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医院紧急治安事件的预防与处置制度
8、医院门诊挂号治安管理制度
9、医院内部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制度
10、医院内部经济护卫分队巡逻制度
11、医院内部重点部门、要害部位治安管理制度
12、医院外来务工人员治安管理制度
13、医院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与查处制度
14、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5、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6、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7、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8、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9、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20、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1、火灾事故处置制度
22、医院住院部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23、医院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措施
24、医院消防安全档案
25、医院门诊部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26、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27、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28、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2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30、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31、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32、医院内部现金安全管理制度
33、医院内部财务场所、业务安全管理制度
34、医院内部现金押运安全管理制度
35、医院贵重、成瘾药品的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36、医院贵重、成瘾药品的采购安全管理制度
37、医院贵重、成瘾药品存储安全管理制度
38、医院贵重、成瘾药品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
39、医院贵重、成瘾药品的调配安全管理制度
40、医院“美沙酮”运输、储存、制作安全管理制度
41、医院危险品保管、领用安全管理制度
42、医院危险品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
43、医院危险品储存安全管理制度
44、医院危险品管理、使用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45、医院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46、医院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47、灭火、疏散应急预案
48、反恐处置预案
49、停车场管理应急预案
50、财务室被盗、现金被抢应急预案
51、红外线系统报警预案
52、监控中心消防报警预案
53、院内通行证办理规定
54、院内非机动车(含助动车)、摩托车辆管理规定
55、院内机动车(不含机动摩托车)管理规定
医院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制度
一、医院内部治安综合治理的意义、方针、任务以及组织结构
医院内部治安综合治理是在党委和院长的统一领导下,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多种手段,解决医院治安问题,打击和预防犯罪,维护医院的稳定和正常秩序,为医院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其实质是动员全社会的力量,齐抓共管,打人民战争,把违法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和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之中,确保确保社会的长治久安;它的意义在于为创造良好的社会秩序提供重要的保证,推动整个社会主义经精神文明建设的顺利发展,成为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一项重要形式和途径,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大措施,是密切党群关系,顺民心,合民意,利党、利国、利民的战略方针。
医院内部治安综合治理是医院保卫处工作的一个新的载体,是在当前形势下维护医院内部秩序、保证改革和各项工作正常运行的积极措施。它“必须坚持打击和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重在治本,实行专门机关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完成以下任务:1是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2是组织实施医院的治安责任制,落实安全防范和治安管理措施,维护医院内部安全;3是根据公安、检查、审批机关的要求,协助调查与医院有关的犯罪安全;4是调节医院内部或与本单位有关的民事纠纷,参与并协助有关部门调解医患矛盾和纠纷;5是办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其他事项,并参加所在地区社会综合治理活动。
医院设立有医院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由院长、书记任主任,副院长、副书记任副主任,成员由院办、人事处、防保处、科教处、学院办、纪检室、护理部、医务处、总务处、基建处、膳食部、信息处、保卫处等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履行治安委员会、防火委员会、交通安全委员会、法制宣传委员会、民事调解委员会的职能,办事机构设在保卫处,承办医院内部治安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
二、医院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各级组织的职责
1、医院党政领导社会综合治理职责
(1)医院院长是医院社会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全院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要把医院的社会综合治理纳入医院的工作日程,与医疗等工作一起统一安排、检查和考核。
(2)听取医院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汇报,负责批准医院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措施,把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为考核各级党政组织工作的重要条件之一,实行社会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
(3)分管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的医院副书记是党政联合领导下分工负责医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负责人。
(4)分管书记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参加上级召开的有关会议,主持召开医院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会议,全面规划和部署医院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审批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生产和交通等工作的用款,根据各科室干部变动情况,及时提请院党政联席会议调整医院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医院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职责
(1)在院党委、院行政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温州市社会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指导,全面开展指导、协调、推动医院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宣传、贯彻上级有关综合治理的工作要求,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建立健全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
(3)根据上级部门和员党政领导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医院治安综合治理计划和措施,召开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检查工作,各委员必须做好信息传递、材料呈送工作,互通信息。
(4)组织有关部门对全体职工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和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安全教育,增强其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5)做好治安委员会、防火委员会、交通安全委员会、法制宣传委员会、民事调解委员会的各项工作。
