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爸被狗咬伤,女主人却说狗是跑到她家的流浪狗,但这狗她养了好几年了,我爸能要求赔偿吗?
收留跑到自己家的流浪狗
被咬者报警索赔
作为收留者
应该承担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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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爸爸正常走路被母狗咬到,母狗刚生小狗没几天,报警后养狗的女主人不承认是自家的狗,说是流浪狗,男主人一开始对办案民警说是自家狗,后来又反悔。狗狗一开始应该是流浪狗,跑到他们家的,但他们家一直养了好多年了,他们在家门口给狗搭窝,喂饭,狗在那已经生了好几窝狗了。可以起诉吗,能要求哪些赔偿?
A1:
该母狗的饲养人对你爸爸所受伤害负有赔偿责任,若其拒绝赔偿,你爸爸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视受伤和实际支出费用情况,要求其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因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
根据你的描述,即使伤人的狗原来是流浪狗,但是男、女主人长期向狗喂食并为其搭窝,已经在事实上形成了对狗的饲养关系。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据此,你爸爸有权要求饲养人赔偿因被咬伤所遭受的各项损失,如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若受伤较为严重造成残疾的,还可以主张残疾生活辅助具费、鉴定费和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在具体维权时,建议你爸爸首先与饲养人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有权以饲养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解决该问题过程中,注意保留诊断证明、医疗费和交通费票据、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收入证明或者录音录像等证据,以证实侵权事实以及你爸爸所遭受的各项损失,便于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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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妹妹打算结婚,男方为了讨好我妹妹分期付款买了车,男方还在考驾驶证,现在两人感情出现问题打算分手,但车主、贷款都在妹妹名下,妹妹不想用这个车,但又怕以后有事故会找到自己头上!现在该怎么处理车辆?
A2:
你妹妹是该车辆的登记所有权人,从防范风险的角度考虑,如果该车辆确无自用之需,她可以先把车辆卖掉,至于售车款如何处理则需视情况而定。鉴于男方系分期付款购买,该车辆很有可能被设定了抵押,因此在操作层面,她可以先把车辆尾款付清解除抵押,以方便办理车辆过户登记。
你妹妹打算结婚,男方出资为你妹妹购买车辆,通常情况下从习俗的角度看,该赠送车辆带有彩礼的性质。赠送彩礼以双方缔结婚姻为条件或目的。彩礼给付后,如果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给付彩礼的一方可要求返还彩礼。在实践当中,被给付的财物如果属于彩礼,给付彩礼一方往往会明示,并伴之以庄重的仪式。因此,你妹妹可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判定。如果确为彩礼,在车辆被卖掉后,售车款扣除车辆尾款后的余额,男方有权要求返还。如果男方给你妹妹买车只是表达一种喜爱,未以谈婚论嫁为条件,也有可能被认定为普通的财产赠与,在该情形之下,售车款归你妹妹所有。
如果你妹妹只是单纯想防范风险,双方对于分手后车辆的归属没有异议,也可以与男方友好协商解决此事,由男方出资付清尾款解除车辆抵押,后续的过户登记手续根据双方达成的共识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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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老公在没领结婚证前向我承诺给我彩礼,可是因为我怀孕了,没等到他给彩礼就领了结婚证,如果他领了结婚证以后给的以前的彩礼,会不会不算做彩礼?
A3:
根据你的描述,彩礼给付是你们双方婚前真实的意思表示,虽然你们已经办理结婚登记,但登记后你老公再给彩礼也不应影响彩礼的性质。
给付彩礼是一种习俗,通常情况下彩礼的给付以缔结婚姻关系为前提,男方或其家庭向女方或其家庭给付一定财物。在你们结婚前,你老公向你承诺给付彩礼,目的是与你缔结婚姻。给付彩礼实际上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在你们婚姻缔结的情况下,赠与行为继续有效,彩礼应归受赠人所有。你们现在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若婚后你老公将婚前承诺的彩礼给你,并作出了明确的表示,那么该笔财产的性质仍应认定为彩礼,而非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因该笔财产的归属发生争议,你老公不认可该笔财产是彩礼的,那么就需要你提供你老公给付时认可该笔财产是彩礼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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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我在一家网吧打暑期工,刚开始找工作时给主管说干两个月,第二天我又给主管说只能干一个月,他表示没有问题。工作第六天左右,签了一个月的合同,其中第一月试用期工资1700元或1800元。第20天时,我找主管谈工资,他表示要扣200元到300元的不诚信费用。因为我工作天数太少,只有一个月。
A4:
推定你想咨询的问题是网吧克扣不诚信费用的行为是否合法。你在网吧做暑期工,与网吧签署合同,约定了工作期限和工资,网吧即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向你支付劳务报酬,不得随意扣除你的工资。
在具体解决该问题时,建议你先与该网吧主管进行协商,要求其依约支付工资;协商不成的,你可以收集合同、录音录像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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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因调动工作向原单位交了违约金。违约金包括:进修期间所发的工资,包括国家工资和单位绩效,单位交的养老,医疗,公积金等保险,进修学费和住宿费。进修4年半,其中一年是边工作边进修,一年是因工出国培训的。工作和出国培训的这两年需要交违约金嘛?单位违约金计算方法合法吗?
A5:
根据你的描述,单位前期投入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并与劳动者约定培训结束后在该单位的服务期,这种情况属于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你在约定的服务期内调动工作,构成违约,单位有权要求你支付违约金,但是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你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该培训费用的范围包括单位为了对你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你本人的其他直接费用。你在进修期间所取得的国家工资和单位绩效以及单位为你缴纳的五险一金是基于法律规定和劳动关系而产生,并非基于进修所产生的培训费用,单位将其计入违约金没有法律依据。
你需要支付的违约金数额计算方式为用人单位为你支出的培训费除以约定的服务期限得出每年应分摊的培训费金额,再与你未履行的服务期限相乘,所得数额即为单位可要求你支付的违约金上限。在具体解决该问题时,你可以先与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你有权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