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莲香(1987)将社会舆论定义为“公论”、公众意见,是指在大家共同关心的有争议的问题上多数人意见的总和,是社会上的众人对于某些社会事件的一致反应和判断,是具有代表性的综合性的意见。周宏(2008)通过调查发现社会舆论环境对慈善捐助意愿的影响显著。郑杭生(2009)将社会群体(socialgroup)定义为社会赖以运行的基本结构要素之一。个体往往将参照群体的价值和规范作为评价自身和他人的基准,并且参照群体的价值观也会影响个人的行为。不同的社会群体对个人的慈善捐助意愿有很大的影响,即亲朋好友,邻居等是否有过捐助或者被捐助的经历会影响到个人的慈善捐助意愿。
在个人层面上,慈善捐助意愿的高低很明显也会受到人格特征的影响。为此本研究选取了宜人性来考察人格特征对慈善捐助意愿的影响。McCrae和Costa(1989,1990)提出的“大五”人格模型中,宜人性(Agreeableness)主要考察个体对其他人所持的态度,宜人性高的人是善解人意的、友好的,愿意为了别人放弃自己的利益,他们更有可能会有高的慈善捐助意愿。
慈善机构是慈善事业的载体,慈善机构的状况直接影响着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但是当前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慈善机构的发展良莠不齐,有不少机构欠缺规范的规章制度、科学的管理和严格的监督,在操作上、流程上存在着不透明的因素,致使人们担心捐款去向不明,这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部分公民参与慈善活动的热情和信心。长期以来,受单位捐赠传统的影响,公众慈善活动是以单位和集体为中心展开的,具有临时性、偶然性,公众并不与慈善组织有直接联系和接触,而慈善机构自身也缺乏宣传意识和公开透明的信息反馈制度,对于社会上出现的一些负面新闻也不能进行及时有效地应对,破坏了慈善机构形象,影响了人们的慈善捐助意愿。另外慈善机构的人员作为慈善机构对外的形象展示平台,他们的个人素质也会影响到公民的慈善捐助意愿。因此,本文将从人员情况、财务情况、宣传效果三个方面探究慈善机构对公民慈善捐助意愿的影响程度。
结合已有研究,本研究主要从社会因素、个人因素、慈善机构因素这三个方面探讨它们对公民慈善捐助意愿的影响程度。其中社会因素从社会舆论、社会群体两个方面进行衡量,个人因素是指个人被的宜人性,慈善机构因素将从慈善机构的人员情况、财务情况、宣传效果三方面测量。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大家上午好!
教育是民生之本,强国之基。**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按照“高中进城、初中进镇、连片办完小”思路,优化校园布局调整,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按照“做强**一中、做大**高中、做特**六中、转型**二中,扶优民办高中”的思路,引导我市高中教育走高质量、有特色、可持续的发展之路。不断加大教育投入,新建一批学校,实施**改扩建和**一中改造工程,消除了城区“大班额”。全面实施义务教育“改薄工程”,补齐农村教育短板弱项。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市教育事业取得了跨越式发展。
治贫先治愚,扶贫先扶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希望在孩子,改变孩子命运的希望在教育。不让一个适龄儿童因贫失学,是**市委、市政府重点民生工程。我市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实行教育精准帮扶,夯实控辍保学责任,大力实施“希望工程”、“圆梦计划”、“关爱留守儿童”等活动,实现了政府、家庭、社会教育扶贫整体联动,实现了决胜脱贫攻坚圆满收官。近年来,我市成立了**扶贫助学基金、**个人助学基金,这些助学基金对国家助学金进行有效补充,逐步建立了涵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中职教育,到高等教育全学段资助体系。健全的教育资助、社会的爱心帮扶,使****名建档立卡贫困生圆了大学梦。
借此机会,我也想送在座同学们几句话。古今中外,有大成就者,大多出身贫寒、生活坎坷。正所谓“自古雄才多磨难,从来纨绔少伟男”。希望你们挺直脊梁,正视现实,身处逆境,志存高远,珍视学习的美好时光,把对捐助者的感谢之情,转化成刻苦学习的巨大动力,立大志,立长志,以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勤于学习,敏于求知,以优异成绩回报社会。同时希望你们将爱铭记在心,珍惜社会的关爱、铭记党和政府的关怀、在人生的道路上奋勇向前,将帮助他人的正能量接力棒永远传递!
