性。
从权利的取得上看,单位或个人需要通过行政审批程序取得野生动物资源的经营利用权,很多人因而认为此权利属于公法上的权利,但应当明确的是,行政审批这一公法行为只是经营利用权产生的原因,并不能决定其权利性质。此时,野生动物资源的所有人——国家与受让的单位和个人之间形成的其实是一种混合的法律关系:国家以出让者的身份与受让者之间形成的是私法关系,政府通过收取出让金和自然资源使用费来实现国家的所有者权益;而国家以管理者身份与受让者之间又形成公法关系,政府依规定对资源的利用实行监督和管理,通过收取交易所得税和营业税来维护国家作为管理者的利益。从私法关系上看,经营利用权人通过民事合同从所有权人——国家那里获得许可,对野生动物资源进行经营利用,并支付相应对价,这符合用益物权的特征。
从权利本身来看,野生动物资源的经营利用权实际上就是权利人对国家所有之物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野生动物资源经营利用权符合用益物权的内涵,承载着用益物权物尽其用的效益功能,应当把其归为用益物权。
(二)反思《物权法》规定之缺失
前述分析可知,野生动物资源的经营利用权应当属于用益物权,但现行《物权法》却没有对其进行明确规定,笔者认为,《物权法》对野生动物资源经营利用权规定的缺失,乃至对野生动物资源开发利用的系列权利规定的缺失,是存在以下问题的:
第一,《物权法》在规定了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基础上,又规定了野生动物资源的国家所有权,突出了野生动物资源的特殊地位,但在对资源利用的规定上,却没有再明确规定对野生动物开发利用的权利,这不利于立法的完整性。
第二,虽然笔者提到,野生动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权是属于自然资源利用权,可以通过体系解释来确定其权利类型,但这毕竟不利于物权法定原则的贯彻,也导致了此问题的理论之争不断。
第三,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对于野生动物资源的狩猎权、驯养繁殖权、经营利用权等系列开发利用的权利的管理都进行了规定,而《物權法》对这些权利规定的缺失,不利于两部法律之间的衔接,也不利于权利的保护。
三、权利保护冲突之解决
(一)权利保护冲突解决之思考
明确了象牙的经营利用权是一种用益物权后,需要思考的是,全面禁止象牙贸易政策着眼于对象牙这一珍稀的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这本无可厚非,但与此同时,却会对象牙加工和销售单位的经营利用权构成侵害。在私法层面,在面对保护象牙这一野生动物资源和保护单位的经营利用权这一用益物权之间的冲突时,必须对作出的选择的正当性给予合理的解释。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二十条后半段之规定:“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可知,国家作为象牙的所有权人是不得任意干涉象牙加工、销售单位对象牙的经营利用的。但国家现在为了保护大象和象牙,需要对单位的经营利用权作出限制,这种限制的正当性何在呢?笔者认为,可以通过解释《物权法》的第七条来解决此问题。《物权法》第七条规定:“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这是《民法》的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在《物权法》中的贯彻,用益物权的行使当然也应当受此限制,因此象牙的加工和销售单位在行使经营利用权时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对象牙加工和贸易单位的经营利用之权进行适当的干涉和限制,是具有法律正当性的。至此,权利保护之冲突得到协调和解决。
(二)反思《物权法》规定之不足
如前所述,笔者把《物权法》第七条对于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的规定中的损害公共利益扩展解释为包括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才使得权利保护之冲突得以协调解决,而现行的《物权法》中并没有对于物权的行使不得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规定,这是存在以下弊端的:
四、结语
本文通过对将要实施的全面禁止象牙贸易政策进行思考,发现了对象牙这一野生动物资源的此种保护措施会对象牙加工和销售单位的经营利用权构成侵害,从而在厘清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权的权利类型后,在现行立法的基础上探讨了权利与保护冲突之协调解决。在此过程中,笔者反思了我国《物权法》对于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规定存在的不足:第一,是对于野生动物资源的经营利用权等系列的用益物权规定的缺失;第二,是对于物权的行使不得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规定的缺失。针对这两个问题,笔者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希望为《物权法》回应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问题乃至回应环境保护的问题作出努力,而这正是《物权法》绿色化的需要。
参考文献:
[1]崔见远.准物权研究[M].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20页。
[2]杨立新.物权法(第三版)[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45页。
[3]梁慧星.中国物权法研究(上)[M].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73页。
??保护野生动物倡议书??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今年是《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实施XX周年。为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进一步增强市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在全社会形成拒食野生动物的良好风尚,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广州市林业局、广州市文明办联合向全市发出以下倡议:
??一、关爱动物,保护森林,让茂密的森林成为野生动物的栖息庇护场所;
??二、从我做起,不滥食野生动物,树立饮食文明新风尚,不乱捕、不猎杀野生动物,做文明、守法的好公民;
??三、各饲养、运输和餐饮企业不非法经营、贩运、加工、制作、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做绿色、环保、守法的经营者;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把广州建设成为处处鸟语花香、人与自然和谐的美丽花城!
??保护野生动物倡议书
??亲爱的人类:
??你们好!
