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后,流浪猫被装在袋子里,有好心人为它打了伞。
事件起因:
一则视频引起市民愤慨
26日上午,一则关于临沂北城新区某小区住户疑似殴打流浪猫致死的视频,迅速在网络上传播。在视频中可以看到,上午7点04分,有一大一小两只流浪猫先后进入小区单元楼内;7点05分,一名白衣男子随后来到流浪猫在视频中出现的位置,同时有用脚向后撑地的动作;7点06分,视频中一些路过的居民纷纷看向男子所在位置;7点07分时,白衣男子用左脚支撑在地面上,右脚向前,身体有向右脚方向耸动的动作;7点14分,小区物业人员和一名黑衣男子上前制止,黑衣男子和白衣男子有推搡动作,此时的流浪猫用前爪拖拽身体向单元门外爬去,可以看到流浪猫的后腿已经行动不便,身子趴在地上。
目击者:他在用门夹住猫,然后用身体顶门
“我当时正好下楼上班,听到有很大的猫叫声,我就想去看看怎么回事。”视频中黑衣男子王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他看到这名白衣男子正在用配电室的门夹住流浪猫,门是向外开的,他将流浪猫夹在门和门框中间,然后用膝盖和身体一下一下地往里顶着门。
“我问他干什么的,他说这猫撕垃圾袋,我就问那你夹它干什么,他说要拿石头、绳子弄死它之类的。”随后,王先生和物业工作人员将他劝开,流浪猫也爬了出去。“不过我当时没看到猫已经快不行了,还以为它逃跑了,后来才在视频里看到它死了。”
各方观点:
市民李女士:
行为很残忍,必须当众道歉
“我们没有想要怎么样,我们就是想让他面对媒体向大众诚恳道歉。”听说该事件后,李女士等市民赶到了现场,并参与了流浪猫的救助。“我们到的时候猫已经不行了。”事情发生后,有小区业主将视频发到业主群中,在聊天记录中可以看到,有业主称此行为很残忍。
对于这件事,李女士等人希望当事人能亲自道歉,并提出以下要求:通过媒体公开诚恳道歉、在物业群中为辱骂其他业主的行为道歉、在所在的单位工作群道歉、给流浪猫火化并亲自埋葬流浪猫,其中道歉信需要当事男子手写并签字按手印。
当事人:
当时有些情绪化,但没有虐待
当日晚上8点30分,记者在南坊派出所见到了这名白衣男子。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已经了解了事情经过,并对该男子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其已经写下悔过书。
“当时有些情绪化,但我没有想虐待它的意思。”最后,该男子表示确实手段不妥当,因为不应该有的动作导致了流浪猫受伤。截至26日晚,对于市民所要求的条件,他均表示接受,愿意道歉,但认为自己没有虐猫,不会为虐猫行为道歉,而是为自己想要驱赶流浪猫而做的不当行为,导致流浪猫受伤死亡道歉。对此,这些市民表示并不认同。
不过,该男子妻子告诉记者,该事件发生后,她听到朋友告知有不少人聚集在小区附近,自己家门口被丢了鸡蛋。而27日上午,该男子家门口还被人放了花圈。
法律解读:
爱心应该传播方式不能违法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本报律师团主要组成单位、山东颐平律师事务所主任彭海律师。他表示,如果因为暴力行为导致有主动物的死亡是违法的,但在立法中虐待动物还没有入刑,只能说是一种侵权行为、民事侵权。如果猫有主人的话,要鉴定财产权,它是有一定的物质价值。因虐待导致猫的伤残或者死亡,猫主人可以去主张民事侵权行为。如果是流浪猫,目前在国内的立法还是很宽泛的,没有具体上升到一种责任。
从道德的层面,虐猫行为是应当受到谴责的,大家也有权制止,但是这种制止没有强制性的规定。所以爱猫人士也好或者是其他人员,对这种故意的、过分的行为可以制止,但是不宜过激。一些所谓爱猫人士通过人肉把这个当事人的家庭住址、个人信息搜索出来,公布在网上本身就侵害了个人信息的隐私权。如果造成一定后果,还要根据后果的情况承担法律责任,这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