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蒂芬·金,无可争议的“恐怖小说之王”,也是成功的畅销书作家,出版商甚至仅凭他头脑的故事雏形就和他签下出版合同。
据说,“如果一个美国家庭只有两本书,那么一本是《圣经》,另一本书就是斯蒂芬·金的小说”。
据说,他写了两百多部中短篇小说和六十多本小说,堪称“写书比你看书还快的人”。
据说,他几乎每部作品都被改编成影视作品,“因此破了吉尼斯纪录”。
《宠物公墓》曾因情节太黑暗、太恐怖引起争议。我看小说不觉得恐怖,当然可以想象电影有多吓人、视觉效果有多冲击,但小说更多是引发思考:恐惧、悲伤、失去无可避免,死亡更是迟早降临的终局,我们该如何面对这些人生必修课?
这部小说有种“沉浸感”,有着大量微妙的情感与交织的细节,前面的情节看似琐碎拖沓,实则涓流成河,仿佛宿命般将主角一家人推上了不归路,层次丰富,描写细腻。
斯蒂芬·金太会讲故事了,《宠物公墓》紧扣一个非常抓人的设定:我们都害怕死亡,所以“复活”是好事?即使回来的有所不同?你无法承受失去的痛苦,那么你是否承受得起“复活”的代价?
“死亡是生活的一部分”
小说的主角是一家四口加一只猫:路易斯和他的妻子瑞琪儿、五岁的大女儿艾琳、刚长牙的小儿子盖奇,小猫丘吉。
路易斯得到了缅因大学校医管理者的职位,全家从芝加哥搬到缅因州的拉德洛镇。新房子很大,后面有一条小路通往树林。
乍得年近八十,妻子诺尔玛有严重的关节炎。他的房子是父亲建造的,他一直住在这里。
两家人很快来往密切,路易斯习惯晚上隔三差五去乍得家,和老人家一起喝啤酒、聊天,成为忘年交。
艾琳上幼儿园一周后,听同学提过宠物公墓,乍得于是带他们一家人沿着房子后面的小路爬山探险。
乍得说这条小路很安全,但要走在路上,不然会迷路。
他弯腰对艾琳眨着眼睛说:“艾琳,生活中很多事都是这样。要是你走在正路上,一切都没事。要是你离开正路,运气又不好的话,你就会迷路的。”
他们爬过两座山头,穿过杂乱的灌木丛,看到了宠物公墓(英文应为Petcemetery,孩子误拼为sematary,作者以此为书名)。
艾琳从一个墓碑跑到另一个墓碑,每看一个就大叫一声,有猫、狗、兔子、鹦鹉、信鸽等,还有金鱼呢。
空地上插满了标牌,有用木板条做的,有用碎木片做的,还有用白铁皮条做的,显然孩子们能讨到或借到什么就用什么来做。在周围树木和灌木生机勃勃地扩展领地、争夺阳光的对比下,这些孩子们拙劣的作品更衬托出了他们建造宠物公墓的目的。生与死的对称性在这儿体现得更深刻了,让人感到神秘莫测,不是一种基督教的神圣,而是异教徒的诡秘。
“也许是上帝,也许是别的什么人。”他说,“时光流逝——这就是我所知道的。宝贝,什么事都没有保证。”突然艾琳泪流满面,愤怒地大叫起来:“我不要让丘吉像那些死了的宠物一样!我不要丘吉死!它是我的小猫!它又不是上帝的猫!让上帝自己的猫死去吧!让上帝拥有那些他想要的该死的去吧!把那些猫全弄死!丘吉是我的!”
路易斯永远记得妈妈小时候骗他“孩子从哪来”,他不想撒谎;而且作为医生,他知道死亡是世上万物必将遇到的、最自然的事。
“宝贝,死亡总是有的,”路易斯说,“死亡是生活的一部分。”艾琳大哭着说:“它是糟糕的一部分,真是糟糕的一部分。”
路易斯的舅舅卡尔是殡仪员,他表妹露西在车祸中丧生,那年他才十二岁,妈妈并没有隐瞒死亡的真相。
路易斯很痛苦,大喊着:“她不可能死!妈妈,她不可能死——我爱她!”“她死了,亲爱的。对不起,但她是死了。露西已经死了。”路易斯一边怕得直发抖,一边在想:死亡就是死亡——你还需要什么解释呢?
