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它们交配的时候喧闹,以至于自己无法读书和睡眠;二是它们媚态,会讨人喜欢;三是它们捕食雀、鼠,总不肯一口咬死,定要尽情玩弄。
因此,鲁迅痛恨它们,见到它们就要用石头击它们的头,或用毒药去药它们。
这让今天的"吸猫粉"无法接受,喵星人这么可爱,铲屎官都心甘情愿成为猫奴,历史上那么多大名人爱猫,还亲切称之为"俚奴”,怎么鲁迅先生宁愿"横眉冷对千夫指”,不肯俯首甘为小俚奴了呢鲁迅与钱钟书、林语堂、梁实秋等文人大多爱猫不同,也并非内心有斗士不屑于玩物丧志的抵触。
他在《朝花夕拾》之《狗.猫.鼠》中讲到,是因为小时候长妈妈,不小心踩死了他心爱的宠物,一只会吃墨可爱的小隐鼠,(他居然也喜欢小老鼠啊)骗他说被猫吃掉了。
于是迅哥儿为报杀鼠之仇,练就了一门飞石绝技专门打猫。
这是真的么应该是有这么一回事,以他号称"绝不原谅"一个都不饶恕的行事作风,倒也可以理解。
周海婴回忆说,他就经常去把父亲击猫时,扔出去的啤酒瓶等捡回来。
鲁迅因此从小不喜欢猫,但至于成年人仇恨猫虐猫,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如果说第二个原因是由于被猫交配时骚扰,而无法清静地看书写作和睡眠,虽是求偶时本能,实在扰民啊。
令人心烦,忍不住飞块石头驱赶也正常,光明正大的讲出来宣告世人,当然绝不仅仅如此简单。
但鲁迅又说:"但这也许是限于天分之故罢,假使它的身材比现在大十倍,(成豹子了!)那就真不知道它所取的是怎么一种态度。
然而这些口实,仿佛又是现在提起笔来的时候添出来的,虽然也象是当时涌上心来的理由。
"以物喻人为文学常用手法,鲁迅平生最憎恶为奴不觉耻之人,从猫这种动物身上找到了相似的人性可恶之处。
所以下面二条,分明是说无良无节的文人。
其二,他说猫抓到猎物,总不肯一口咬死,要玩弄够了才吃,和某些以折磨贫智者为乐,恃强凌弱的人相似:如崇洋媚外者《阿Q正传》的假洋鬼子,对贫困愚昧的阿Q侮辱伤害。
其三,猫常年一副媚态为讨人喜欢,没有同属一科老虎狮子的威武之气。
这分明是卑躬屈膝之徒的样子。
尤其是"配合”时的嚎叫”非常难听,不堪其扰。
对于"配合”完全可以理解为,奴才对主子的献媚,讨好,作为"帮闲"、"帮凶”,"粉饰太平"的文人,竭力发出的猫叫声,实在不堪入耳,狗咬狗,猫打架,丑态毕露的难看相无比鄙视!所以爱憎分明的鲁迅不喜欢猫,一半是真的不喜欢猫,一半是仇虐猫性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