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需要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分哪几种类型?
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
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采用纸笔考试方式。笔试各科考试成绩合格,方能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式,考生通过抽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陈述)、评分等环节进行。
答:笔试主要考查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所应具备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理念、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知识、科学文化素养、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拟任教学科领域的基本知识,教学设计实施评价的知识和方法,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笔试还考查幼儿教育基本理论、原理,保教知识与能力。
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教师法》正在修订,学历要求可能有变化,请以当次报名公告学历要求为准)。
(1)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答: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是否符合免试认定条件请咨询所在高校教务部门。
其余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均需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答:在湖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申请教师资格需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我省申请人相同。在我省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我省相应师范生政策。
答:目前,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一年内实行两次笔试。笔试报名为1月份和9月份,笔试安排在3月和11月(具体见当次考试报名公告)。
时间
类别
上半年3月、下半年11月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初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15个学科;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政治、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14个学科。
答:笔试报考小学类别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201A、202A)的考生,笔试合格后,面试仅限于报考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笔试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301A、302A)的考生,笔试合格后,面试仅限于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音体美专业科目。
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1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对“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日语”“俄语”等学科的报考有何规定?
答:小学类别“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报考与其他学科一样,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二”的考生,可直接报考面试。
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笔试不考“科目三”,仅在面试中考核,通过该类别“科目一”和“科目二”的考生,可直接报考面试。
答: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人员考试科目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类别相同,需报考“综合素质(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考试科目为普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类别的“综合素质(中学)”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考试。
1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流程是怎样的?
14.考生可以任意选择考区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吗?
答:考生不能任意选择考区报名。报名过程中,考生应在户籍、学籍(仅限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居住证申领地所在市州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时,考生应选择符合上述条件的考区进行报考,不能任意选择考区。
15.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什么要求?
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及毕业前一年级学生(如:四年制本科学制毕业及毕业前一年级学生指的是大学三年级及大学四年级学生),以及在校研究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答:姓名和证件号码是考生身份的重要特征,考生须按照居民身份证上的信息正确填写。
注册时,报名系统要求证件号码唯一,不能重复注册。如证件号码输入有误,可按照正确的信息重新注册即可;如注册时姓名有误,可在报名审核前自行修改。
答:所有考生笔试报名前均需要重新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成绩。
(1)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的“密码保护问题”自行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注册时的手机号码,通过短信获取密码。
答: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市(州)教育考试院(考区)将在48小时内完成网上审核。
答:(1)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答:提交报考信息前,考生务必确认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学历(考生就读或毕业院校名称须规范)、照片等信息准确无误,考生在市州教育考试院尚未审核前,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一旦通过审核,所有信息不得更改。
答:审核通过且已缴费代表考生已完成报名,考试科目不能更改,已缴费用不予退回。
答: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过期证件以及其他身份证明的证件都不能作为参加考试的有效证件。
考生准考证上的姓名和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的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27.准考证如何获取?
答:考生符合考试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即可在湖南省报名考试,无需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为认定教师资格证的必备条件。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安排和要求,请咨询当地教育局。
答:在其他省份参加的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只要成绩在有效期内,在湖南均有效。
答:笔试科目成绩在有效期内的,无需重复报考,考生可根据自己情况选报其他认定类型需要的考试科目即可。
考生笔试各科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方有资格参加面试报名。笔试没有书面合格证明,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申请人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