对于死亡,乍得显得豁达多了,他经历过“一战”、“二战”。他的弟弟帕特十四岁死于急性阑尾炎,死亡说来就来。
“噢,我们可是两代人,”乍得听起来好像带些歉意地说,“我和诺尔玛都是离死不远的人了,我们经历过大战之后大流感,看到过很多母亲和孩子同时死去,孩子们死于感染和发烧,那时好像医生在挥舞着魔棒让人死似的。当我和诺尔玛还年轻的时候,要是谁得了癌症,啊,那就意味着死亡通知就在眼前。在二十年代根本没有什么放射治疗!那两次大战,谋杀,自杀……”
春季的一天,诺尔玛刚吃过早饭就因突发脑溢血死了。路易斯和艾琳去参加诺尔玛的葬礼,这是艾琳第一次参加葬礼,她回家后大哭起来。
艾琳抽泣着说:“再也吃不到她做的饼干了。她做的燕麦饼干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饼干。但是她以后再也不能做了,因为她死了。爸爸,为什么人们必须死啊?”“我真的不知道,”路易斯说,“我想是为了给新的人们空出地方来吧。为了像你和你弟弟这样的小孩们。”“我永远也不结婚或者过性生活,也不生小孩!”艾琳大声说,哭得比以前更凶了,“这样也许我就永远不会死!死太可怕了!太邪恶了!”路易斯镇静地说:“但死也是一种痛苦的结束。作为医生我见过各种各样的痛苦,我在这个大学里工作的一个原因就是因为我厌倦一天到晚地看着这些痛苦。年轻人通常会有疼痛……甚至剧痛……但这跟痛苦不一样。”他停了一下,说:“宝贝,信不信由你,等人老了的时候,死亡就不会像想象的那样可怕和糟糕了。你还有好多好多年才能变老呢。”
再来说瑞琪儿,她对死亡讳疾忌医。她怪乍得带他们去宠物公墓,她怪路易斯和艾琳谈论死亡,她也从不参加葬礼。
路易斯和艾琳参加诺尔玛的葬礼回来,瑞琪儿听到他们的谈话,她首次敞开心扉和路易斯谈起往事阴影:她害怕面对死亡,恐惧症结在于她的姐姐赛尔达,赛尔达患有脊髓性脑膜炎。
“我姐姐比我大两岁。她得了病……一直躺在后面的卧室里……像一个不被人知晓的令人不快的秘密。路易斯,她总是躺在那儿,最后死在了那儿,这就是我的姐姐,一个令人不快的秘密……她一直是个不被人知晓的令人不快的秘密!”
瑞琪儿说,赛尔达情况一天天变坏,变得难以伺候和令人不快,变得越来越像个怪物,大家心底都隐隐希望她死,这样大家就不会再感到痛苦了,这个想法会带来罪恶感。
路易斯说,如果家里有一个长期患病需要服侍的、而且肯定会死掉的病人的话,病人死后半年里,家里其他人的自杀率是极高的。
“活着的人会觉得像是他们谋杀了病人似的,因此他们就自杀以求得解脱。”
瑞琪儿忘不了那天的情景:父母出去了,留下八岁的她在家看管姐姐,这天赛尔达因噎气而死在了床上。
她竭尽全力翻动赛尔达为了不让其噎死,因此拉伤了背部;她惊恐万分地从房子里跑出来以最大的声音叫着“赛尔达死了,赛尔达死了!”
