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媒体报道湖南邵阳市隆回县近20名婴儿被计生部门强行抱走送入儿童福利院“收养”,以收取社会抚养费,部分孩子被以每名3000美元价格“外销”海外。跨国收养有利可图吗?超生的孩子怎么成了计生部门和福利院的牟利工具呢?
跨国收养有利可图
邵阳“弃儿”事件大幅突破了公众能够接受的底线,人们惊讶地发现,计生办工作人员、村镇干部,还有儿童福利院工作人员,竟然成为“人贩子”。这些“人贩子”比别的人贩子更有权力、更有组织、更有渠道,所以他们“成本”更低、胃口更大、收益更高、风险更小。他们能够把孩子从医院、家庭甚至父母身边直接抢走,还能把孩子在儿童福利院“洗白”,然后“远销”海外收费牟利。
在美国,收养一位本土儿童的总费用达到2万-5万美元,但收养中国儿童的费用大概是1.5万美元,一个美国家庭必须排队等待3-4年才能收养到一名本土的儿童,但是收养中国儿童的等候期则短多了。
数据显示,2010年,美国家庭从中国大陆收养了3401名儿童,占总数的26%,也就是大约每4名外国孤儿中就有1名来自中国。而据不完全统计,自1991年以来,美国公民从中国收养了7万多名儿童。
保密规定让寻子格外艰辛
根据规定,被收养的儿童必须是孤儿或弃儿。但随着中国弃婴减少和法制不断完善,从中国收养孤儿已不是件简单的事。供需的急剧不平衡酿造出越来越多的问题,于是,一些身体健康的超生儿童被以计划生育的名义从父母身边夺走,甚至卖向国外。
据报道,外国人在中国捐款3000美元左右,直接交给儿童福利院,就能领走孩子,并能收到发票和捐献荣誉证书。对于福利院来说,一个健康的婴儿就意味着一笔生意。邵阳的计划生育部门将当地违反国家独生子女政策家庭中的孩子抱走,交给儿童福利院,福利院用伪造的记录信息,让孩子们具备被海外人士收养的资格。
民政部门自办自管出漏洞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和海牙领养公约均明确要求,各缔约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确保跨国收养的安排不致使所涉人士获得不正当的财务收益”。海牙领养公约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发生以收养为名出现的拐卖儿童现象。
在已签约的领养儿童输出国,与海牙公约相配套的改革已经展开,包括建立中央政府机构以监护儿童福利;设法首先安置那些有大家庭和当地社区背景的贫困儿童;同时对在本国运作的国外收养机构的数量加以限制等。
不过我国民政部门在涉外收养活动中既是送养人又是登记人,可以说是自办自管。中国收养中心是民政部下属的事业单位,总揽了整个涉外收养环节,自己审查,自己送养,集跨国收养的中央机关、送养人于一身,其中过程是否真正合乎程序和条件,也是由民政部门最终决定;若其中出现一些违法行为,没有其他部门监督和制约,难以发现和制止。
多国已关闭
跨国收养通道
不良中介机构参与收费、造假,让跨国收养变成国际贩婴,导致很多国家关闭了跨国收养通道。越南一些村官、警察、医生,用欺骗甚至强迫的手段从贫困的父母那里得到孩子,并不经父母同意就将孩子交由外国人收养,以获得利益。美国于2008年9月全面终止与越南的收养合作。
泰国成立了中央政府机构,专门为孩子的生母做咨询,同时也为一些家庭提供社会和经济支持,避免因生活贫困使他们放弃自己的孩子。巴拉圭和罗马尼亚自20世纪90年代出现大量违法跨国收养,此后这些国家对收养过程进行改革,令其国际收养活动几近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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