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中路3段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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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位于成都市南北干线人民中路上,毗邻千年古刹文殊院和成都中央休闲旅游区文殊坊,交通便利,现有办公面积近万平方米,中心行政办公区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办公区位于人民中路三段33号,政务服务办公区在草市街2号。
2011年9月1日,为解决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分散、管办不分等问题,按照“整合资源、盘活存量,精干高效、统一规范,公开便民、集中监管”的基本原则,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设立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的通知》(川办函[2011]191号),以原四川省机械设备成套局(四川省招标局)为基础设立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经过近两年的实践,中心首创的“流程管理模式”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取得很好的效果,在全省和全国部分交易中心推广实施。中心交易受理处、交易组织处、交易评审处、现场监督处、技术信息处等业务处室,通过电子化信息分段完成规定种类公共资源交易进场登记、发布交易信息、接受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收缴费用、开标、抽取专家、评标、结果公示公告、退付费用、资料归档等近20项交易流程。同时,通过对交易场地功能分区,设立交易受理、交易组织、交易评审、交易监督四个功能区,采用物理、技术、流程“三重隔离”,确保公共资源交易的安全性,实现交易统一进场、信息统一发布。
2014年6月,四川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组织实施四川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川委发〔2014〕6号),决定将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的政务服务平台职责与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职责整合,设立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中心根据主要职责,内设办公室、政务平台服务处、并联审批服务处、交易受理处、交易组织处(矿业权交易中心、交易评审处、现场监督处、财务处、人事教育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等10个处室;中心下设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信息中心和省政府采购中心,均为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心拥有五十多年从事设备采购和招投标工作、政府采购、政务服务经验的大批专业人才。
中心正式明明责履职后,省级其他有关部门及所属机构的行政审批事项原则上应全部集中到中心公开办理。公共资源将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分步实现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矿权出让、国有产权转让、政府采购、医药采购等五大类和知识产权、特许经营权、林业权等统一进场交易。
中心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等草案。
(二)为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信息和现场管理服务,承担省级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
(三)按规定制定省级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行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组织开展进入省级平台的并联审批协调服务工作,对省直各部门(单位)政务服务派驻窗口及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管理、实施考核;对公共资源项目进场交易机构及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管理、实施评价。
(五)参与全省进入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的综合评标专家库、电子化交易系统、信用评价体系和中介机构库的建设管理工作;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从业者现场行为公开制度,开展场内信用信息记录、评价并对外发布。
(八)负责按规定实施现场秩序管理和监督工作,记录、制止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按职责分工移送处理违法、违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