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定公安规范性文件,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3、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工作。
4、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5、组织、指导全市各地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协调处置跨区域重大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刑事犯罪案件。
6、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职责。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全市各地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各地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7、指导、监督全市各地公安机关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负责全市出入境管理及外国人在市内居留旅行有关管理工作。
9、负责到我市视察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10、指导、监督全市各地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11、指导、监督全市各地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和看守所、拘留所以及公安机关管理的强制隔离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的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市各地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
13、指导、监督收容教养审批工作及各级公安机关承办同级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审批办公室的日常工作。14、拟订公安科技信息建设发展规划,负责公安科技信息建设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实施安全技术防范工作。15、拟订全市各地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措施,指导、监督全市各地公安机关警务保障标准、制度的落实。16、组织、指导全市公安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组织、指导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17、领导在我市的铁道、林业等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18、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19、承办上级交办的共他事项。
市公安局现内设22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指挥中心、情报中心,含秘书科、指挥调度科、机要通讯科<副科级>),政治部(副处级,含综合科、干部科、宣传教育科<加挂警察培训学习牌子>),警务保障部,警务督察支队,审计科,法制支队,科技信息科,信访科,国内安全保卫支队(含机动侦察大队<副科级>),特警支队(副处级,加挂反恐怖支队牌子,含办公室、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含一大队、二大队<副科级>),治安支队(含治安户政管理大队、基层基础工作大队、治安行动大队<副科级>),警卫处,内部安全保卫支队,刑事侦查支队(含重案侦查大队、刑事技术大队、情报信息大队<副科级>),禁毒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含网络安全管理大队、网络案件侦察大队<副科级>),技术侦察支队(含综合办案大队、技术保障大队<副科级>),监所管理支队(含随州市看守所、随州市拘留所<正科级>),交通警察支队(副处级,含办公室、法制科、交通秩序管理大队、车辆管理大队<加挂车辆管理所牌子>、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森林警察支队。
曾都区公安分局设23个内部机构:办公室、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巡逻警察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法制大队、信访科、禁毒大队、内保大队、政治处、纪检监察室、警务保障室、森林警察大队、东城派出所、西城派出所、南郊派出所、北郊派出所、府河派出所、洛阳派出所、何店派出所、万店派出所。
高新区公安分局设5个内部机构:办公室、治安大队、刑侦大队、淅河派出所、淅河交警中队。
2024年随州市公安局行政编制637人,实有在职民警636人;退休人员319人;辅警人员830人;无在校学生。
随州市公安局部门预算包含市局本级、曾都区公安分局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随州市公安局预算收入57372.12万元,比上年增加13505.09万元,比上年增加30.79%,主要是增加项目建设经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938.87万元,比上增加7935.84万元,增加18.89%,主要是增加监管中心建设、驾考中心搬迁建设项目经费,提前下达上级补助经费等。其他收入2033.25万元,比上年增加629.25万元,增加44.82%,主要是增加代收广水市公安局、随县公安局民警服装费及证件费等。上年结转结余资金5400万元,比2022年结转结余增加4940万元,增加1073.91%,为结转专项债券。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随州市公安局预算支出57372.12万元,比上年增加13505.09万元,比上年增加30.79%,主要是增加项目建设经费。
按资金性质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9938.87万元,比上增加7935.84万元,增加18.89%,主要是增加监管中心建设、驾考中心搬迁建设项目经费。其他资金支出2033.25万元,比上年增加629.25万元,增加44.82%,主要是代付广水市公安局、随县公安局民警服装费及证件费等。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支出5400万元,比2022年结转结余资金支出增加4940万元,增加1073.91%,为结转专项债券,用于随州市公安局监管中心建设。
按功能分类分为:公共安全支出47774.72万元,比上年增加8562.75万元,增加17.92%,主要一是增加监管中心建设、驾考中心搬迁建设,二是提前下达上级专项补助1023万元,用于办案及装备购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62万元,比上年减少469.09万元,减少23.25%,主要是增加职业年金缴费,减少退休人员统筹待遇;卫生健康支出801.45万元,比上年增加5.51万元,增加0.69%,与上年基本持平;住房保障支出1378.33万元,比上年增加5.91万元,增加0.43%,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他支出5400万元,比上年增加5400万元,增加100%,为结转专项债券,用于随州市公安局监管中心建设,上年无此类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随州市公安局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338.87万元,比上增加13335.84万元,增加31.75%,主要是增加监管中心建设、驾考中心搬迁建设项目经费。按功能分类分为:公共安全支出45741.47万元,比上年增加8393.5万元,增加22.74%,主要一是增加监管中心建设、驾考中心搬迁建设,二是提前下达上级专项补助1023万元,用于办案及装备购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62万元,比上年减少469.09万元,减少23.25%,主要是增加职业年金缴费,减少退休人员统筹待遇;卫生健康支出801.45万元,比上年增加5.51万元,增加0.69%,与上年基本持平;住房保障支出1378.33万元,比上年增加5.91万元,增加0.43%,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他支出5400万元,比上年增加5400万元,增加100%,为结转专项债券,用于随州市公安局监管中心建设,上年无此类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随州市公安局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400万元,比上年增加5400万元,增加100%,为上年结转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用于随州市公安局监管中心建设。上年年初预算无,年末增加5400万元,全部结转。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4年随州市公安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2024年随州市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3653.79万元,包括办公308万元,印刷费30万元、水费95万元,电费570万元,邮电费60万元、物业管理费260万元,差旅费6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20万元,日常维修费175万元,租赁费115万元,会议费4万元、培训费70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被装购置费27万元,劳务费70万元,委托业务费150万元,工会经费200万元,福利费18.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万元,其他交通费475.78万元,其他费用819.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5.15万元,增加10.77%,主要一是办公场所和人员增加导致各项消耗增加,二是物业费上涨,三是增加民警培训经费,四是增加公安工作宣传经费。
