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Eda君的朋友圈都在疯传下面这些文字和照片,并且有些狗友说部分地区已经有人开始抓捕无证狗,更消息称上海与苏州两地都要开始打狗……
“我家狗办过证了,还会被抓吗?”
“会不会有人趁此机会假冒收容所的人把我们的狗抓走,借机名正言顺地抢?”
为此Eda特地咨询了律师朋友,各位家长其实不用太过担心,并且要知道:
如果真的遇到所谓的“抓狗”,即使我们真的还没来得及办狗证,除非是狗狗先动的手,不然任何人都没有权利二话不说直接从我们主人的手中抢走狗狗!
为什么这么说呢?
我们先来了解下:《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中,哪些情况下犬只会被收容管理?
规定了如下情形:
1、未依法登记的。
根据第十一条,养犬人应当对犬龄满三个月的犬只办理养犬登记。
根据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于未办理养犬登记的养犬人,公安部门应当先责令养犬人在一定期限内改正。在一定期限内不改正的,公安机关则对养犬人处以两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并且督促养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登记。逾期不办理的,犬只将被收容。
2、超过养犬数量的或无法办理养犬登记的。
根据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安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收容犬只。
3、饲养烈性犬只的。
根据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由公安部门直接收容犬只。
即《条例》已经规定了犬只会被收容的三种情况,且只有在犬只为烈性犬只的情况下,公安部门才能直接予以收容,而在其他情形下,都有程序性的规定,即责令限期改正,然后才能对犬只进行收容管理。
公法领域内要求法无明文规定不可为,其他情形下如未牵引等都不能直接的将犬只收容,更未规定可以伤害犬只。否则,就是违反了程序,当事人在当时可以拒绝,事后也可以投诉举报。
因此各位已经办证和没有抓狗的主人不必过于惊慌,如果狗狗并没有危害他人却在路上遇到二话不说强行抓狗的,完全可以冷静拒绝,必要时可以报警。
此外,任何人、任何物业、任何部门未经许可,也不可擅自上门抓狗。
私人住宅是个人人身权利的延伸,不得非法侵害,未办理犬只管理登记的情形不具备危险的紧迫性,公安部门未经许可闯入私人住宅违反程序,严重的可以构成非法搜查、非法侵入住宅和滥用职权,承担刑事责任。
其次,我们还是要说:
无论如何,狗证能办就尽量办!
1、从某种意义上说,办理狗证置入芯片增加了狗狗丢失后,被陌生人送回、或者说被主人寻回的概率
对狗狗而言,办狗证其实不仅仅是交保护费,办狗证流程中的置入芯片环节本身也是对狗狗的一种保障!
在办狂犬免疫证明的时候,医生都会为狗狗置入一种小米粒大小的芯片,这种芯片与养犬管理系统相联,详细记载了狗狗的名字、年龄以及狗狗主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
《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经依法登记的走失犬只,犬只收容所应当自犬只被收容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养犬人认领。养犬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到犬只收容所认领。
2、发生纠纷时,狗证是狗狗的“保命符”和“代言人”
举一个最最简单的例子,严格上说当狗狗丢失被找到后,除了主人自己和狗狗本身(狗可能也不一定知道),谁都无法证明“这只狗是这个人的”,如果碰到冒领的可就有嘴说不清了……
狗证和芯片却可以,通过扫描与信息核对,主人手中的芯片可以完全证明“这只狗是我的狗”,并且主人可以放心,置入芯片并不会对狗狗身体本身造成健康威胁,狗狗产生对芯片的不适应是极其少数的个例,一般不会有任何排斥反应。
3、警察叔叔面前,遛狗大胆而骄傲
狗证的最基本作用就是解决了狗狗的“黑户”问题,保护了狗生安全,让我们能大大方方地遛狗,带狗狗出去玩。如果你的狗狗扰民,邻居报警,你还拒不办证,警察叔叔是有权利将狗狗视作无主犬收容带走的!
所以许多家长办狗证图心安,确实这样。
事实上现在上海地区的犬只管理费用已经比往年降低很多:
内环以内500元/年,如能提供绝育证明(本院可以办理),半价优惠250元/年
内环以外、外环以内300元/年,如能提供绝育证明(本院可以办理),半价优惠15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