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有恻隐之心,无论出于什么原因,这都是善意的一种体现。流浪狗、流浪猫的问题一直都是社会的一大难题,有很多爱心人之自发成立救助站,以帮助这些可怜的小动物,其中不乏一些感人的故事。但是,也有不少因为帮助这些小动物而惹来麻烦的......
此前就有看到过因为喂食流浪狗而赔钱的事情,近日又有一则类似的情况发生了。而爱心人士应该如何避免这样的问题呢?先了解一下事情的前因后果再谈看法。在湖北十堰,有一位靠养猪为生的男子周某,因看家门附近的流浪狗十分可怜,便时长将一些泔水与骨头等放在房外的厕所附近,流浪狗以此为食。久而久之,这些流浪狗时长在附近出没,甚至能帮其看家护院。
一位游客路经周某家,因在其房外的厕所方便时,被附近的流浪狗咬伤。得知情况的周某及时将游客送去附近的医院救治并打狂犬疫苗,花费了1800余元的医疗费用。事后游客伤口出现感染情况,再去医院治疗又花费了2300余元。对此,游客认为是流浪狗是周某所有,周某应该承担这些医药费。而周某认为这些流浪狗不是自己所养,不愿承担这笔费用。最后,协商无果的游客将周某告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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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法院判决,周某为流浪狗提供食物,造成流浪狗长期滞留在附近将其当作主人。周某并未采取有效措施驱赶流浪狗,应该视为默认收养流浪狗为家犬,而流浪狗替其看家护院的事实成立。最后法院判决周某赔偿游客经济损失共计3700余元。看到这里,你知道应该如何避免这样的情况了吗?如果不想承担起照顾流浪动物的责任,就不要随便喂养,因为在流浪动物的心里,会把对它好的人当做主人来看待。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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