(6)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各部门交流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验,决定表彰、批评事项或向医院提出奖惩建议。
(7)办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其他事项,参加所在地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
(8)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由主任或受委托的副主任主持,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主任也可临时召集,议程由主任确定,委员可以提出建议。
(9)委员应将本职能范围的综合治理计划、落实情况及时报告委员会,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应随时报告。
3、科室、部门治安综合治理职责
(1)在医院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领导下,把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处室(部门)工作的议事日程。
(2)负责搞好本处室(部门)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本科室(部门)的治安责任制,落实安全防范和治安管理措施,维护本处室(部门)内部安全。
(3)经常对本处室(部门)的工作人员开展法制教育,加强对危险品的管理,做好帮教工作和民事纠纷调解工作。
(4)经常开展安全检查,节假日前,特别是重大节假日要组织安排力量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漏洞、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5)努力实现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经常总结本处室(部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工作。
4、医院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职责(及保卫处职责)
(1)医院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设在医院保卫处,保卫处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全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日常工作。
(2)掌握全院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情况,负责向委员会汇报工作,深入调查了解全院的治安、防火、交通、危险品管理等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充分发挥参谋协调作用。
(3)负责起草全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计划、总结、简报,做好统计数字的报表工作,安排有关会议,组织经验交流。
(4)督促检查各部门落实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和有关规定,提出表彰个处罚事项,为委员会准备向院领导提出奖惩的材料。
(5)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全院治安综合治理文件的发放、保管、存档,和来信来访工作。
(6)组织有关部门对全院工作人员开展法制教育和“八防”安全教育。
(7)负责向院领导提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的预算,使用管理好治安综合治理的专项经费。
三、医院治安综合治理的原则
1、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医院的书记、院长及各处室(部门)的党支部书记、处长(主任)是医院(部门)的主管领导,应对医院、本处室(部门)的安全负责,对医院、本处室(部门)出现的问题负责。
2、属地管理原则。医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管理原则,各处室(部门)的负责人对自己所管理的工作区域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负责。
四、医院治安综合治理制度
1、领导责任制
按照中央和各级政府要求,治安综合治理实行逐级签订责任书形式,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原则,要求医院各部门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哪里出了问题,就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2、一票否决制度
医院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度”,就是把治安责任和政治荣誉、经济利益挂钩,对达不到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处室(部门)负责人,由医院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按照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否决其评选先进、立功受奖、晋级晋职等资格。
3、目标管理责任制
治安综合治理实行目标管理,根据各处室(部门)的特点,把目标管理的责任落实到各级领导和负责人的肩上,并与考核、奖惩相结合。
4、奖惩制度
(1)医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部门,由医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报请医院党政联席会议,给予表彰奖励。
①防和制止刑事案件或治安灾害性事故,成绩突出的。
②检举、揭发违法犯罪人员,见义勇为,保护、抢救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有功的。
③疏导、调解民事纠纷,避免重大恶性事件有功的。
④教育改造违法犯罪人员或帮助教育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成绩突出的。
⑤为医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出建议,被采纳后效果显著的。
(2)违反本规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室(部门或个人,视情节轻重,由院党政联席会议对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报请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①部门存在重大治安隐患,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②部门疏忽于防范,发生重大刑事安全或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
③对重大安全问题隐匿不报或者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
④参与或支持色情、吸毒、迷信、赌博等活动的。
⑤玩忽职守、贻误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
⑥其他违反本规范,拒不落实医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医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任务与目标
1、医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任务
(1)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医院治安安全的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充分发动职工群众,形成人人勇斗歹徒,抵制“六害”的良好社会氛围。
(2)大力加强医院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减少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和维持安全治安秩序。采取各种防范措施,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发动和组织职工群众,消除医院各类不安定因素和不安全隐患,疏导和调解院内各种矛盾和医患纠纷。
(3)广泛深入地开展普法教育和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院职工的法律意识,增强懂法、守法、护法观念;尤其要做好后进职工、轻微违法犯罪职工的教育挽救工作及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帮教工作。
(4)加强行政管理,堵塞犯罪空隙,特别是加强院内“四工”人员的治安管理和各类仓库、要害部位、重点部门的治安、消防和制度管理。健全治安工作网络,群防群治,对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及保护。
(5)加强医院各种安全规章制度的建设,建立健全各种治安防范制度,全面实施综合治理责任制。
(6)做好对医院职工犯罪后的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改造工作,对他们一视同仁。
2、医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目标
确保医院安全稳定,使医院的治安面貌得到彻底改观,保持良好的治安秩序,使医院职工和来院就诊的人民群众有安全感。
