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当事人在讼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名称变更或分立、合并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1、买卖合同;
2、订(定)货单;
3、证明邀约、承诺生效的信函、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
1、交、收货凭证: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仓单、运单等;
2、货款收支凭证:收据、银行付款凭证、发票等;
4、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信函、证人证言、有关单位的证明、检验报告、客户投诉、退货和索偿的证据;
5、合同约定向第三人履行或第三人履行的,则提交第三人关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明及相应凭证。
一)合同纠纷起诉流程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
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