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场控制区,是指根据安全需要,在机场内划定的人员、车辆进入受到限制的区域.
(二)控制区通行证,是指人员、车辆进出机场控制区的有效凭证.
(三)候机隔离区,是指根据安全需要在候机楼内划定的供已经安全检查的出港旅客活动的区域,包括登机通道摆渡车.
(四)国际联检区,是指机场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海关联合检查的区域,包括国际出发联检厅、国际到达联检厅和旅客交运行李提取厅.
(五)国内到达区,是指国内到达旅客活动的区域及交运行李提取厅.
(六)航空器活动区,是指用于航空器起飞、着陆以及与此有关的地面活动区域,包括跑道、滑行道、联络道、停机坪.
(七)行李分检装卸区,是指对出港和进港行李进行分检的场地。
(九)限制人员,是指根据《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的规定,没有通过背景调查的人员,或被取消办理上海控制区通行证资格的人员
(十)面见审核,是指通行证管理职能部门对申办人员及其有效身份证件、基本信息进行当面核实确认。
(十一)申办单位,是指可以独立为其本单位人员、车辆中请控制区通行证的位
(十二)委托单位,是指与民航生产保障单位签订建设委托经营或租赁等合同的单位。
(十三)分值管理,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对持证人在机场控制区内的违规违章行为进行记分并实施管理和处罚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上海浦东和虹桥机场(以下简称两场)控制区活动的人员、车辆和申办单位。
第四条(管理职能)
上海市公安局国际机场分局(以下简称公安分局)是上海机场控制区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的主管单位,公安分局空防处是通行证管理的职能部门,依法具体负责通行证的管理工作。安检护卫等机场控制区安全菅理职能部门,负责通行证
的查验工作。
机电信息等保障职能部门,负责机场控制区门禁系统`
人脸识别系统和飞行区车牌识别系统的保障和维护工作。
民航某/单位单独使用、菅理的控制区域,可由该单位
向公安分局提出申请,经批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
该区域使用的通行证,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发放。
第二章机场控制区的划分和通行证的种类
第五条(机场控制区的划分)
根据安全保卫的需要机场控制区划分为:
〈一)国际候机隔离区;
〈二〉国内候机隔离区;
〈三〉国际联检区;
〈四〉国内到达区;
〈五〉航空器活动区;
〈六〉航空器客舱;
〈七〉航空器货舱;
〈八〉货运区;
〈九〉航空器维修区;
〈十〉行李分检装卸区。
第六条(通行证种类及期限)
通行证分为人员证和车辆证两类。根据其使用性质和期眼分
〈一〉人员长期通行证(不超过6年);
〈二〉车辆长期通行证(3年有效);
〈三〉人员短期通行证(分1天至3个月有效`1年有
效两种〉;
〈四〉车辆短期通行证(l天至3个月有效);
〈五〉人员临时通行证(l次有效);
〈六〉特种证件(突发事件处置等专′用i正〉。
第七条(通行证制作标准)
人员通行证根据种类采用HID卡或纸质材料制作,包含
持证人的照片`有效期`通行区域、姓名、单位、证件编号`
发证机关等信息,以及具有陪同、专机保障资质的信息。
车辆通行证采用纸质材料制作,包含车辆牌号、单位名称、有效期`通行道口`发证机关等信息。
通行证分别采取加密工D卡`防伪膜、水印、暗记、微缩文字等防伪措施。配备专用制式卡套、吊绳、卡夹。
第三章通行证的发放范围
第八条(发放范围〉
通行证的发放范围:
〈一〉人员`车辆长期通行证
长期在机场控制区内从事民航生产运输、勤务保障等日
常工作和袒负安全保卫`口岸查验的人员和车辆。
〈二〉人员`车辆短期通行证和临时通行证
短期或临时进入机场控制区迸行生产运输、勤务保障`
安全保卫、口岸查验`施工维修等工作的人员和车辆。〈三〉特种证件
因突发事件处置等其它工作需要进入机场控制区和中
心现场的人员或车辆。
第九条〈对申办单位的限定和要求〉
申请办理通行证的单位(以下简称申办单位〉,仅限于
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通行证发放范围内的人员和车辆所属
单位。
通行证申办必须以单位名义进行,申办单位不得将外单
位或委托单位的人员`车辆,以本单位的名称办理通行证。
第四章通行证的申请与办理
第十条〈申办方式〉
通行证实行网上申请`审核与办理,申请材料以附件方
式通过网上办证系统上传提交,申办单位无需捉交书面纸质
申请材料。紧急生产保障任务需要用证的,用证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公安分局空防处当场办结。遇有特别紧急生产保障任务来不及申办证件的,公安分局空防处派员立即赶赴现场,人工办证。
第十一条〈网上申办递交的材料)
办理人员`车辆长期通行证应递交的材料:
〈一〉申办人员`车辆的基本信息=
〈二〉申办单位的申请报告及申办人员、车辆汇总表;
〈三〉申办人员单位现实表现及政审材料=
〈四〉航空器活动区安全用车(长期)承诺书。
办理人员`车辆短期和临时通行证应递交材料:
〈五〉申办人员`车辆的基本信息=
〈六〉申办单位的申办人员、车辆汇总表=
〈七〉申办人员单位现实表现及玫审材料;
〈八〉单位介绍信(申办单位、委托单位除外);
〈九〉航空器活动区安全用车〔短期〉承诺书。
第十二条〈其他申办要求)
申请办理人员长期`短期通行证,申办人员可通过网上
办证系统提交本人照片,或持有效身份证件在办证窗口采集
照片。首次申办长期通行证人员,应当通过面见审核并参加公安分局组织的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