五、医院保卫工作与治安综合治理
医院保卫科是医院的职能部门,是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成员,是主要力量,是一支骨干队伍;医院保卫处不能代替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但可以起到业务上指导和协调的作用;医院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设在保卫处,主持医院安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保卫处处长兼任医院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六、医院保卫工作在医院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作用
1、当好医院党政领导的参谋与助手的作用
(1)要经常向医院党政领导反映治安情况,请示汇报工作,积极提出工作建议;要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医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的情况;要针对治安综合治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积极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供党政领导研究,协助医院党政领导不断推进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2)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做好信息工作,要增强政治敏锐性,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医院内部的治安动向和不安全因素,掌握职工群众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事故苗头,并迅速将这些信息报送上级和有关部门,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积极协助党政领导做好职工群众的教育疏导工作。对医院内部出现的事故苗头,对职工之间发生内部矛盾纠纷,要耐心、细致地疏导、教育,化解矛盾,努力减少和消除不安定因素,协助领导做好维护医院稳定的工作。
(4)积极协助党政领导督促、检查各项综合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组织指导各部门落实综合治理的措施,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2、搞好联系协调工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1)主动与各方面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落实好医院党政领导关于综合治理的工作要求和部署。
(2)要积极协助医院党政领导协调好内外关系,搞好内部各部门之间、医院与友邻单位及有关部门的协作,共同做好综治工作。
(3)要注意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工作,把上级和医院领导就综合治理的部署和指示传达给广大职工和有关部门;同时也要把群众的意见、愿望及要求反馈给医院领导。
3、做好本职工作,发挥职能作用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动员和依靠职工群众,落实各项保卫措施,搞好内部防范,预防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确保医院内部的治安安全。
(2)认真整顿内部治安秩序,严格执行各项治安管理法规,确实加强重点、要害部位和公共复杂场所的安全管理,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做好帮教工作,积极调解、疏导各种内部矛盾纠纷,确保稳定。
(3)在医院领导的指挥下,认真搞好保卫科、经济护卫分队、义务消防队等治安组织的建设,充分发挥其在综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七、医院综合治理工作文档文书
医院的基本概况和所处的地理位置;医院内部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医院内部综合治理委员会各级组织职责;文书档案;侦察档案、调查档案、监督改造档案、重点人口、要害档案、事故档案、耳目档案、治安处罚档案、帮教档案等。
八、本制度于2012.10.15.修订。
医院内部内部治安管理工作制度
一、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职工的治安管理法制宣传教育,做好帮教工作。
二、加强医院内部治安管理,维护医院内部的治安秩序,严格执行各项治安管理法规。
三、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和《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管理保卫条例规定,建立或落实治安管理责任制。
四、执行“预防为主,预防和查处相结合”的方针,积极做好治安防范工作,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五、严格医院的治安管理,建立健全各项治安防范制度。
六、本制度于2010.12.15.修订。
医院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中共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依法管理,搞好医院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保卫医院全体患者及医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一、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在院长、主管副院长、及医院安全委员会领导下,由保卫处具体负责。
二、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处室负责人为本处室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识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性,把综合治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广泛地开展群众性安全保卫工作。
三、医院实行门卫执勤制度,门卫人员要在院内不定期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患于未然。保卫处负责门卫的监督管理。
四、各处室医务人员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增强责任心,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对所属区域安全保卫工作负总责。要注意检查楼道治安情况,遇事妥善处理,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向领导汇报。
五、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及时排除所属范围内的火灾隐患。全院消防灭火器材要定期检查和更换,保证消防器材的有效作用。所有消防工具、器材设施不得随意动用,遇有毁损,及时通知保卫处维修更换。定期对全院防火、防盗工作进行年度和季度检查,并针对形势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六、利用各种形式对全院职工进行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教育。工作人员、家庭及外来人员要遵守医院各项规定,不得在院内、办公场所大声喧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要爱护公物花木,保持环境整洁。
七、对医院发生的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要及时报告院领导、上级主管领导及公安机关。
八、药剂处要严格执行现行的毒、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保证用药安全。
九、财务室、档案室、机房等要害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安全保卫措施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确保安全。财务室现金要存放在保险柜,过夜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财务要严格执行医院及上级规定的现金管理制度,当天收款当天存入银行,确保现金安全。
十、医院各处室内禁止私自铺设电源线路,私人贵重物品不得存放在办公室内。下班时要注意关闭电源开关、锁好门窗,切实做好办公室内的防火、防盗工作。
十一、对需要销毁的文件、资料,由各科室收集存放,定期交行政事务部文档工作人员按照保密规定集中销毁,不得私自出售。
十二、对电视机、医疗设备、计算机等高档办公设施和物品实行专人负责管理。督促有关人员定期检查报警器,保证正常使用。
十三、使用仪器和机械设备等,要熟悉其原理和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使用高压灭菌柜等压力设备,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经常检查保养其仪表和安全阀,杜绝事故发生。
十五、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得吸烟、不准生火取暖。仓库要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危险品要妥善放置,并定期检查。做到防火,防爆。
十六、本制度于2011.05.15.修订。
医院内部集体户口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医院临时户口的管理,积极、方便为医院职工服务,
