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都不喜欢做网红。对这种心态,我不赞成。国家对机关事业单位管理、治理的基本原则就是让公众来监督,这不仅有利于群众,同样有利于机关事业单位自身建设。没有监督,自身越搞越坏,群众利益严重受损,国家也没指望了。之所以不愿意做网红,大概是底气不足和躺平心态两种因素在作怪吧。
有网友讽刺,丢个孩子反应都没这么快,意思是重狗轻人。这种说法多少有点儿不够全面。
首先,从语意看,这句话中的“生命”不是指人的生命,后半句话“坚决杜绝任何虐待动物的行为”限定了前半句话中的“生命”主体是动物,而不是人。刚刚发生了狗咬死狗的事儿,人们担心狗也会咬死人,这不算多余吧?把前述两点结合起来,能说网友指责该高校的做法是“重狗轻人”完全没有道理吗?
我丝毫不怀疑学校的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是从尊重人、爱护人的立场出发,但还是想追问一句,学校这句话中旗帜鲜明的表态有没有夹带迎合某种势力、某种错误思想以求置身事外的私货?面对不良势力、错误思想不敢斗争、不敢亮剑,学校的做法与这种现象是不是能对得上号?
其次,“坚决杜绝任何虐待动物的行为”是吹牛吗?
反对虐待动物的观念得以成立的理由有两个,其一,残忍虐待动物的人心理不健康,应当给予纠正,以免发展、转化成危害他人生命、健康;其二,公然残忍虐待动物,会给他人造成心理上的不适,甚至严重不适,所以应当反对。除此之外,没有反对虐待动物的理由,超出以上两种情形之外对待动物的行为,或者不叫虐待动物,或者没有理由反对。你们说的“坚决杜绝任何虐待动物的行为”的“任何”的范围是什么?
最关键的,你们有什么权力“坚决杜绝”,又怎样杜绝?即使发生前述应当反对的虐待动物的行为,就是在校学生的做的,你们的措施也只有批评教育,凭这一点儿,你们就敢说“坚决杜绝任何虐待动物的行为”?这不是吹牛是什么?你们最多可以说“反对”,哪来的底气说“杜绝”呢?
还是那句话,在这里使用“安置”而不是“处理”一词,是不是也有迎合谁的考虑呢?
凡事总有个是非对错,不要怕争执,当缩头乌龟、当鸵鸟,解决不了问题的。脓包不挤总成疮,该挤就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