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5日,志愿者在京哈高速截下运狗车。这辆车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免疫证等显示,该车载狗520只,14日从河南开往吉林屠宰。北京通州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称,经与发证机关核实,这些证明真实有效。警方称无扣车理由,但志愿者称已有死狗,应重新检疫。有志愿者提出收购整车狗,但被其他人拒绝:“不能让狗贩得利。”
经过15个小时的僵持和协商,两家机构出资10万元将狗救下,520只狗被运往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基地暂养救治。随后,在“京哈高速救狗”事件中被巨资买下的500多只狗被查出患有不同问题的病症,有专家指出5年之内这些狗将耗费上千万元资金。
律师说法
意识有进步手段有些过激
北京瑞风律师事务所李方平认为,社会在动物权益保护方面的认知在进步,但志愿者手段有一些过激。
他说,动物权益在很多地区受到重视,中国港澳地区每辆运猪车只能装35头猪,“我们并没有这样的规范,多的话一辆车能装百十头,不但导致动物受到损伤,对人的观感、情感也是一种伤害。”
李方平表示,在拦车救狗的过程中,志愿者们采取了一些过激的手段,如影响交通、强迫交易等,应该有所规范。志愿者最好通过警方解决,或向卫生检疫部门举报。
网友声音
@连岳:我爱狗,也不吃狗肉。但是法律并没禁止他人有吃狗肉的自由和权利。事实上,我们吃的猪、牛、羊,包括各种植物,都是人类的好朋友。吃狗肉令人讨厌,但比这更让人讨厌的是强迫别人不准吃。
@张三张三:花钱救狗,这是最无奈的事,但志愿者还是做了,原因只有一个:没有人能眼睁睁看着500条命被人送去吃。
@长桥连短桥:出于爱狗之心出钱救狗颇令人敬佩、尊重,但是人肉司机、说狗是偷的、非让警察扣手续全的车实在是有点多余……各有各的看法,有人喜欢养狗、爱狗,也有人喜欢吃狗、讨厌狗,取向不同罢了。
最新进展
2013年10月28日下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京哈高速救狗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小动物保护协会上诉,维持原判。
2011年4月15日,小动物保护志愿者们从京哈高速截获救助了500余只流浪狗,因获救小狗的救治费得不到解决,10家宠物医院将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及腾讯公司告上法庭索赔50余万元。2013年7月,海淀区法院一审判令小动物保护协会支付40余万元医疗费用,腾讯公司无责无需赔偿。之后,小动物保护协会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