提高医院集体户口本的利用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集体户口本由保卫处指定专人管理,即户籍管理员,负责帮助职工入户、迁移、借用户口等事宜。
四、使用医院临时户口本的职工必须爱护集体户口本,严禁撕页、涂改、弄脏、遗失临时户口本。
五、需要复印临时户口本的职工,根据要求复印张数,严禁超数复印现象。
六、新员工将户口迁移证、报到证、用工合同、身份证标准一寸相片4张,交户籍管理员,保卫处负责为职工代办入户手续。
七、严禁未通过户籍管理员,职工之间转借医院集体户口本。
十、因各种原因与医院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必须在离开前办理好户籍迁移手续,如若因各种原因暂时不能迁移的,保卫处将其户籍冻结,除迁移户籍配合办理之外,不为其提供其他服务。
十一、户口在医院集体户的职工,必须在入户后的一个月内,到辖区派出所办理身份证事宜。
十二、本制度于2012.01.15.修订。
医院监控中心工作制度
一、该系统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得迟到、早退、脱岗,保证系统的全天候监控和运行。
二、工作人员应该按照保卫科的排班表上班,不得随意改变,若有特殊情况需要换班的,必须事先请示保卫处处长同意。
三、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系统的操作,并注意对仪器的维护和保养,保持中心的清洁,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四、工作人员必须密切注视监控画面,掌握监控环境的治安状况,做到早发现、早跟踪、早制止、早处理。
五、工作人员负责检查、监督、指挥夜间巡逻人员及门卫的工作,维护单位正常医疗秩序和确保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
八、机房重地严禁闲杂人员入内,不得在机房内打闹、聊天、喝酒;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系统。
九、严禁利用设备玩游戏、看VCD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擅自在设备里增添其他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十、未经许可,不得将电视监控的录像拷贝、外界,严禁任何人在录像界面上拍照、外传。
十一、本制度于2011.04.01.修订。
医院紧急报警系统管理制度
二、医院根据具体情况,已经先期在全院许多区域安装了紧急报警按钮,并投入使用,如若某个区域还需要安装紧急报警按钮,必须向保卫处提出申请,经医院同意后由信息处安装;如若某个区域不再需要紧急报警按钮,必须向保卫处提出申请,经医院同意后由信息处拆卸。
三、保卫处每月对全院的紧急报警按钮进行一次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使用部门发现系统存在问题要及时报告保卫处,保卫处将进行检测,确定存在问题后,报信息处维修。
四、保卫处将对全院的紧急报警按钮分布进行统计,并设置位置图,明确每一个按钮的位置、区域,组织经济护卫分队治安组进行培训,制定预案,每月组织一次演练。
五、紧急报警系统分成两次体系,一个是电脑屏幕报警;另一个是手按报警。电脑屏幕
报警设置在门诊诊室内,与分诊台电脑连接,一旦报警,分诊台秩序管理员和分诊护士到现场处置,出现困难再用手按报警通知保卫处;手按报警直接与保卫处的监控中心联系,保卫处一旦接到报警,将立即执行“医院紧急报警出警预案”。
六、由于保卫处的“医院紧急报警出警预案”动作较大、人员多,请医护人员谨慎使用,不能乱按或者进行测试。
八、有关该系统的各种不正常的情况,请通知保卫处。
九、本制度于2014.05.01.制定。
医院紧急治安事件的预防与处置制度
一、医院紧急治安事件的预防
根据紧急治安事件突发性、聚众性、紧迫性、危害性的特点,医院保卫科必须立足于积极预防,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做好紧急治安事件的预防工作。
1、保持高度的敏感性。要通过公开的和秘密的渠道,努力获取内幕性、预警性的信息,分析预测,严密防范,努力提高未雨绸缪的能力。
2、及时解决思想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发现有可能引发紧急治安事件的苗头,要立即上报,同时通报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有针对性地疏导教育,及时化解。
3、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工作预案。组织机动队伍,常备不懈,一旦有事,立即赶赴现场教育劝阻,维护治安秩序,制止打、砸、抢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医院紧急治安事件的处置
医院紧急治安事件的处置遵循坚持党政领导统一指挥、协调的原则;坚持因势利导的原则;因事施策,区别对待的原则,把握时机,果断处置的原则。
1、积极疏导,尽快平息。医院发生紧急治安事件,保卫组织立即赶赴现场,查清参与人数、诱因和意图,判明事件性质,分析发展趋势,积极协同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疏导和劝阻,缓和矛盾,尽快平息。
2、制止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现场秩序。发现有违法犯罪活动的,要协同公安机关坚决制止,并进行法制教育,晓以利害,维护好现场秩序,使其能在正常、合法的渠道内解决问题。
3、注视事态动向,紧密协同作战。通过公开和秘密的渠道,深入调查事件的酝酿发展过程、内幕背景、群众情绪,密切注视各种动态,认真分析发展趋势,在医院领导和公安机关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协同处理。
4、区别不同情况、分类处置,防止反弹、转化。根据事件不同的起因、性质、形式、规模和危害程度,争取多数,孤立打击少数,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
三、“医闹”的处置预案
1、有预见的大型(十人以上)医疗纠纷(地点医疗纠纷协调部办公地、领导办公地)。
根据医疗纠纷协调部的通知,在家属到医院之前,先期派四名急诊中心保安分队队员到医疗纠纷协调部周边布控,打开医疗纠纷协调部的电视监控,及时掌握家属动态,极力将病人家属规劝到医疗纠纷协调部,并要求医疗纠纷协调部派员协调,确保办公区域秩序正常;当医疗纠纷协调部协调失败,病人家属情绪开始激动时,立即通知保卫处处长,调集可能调集的队员进入事发地点,对医院工作人员进行保护,有与病人家属发生冲突的医院工作人员撤出办公区域,然后通知保卫处处长。
保卫处处长及时赶到现场,根据事态,决定是否报案,若事态严重,立即通知派出所到现场进行协调,家属有暴力倾向,必须要求院办通知市治安大队到现场维护秩序。
2、无预见的大型(十人以上)医疗纠纷(地点医疗纠纷协调部办公地、领导办公地)。
得到医疗纠纷协调部有医疗纠纷,立即通知保卫处处长,组织所有的保安赶赴现场,打开医疗纠纷协调部的电视监控,极力将病人家属规劝到医疗纠纷协调部,并要求医疗纠纷协调部派员协调,确保办公区域秩序正常,当医疗纠纷协调部协调失败,病人家属情绪开始激动时,立即向辖区派出所报案,同时要求院办通知市治安大队到现场维护秩序。
3、小型(九人以下)医疗纠纷(地点医疗纠纷协调部办公地、领导办公地)。
得到通知之后,保卫处处长带领可以抽调的队员进入事发地点(十人以上),打开电视监控,极力保护医院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办公区域的工作秩序,保卫处根据片区,派所属组长进入现场指挥,医疗纠纷协调部组织人员进行调解,病人家属情绪激动时,立即通知保卫处处长,组织本部经济护卫队员到达现场,一旦事态进一步扩大,立即向辖区派出所报案,同时要求院办通知市治安大队到现场维护秩序。
4、医疗纠纷发生在病区
5、病人尸体拒绝搬离病区
得到报警后,保卫处处长到现场与病人家属进行法律教育,稳定病人家属的情绪,将尸体搬离病区;如若不听规劝,立即向辖区派出所报案,进行进一步的规劝,如若不听,在派出所的监督下,组织经济护卫队员强制执行。
6、所有参加“医闹”秩序维护的保安、经济护卫队员,发现有专职的“医闹”,要立即向保卫处处长报告,保卫处处长调查核实之后,通知辖区派出所,对“专职医闹”进行控制,并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四、本制度于2013.12.15.修订。
医院门诊挂号治安管理制度
二、医院实行实名制挂号,挂号人必须在挂号单上如实填写患者的姓名、年龄、家庭住址,以及联系方式,使用身份不符的挂号单或卡而产生的医疗纠纷,医院不负任何责任。
三、儿童医院挂号大厅实行二十四小时开放,病人及家属可以根据医生的实际情况随时到大厅排队等候,严禁插队。
四、成人医院挂号大厅定时开放,开放时病人及家属不得拥挤,以免发生摔倒和踩踏事故。
五、医院规定一个位置挂一个号,严禁一人多号,以防止社会盈利公司减少成本,侵占有限的医疗资源。
六、医院工友挂号,必须到财务收费处领取挂号许可,由所属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排队挂号;职工挂号,必须在财务收费处登记后方可排队挂号。
七、排队人员需要暂时离开队伍时,必须跟前后病人及家属说明,以免发生纠纷,一旦因暂时离开队伍发生纠纷,我们将作插队处理。
九、任何人任何人不得用位置卖钱,一旦发现取消排队资格。
十、任何病人及家属都有权力和义务举报插队或买位置的恶行,我们将加强管理。
十一、如发现有人高价贩卖非实名的挂号,必须立即报告医院保卫处,保卫处将作“号贩子”打击。
十二、任何病人及家属要积极配合我管理人员的管理,及时、准确的回答管理人员的询问,公共打击“号贩子”侵占公共资源的行为。
十三、本制度于2012.03.15.制定。
医院内部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制度
医院的公共场所中人员聚集、成分复杂、频繁流动,彼此之间又互不了解,一般没有特定的关系,容易滋生各种治安问题,是违法犯罪活动多发场所,也是治安灾害事故易于发生的地方。必须贯彻“从严管理、保证安全、便利群众”的原则,切实加强医院公共场所的管理,医院内部的公共场所包括:门诊、急诊、各病区、停车场以及医院其他服务场所。
一、加强对医院公共场所防盗的宣传力度,张贴防盗宣传标语,提醒病人及家属保管好自带的物品。
二、维护好医院公共场所的秩序,特别是挂号、就医、化验、取药等人员拥挤的区域,减少因秩序混乱引发的纠纷。
