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去理解歪了的外,还有些明显就是为了骂而骂。无所谓,随着年纪增长,越来越觉得马斯克说得对:“我现在不和人争吵了,因为我开始意识到,每个人只能在他的认知水准基础上去思考,以后有人告诉我2加2等于10,我会说,你真厉害,你完全正确!”
其实,对于我的观点信不信全随其便。不信我,我也没法给你降罪;全信我,我也给不了你永生。无所谓。
现在,我再说一个观点,那就是千万千万离极端爱狗人士远点。
其实,我也养过狗,对自己的狗也是宠爱得很。我以前吃过狗肉,但我的狗死了之后,至今我没再吃过。要说我是爱狗人士大约也没问题,但我没那么极端。
客观地说,爱狗的人有得是,但绝大多数不讨厌、不招人嫌。人家宠溺自己的狗,又不会四处给别人捣乱;别人不喜欢狗、或者只喜欢做熟的狗,人家也不说三道四。对于故意虐杀动物的行为看不惯、站出来反对,那也是正当言行,都属正确观点。唯有少数比较极端的,那就不能归入正常的爱狗群体了。
那些极端爱狗人士有什么表现呢?
其一,想法怪异。
比如,认为养狗能“提高国民综合素质,减少犯罪率”。
这个观点让人颇为费解。要说有的研究表明,恶性杀人犯小时有虐畜的行为,这个可以理解。但养狗就能提高素质吗?
日本人经常被用来举例说明素质高,是养狗养出来的吗?谁身边都有与人为善、言行得体、品学兼优的人,虽不多但也绝不罕见,他们是家家养狗吗?
另据统计,底特律、圣多明各、加拉加斯、摩加迪沙、巴格达、华雷斯城、开普敦、金沙萨、里约热内卢、穆扎法拉巴德,位居世界犯罪率最高城市前10,是因为这些地方不爱养狗吗?
犯罪率和狗之间有什么关联呢?百思不得其解。
我觉得,综合素质是教育和培养出来的,降低犯罪率是下功夫抓治安抓出来的,绝对不是养狗养出来的!
其二,胡编乱造。
为了达到不让别人吃狗肉的目的,不惜信口开河。
比如,坚定认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立法禁食狗肉。
你要问他,众多有多多,能不能举几个例子?他准给你拉黑了。因为他也不知道哪里有立法,纯粹是拿起来就说,张嘴就来。
要说禁食狗肉写进法律的地方,我找来找去也没几个。美国个别州是,国家层面则没有;我国的港、台地区有明文规定禁食。其他国家和地区,要么随便吃,要么不准买卖但自己养了、宰了、吃了,完全合法。
谁要认为我找的例证不对,没关系,您来找例子来反证,看看到底有多少国家或地区立法禁食了。要注意一点,所谓禁食,是指彻底的一口都不允许吃了,不要用禁止贩卖来偷换概念。其实我也很想知道,全球200多国家地区,立法的有几个,能不能称为“众多”。
其三,道德绑架。
在他们看来,吃不吃狗肉就决定了你是心地善良、文明高尚,还是阴险狠毒、卑鄙无耻。
无论有多少事实摆在他们面前,吃狗肉的人绝大多数只是普通老百姓,其中有些人拾金不昧、见义勇为、救人于水火的事没少干,人家一律不听不看不信,就是坚定地拿狗作为道德的试金石。
其四,肆意关联。
有些极端爱狗人士,特别善于玩偏概全、偷换概念之类的文字游戏。
如,一提到狗,就拿工作犬或表现特别出色的个例说事。
他们可不管工作犬要千挑万选,十分优秀的狗也只是狗中的极少数,甚至有的狗干脆是文艺作品编的、现实中根本没有这些基本事实。仿佛有个别优秀的,其余也都是宝贝儿一样。
再如,把所有狗都当成宠物狗。
又如,一提吃狗肉就等同于虐待。
个别人把吃狗肉归入血腥残忍范围,天天呼吁出台《反虐待动物法》。为了把吃狗肉和残忍虐待挂钩,还硬创造个“残杀虐吃”这么个不伦不类的词儿来。
其实这就叫“挂羊头卖狗肉”,就是耍心眼、玩花活,本质上还不是要求出台《禁食狗肉法》么?谁看不出来呀?
虐待动物的行为当然要反对,正常人都看不得故意踩死金鱼、残忍血腥杀猴、开车活活把猫狗拖死等等,这些行为有违人道,同样非常极端,确有必要立法严禁。然而,为了获取肉食,人道屠宰动物,绝对不属于虐待。
人们天天都吃牛羊鱼猪,谁也不会说什么,为什么到吃狗肉就成问题了呢?
究其根源,就是极端爱狗人士的极端自私!
在他们心里,我爱狗别人也得爱,你要不认同“狗是人类的朋友”你就有错。
他们喜欢和狗玩,就觉得你也应该这样,甚至创造“伴侣动物”这个词儿出来,把狗的功能与人相提并论,把所有狗都和宠物狗划等号,并强迫你接受,你不接受就指责你没爱心、没良知。
他们对狗宠溺至极,不愿意吃狗肉,就要求谁也不准吃,谁吃他就把“不文明”“没人性”的帽子一顶一顶扣过来。
他们的心里只有自己,只会用自己的标准去对待别人。对于这种极端自私的人,我劝诸位最好有多远躲多远,千万别被他们自我标榜的“爱心、善良”所迷惑,而忽略了其潜在的危险性。
我们不妨做几个思想实验验证一下。
电车难题,是个著名的道德困境问题:
一个疯子把五个无辜的人绑在电车轨道上。一辆失控的电车朝他们驶来,并且片刻后就要碾压到他们。你可以拉一个拉杆,让电车开到另一条轨道上。但那个疯子在另一个电车轨道上也绑了一个人,此时你应怎么选择?不过,要是遇上极端爱狗人士,恐怕不是什么难题。
如果疯子在一条轨道上绑着一个人,另一条轨道上绑着一条狗,控制拉杆的是狗的主人,且是个极端爱狗人士,你举得他会救人还是救狗?
再试想一下,一条救生艇上,有一个极端爱狗人士带着一条狗,还有一个陌生人,船太小了,两人一狗必须要扔下去一个才不会沉船。你觉得极端爱狗人士会怎么选择?
再试想一下,一个极端爱狗人士在A公司工作,并知晓商业秘密。B公司想窃取秘密,便向他透露A公司老板某年某月某日吃过狗肉,你觉得他会不会出卖A公司?
在极端爱狗人士眼中,那真是除了他的狗外“神马都是浮云”。
如果你遇到这样极端自私的人,可千万要小心呀!狗才是他的唯一,怎么对待你,那可真不一定了。
他们打着“爱狗的人有爱心有良知”这个貌似高尚的旗号,只要稍不顺其心意,出卖、坑害别人,那大概率是毫无心理负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