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将积极吸纳代表的建议,与人社、医保、总工会等部门加强协作,全面促进医疗护理员规范管理。
凌伟忠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医院护工管理的建议》(第1614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综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省总工会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医疗护理员(护工)专业培训
2019年,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委联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并下发《广东省“南粤家政”医疗护理服务培训项目实施方案》,重点围绕居家、母婴、养老和医护组织开发了老年人失智照护、病患护理、老年患者护理、孕产妇和新生儿患者护理等培训评价项目,有力促进医护技能人才的培养评价。省总工会立足主责主业,积极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做好“南粤家政”品牌服务,做实医疗护理员技能提升培训工作。2020年和2021年,我省分别开展“南粤家政”培训33.86、38.68万人次,其中医疗护理项目培训3.36、3.52万人次,越来越多的医疗护理员得到专业的学习培训,医疗护理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大大提高。同时,2021年率先出版了全国第一本《医疗护理员服务管理规范》,涵盖医疗护理员从业行业规范、自我心理调适、沟通技巧、感染防控管理、服务质量规范、技能操作流程等内容,对规范医疗护理员队伍职业化建设和管理培训给予了系统指引。
二、推动医疗护理员(护工)人才培养
三、强化劳务派遣规范管理
一是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高度重视规范劳务派遣工作,自2020年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管理的指导意见》(粤人社规〔2020〕43号)、《关于加强劳务派遣用工监管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75号)等劳务派遣管理政策文件,有力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劳务派遣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探索长期护理保险保障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接下来,我委将积极吸纳代表的建议,与人社、医保、总工会等部门加强协作,全面促进医疗护理员规范管理。
一是加快制定医疗护理员行业标准和职业(工种)评价规范,积极鼓励各地具有行业代表性的大型企业、符合资质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促进医疗护理员行业标准化、制度化发展。
二是建立医疗护理员规范化培训基地,鼓励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行业培训中心、三级医院积极开展医疗护理员技能培训,优化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开发培训课程体系,推进行业竞赛和高技能人才评选评比。
四是开展医疗护理员服务价格调研工作,研究制定价格标准,推进医疗护理员服务行业定价更加透明、更加合理。
五是不断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政策,提高参保人医疗保障和护理保障水平,探索完善医疗护理员服务费用支付管理,减少群众就医压力。
六是从医疗护理员劳务派遣基本要求、服务内容和行业自律方面加强对劳务派遣经营单位的指导,共同提高劳务派遣经营单位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保障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被派遣的医疗护理员各方利益,推动医疗护理员劳务派遣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省卫生健康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6月15日
(联系人:李俐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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