三、配置专门的经济护卫队员,对医院公共场所进行巡视,疏导人群,维护秩序,预防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四、协助公安机关打击偷窃、扒窃、诈骗、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六、在每个病房张贴消防疏散示意图,随时提醒病人注意防火、防盗、防骗。
八、督促病区护士,对每位进院的病人及家属进行治安、消防宣教,发动群众,公共做好病区的综合治安工作。
九、进入医院的自备车、摩托车、自行车按规定停放,职工的和外来的车辆分区管理,违章的摩托车进行拖拉集中,以免丢失。
十、对违章停放的职工的自备车、摩托车、自行车将上报主管领导,按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十一、经济护卫分队车辆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积极引导车辆按规定的流程进院、停放、离院,避免发生交通堵塞、交通事故、秩序混乱和丢车丢物等问题。
十二、经济护卫分队队员严禁拖拉违章停放的自行车,对违章停放的自行车车主要极力劝阻其入库保管车辆。
十三、定期检查医院公共场所的消防设备和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同时及时纠正和制止发生在医院公共场所里的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的行为。
十四、根据食堂、小店、公共浴室、集体宿舍、健身房等医院服务场所的特点,加强对其进行治安巡视工作,确保其有良好的治安秩序,减少纠纷和治安案件的发生。
十六、医院公共场所发现火灾,经济护卫分队必须根据事先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分工合作,紧急处理,保证医院财产和人身安全。
十七、本制度于2010.11.08.修行。
医院内部经济护卫分队巡逻制度
根据实际需要,医院成立保卫处,下设经济护卫分队组织,专门负责护卫、
巡逻和防火、防盗、防抢、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实现医院平安和良好的秩序。
一、医院门卫看护
1、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让到医院工作、学习、就诊的人员按照医院规定的制度行事。
2、认真检验、核查进出医院人员和车辆所携带、装运的物品、物资,严禁私自将危险品和违禁品带入医院,同时防止内部物资流失。
3、文明值勤上岗,疏导进出医院的车辆和行人,保证进出车辆的畅通,人员进出有序无阻。
4、灵活处理问题,在值勤中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二、医院护卫守护
1、护卫守护队员必须明确工作的职责要求。
2、熟记守护目标范围内的基本情况,备足食品、饮用水等,严禁擅自离岗。
3、熟悉守护区域内的地形、地貌、建筑物等特点,加大对治安死角的巡查力度,携带记录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登记,并及时汇报。
4、了解、掌握守护目标的安全防范情况,提高警惕,善于发现可疑的迹象和各种隐患,立即与其他队员取得联系,并及时处理。
5、守护人员要携带好照明、通讯、护卫器材,并能熟练使用护卫器材。
6、注意做好对自己的保护工作,防止坏人的袭击和其他难于预料的情况。
8、对可疑的人员要严格进行盘查,有必要时可以将其带到保卫科进行询问。
9、守护人员一定要遵守法律,文明值勤,严禁侵犯人权,不准打骂犯罪嫌疑人。
三、医院护卫巡逻
1、明确巡逻区域、任务、要求和职责,着装整齐,仪表端庄,精神饱满,挺胸阔步,自然大方,威武雄壮,维护巡逻区域内和保护目标周围正常的治安秩序。
2、携带巡逻装备及通讯工具,及时保持联系,预防、发现、制止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抓获正在违法犯罪的人员。
3、检查、发现和防范安全方面的问题,防止各种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并对发现和处理的问题进行记录。
4、处理问题时,语言文明,摆事实讲道理,耐心开导,严禁污言秽语,严禁刁难、打骂或威胁群众,努力平息巡逻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和各种意外事件。
5、保护刑事、治安案件的现场和治安灾害事故现场。
四、本制度于2011.05.05.修订。
医院内部重点部门、要害部位治安管理制度
一、医院内部重点要害部门的确定
1、对医疗、科研、教学等业务工作起决策、主导和关键作用的部门。
2、掌握重要秘密文件、图纸、病案的部门。
3、担负重要科研研究项目、实验、试剂的部门。
4、保障医疗和科研教学、工作、业务活动顺利进行的供电、供水、供气、供氧、供暖等动力部门。
5、拥有贵重、稀有、关键的机件、仪器、设备和药品的部门。
6、集中储存珍贵文物、图书、资料的部门
7、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剧毒、病菌、放射性元素的部门。
8、拥有大量现金的部门。
重点要害部门的确定,须经过调查研究,报主管领导批准,并根据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二、医院内部重点要害部门安全保卫的基本要求是:不被违法犯罪分子盗抢,不被窃密,不发生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和重大泄密事件。
三、医院内部重点要害部门的治安管理实行领导责任制,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分层管理,定人、定点、定责任,层层签订治安管理责任书。
四、医院内部重点要害部门制定安全保卫方案的要求
1、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重点部门要害部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在重点部位、要害部门安全保卫工作中的各自的任务、要求、工作范围、职责、义务和奖惩原则。
2、制定重点部位、要害部门安全保卫、保密制度和实施细则。
3、建立医院治安综合治理的群众组织,配置经济护卫力量,落实任务和责任。
4、安装红外线报警装置,以及声控网络电视监控设备;加固各种安全防范设施。
5、建立健全重点部位、要害部门安全保卫档案。
五、医院重点部位、要害部门安全保卫的主要措施
1、宣传和动员医院职工做好重点要害部门、部位的安全保卫。
2、在重点要害部门、部位较为集中的、又无人值班的区域设立经济护卫守护力量。
3、建立健全安全岗位责任制度、值班巡逻制度、危险品和贵重物品管理制度、安全操作制度、安全保管制度、保密制度、外来人员政审、学习、参观制度、用电水气制度。
4、纯洁重点部位、要害部门工作人员,把好进人关,把好用人关。
5、重点部位、要害部门必须安装防入侵、防盗、防火、防爆炸的红外线报警装置;安装防入侵、防盗、防破坏的电视监控设备;对其所属的部位安装加固保险装置。
6、建立秘密力量,掌握敌情动态,尽早发现违法犯罪线索。
7、建立健全重点部位、要害部门的保卫档案。
8、定期对重点部位、要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报告和整改,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六、本制度于2010.01.08.修订。
医院外来务工人员治安管理制度
随着医院用工制度的改革和医院发展的需要,医院内部招收外来务工人员作为临时工、合同工来作为医疗、教学、科研服务的辅助力量和后勤力量。由于他们的素质和条件与医院工作的要求有一定的距离,很多方面不适应医院的工作和环境,需要医院保卫部门协助人事处、事务中心和使用科室,共同管理外来
务工人员。
一、用工部门的安全管理
1、医院人事部门招收外来务工人员,必须符合温州市政府关于外来务工人员管理条例。
2、务工人员被单位入用之后3天内,必须持人事处、事务中心的录用手续到保卫科办理登记,并提供一寸照片有一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以及当地的流动人口生育证及复印件一张,制作登记表备案。
二、保卫处安全管理
1、负责监督、检查用工部门、科室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外来务工人员办理三证情况。
3、对发生安全问题的用工部门、处室或外来务工人员,必须参照有关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4、配合用工部门、科室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安全和法制教育。
5、制定外来务工人员必须遵守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三、医院外来务工人员(暂住人口)的治安管理规定
1、凡医院雇佣的外来务工人员,必须由用工部门、科室报医院人事处、事务中心核定,经院领导同意,保卫处政审合格后,完善各种手续后,方可进院工作。
2、医院外来务工人员,必须提供身份证、流动人口生育证,办理暂住证,保卫处根据其提供的身份证到辖区派出所对其进行网上政审,保卫科经济护卫队员还需当地派出所提供的无犯罪的证明。
3、暂住人口一律不允许在医院住宿,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医院住宿的人员,必须由用工部门、处室报请分管院长批准,保卫处备案后,方可入住。
4、暂住人员在医院内住宿,必须按指定宿舍居住,不得随意更换位置,不得擅自留宿他(她)人,违反者将按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5、暂住人员必须遵守医院治安管理规定,违反者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6、暂住人员严禁自行野饮、动用明火和私用电炉,违反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罚,对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者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7、暂住人员出入医院各大门必须服从门卫的管理,携带各种物资出门,必须出示有关部门的证明方可放行,否则扣留物资。
8、暂住人员非机动车辆,必须到保卫处办理登记挂牌手续,并按指定的区域停放。
四、本制度于2009.12.15.修订。
医院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与查处制度
