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农医考公告第34号》,现就202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北京考区有关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等事项通告如下:
一、执业兽医资格申请
二、证书获取
三、有关说明
1.自本通告下发之日起,北京市实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不再制发纸质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书样式内容相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使用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时在京通小程序查询亮证即可完成,如有下载打印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需求的,可自行在北京市政务服务网PC端下载打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
3.已在北京市获得纸质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的人员,自本通告下发之日起即可在京通小程序查询获取本人电子证照,本局不再受理证书补发申请事项。
4.纸质证书发证日期在2021年之前的,其电子证照发证日期均为2021年,纸质证书发证日期在2021年(包括2021年)之后的,其电子证照发证日期为实际发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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