在此,我也呼吁社会各界都要热情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为寒门学子和残疾孩子多尽一份力,让他们感受到来自全社会的温暖和帮助,用爱心为他们撑起一片蔚蓝的天空,让他们的人生飘逸芬芳,给他们创造一个美好的明天。
慈善并不像你想像的那么简单:以个人资产净值的损失为基础,赢得一点空名,得到好处的是别人。
实际上,如果处理得法,慈善之举所能带来的益处会大过个人资产净的损失。著名慈善家、CNN创始人特德特纳就直言不讳地表示过:“我越是做好事,钱进来得越多。”1997年9月,特德特纳宣布打算送掉10亿美元,这是他当时净资产的1/3。他指定的受益者是联合国,要用于处理人口控制及传染病防治等事务上。
洛杉矶企业家罗伯特洛奇也欣然承认,他花在慈善方面的每一块钱都能换回1.1美元到2美元。他捐钱出去的时候未必打着赚回来的主意,但是捐了就能赚。捐助慈善事业可以博得大众的好感――洛杉矶科学中心入口处墙上刻着洛奇的名字,见者无不称赞――从而使捐助者有机会结识对自己有益的人物。
例如,洛奇因为捐助癌症研究的关系,成为一家创业制药厂的早期投资者,后来,按洛奇估计,他当初投资的100万美元已经增值了7倍。
慈善对于你的社会地位和商业竞争的帮助是微妙的。特纳作出捐赠10亿美元的宣言时,也以他一贯的风格对另一个重量级人物――比尔盖茨――进行抨击:“如果有钱不用,那你准备用来干嘛?”当时身价高达350亿美元之巨的盖茨在慈善方面的手笔仅在1~2亿美元之间。
比尔盖茨接下来一年将很大精力花在整顿自己的慈善捐助上。他在1998年宣布捐出10亿美元作为少数民族裔学生的助学金。几个月后,盖茨和夫人美琳达宣布再捐33.5亿美元创立世界上最大的基金会。至今为止,盖茨已经捐出210亿美元。
慈善捐助光有捐款的数目大还不够,还必须选对受捐赠的机构。例如,新到棕榈滩的人士一开始往往以当地的歌剧院为捐款对象,后来才发现捐助歌剧院不会带来上等宴会的邀请函。所以不久他们就升级到捐助癌症研究,以及“残障儿童协会”或“棕榈滩文化保护基金会”。
这个问题基于一个客观的事实: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仅通过税收不足以调节贫富差距的时候,需要在自愿性基础上的第三次分配,即慈善公益事业。美国目前有120万家免税慈善基金组织,分配6700亿美金,占GDP9%的资金规模。而我国现有的大大小小100多家慈善公益组织所掌握的资金总计,仅占GDP的0.1%。国外回报社会的富人那么多,数额那么庞大,而中国这方面的情况如此让人汗颜。这不仅是吾国的不幸,也让中国的富人们很没面子。
“是什么阻碍中国富人成为慈善家”这个问题提得很天真,透出十足的书生气。我们要承认中国目前的民间慈善机构很不发达,“官办”的慈善公益机构体制僵化,但这些都不能成为富人们没能成为慈善家的理由。真是可笑!富豪们没能把钱拿出来举办公益事业,真的是社会在存心“阻碍”他们吗?