她太害怕了,她才八岁就独自面对姐姐的死亡,她认为姐姐肯定恨她,因为她健康、没疼痛、继续活着。从那天起,她就恐惧姐姐要杀死她。
这是她挥之不去的噩梦,她没参加赛尔达的葬礼,从那以后她再没参加过任何人的葬礼了。
“人们总是编出理由”
在乍得的提醒下,路易斯给小猫丘吉做了绝育,丘吉绝育后没那么活跃了。房子临近大马路,车子川流不息,小猫乱跑太危险了。
万圣节那天,路易斯带艾琳去讨糖果,碰上诺尔玛摔倒,路易斯及时救助了她,乍得说欠他一份人情。
快到感恩节了,瑞琪儿带孩子回芝加哥看望父母,路易斯不去,因为他和岳父不和。
事实很简单,住在湖林区瑞琪儿的父母欧文·戈尔德曼夫妇从一开始就不喜欢路易斯。他的出身跟他们的阶层不一样,这还只是最初的原因,更糟糕的是在他读医学院期间的生活将全部由他们的女儿来供养。
戈尔德曼曾提出要给路易斯付所有上医学院的学费,代价是路易斯必须立刻解除他和瑞琪儿的婚约。路易斯深受其辱,从此结下梁子。
丘吉绝育后连上楼都不愿意,为什么它要横穿马路呢?
路易斯意识到艾琳回来知道肯定很伤心的,但事到如今也无可奈何。乍得沉默了很久,忽然下了决心,拿了一把镐和一把锹,说今晚就埋了它,现在就去。
他带着路易斯穿过宠物公墓,翻过枯木堆,走过沼泽地,最后登上四十五级台阶,到了“密克马克坟场”。这一路写得阴森恐怖,浓雾弥漫,有火光、有尖锐可怕的笑声、有看不见的“很大的东西”……
乍得说,密克马克人认为这座山有一种魔力,但有个食人恶灵温迪哥来了,从此这块地就变坏了。但是,密克马克坟场的秘密渐渐传开了:它有起死回生的魔力,小孩会把宠物埋在这里,镇上的人也会把动物埋在这里。
乍得小时候他的狗斯波特死了,他很伤心,老斯坦尼带他去密克马克坟场埋了狗。第二天上午斯波特回来了,显然和以前不同,很臭,乍得给它洗澡“就像洗一块肉”。
乍得说,他见到“复活”这些事一次次发生,大部分复活的动物只是看上去迟钝,只有一头公牛变得邪恶了。他说,那个地方已经控制了人们,“老天,我也不是上帝,不过让死去的能死而复生……就好像自己扮演了上帝一样,不是吗?”
“人们编出理由来……看起来不错的理由……来解释自己这么做的原因,但大多情况下人们这么做是因为他们想这么做,或者是因为必须这么做。”
镇上的人从不说复活这事,但本地人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男人的心肠更硬些,路易斯——就像在那古老的密克马克坟场上的土壤似的,下边全是石头。男人们种豆得豆,种瓜得瓜……做过什么就会得到什么。”
丘吉果然第二天就回来,但变得臭气熏天、嗜血残忍,喜欢捕食小动物并吃掉它们。艾琳不愿和它睡觉了,大家都躲着它。晚上路易斯把丘吉赶出去,锁好门窗,不知为何它还是能进来,常常吓着他们。
自从乍得带路易斯去埋了小猫,他心绪不宁,觉得“那个地方”的魔力越来越大了。
路易斯,那地方不是说谁拥有它谁就可能了解它的秘密的。那是个邪恶的坏地方,我不是有意带你去那儿埋小猫的。现在我知道了,那儿有一种魔力,要是你知道这对你和你的家人意味着什么,就能意识到它。我意志薄弱,没能战胜它,你救了诺尔玛,我想报答你,结果那地方却把我的好心变成了它的恶意,它有种魔力……
艾琳六岁了,盖奇也在一天天长大,他那时喜欢玩一个游戏:从父母身边跑开,让父母追他。
不幸降临了。
