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你市《关于审批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请示》(沈政〔2023〕2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新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法库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康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你市要指导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政府认真组织实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深入实施国家及省重大发展战略。着力将新民市打造成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沈阳都市圈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区、新型工业化集聚区,将法库县建成全国重要的通用航空产业基地、东北地区新材料产业基地、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基地、独具特色的文化休闲之城,将康平县建成北方防沙带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节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康养文旅滨湖品质城市。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新民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27.92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86.53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71.55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44倍以内。法库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32.96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97.18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13.15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52倍以内。康平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95.21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29.65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92.23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76倍以内。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以“三区三线”为基础,落实细化主体功能区,统筹农业、生态、城镇空间。优化农业空间布局,全面加强优质耕地保护,推动农业安全、绿色、高效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城乡功能互补。加强生态空间的保护和管控,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物多样性,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防治土地沙化,坚决打赢科尔沁沙地歼灭战。保护卧龙湖等重要湿地,提升辽河生态系统功能。构建集约协作、融合发展的城镇体系,推动城镇空间内涵式集约化绿色发展,加强城乡融合,优化镇村布局,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严守城镇开发边界,严控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做好分阶段时序管控。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和土地综合整治,促进城乡建设方式由扩张增量向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质量转变。

四、提升城乡空间品质。优化中心城区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统筹布局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合理安排居住用地,推进多层次便利化复合化城乡生活圈建设。系统布局蓝绿开放空间,营造更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人民城市。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城市紫线管理要求,对历史文化遗产及其整体环境实施严格保护和管控,强化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整体保护和系统活化利用。强化城市设计、村庄设计,优化城乡空间形态,塑造具有东北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传承的城市特色风貌。

五、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完善城乡各类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强化与区域重要城市的交通联系,完善城区道路网系统,构建各种交通方式相协调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区域布局,保障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增强国土空间安全韧性。

六、坚决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严格执行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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