中国的社会公益事业繁荣不起来,体制方面原因当然无可回避,但我们更应看清相当一部分富人缺乏社会责任感、不愿意回报社会的现状。如果我们不把对财富的敬意等同于对富人的敬意,睁大眼睛看看中国富人的纳税记录就可见端倪。掰着指头数一下,时下的富人企业中,真正老老实实照章纳税的有多少?纳税是任何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但可惜的是,很多已经经营得很成功的企业、不少社会身份很显赫的富人还在干着偷税漏税的勾当。面对纳税意识还普遍(当然,不是全部)欠缺的富人阶层,奢谈什么依靠“第三次分配”缩小贫富差距,简直无异于痴人说梦。
[关键词]捐赠渠道;互利型捐赠;慈善超市;企业非公募基金会
慈善捐赠渠道就是捐赠款物从捐赠主体到达受助人的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可以依照本法接受捐赠。在发生自然灾害时或者境外捐赠人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作为受赠人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可以接受捐赠。由此可见,企业既可以将捐赠款物捐给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在特定的情况下,也可以捐赠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除直接捐赠外,那些依法成立的,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无疑是企业慈善捐赠的主渠道。
一、拓宽企业慈善捐赠渠道的必要性
慈善捐赠渠道是影响捐赠主体慈善捐赠行为的重要因素之一,有效的慈善捐赠渠道不仅能够满足企业慈善捐赠的愿望,而且有助于扩大慈善捐赠的范围,因此,拓宽企业慈善捐赠渠道不仅意义重大而且十分必要。
首先,拓宽企业慈善捐赠渠道有助于改变被动的捐钱捐物局面,提高企业捐赠的热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禁止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国家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益事业进行捐赠。然而,实际的情况是,部分企业的捐赠却是被动的,具体表现在捐赠时既不签订捐赠协议,也不关心捐赠款物的使用方向,甚至不了解捐赠免税政策。
其次,拓宽企业慈善捐赠渠道有助于扩大慈善捐赠覆盖面。2009中国慈善排行榜数据显示,救灾成为上榜企业从事公益活动的首选。据统计,上榜企业中,90%的企业在2008年度的公益支出中出现救灾。其中,700家企业完全把公益资金投向救灾。[1]造成企业捐赠过于集中救灾的主要原因是2008年发生了四川汶川大地震。如果从捐赠的可持续性来看,企业捐赠的主要方向除了救灾、助学、扶贫等传统领域外,还应在扩大慈善捐赠覆盖面上下工夫。
再次,拓宽企业慈善捐赠渠道有助于慈善组织的健康发展。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众多慈善组织的参与,企业的捐赠如果只是集中在少数几家慈善组织身上,或是直接捐赠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将不利于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和慈善力量的培育。
最后,拓宽企业慈善捐赠渠道有助于解决实物捐赠难的问题。相对于现金捐赠,企业的实物捐赠比较困难。现金捐赠可以通过邮局汇款、银行转账、网上银行甚至手机短信的形式进行,而一旦有些企业希望将一些滞销的产品或商品通过捐赠方式进行处置,除了被征收增值税外,甚至还要考虑物流成本。如果有更多的慈善组织愿意和有能力接受实物捐赠,企业实物捐赠难题有望得到化解。
二、企业慈善捐赠渠道存在的问题
1.企业物质捐赠渠道不畅
近年来,物资捐赠日益成为重要的捐助形式之一。民政部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的《2007年度中国慈善捐助报告》显示,2007年全国各地全年共接收物资捐赠折合价值53.85亿元。所捐赠的物资主要集中在医疗设备、药品、教学仪器、生产资料等方面,来自境外的物资捐赠尤其突出。
2.企业捐赠扎堆现象突出
企业扎堆捐赠是指企业捐赠的善款和物质过多地集中于少数慈善组织,从而导致有限的资源不能合理地配置。据2010年中国慈善排行榜榜单统计,在上榜的447家企业中,善款捐给各级慈善总会的企业占了近20%;捐给各级红十字会的企业占了16%;企业捐给各类大型的公募基金会占了近50%。[2]由此可见,带有官方、半官方背景的各类基金会、慈善组织仍是企业捐赠的首选。民政部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的《2009年度中国慈善捐助报告》也显示,2009年民政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慈善总会以及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共接收社会捐赠197.68亿元,占全国接收捐赠总额的61.22%。
3.企业挑选慈善项目比较盲目