一天,盖奇突然穿过草地向公路跑去,跑得飞快。路易斯和瑞琪儿同时大喊着去追他。路易斯很快跑过了瑞琪儿,快接近儿子了,但还是慢了一步。盖奇被卡车撞了,还拖行了一百多英尺,路易斯眼睁睁看着盖奇死在眼前。
卡车司机企图自杀,他妻子带着孩子们离开了他。他那天没喝醉,也没嗑药,从没有超速驾驶的前科。他说他开车到了拉德洛镇后,感觉踩刹车就像踩在了一块铁上,他不知道为什么刹车失灵,所以车才开得那么快。
他们排着队走进来。路易斯跟他们握手,拥抱,接受他们的哀悼和眼泪,他的领子和暗灰色西服的上半截袖子很快就都湿了。花的香味满屋子蔓延开甚至一直散发到了房间的后面部分,渗透着葬礼的气味。这种气味他自孩提时代就能记得——那种甜甜的、浓浓的、停尸房里的花香气味。他自己的心里数着,一共被告知了三十二次盖奇没受到痛苦,很快地死去了。人们对他说上帝以自己神秘方式行事,说了二十五遍。后面紧跟着的是盖奇现在和天使们在一起了,这句话被说了十二次。
岳父岳母也来了。岳父戈尔德曼闪着痛恨的目光,拒绝和他握手,还拉开了他的妻子。
下午瑞琪儿和艾琳来了,路易斯和岳父吵了起来,继而打了起来,瑞琪儿一遍遍地尖叫,世界仿佛全乱了套。
那晚,路易斯看到艾琳拿着盖奇的照片和盖奇坐的小椅子上床。
艾琳安静地说:“我会努力祈祷的,向上帝祈祷让盖奇回来。”“艾琳——”“如果上帝想的话,他可以收回他的决定,上帝想做什么他就能做到。”“艾琳,上帝不那么做事的。”路易斯不安地说。
路易斯曾问过乍得,有人在密克马克坟场埋过人吗?乍得当时否认。此时,乍得告诉路易斯:有的。他想制止路易斯疯狂的想法。
二战期间,有个小伙子叫迪米·拜特曼,他参军打仗,死在意大利。他爸爸比尔·拜特曼接到电报后几乎疯了——他知道密克马克坟场,于是他决定了要做什么。
迪米才十七岁,死后得了银星奖章,镇上的一半人都参加了他的葬礼。下葬后的四五天,女邮递员玛基在路上看到迪米,她几乎吓坏了。
后来,镇上越来越多人看到迪米,他就像电影里的僵尸,眼神里隐藏着“偷偷摸摸的东西”。有四五个人写匿名信给国防部,国防部要派人来查看。
乍得和其他人上比尔家,看到了比尔和迪米。比尔赶他们走,迪米散发着一身腐臭走过来,毫不留情地揭每个人的伤疤。
“路易斯,迪米参战前是个正常的好孩子,可能有点笨,但心地善良。那天晚上我们看到的那个抬头看着太阳的东西……那是个怪物,也许是个僵尸或灵魂或魔鬼什么的,也许那东西根本没什么名字,但密克马克人会知道那是什么的,不管有名或无名。”路易斯木然地问:“是什么?”“就是被温迪哥幽灵触摸过的东西。”乍得平静地说。
路易斯问迪米的结局如何,乍得说,两三天后,比尔家着火,房子全烧掉了。大家推断是比尔用手枪打死了迪米,然后点燃房子,饮弹自杀。
看到这里你可以猜到,路易斯还是重蹈覆辙,只是结局更加惊悚:复活的盖奇恶灵附体,潜入乍得家,杀掉了乍得和瑞琪儿;路易斯亲手解决了小猫丘吉、儿子盖奇。
悲痛,并不是愚蠢,路易斯,这两者是有差别的……虽然很小,但却生死攸关。那个坟场中的魔力仍然存在,不断在升级,乍得说过,当然他是对的——现在你也成了这魔力的一部分。这魔力吸食你的悲痛来滋养自己……不,还不止如此。这魔力会升级为平方、三次方直至N此方。它不仅吸食痛苦,还有理智,它吞噬了你的理智。代价是你的妻子、你最好的朋友及你的儿子。
“直到最后脉搏消失”
