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在区政协七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流浪动物管护的提案》(第32号)收悉。经研究,现复函如下:
收到提案后,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多次沟通协调,梳理研究委员建议,明确各单位责任分工,全力做好城市流浪动物管护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文明养犬法律法规暨人畜共患病综合防控宣传活动
(二)坚持“利民、便民”原则,设置“办证、登记、免疫”服务点,确保安全养犬
1.科学设置养犬办证便民网点
区公安分局积极做好犬只底数摸排工作,2021年12月1日《绵阳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共组织2次犬只底数摸排,摸排犬只20055只(其中:城区10318只,农村9737只)。在全区设置养犬办证便民网点共25个,办证10543只。目前运行状况良好,犬证初审、复审以及犬证发放均有序开展。
2.多措并举确保犬只免疫密度
(1)积极做好抗体监测及犬只检疫。委托辖区2家省级认定的兽医实验室开展狂犬病抗体常态化监测工作,特别是在犬只运输、流通环节中,要求犬主提供抗体监测合格报告,方可到犬主所在街道(镇)检疫申报点进行犬只检疫申报并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抗体检测不合格的立即要求补免后重新检测,有疑似症状的犬只依法依规进行隔离观察和处置,并做好消毒灭源等工作,大大提高了狂犬病抗体监测覆盖率。截至目前,尚未接到实验室关于抗体不合格的有关反馈。
(2)积极开展集中免疫实现接种“全覆盖”。区农业农村局3月底,组织集中开展对城区(工区街道、城厢街道)共15个点位的狂犬集中免疫工作,从源头上减少或阻止狂犬病的发生与传播。经统计,2024年城区犬只集中免疫1772只。
(三)政府主导、多方协作,探索建立流浪动物管护长效机制
1.积极筹建动物收容场所。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区公安分局会同区发改局、区住建局,正积极筹建“涪城区流浪动物收容救助中心”,建成后,该中心将为流浪动物提供食物、医疗和庇护。
2.政府购买服务,设立收容场所。区公安分局与绵阳市窝窝流浪动物救助中心签订了无主犬、流浪犬收容协议并共同制定了《犬只领养规范》,明确了领养人的条件、领养步骤、经费以及领养后犬只成长及管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对接绵阳市宠物服务协会,引导行业协会做好流浪动物的收容管护工作。
(四)部门联动,严格执法,促进文明养宠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特巡警、派出所等在五一广场、铁牛广场、安昌河堤、滨江西路河堤等遛狗密集区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针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犬只未佩戴犬牌、不束犬绳、犬绳超过规定长度,不即时清理犬只粪便等违规养犬行为,督促饲养人即时纠正,对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今年以来,共计开展专项整治15次,处罚47起,罚款1780元,有效遏制重点区域的不文明养犬行为。区公安分局始终保持养犬管理工作高压态势,采取口头教育和行政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对在重点区域、重点场所违规养犬、溜犬等行为进行整治。共批评教育1300余人,查出违规养犬120起,行政处罚90起,处理禁养犬1只,收容无主(流浪)犬310只。
二、存在问题
(二)缺乏专项资金支持,流浪动物收容场所生存难,对于收养的流浪动物仅能维持基本生存。
三、下一步工作
各部门将结合你们提出的意见建议,一是加强部门联动。持续强化流浪猫犬免疫和应急处置工作,有效减少流浪猫犬影响公共卫生和“扰民”事件发生,全力促进社会和谐。二是持续加强文明养宠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将文明养宠纳入社区安全防范宣传教育范畴,提升群众文明养宠意识。三是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流浪猫犬管理。充分共享社会组织资源,鼓励动物保护组织、动物保护志愿者主动发现收容街头流浪无主猫犬。四是充分发挥部门政协委员参政议政作用,通过反映社情民意方式,探索推动流浪猫的立法工作及流浪动物的管护。
感谢你们对城市流浪动物管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绵阳市涪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区分局
?????????????????????????????????????绵阳市涪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绵阳市涪城区卫生健康局
?????????????????????????????????????绵阳市涪城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