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是否存在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1)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2)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3)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

(4)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消费者如何维权

消费者正确维权的方式有以下几点: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即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互相交换意见,协商解决争议;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消费者协会是专门保护消费者利益的群众性组织。在消费者利益受到侵害时有职责去保护,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是其一项重要职能。调解必须坚持自愿和合法的原则;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争议后,在与经营者协商得不到解决时,可直接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这种方式具有高效、快捷、力度强等特点;

4、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消费者与经营者就争议的解决方式达成仲裁协议,将案件提交有关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法院起诉是解决消费争议的司法手段。

一、欺诈消费者赔偿多少钱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如果有欺诈行为,要对消费者进行3倍赔偿,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新消法规定消费欺诈3倍赔偿是获赔的最低限度。从立法目的来看,法定惩罚性赔偿仅是消费者获得惩罚性赔偿的最低限度,而非消费者获得惩罚性赔偿的最高限度。

倘若经营者与消费者明确约定更大力度的惩罚性赔偿条款,不违反立法本意。

二、经营者的欺诈行为包括哪些

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

(一)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二)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

(三)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法律分析:消费欺诈从以下4个要件进行界定:1、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欺诈的故意包括两方面:一是陈述虚伪事实的故意;二是诱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的故意;2、欺诈人实施了欺诈行为;3、被欺诈人因欺诈而陷入错误;4、被欺诈人因错误而为意思表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欺诈消费者行为的认定如下:

1、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采用的手段是否构成消费欺诈行为。

2、经营者的行为是否误导消费者,如果该行为足以使一般消费者发生误解,即构成欺诈。

3、经营者是否具有实施欺诈行为的主观意思,构成欺诈行为必须具有主观故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经营者的行政责任】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情节严重的认定: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

一、欺诈消费者行为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经营者具有主观故意;

(2)经营者具有欺诈的客观行为;

(3)经营者的欺诈行为和消费者的购买意思表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二、消费者维权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1、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还会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法律主观:

消费欺诈行为可以通过以下行为进行认定: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欺诈方主观上具有欺诈的故意;欺诈方实施了欺诈行为;被欺诈一方因欺诈而陷入错误,并因错误而作出了意思表示。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消费欺诈的认定标准为:欺诈方主观上具有欺诈的故意;欺诈方实施了欺诈行为;被欺诈一方因欺诈而陷入错误,并因错误而作出了意思表示。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食品质量问题投诉哪个部门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于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五)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六)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七)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八)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必须详细列出。

(九)食品中禁止使用的非法添加的化学物质。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专业分析

商家的下列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

⑴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⑵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

⑶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⑷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⑸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⑹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⑺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⑻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⑼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⑽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⑾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⑿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⒀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分析:消费欺诈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过程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从三个方面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构成消费欺诈:1.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采用的手段;2.经营者的行为是否误导消费者;3.经营者是否具有实施欺诈行为的主观方面。

法律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一)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二)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三)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的商品;(四)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五)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六)销售伪造或者冒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七)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八)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九)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十)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六条经营者有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行为之一且不能证明自己并非欺骗、误导消费者而实施此种行为的,属于欺诈行为。经营者有本办法第五条第(七)项至第(十)项、第六条和第十三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属于欺诈行为。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我国《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2条规定:“本办法所称欺诈消费者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由此可见,商店出售的商品以假充真,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除返回货款外的三倍赔偿。

THE END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欺诈行为应适用民法中欺诈的认定标准李某提供的商品成交记录及网页评论截图显示,哥弟公司未以标注原价售出过案涉商品,部分购买者以“12.1285价”购买了同种商品,自述“12.12价”低于李某购买价格;2014年12月12日后的购买者均以与李某相同价格购买同种商品。李某认为,根据《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https://www.faxin.cn/lib/cpal/AlyzContent.aspx?gid=C1379188
2.试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理解与适用一、 惩罚性赔偿制度在适用中出现的争议问题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制度在维护交易安全、促进诚信体系建设、震慑和打击不法经营者、调动社会力量与欺诈行为作斗争、弥补政府执法力量不足或执法不力、净化市场交易环境等方面,惩罚性赔偿无疑具有积极作用。然而,任何一项制度都不可能是完美无缺的,往往都具有两面...https://hjqfy.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5868
3.消费者权益保护中“价格欺诈”的认定本案中,被告上海绳艺公司未举证证明案涉商品在促销活动前七日内以其所标的原价进行销售,该行为已构成价格欺诈行为,故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 我国法律对经营者知法犯法的欺诈行为坚决予以打击,为进一步打击和管制不法销售者的虚假宣传等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专门设立有惩罚性条款,该法第...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9/05/id/3876809.shtml
4.消费者权益法欺诈行为欺骗消费者属于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行为。 这个国家已经专门立法,不只是对欺诈做出了具体规定,还对消费者的合法权利都进行了保护,名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全文如下 第一条为依法制止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http://www.mfgclaw.com/chanye/xinnengyuan/38159.html
5.国际经济法网1993年出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至今已20年,由于历史的局限性和制定法本身的滞后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许多原则性规定和立法空白难以适应新的司法实践的需要,且修改立法和制定相应的司法解释工作也未能及时跟进,致使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的审理工作中遇到了许多新难点和疑点问题,亟需解决。https://ielaw.uibe.edu.cn/lfjy/8231.htm
6.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欺诈消费者处罚由于网络的飞速发展,信息传播越来越广泛,当人们在生活、工作、网络中时常会遇到不同的法律问题,人们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欺诈消费者处罚也是着重关注的,一些网友可能还不太清楚,但只需要在网上就能学习了解,接下来就法构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具体分析。如果有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了解的,不知道怎么做的时候,听听小编给出的...https://www.fljg.com/xfqy/408102.html
7.《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要点解读与合规提示本《条例》中的许多条款除了遵循和发扬了其上位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外,更吸收和细化了《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价格法》《广告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中的规则,并且上升了如《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网络购买商品...https://www.huiyelaw.com/news-34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