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工作人员表示,此次事件分布范围广、涉及场所多,非常反常,不排除是有组织有预谋的作案。大量狗主已经报警,协会也向警方反馈了情况,其中一个案件已行政立案。此外,佛山、东莞、珠海等周边城市近期也发生了类似事件。公共场所如草地若遭人投毒,不仅危害宠物,还可能对环境和人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理应受到严惩。
荔湾区彩虹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回复媒体称,11月9日晚他们派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发现了几处疑似带毒的食物,并张贴了警示语。当晚清理了现场,第二天还进行了消杀处理,之后没有再出现宠物中毒的情况。
广东省宠物行业协会发布通报称,已成立专项工作组,与律师团队合作,收集信息并与政府部门保持沟通,推动案件侦破。呼吁市民提供线索,并加强与政府部门、宠物医疗机构、宠物用品企业的合作,共同推动宠物行业的健康发展。
针对公共场所对宠物投毒的行为,有律师认为,宠物属于他人财物,投毒人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此外,投毒行为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投毒人针对特定的宠物狗或其他动物,并且其价值超过5000元,则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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