斯蒂芬·金的作品涉及多种主题,从恐怖、科幻、悬疑到心理、犯罪等领域,总能深挖人性的黑暗面。他擅于描绘人物的内心世界和情感变化;他经常运用超自然元素,精准掌控小说节奏,以精妙的手法营造紧张氛围,一步步把我们带入他的恐怖世界。
他往往把日常事物赋予特别含义,使其变得恐怖,就像小说里的小猫丘吉,复活后变得嗜血残忍。
他擅于描写人在各种遭遇中展示的勇气或者堕落,就像小说里的恶灵温迪哥是外来的邪恶,也是内心黑暗面的折射。
主人公路易斯是医生,按理他是理智的、科学的,他是怎样一步步被恶灵吞噬呢?斯蒂芬·金通过环境描写、情节设计、错觉和幻觉,以及象征和隐喻,逐渐加深恐怖感。
艾琳上幼儿园的第一天,路易斯抱着睡着的盖奇上楼。九月炎热的太阳照在身上,他走到楼梯口突然被一阵恐惧攫住了,他觉得浑身冰凉,头皮发紧,心在狂跳,胳膊上和后背上起鸡皮疙瘩,仿佛有什么东西在楼道里和他擦肩而过。
学校开学,路易斯正式工作的第一天,二十岁左右的维克多·帕斯科被抬进医务室。他遭遇车祸,路易斯诊断他快死了:他的头有一半被压碎,脖子已经折断了。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他叫出了路易斯的名字,告诉路易斯要避开宠物公墓,不要越过枯木堆。他随后就死了,路易斯怀疑刚才发生的一切是幻觉。
当晚半夜路易斯被碰撞声吵醒,他看到帕斯科站在门口。路易斯不觉得害怕,他认为这是个梦。帕斯科带他去了宠物公墓,他看到枯木堆变成了一堆尸骨。
帕斯科继续指着那堆骨头说:“别去那儿,医生,不管你感觉自己多么必须去那儿,你也别去。那个障碍是不可逾越的。记住一点:这儿有种超凡的力量,你难以了解。这是一种古老的躁动不安的力量。记住了。”
路易斯第二天醒来,发现脚上全是泥。他给自己找到了一个解释:他梦游了。虽然那个梦太真实了,但他没往心上去。
乍得带着路易斯去密克马克坟场埋了小猫丘吉,第二天丘吉回来了。路易斯一度怀疑“猫有九条命”,丘吉只是晕了、没死,所以才回来了。但他很快感觉丘吉不同了,就像乍得说的,“有时死亡是更好的事情”,“是痛苦的终止”。
乍得和路易斯说了密克马克坟场的秘密、迪米的教训,并要他发誓不要乱来。但丧子之痛不堪忍受,哪怕复活的盖奇不再完整、变成痴呆儿,也不能改变他对儿子的爱。
路易斯左思右想,如果盖奇回来变成怪物,他就毫不犹豫解决盖奇。
要是盖奇只是某种邪恶的东西附着他的躯体的话,作为医生,路易斯觉得自己可以杀了盖奇,轻而易举地杀了他。他不会因为那怪物的哀求和嚎叫而犹豫不决的,他将像杀死一只带着瘟疫的老鼠一样杀掉他。
路易斯做到了。他熟练地给盖奇检查脉搏,“直到最后脉搏消失,体内什么也没有了,体外也什么都没有了,身体变凉了。”
小说的最后是悲凉的,也是最惊悚的。路易斯烧掉了乍得的房子,抱着瑞琪儿去密克马克坟场。他的头发全变白了,脸也变得非常老。
晚上,路易斯在屋里等待着。
一只冰冷的手放在路易斯的肩膀上。瑞琪儿的声音响了起来,声音刺耳,充满了泥土的气息。“亲爱的。”这声音说。
戛然而止的收尾,让人无限遐想,也无尽悲凉。
与其说是恶侵蚀了善,不如说是人的欲念与执念。
斯蒂芬·金的高明之处不在于题材,他总能把一个构思扩展成一个故事,超自然元素运用无数次也让你觉得“旧瓶装新酒”,永远有新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