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十点,在市中心彭城一号广场,一场由徐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联合动物保护协会及爱心人士组织的爱心领养活动,吸引了不少市民。这场活动主要是针对前期全市文明养犬整治行动中收留的流浪犬、无主犬,面向社会爱心人士进行领养。
据了解,申请领养流浪犬,还需要具备三个条件:一、领养人在徐州市区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包括自有住房和租赁房屋都可以;二、领养人需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来进行领养;三、领养人需和徐州市公安局犬类留检所签订文明领养协议。领养代替购买,用爱心温暖流浪犬,如果您对养犬有疑惑,还有爱心人士现场进行辅导。
爱心人士告诉记者,领养这些流浪犬后,他们还会进行定期回访、家访,确保这些流浪犬有个温暖的家,也确保“新主人”在遇到问题时能及时解决。如果您这两天不方便到活动现场进行犬只的领养,您还可以到徐州市公安局犬只留检所去领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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