治安灾害事故是指由于行为人故意或过失,违反法规和规章制度,导致火灾、中毒、病菌扩散、放射性污染和建筑物倒塌,造成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具有危害社会甚至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根据治安灾害事故的性质,可分为破坏事故和责任事故。
一、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
1、教育培训措施。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第一”的教育,不断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采用各种形式传授知识、技能,使他们掌握预防事故的基本常识和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处置技能;对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技术安全教育培训,使他们他们严格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办事。
2、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达到安全责任落实,制度执行严格,预防事故有力。
3、安全防护措施。医院保卫组织要参加容易发生治安灾害事故工程方案的论证和验收工作,严格把关,符合规范,不允许没有安全设施的项目开工。
二、治安灾害事故的查处
查处治安灾害事故必须遵循“三不放过原则”,即:找不出事故原因不放过,本人和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以及对各种触犯刑律的事故都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原则。
1、事故发生后,保卫部门要立即赶赴现场,并对现场进行有效的保护,同时对目击证人进行了解和登记。
2、配合有关部门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分析事故原因,从中找出事故破坏者或责任者。
3、配合有关部门召开座谈会,请事故所在部门的工作人员,事故的目击证人、知情人参加,为事故的定性提供情况和线索。
4、配合有关部门有准备地向事故有关当事人、目击者、知情者、证人和嫌疑对象进行个别调查,以取得有价值的证词和证据。
5、为揭示造成事故的原因必要时应申请物证鉴定部门过专家,对有关事故的物证进行验证和鉴别。
6、对某些情况较为复杂的事故,要配合有关部门对事发现场进行模拟。
7、基本是认定为破坏事故或破坏嫌疑事故,必须提请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8、认定是责任事故,必须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报告给医院党政联席会议。
三、本制度于2011.11.01.修订。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一、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需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二、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用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器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三、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督,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电器线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
四、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气线路,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五、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六、每季度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修,并做好记录。
七、明火作业管理
1、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3、明火作业现场应落实现场监护人,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无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4、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5、每天作业完毕,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保卫部门对清理完毕的现场进行检查。
6、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门应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
八、病房楼、门诊楼、化验楼等重点场所,禁止吸烟并设置禁止吸烟标志牌。
九、病房楼、门诊楼、化验楼等有外漏插座的用电部位,用后及时断电,严禁带电空载运行。
十、照明灯具要严格管理做到人走灯灭,严禁长明灯。
十一、本制度于2011.04.12.修订。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一、单位各部门购买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种类、数量、存放地点等情况,应事先向保卫部门书面报告备案。
二、各类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根据不同性质,分别包装、分别运输、分别储存,严禁混装、混运、混存。
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由专人保管、定点存放。
四、存放库房应符合消防要求,库房内严禁吸烟。使用时,应严格履行领料登记制度。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库房。库房内应挂有明显的规章制度及警言、标语。
五、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六、实验室使用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储量不得超过当天的用量,个人限课堂使用量。实验后应对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确定安全,使用剩余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回收,残渣、残液不得随意倾倒,应集中安全处理。
七、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八、使用部门和个人必须严格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使用过程中必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杜绝灾害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九、对不按规定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要视情节给予处理,有引发事故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本制度于2010.08.12.修订。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一、为加强我单位义务消防队组织建设,提高义务消防队的火灾处置能力,制定本规定。二、单位的义务消防队由医院经济护卫分队队员组成,统一由医院保卫处管理,保卫处处长为队长,副处长及各部门的消防员为副队长。三、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应小于部门总人数的30%,重点部位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应小于其总人数70%。单位应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对义务消防队员及时进行调整、补充。四、义务消防队员要服从保卫处的统一调度、指挥,以《医院消防灭火预案》为依据,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五、保卫处负责组织对义务消防队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培训,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培训主要内容包括:1、防火、灭火常识,消防器材的性能及适用范围。
2、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及使用方法。
3、火灾扑救、组织人员疏散及逃生方法。
4、火灾现场的保护。
六、保卫处每半年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进行一次灭火疏散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七、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消防指导部门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八、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知识、灭火技能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九、本制度于2010.11.08.修订。
