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导意见(试行)》《厦门市教育局等十三部门关于做好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工作的通知》,我局拟同意厦门市爱心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的设立申请,现予以公示如下:
机构名称:厦门市爱心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机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秀里61-102号;
机构性质:营利;
举办者:张长峰、施志丽;
法定代表人:张长峰;
行政主要负责人:张长峰;
培训对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高中生;
培训类别:音乐、美术。
公示期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4日(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意见和看法。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东路20号思明区政务服务中心1306室
邮编:361008
电子信箱:2381969345@qq.com
厦门市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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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单位
政府工作部门
街道办事处
其他
主办: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厦门市思明区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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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