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直播带货行业暴露出来的涉假问题,又该如何通过法律手段进行治理?
先来看近期
浙江杭州法院判决的几个案例↓↓↓
“翻车”事件接连不断
暴露行业乱象
叶某随后发现,合作带货期间他们共收到买家退货65件,检查发现有40件无论是做工还是面料都不是他们公司的产品,而且袖口商标也是仿制的。
为何出现原告商标被告无法自圆其说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提供的正品白色T恤与被告涉案店铺直播销售时展示的T恤一致,而与经公证的、被告涉案店铺消费者收到的T恤在袖口标识缝制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明显是两个不同版本。
杭州互联网法院法官卢忆纯:大的主播有比较大的影响力,可能会穿正版,但是售仿版。她可能会进一批正品的货,比如先卖一批正品,销量上去了,口碑也比较好,后面他们可能就会有仿制的货,这个确实是一个比较严重的现象。
构成商标侵权被判赔偿8.5万元
侵权情节严重
或将涉及刑罚
法官介绍,像这个案例中主播穿正版、卖仿版的情况并不鲜见,他侵犯的是对方的商标权,商标持有方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但如果侵权情节严重就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另一名网红女主播就因为知假卖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九个月。
知假卖假定制知名品牌项链网络直播热卖
1:1仿制包括同款外包装以及鉴定证书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法官叶学超:这个项链是真金白银的,上面的小钻也是真的,金子也是真的,只是品牌是假的。它都是一套的,同款的证书、包装盒、手提袋都是一应俱全。
一个月售出高仿项链41条获利8万元
2023年1月,采购价1.45万元,售价1.65万元的高仿项链在汪某的直播间里开始售卖。短短一个多月,汪某和其丈夫通过向徐某、齐某订购的方式,售出假冒某知名品牌项链41条,销售金额67.65万元,主播汪某夫妇非法获利8万元。
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网络主播获刑3年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汪某等五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的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对主播汪某及其丈夫管某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九个月,并对两人均处以8万元罚金;其他3名被告人也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三个月到三年六个月不等,并被处以3万至6万不等的罚金。
项链品牌方也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请求,经法院调解,最终主播汪某夫妇还需赔偿被侵权项链品牌公司经济损失以及合理维权费用32万元。
法官说法
直播间里售卖高仿涉嫌哪些罪名
主播在直播间里卖假货,什么情况下构成刑事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构不成刑事犯罪的,又可能会面临哪些处罚呢?
法官介绍,电商平台上主播在直播间里卖“高仿货”的情况并不少见,这种情况可能会涉嫌两个罪名,一个是假冒注册商标罪,另一个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法官提示,违法所得数额达到5万元,就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法官王奎刚:金额达到了5万元以上的,可能就构成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可能要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数量比较大、巨大,达到了25万元以上,可能要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到有期徒刑十年以下的刑罚,并被判处罚金。
直播间卖假货可处经营额五倍以下罚款
法官介绍,在直播间内知假卖假、侵犯他人商标权益的行为,一旦被举报查实,首先可能面临的就是市场监管部门的高额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
网络直播间里买到假货
消费者如何维权
消费者如果在直播间里买到了假货,该如何维权?从消费者视角看,主播和商家有可能会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呢?再来看一个直播间里卖假翡翠的案例↓↓↓
直播间“捡漏”24件天然翡翠全是假货
2023年9月,杭州的沈女士刷手机时,在某电商平台刷到了一个“源头翡翠捡漏”的直播间,卖家号称自家有工厂,全是危地马拉天然翡翠,并且有证书。由于危地马拉翡翠并不贵,沈女士就在直播间先后花14389元买了24件翡翠饰品。收到货后,沈女士觉得成色不好,就请该电商平台官方公益鉴定师进行了鉴定。
杭州互联网法院法官曾宪未:原告发现这些翡翠色泽不太对,她拿去检测,检测的结果是染色的石英岩玉或者是处理的翡翠。
号称天然翡翠实则石英岩注胶染色
主播直播间里号称的天然翡翠,竟是石英岩注胶染色,这让沈女士非常生气,也心有不甘,于是又将部分商品送去有资质的鉴定中心鉴定,鉴定结果依然是均为染色注胶的石英岩玉或者翡翠处理品。再进一步核查,发现商家提供的所谓珠宝鉴定证书也全是假的,是合成的图片。
沈女士要求商家退款退货,但被商家拒绝。投诉到电商平台后,平台判定商家在30天内退款退货,但商家一直拖延,最后在退还7件商品2929元后,剩余17件商品的货款11460元一直不退。
沈女士诉至杭州互联网法院,要求判令被告电商经营者也就是主播闫某退还货款11460元,并同时按照货款的三倍进行赔偿。法院审理后认定,认定被告的行为构成欺诈。
知假卖假构成欺诈消费者退一赔三获支持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最后法院依法支持原告退一赔三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主播闫某向原告沈女士退还货款11460元,并赔偿34380元。
网络直播售假
法律责任如何划分
法官介绍,电商主播分几种类型,一种是“履职型”主播,也就是说主播本人就是电商经营者,或者是电商的员工,这种情况主播带货一旦涉假翻车,承担责任的是电商经营者。
法官提示,作为撮合交易方的电商平台,对于直播卖货的商家也要尽到审核义务,承担起该尽的监管职责。
杭州互联网法院副院长官家辉:最基本的一点还是要理性消费。很多消费者对于某个明星或者网红推崇或者喜爱,延伸到了对他所代言的商品一种无条件信任,去购买商品,结果盲目消费或者冲动消费,最终产生了问题。不要因为对明星的追捧,就对他代言的东西无底线地去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