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话题》政声民意:文明养犬共创和谐——对话公安昌平分局【播出日期2013年9月8日】
主持人:倾听群众呼声,架起沟通桥梁。现场以及电视机前的观众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收看《百姓话题——政声民意》,我是主持人李康。最近,全国各地发生多起烈犬伤人事件,城市养狗管理问题再次成为焦点。我们节目的很多热心观众也向我们反映自己曾经遇到过大狗吓人、小狗扰民的问题。那么城市养狗应如何规范?需要遵循哪些规定呢?今天,我们的演播室请来了公安昌平分局的工作人员,就城市养犬的话题进行深入的探讨,首先让我们一起掌声有请做客演播室的两位嘉宾:公安昌平分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朱义春、民警曹国良。
主持人:欢迎几位嘉宾做客我们的演播室。就在几天前,北京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发布调查报告,包括养犬人与非养犬人的受访市民当中,大家都对:遛狗不拴绳、不给狗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等不文明养犬行为十分反感。担心发生犬伤人的事件,我们昌平这样的案件多吗?
副支队长朱义春:随着昌平区犬只逐年增长,犬伤人案(事)件时有发生,据公安分局接报警查处情况,2013年截止到7月31日,全区接报犬伤人警情20余起,涉案犬只已被依法没收。特别是在2013年6月24日下午5时,在昌平区邓庄桥下发生一起藏獒犬将路人咬伤犬伤人案(事)件。接报警后公安分局立即派出警力将肇事犬控制查找犬主,同时提示伤者到正规医院就诊。经查,犬主未对所饲养的藏獒犬实行拴养或圈养,造成犬只窜出院外咬伤路人。通过工作犬主对伤者进行了一定赔偿,公安机关依法对犬主做出了没收藏獒肇事犬的处罚。就此案(事)件在此提示养犬人,要依法、文明、养犬,大型犬要实行拴养或圈养,严禁携带大型犬出户。携带小型犬出户遛犬时,要对犬只拴犬链。
主持人:这起发生在邓庄的犬伤人案事件,肇事犬是烈性犬大型犬,因为性格暴躁,比较不受控,且体型庞大,在公共领域它的潜在危险性不言而喻。给受害者造成身心的伤害。可是他们却也是看家护院的好手,一味的禁止也不现实。那么,我们昌平区养犬的管理划分和禁养的标准有哪些规定?
民警曹国良:昌平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凡具有物业性质的小区、别墅、公寓、楼房宿舍、居民集中住宅楼房区、文化新村、山庄别墅区等均列为养犬重点管理区,养犬重点管理区禁止饲养体高超出35厘米的大型犬和烈性犬,准许饲养小型犬,但每户准许饲养一只,携犬出户时要对犬只拴犬链;具有独门独院的平房区为养犬一般管理区,可以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但必须对所饲养的犬只实行拴养或圈养,严禁携犬出户。
主持人:有一个问题,我们不能忽视,在人的感情里一直都把狗当成人类的朋友,而狗在看家护院、陪伴人类、抚慰心灵方面也的确发挥着不可小觑的作用,如果全然不顾爱狗人士的实际需求和内心感受而强制打狗也必然遭到养狗人士的反抗和阻挠。所以说,我们为养犬者提供便民惠民的措施,也有利于规范犬只的管理。
民警曹国良:由于昌平区城镇化改造、拆迁地区增多,导致大量无主犬流向社会,为减少无主犬对社会的危害性、避免发生狂犬病疫情。昌平区养犬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抽调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局、区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各2名,成立昌平区养犬管理联合执法队,在各镇、街,各居(村)委会大力支持下,在辖区不定期、不定时的开展收容救置无主犬工作,并将收容救置的无主犬送往市犬类留检所进行统一管理,2013年截至7月份收容救置无主犬共计13000余只。
主持人:在养犬管理工作中,其实我们政府也是下了大力气,涉及到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任务。
观众甲:我家住在回龙观小区,是楼房,能养黑贝犬吗?
副支队长朱义春回答:您养的黑贝犬体高已超过35厘米,属于大型犬,您居住的小区是养犬重点管理区,所以您不能在该小区饲养此品种犬。您可以饲养体高35厘米以下的小型犬,例如:吉娃娃、泰迪、银狐等品种。
观众乙:我家住在天通苑地区,我养了一只小型犬(吉娃娃),如何办理养犬登记证?
民警曹国良回答:首先,到居(村)委会签订养犬义务保证书、开具同意养犬证明,然后,持养犬证明携带本人身份证、犬只和犬只一寸照片到属地派出所办理养犬登记证,最后,持派出所开具的养犬管理服务费票据到属地镇、街防疫站给犬只免费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
观众丙:我想问一下,给犬办理年检需要带哪些材料?
民警曹国良回答:在办理犬只年检时,需要携带养犬登记证和属地防疫站出具的动物健康免疫证到属地派出所办理年检手续。如果在办理初次养犬登记时犬只较小,但过一年后犬只长大体高已超过35厘米,必须将犬迁往养犬一般管理区即:平房院地区饲养。同时,在属地派出所办理养犬登记证变更手续和年检手续。
观众丁:作为养犬人,在日常生活中,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副支队长朱义春回答:作为一名养犬人,首先,应当办理养犬注册登记,并在每年集中年检期间进行年检;其次,在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只束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同时注意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第三,在携犬出户时,对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第四,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如因犬吠影响到他人休息,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第五,携犬出户乘坐电梯时,应避开电梯使用高峰期,并为犬只戴嘴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