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系)、部、处、直属单位:
一、遴选流程
“校长奖”候选人经由二级单位推荐产生,由二级单位负责进行初步遴选和资格审核,确定后申报至校长奖遴选委员会。“校长奖”正式候选人经初评、终评等环节产生建议名单,由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讨论确定。“校长奖”正式候选人经校内公示,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确定为获奖者。
二、推选范围和条件
1.在职教职医务员工: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踏实勤奋,无私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本职工作以外有突出贡献和感人事迹的一线教职医务员工,2024年9月30日前已退休或离职的教职工不在推选范围之内。
2.在校学生:爱国、励志、求真、力行,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信念执着,勇做新时代的奋斗者,具有楷模表率作用的全日制在校学生,2024年9月30日前已毕业的校友不在推选范围之内。
3.集体:具有和谐奋进的氛围,为学校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提升学校美誉度的相对稳定的工作团队。
4.已获2023、2024年度“教书育人奖”“科研成果奖”“管理服务奖”最高级别奖励的个人和集体、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参加此次遴选。凡有违反师德师风各类行为的,不得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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