??不知你们是否看到过这样一副画面:广阔的蓝天,飘着朵朵白云;郁郁葱葱的山林中,一只只活泼可爱的小动物欢快地跳跃着、奔跑着。这是一副多么美好的画面。然而,现在这样的画面少得可怜,更别说能亲身与小动物们接触了。这是为什么?是因为人类对大自然的破坏――大肆砍伐树木,盲目地猎杀动物。
??无知的人类呀,同样是生命,只不过一个是主宰者,一个是动物,却有如此大的区别。难道已丰衣足食的我们,非要忍心让他们无家可归?同样是生命,难道就不能与他们和-谐共处?我难以想象,再这么下去,只剩下了孤独的人类地球会变成怎样?世界会变成怎样?在一片荒凉的大地上没有一丝植物的踪迹,昔日的小精灵也不知去向,大地一副死气沉沉的样子。风沙来了,没有办法;寂寞难熬,也没有人让你吐诉心声的。动物也是有感情,也是有心声的,假如换作是你,看到家园毁灭,伙伴去世,还会无动于衷吗?除非你是用铁做的心。但是,动物们只有默默无声地忍受着,忍受着命运如此不公的安排,没有一丝怨言,任凭生命中的每一样宝贵的东西消失,却毫无办法。人类啊人类,难道你们还没有觉悟吧?
??“退一步海阔天空”,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从身边开始,从一草一木开始,为动物们,也为自己创造一个美好的家园!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小动物,小精灵,将成为我们生活中的不可或缺的乐趣,我们互相倾诉心声的好朋友。
??努力吧,每一位有血有肉的中国人!
??尊敬的广大市民们: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自然资源。但近些年来由于生态环境的恶化、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人为破坏,致使我国野生动物的数量、分布范围正日益缩小,许多种类已处于濒临灭绝状态。
??为了保护和拯救野生动物,使野生动物和我们共享一片蓝天,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伸出我们的双手,献出我们的爱心,以实际行动珍爱野生动物,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为此,区农林局倡议:
??一、从我做起,保护野生动物从餐桌做起,不滥食野生动物,禁止食用野兔、野鸭、野猪等野生动物,树立饮食文明新风尚;
??二、不滥捕、不猎杀野生动物,做文明、守法、有爱心的好公民;
??三、关爱动物,保护林业资源,让林木成为野生动物的栖息庇护场所;
??四、各饲养、运输和餐饮企业不非法经营、贩运、加工、制作、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做绿色、环保、守法的经营者;
??五、人人行动起来,积极劝说阻止、举报各类破坏林木、伤害野生动物的行为,做保护生态环境的模范。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陆生野生动物和林区内野生植物、林区外珍贵野生树木的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行政区域内其他野生植物的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协助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
第四条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分工协作,加强国家、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以下简称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管理。
进入集贸市场的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监督管理、查处,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应予协作;在集贸市场以外违法经营、运输、携带、贮存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由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监督管理、查处。
第五条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所需经费由同级人民政府纳入财政预算,统一安排。
第六条公路、铁路、航运、邮政、动植物检疫等部门,对非法运输、携带、邮寄的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应予扣留,并及时移交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应移交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第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非法贩卖、购销、经营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
第八条禁止采集、出售、收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
第九条宾馆、饭店、茶楼、餐厅、招待所和个体饮食摊档等,不得收购、宰杀、销售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不得收购、销售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不得用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名称或别称作菜谱招徕顾客。
第十条禁止破坏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和地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点的保护设施和保护标志。
第十一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非法猎捕、捕捞、宰杀、加工、利用、运输、携带、走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提供工具和加工、储存、交易场所。
第十二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采集野生植物或者破坏其生长环境。
第十三条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猎捕、捕捞、收购、出售、邮寄、加工、利用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查、检查违反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规定的行为时,可采取下列措施:
(一)询问违反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规定的行为人和责任人;
(二)调查违反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规定的有关活动情况;
(三)查阅、复制有关违反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规定的合同、发票、帐册、单据、记录、信件和有关资料。
第十八条有下列行为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没收实物、非法所得、猎捕工具,可以单处或并处罚款。罚款标准:
(一)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情节轻微不需判处刑罚的,处以相当于猎获物价值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使用禁用工具、方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猎获物的,处以相当于猎获物价值八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未取得狩猎证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猎获物的,处以相当于猎获物价值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非法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可以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十倍以下的罚款。
(三)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超越驯养繁殖许可证规定范围驯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四)伪造、买卖、转让狩猎证、特许猎捕证、驯养繁殖许可证、运输证、经营许可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
(一)拒绝、阻碍野生动物行政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二)偷窃、哄抢或者故意损坏野生动物保护仪器设备或者设施的;
(三)偷窃、哄抢、抢夺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
(四)未经批准猎捕少量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
第二十条未取得采集证或者未按照采集证的规定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所采集的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0倍以下的罚款;有采集证的,并可以吊销采集证。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0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伪造、倒卖、转让采集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有关批准文件、标签的,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收缴,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外国人在我市境内采集、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或者未经批准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行野外考察的,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所采集、收购的野生植物和考察资料,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各级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经常组织实施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的执法检查。检查时,检查人员应出示检查证件,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配合。
第二十六条查处违反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的罚没款一律上交同级地方财政,全额用于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并设立野生动植物保护基金专户。
第二十七条依照本办法规定没收的实物,由作出没收决定的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市和有条件的县,应建立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被没收的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接收、救护、饲养、放生和上交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受伤、迷途的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应及时采取救护措施,并报告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第二十九条对保护野生动植物或检举揭发和查处违反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有功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应给予表彰奖励。奖励金可从罚没款中提取。具体办法由市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