2024年随州市公安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786.5万元,比上年增加1.5万元,增加0.19%,主要是出国办案费预算增加,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2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2万元,增加150%。上年预算8万元,调整后预算16.37万元,实际支出16.37万元,主要是根据湖北省公安厅统一安排出国办案差旅费。2024年随州市公安局尚需抓捕7名境外逃犯,特申请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公务接待费6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减少25%,主要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和人数。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60.5万元,比上年减少24.5万元,减少3.12%,主要是减少公车购置费。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4.5万元,比上年增加70.5万元,增加18.31%。2023年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5万元,调增支出60万元,实际支出445万元,主要是:①2022-2023年增加11辆运警车和1辆应急通讯指挥车;②增加养犬管理业务;③近两年更新车辆较少,车况下降,也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2024年根据2023年支出情况,增加该项支出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费306万元,比上年减少78万元,减少20.31%,预计更新17辆车,根据车况向机关事务局申请后批复更新车辆数量及支出金额。
2024年随州市公安局政府采购总额22268.3万元,其中面对中小企业采购总额1695.23万元,占采购总额的7.61%,面向小微企业2082.59万元,占采购总额的9.35%。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289.33万元,工程预算14643.49万元,服务预算1335.48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801万元,增加94.19%,主要是增加监管中心建设、驾考中心搬迁建设项目经费。
2024年初资产总额52446.3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06.02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2057.29万元,无形资产净值5378.24万元,在建工程17075.76万元,受托代理资产7229万元。资产总额较上年增加285.71万元,增加0.54%,主要是增加设备和在建工程,减少受托代理资产(按规定处置案件暂扣款)。截至2023年12月31日,随州市公安局共有车辆246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3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3辆,其他用车6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摩托车及待处置车辆。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整体绩效目标
长期目标:反恐维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健全社会治安体系,源头管控,确保公共安全无大事。
年度目标:反恐维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健全社会治安体系,源头管控,确保公共安全无大事。
2、长期目标指标设置
产出指标:公用经费控制率,年初预算98%以内;三公经费变动率不超过年初预算;预算调整率,项目支出调整不超过年初预算15%;预算执行率,达到调整后预算95%以上;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率低于调整后预算5%以下;信息化建设情况,支出大于1000万元;以上指标设立依据均为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事前绩效评估完成率,新增项目和往年政策到期后继续执行的项目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全部要进行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评价覆盖率,达到100%;评价结果应用率,达到100%;电信诈骗案件发案数比上年下降,比上年下降5%以上;命案破案率,达到100%;挽回经济损失,挽回经济损失3000万元以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单位对公安工作综合评价打分,达到90分以上;以上指标设立依据均为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公众安全感指数,90%以上。指标设立依据为计划标准。
3、年度目标指标设置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平安随州建设项目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完善随州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为侦查破案和治安管理提供视频资料,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平安城市支出成本节约率≥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2、公安专项工作经费项目
产出指标:公安专项经费支出小于110万元,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公安专项经费资金到位率达到95%,服装质量验收合格率100%,及时支付专项经费,不超期。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民警满意度达到90%,人民群众满意度达到8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3、禁鞭专项经费项目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持续实施禁鞭条例,长效落实随州城区禁鞭和禁孔明灯工作,巩固禁鞭成果,确保实现“零销售”、“零储存”、“零燃放”。
产出指标:禁鞭经费支出小于35万元,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春节、元宵节、清明节、中元节、国庆节等重要节日使用宣传车进行宣传,全年大于30天;定期对各办事处、乡镇进行考核排名并通报,全年大于11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城区群众对禁鞭成效满意度大于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4、犬只收容经费项目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规范养犬管理工作,加强犬只登记、办牌办证工作,对主城区街面流浪犬、违规犬只进行捕捉、收容留检,对病死犬只进行无害化处理。
产出指标:主城区犬只收容留检支出小于119万元,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办理犬只登记数量达到1000只;流浪犬、违规犬收容达到200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流浪犬只收容服务考核评分80分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5、养犬管理专项经费项目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规范犬只管理,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产出指标:养犬管理支出小于36万元,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新闻媒体宣传次数大于10次,办理犬只登记数量达到1000只;流浪犬、违规犬收容达到200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人民群众满意度85%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6、看守所给养费项目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完善监所医疗卫生条件,深化教育感化深挖犯罪。