四、消防器材管理: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五、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六、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八、本制度于2009.11.06.修订。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一、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1、消防控制中心是消防重点部位,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消防安全培训,持证上岗。值班人员应熟悉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
3、值班人员到岗后,要利用设备自检功能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巡检,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故障,要及时填写故障通知单交维修部门签字维修,巡检结果认真填写在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上。
4、值班期间要保持头脑清醒,对各种报警提示音要迅速做出反应,按照相应的报警处置程序进行及时准确的确认、处理,对确认为误报的要及时将系统复位;对确认为火警的,要立即启动火灾应急疏散预案,按照应急程序处置。
5、值班人员严禁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
7、控制室内严禁外来人员入内。外来人员参观学习,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进入,进入后严禁乱动各种设备;厂家的工作人员维修设备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由医院消防专管员陪同方可进入工作。
8、控制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其它杂物。
二、消防控制室交接班制度
1、按班次要求,准时到岗,到岗后逐项交接。
2、交接项目:自动消防系统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上各班次发生的报警点、故障点及处理情况;有无重大设备故障;交接设备操作情况;备品交接情况;各项通知及其他情况;
3、交接班过程中,交接双方要逐项认真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纪录并签字,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和有关资料要存档备查。
三、本制度于2010.12.09.修订。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病人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六、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七、下列人员由单位计划安排,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员、操作员(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员、操作员应当持证上岗);
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八、单位应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火灾事故处置制度
一、确认火灾发生后,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通知建筑内所有人员立即疏散,实施初期火灾扑救,并报火警。
二、火灾发生后,应保护火灾现场。公安消防机构划定的警戒范围是火灾现场保护范围;尚未划定时,应将火灾过火范围以及与发生火灾有关的部位划定为火灾现场保护范围。
三、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火灾现场保护范围内,不得擅自移动火场中的任何物品。
四、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五、应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协助火灾调查。
六、应做好火灾伤亡人员及其亲属的安排、善后事宜。
七、火灾调查结束后,应及时分析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及时改进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事故再次发生,并将事故情况记入防火档案。
八、本制度于2009.07.18.修订。
医院住院部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一、住院部(病房)各通道、出口处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标志和事故照明设备,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
二、病人一入住病区,病区护士必须做好对病人及家属的消防宣教工作,提高他们的防火意识。
三、在病区的明显位置张贴消防标语,提醒他们注意消防安全;在每个病房门后张贴消防疏散示意图,指示病人逃生的路线。
四、放置氧气瓶的室内不得存放任何可燃杂物,保持清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禁止一切烟火;使用液氧装置时,应确保整个输氧系统管道、阀门开关灵敏有效,防止氧气泄露。
五、病房内不得随意增加电路负载,防止输电线路因负荷超载而引起火灾。
六、严禁病人及其家属在病区内擅自使用各种电器,严禁吸烟和乱扔烟头。
七、医院工作人员及工友,严禁在工作区域使用各种电器,严禁在病区犄角旮旯存放易燃物品。
八、根据国家规定,病区内配置有一定量的灭火器和消防栓,必须经常检查,定期保养,严禁挪作他用或堵塞,确保完好有效。
九、维护好病区的消防监控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其有效。
十、制定住院部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必要的演练。
十一、本制度于2008.12.01.修订。
医院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措施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后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的部位。
重点防火部位一经医院综合治理委员会确定,目前医院消防安全重点科室有:重症监护病房、成人ICU、儿童ICU、急诊室、抢救室、手术室、新生儿病区、各类财务室、金库、贵重仪器设备室、病案室、图书资料室、电视监控室、各类药房、各类仓库、车库、危险品仓库、配电房、氧气间、锅炉房等。
医院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措施如下:
一、医院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要做到定点、定人、定措施。
二、重点防火部位要任用责任心强、业务技术熟练、懂得消防知识、身体力行的人员负责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对他们进行必要的防火业务培训,做到小火能自救,大火能处理。
三、要根据不同重点部位的性质,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防火制度健全,责任措施落实,档案记录详细、准确、完整。
四、配备足够、有效的防火、灭火设施,并根据实际需要采用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技术措施。
五、根据重点防火部位的特点,制订切实可行的防火和灭火方案,并进行实战演练。
六、定期对其进行严格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七、应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标明“消防重点部位”和“防火责任人”,落实相应管理规定,实行严格管理。
八、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安全出口、应急疏散通道一定要保持畅通,应急照明设备一定要保证完好有效。
九、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明显位置张贴防火标语,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十、严格执行医院内部动火审批制度,及时落实动火现场防范措施和监护人。
十一、固定用火场所、设施和大型医疗设备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应公布上墙。
十二、病房、宿舍内严禁使用蜡烛、明火炉等用具。
十三、病区内严禁烧纸,不得在任何区域吸烟。
十四、本制度于2009.12.01.修订。
医院消防安全档案
做好医院消防安全工作,必须建立健全消防档案,使其详实、全面地反映医院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医院对消防档案要统一保管、备查。
一、医院消防基本情况的内容
1是医院的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2是医院建筑物或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检查的文件、资料;3是医院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4是医院消防安全制度措施;5是医院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6是医院义务消防队及消防装备配备情况;7是医院内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8是医院每年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9是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医院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的内容