企业挑选慈善项目比较盲目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企业自身的原因,也与慈善捐赠的整个大环境有一定关系。如果单从企业的角度来看,一是部分企业捐赠款物是迫于社会舆论的压力,并不是完全出于自愿;二是一些企业捐赠缺少理性,例如,一些突发性的自然灾害频频发生,激发了企业慈善捐赠的热情,但部分企业在捐赠行为发生后,既不签定捐赠协议,而不关心捐赠款物的使用方向,甚至对于捐赠免税政策也是一无所知。相当一部分的学者研究表明,捐赠免税政策能够起到调动企业捐赠积极性的作用,然而调查却显示,在参与抗震救灾捐款的企业中,仍有7成企业不了解税收优惠政策。[3]
三、拓宽企业慈善捐赠渠道的思路
1.企业转变慈善捐赠观念
善因营销是指企业将其捐赠集中在某一项慈善事业上,以达到提高公司声誉的目的。例如,奥运会的赞助商不仅获得了广泛的曝光度,而且与追求卓越联系到一起。至于善因营销能不能称为战略性慈善活动,取决于战略性慈善活动如何定义。如果将战略性慈善活动定义为“或多或少有些主题和目标的慈善活动”,那么只要企业的慈善活动和企业的经营活动有一定的联系,例如,能够树立正面公众形象,提升雇员的士气,企业的慈善活动就是战略慈善活动。
2.充分发挥慈善超市的作用
慈善超市是近几年出现的新事物,自2003年我国第一家慈善超市在上海诞生以来,广州、武汉、济南、合肥等城市也相继出现了慈善超市。至于何为慈善超市,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从字面上理解,超市就是自选商场,而慈善超市便是以慈善为目的的自选商场,其显著特点在于非营利性。简单地说,慈善超市的运作模式就是社会各界将他们捐赠的物品捐献给慈善超市,那些需要救助的对象凭借领物卡或领物券到慈善超市选购他们所需要的物品。慈善超市的顾客通常都是那些收入低并需要救助的群体。
从举办主体看,慈善超市为政府主导模式,其举办者为民政部门。据2008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提供的数据,截至2008年底,全国共建立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站、点和慈善超市3.8万个(其中:慈善超市7,035个),基本形成覆盖全国城市的社会捐助网,并逐步拓展到部分乡镇、社区。2005年~2008年慈善超市和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站、点数量如表1所示。
慈善超市的出现有助于解决企业物质捐助难的问题。作为连接捐助者和受捐者的桥梁,慈善超市克服了受助者被动接受单一物品的弊端,受助者可以根据他们的需要选择物品。例如,一些企业中的积压物品捐赠给慈善超市,不仅帮助了受助者,而且可以降低企业的库存成本,提高企业的品牌知名度,塑造企业在大众心目中的形象。
3.积极探索企业非公募基金会发展之路
2004年6月1日开始施行的《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根据募捐方式的不同,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即非公募基金会,非公募基金会属于基金会的一种。
我国企业非公募基金会在其发展的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首先,企业非公募基金会的成立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找到业务主管单位,确定业务范围,并有一定的注册资金等。由于我国基金会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管理的体制,企业成立非公募基金会需要有业务主管单位。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最后,企业非公募基金会的专业人才严重匮乏。《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然而实际的情况是,一些企业非公募基金会的工作人员大都是企业的员工,他们只是兼职从事基金会的工作。
四、结束语
企业是国内重要的慈善捐赠主体之一,捐赠渠道是架起捐赠者和受助者的桥梁。企业慈善捐赠渠道是影响企业慈善捐赠行为的重要因素,便捷、通畅的慈善捐赠渠道是企业可持续捐赠的保证。从长远来看,我国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需要包括个人、政府、慈善组织和企业在内的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徐辉,于佳莉.2009中国慈善榜榜单分析[N].公益时报,2009-
4-24(30).
[2]于佳莉,徐辉.2009年度捐赠榜单分析(二)[N].公益时报,2010-
4-27(2).
[3]白晓威,于佳莉.企业救灾捐赠调查:仅三成企业知道捐赠可免
税[N].公益时报,2009-5-26(8).
[4]MichaelE.PorterandMarkR.Kramer.TheCompetitiveAdvantage
ofCorporatePhilanthropy[J].HarvardBusinessReview,December,
2002:57-68.
OnExpandingCorporateCharitableDonationChannels
CuiShuyin
(SchoolofEconomics&Management,ShanghaiUniversityofElectricPower,Shanghai200090,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