产出指标:给养费支出小于255万元,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管理在押人员月均数量大于500人,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100%;在押人员身体健康,不发生非正常安全性事件。
满意度指标:在押人员及其家属对本所工作无投诉。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首次办理户口簿、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准迁证工本费、居民身份证免费。
产出指标:身份证件工本费财政补助支出控制在40万元内,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8、武警专项补助项目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代购看守所武警中队物资装备,保障武警战士执勤需要。
产出指标:支出控制在100万元内,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根据武警中队需求代购物资,年度支出金额达到所需金额90%以上,代购武警物资验收合格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武警官兵满意度达到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9、办案业务费项目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反恐维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健全社会治安体系,源头管控,确保公共安全无大事。
产出指标:办案业务费支出控制在预算内,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电信诈骗案件发案数比上年下降5%以上;命案破案率100%;打击各项违法犯罪,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000万元以上;社会大局稳定,治安秩序良好。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人民群众安全感指数90%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10、公务用车购置项目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及时配备各单位所需执勤执法用车,保障执勤办案需要。
产出指标:公务用车支出小于306万元,更新车辆15辆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购买新能源车,车辆审批手续合规,车辆验收合格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车辆使用单位和人员满意度90%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11、专用设备购置项目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按计划购置各项所需设备,为反恐维稳、侦查破案、治安管理、交通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产出指标:支出控制在预算内。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提升盗抢骗案件破获率10%以上,设备验收合格率100%,打击电信诈骗,减少潜在受害人经济损失3000万元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设备运行平稳,为社会综合治理及维稳处突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根据运行情况打分。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12、办案业务及装备购置经费项目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办案业务费重点用于反恐维稳、扫黑除恶,严厉打击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业务装备经费重点用于更新基层执法勤务装备和深化资源整合,共建共享,实现协同作战。
产出指标:实际执行率95%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电信诈骗案件发案数比上年下降5%以上;设备验收合格率100%;刑拘刑事犯罪嫌疑人人数300人以上;装备验收合格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设备使用人员满意度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13、市公安局机关大楼四楼多功能会议室建设项目
产出指标:会议室改造支出控制在预算内。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实际执行率90%以上;验收合格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会议室使用人员满意度达到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14、随州市中心看守所建设项目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解决我市看守所、拘留所基础设施落后,切实改善在押人员关押条件,增加强制戒毒所,提升公安机关依法履职的能力,满足公安机关服务社会治安稳定大局的现实斗争的需要。
产出指标:总支出控制在预算内。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不发生破坏生态环境、环境污染现象;工程验收达标合格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市局党委对工程进展情况及质量情况综合评分95分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15、公安局监管中心建设项目
16、市公安局监管中心弱电智能化建设项目
17、何店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延续项目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建设与公安工作发展趋势相适应的业务工作场所,为市民提供良好的服务。
产出指标:总支出控制在预算内,实际执行率90%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工程验收达标合格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市局党委对工程进展情况及质量情况综合评分90分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18、涢水派出所新建业务技术用房项目
19、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大队驾考中心搬迁建设项目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加强机动车驾驶考试工作的基础设施条件,更好的规范机动车驾驶考试工作,确保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顺利实施。
20、未确定基建及修缮项目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保障工程建设高质量、有序平稳进行。
效益指标:验收达标合格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使用人员满意度90%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随州市公安局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与上年一致。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无其他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四)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监狱(款)罪犯生活及医疗卫生(项),反映监狱犯人生活的各项开支,包括伙食费、被服费、水电费、日用品补助费、医疗卫生防疫费、杂支费、监舍用于购置费等。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反映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案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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