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人社局新野县老龄委新野县卫计委
关于开办医疗护工培训的通知
随着人口老龄化和现有的独生子女现象,社会赋予家庭的责任等情况,人们既要参加社会生产,又要抚养子女、赡养父母,形成的工作压力、社会竟争、知识更新等等问题,医疗护理之外,社会老人和病人更需要生活护理和专业陪护,使医疗护工这一职业应运而生,成为社会必需。
医疗护工的出现既满足社会需求,也为社会提供就业机会。
为落实党和政府的健康扶贫、医养结合等惠民政策,培训适龄青年增加职业技能,快速提高医疗护工技术水平,更好地为人民群众,特别是养老机构、住院病人,提供医疗、康复、保健、生活等方面护理服务,经县委老干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老龄委、县卫计委研究,并按照有关职业培训规定,决定开办医疗护工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年龄在18至35周岁,一般应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品行良好、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吃苦耐劳、善于沟通、乐于奉献,愿意从事医疗护工等服务工作。男女不限,农村贫困户和城镇待业青年优先。
二、培训方式及课程设置
培训方式为集中培训。以现有全县医疗卫生单位技术人员为培训师资,充分利用县卫计委培训中心(党校)的基地设施集中教学,对培训学员进行规范化职业培训。
课程设置分为理论课和实操课,即基本素质教学和专业技能培训。基本素质教学内容以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家庭礼仪、维权保护、沟通技巧、人文关怀、卫生常识等基本知识为主。专业技能培训内容包含营养与饮食、清洁卫生、安全护理、康复护理、心理护理、危重病人护理等知识与技能,并将保健按摩等实用技能融入到课程之中。课时三个月,理论培训两个月,技能培训一个月。
报名地点:县卫计委培训中心(县卫校东院内)。
报名材料:报名表一份,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二份),两寸彩色照片四张,以及所需的(贫困、待业等)证明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