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记者金旻矣)“双十一”大促与“国补”政策并行,活动周期拉长,激发了上海市民的消费热潮。10月14日至11月14日,全市消保委共受理网购消费投诉27088件,推进企业先行和解36346件。服装鞋帽、家居用品、数码家电、交通工具、食品等领域投诉量居前。
“先用后付”惹争议
近期,一些电商平台推出“先用后付”的支付方式,即网购时无须付款快速下单,待确认收货后再行扣款。“先用后付”看似增加了网购的便捷性,但这一“新玩法”却频遭吐槽。
如,消费者田先生投诉反映,其在某平台浏览商品时误触购买按钮,平台默认开通“先用后付”导致其直接下单了一款炉子,联系客服取消订单未果,商品发货后联系快递公司拒收,却仍被扣除280元。
又如,消费者王女士投诉反映,其在某平台购买一条休闲裤,在申请退款并成功取消订单后,仍不断收到“先用后付”的还款提醒,宣称未及时还款将影响征信,引发消费者不满。
宣传优惠难兑现
今年“双十一”的周期更长、活动更多,除惯例开展“百亿补贴、大牌限时补贴、各种满减赠送优惠”等促销外,各平台还在优惠力度上持续加码,现金券补贴、赠品加码等优惠层出不穷。但仍有部分商家存在模糊宣传内容、隐瞒商品优惠条件等问题,导致消费者购买后发现实付价格与宣传不一致,未能真正享受到优惠;也有一些商家忽视诚信原则,拒绝履行售前承诺,不按约定内容发货。对此,消费者主要反映实付价格高于宣传价格、购买的优惠券未发放、赠品未如约发货等。
如,消费者宋先生投诉称,其在某平台购买扫地机器人,当日页面显示“活动到手价2580元”,实际购买时叠加其他优惠后需支付货款2740.91元,客服表示系各地优惠政策不同导致价格变动,无法为其处理。消费者认为,宣传页面标称的“到手价”应为消费者实际支付的价格,要求按照页面宣称的2580元购买商品。
保价承诺成空话
今年“双十一”大促预热早,多轮优惠活动接踵而至,许多平台、商家为抢占先机,纷纷推出保价活动,承诺消费者在一定条件下,先期“买贵了”的商品可以退差价。
然而,消费者投诉反映,部分商家虽然承诺保价,但对于保价的范围、条件等规则的表述模糊不清,限制条件多,消费者想顺利申请价保、退差价阻碍重重。此外,还有一些商家利用不同链接或产品编号规避保价,或设置满减门槛差异、限时抢购等,让消费者无法依据保价规则获得相应的差价补偿。
如,消费者蒋先生投诉反映,其在某平台购买猫砂,商家在发货后下架原链接,并使用新链接以更低价格再次上架同款商品,消费者要求保价,希望平台直接退还差价。平台表示商品并非同一链接,不符合保价协议,要求消费者退货重新下单,引发消费者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