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测试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纸质)已达我市,现就其核发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仅限于7月10、11、12、13、14、17、18、19、20、21日,此10天在沈阳市语委办测试站(皇姑区辽河街65号)完成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考生。
二、获取方式
方式一:电子证书获取(优先选择)
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APP在“我的证照”中获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同等效力。
方式二:纸质证书获取(以下两种方式选择其一)
办理地点: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沈河区市府大路260号)。
原标题: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核发(2023年7月测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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