1是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2是医院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3是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4是防火检查、巡查记录;5是有关燃气、电器设备检测等记录资料;6是消防安全培训记录;7是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8是火灾情况记录;9是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三、本制度于2009.12.01.修订。
医院门诊部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一、为了在发生火灾事故时便于安全疏散,门诊部的布局一般应将行动不便的病人和就诊人数较多、人员流动较大的科室设在底层,如门诊手术室、急诊室、挂号收费、药房、骨科等;有疏散能力的患者、就诊人数较少的辅助科室可设在相对高的层数,如眼科、五官科等。
二、门诊部的消防安全疏散出口不得少于2个。特殊部位结合医院的特殊情况和防火疏散要求,可单独设置出口,如急诊科、儿科、妇产科等。
三、候诊位置不宜过于集中,最好采用分科候诊,以减少门诊部人流交叉拥挤、冲突,且发生火灾时便于人员疏散。
四、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上锁、阻塞及遮挡。
五、医院门诊部负责人要经常对部门所属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严格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人人会使用灭火器、会报火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会自救逃生。
六、严格执行医院内用火、用电、用气的管理规定,经常对使用的电器、医疗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更换和维修,严禁电器设备“带病”运转。
七、门诊部不得吸烟,工作人员应及时清理诊室的废弃物品,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八、严格管理和正确使用各种化学物品及试剂,建立健全进出库制度,本着随用随领的原则,严格操作规范,妥善保管,确保安全。
九、各部位要配置足够适用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定期维护保养,严禁挪作他用,确保完好有效;消防安全的重点部位,应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十、保护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的末端感应装备和自动灭火系统,根据规定进行有效检测,确保其运行正常。
十一、制定门诊部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必要的演练。
十二、本制度于2009.12.01.修订。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安全疏散设施包括建筑物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施、防火门、防火卷帘、机械排风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
二、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三、应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维护、检查,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
四、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
2、在使用和营业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
3、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完好,门上应有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
4、常闭式防火门应经常保持关闭;
5、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应完好有效;
6、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货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7、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
8、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
9、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
10、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
11、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12、举办全校大型活动,应事先根据场所的疏散能力核定容纳人数。活动期间应对人数进行控制,采取防止超员的措施。
五、对违反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行为,将按上级消防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追究其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员的责任。
六、本制度于2012.04.02.修订。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一、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二、单位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三、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五、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0、防火巡查情况;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三、本制度于2010.07.11.修订。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二、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三、单位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四、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六、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单位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七、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八、本制度与2010.04.02.修订。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应配合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二、单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三、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单位应当为公安消防机构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和条件。
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六、本制度于2012.04.03.修订。
医院内部现金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
医院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得超额库存现金。
1、医院应教育财会出纳人员认识按规定限额库存现金是自己应有的职责,不以任何借口超额库存现金。
2、医院分管财务的院领导应经常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无故超额库存现金列入岗位责任制的内容进行考核,严明纪律和奖惩。
3、医院因特殊原因,滞留超额现金过夜,必须经院领导批准,并设专人看管。
二、加强有价证券的管理。
1、有价证券的使用情况各有不同,应分类管理。
2、经常使用的支票、存折,要专人负责、专人保管,严格执行银行规定的使用年限。
3、建立使用登记簿,使用时登记支票的张数和号码,由领取人签名或盖章。
4、要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的名称、金额和签发日期,加盖印章。
5、不能写明具体金额的,要写明限额及使用的有效日期。
6、支票本和印章要分开管理和存放,各种印章必须在使用时当场加盖,决不允许在空支票上加盖印章。
7、日常工作中,支票本、印章和存折要入保险柜存放,不得放在桌面上和办公桌内。
8、定期存款单等需要常年保存的证券,应集中存放到条件好、有防护性能的专用保险柜中。
三、做好现金、贵重财物的日常保管
1、加强对财会人员的安全教育,督促他们时刻保持警惕,严格执行财会安全制度。
2、每天工作结束时,现金、有价证券、印章等都要入保险柜存放,要检查保险柜确以锁好后再离开办公室。
3、要坚持双人保管保险柜制度,钥匙随身携带,不准转借,防止丢失。
4、不得将现金、贵重财物和保险柜钥匙放在办公桌内和其他地方。
四、做好医院现金内部控制管理
1、现金帐目要清发生现金收入业务必须当日入帐,存入银行。现金帐目余额与实际余额必须相符,不准以白条顶库存。
2、定期核对现金收入医院所有的现金收入,均应解缴入帐,严格执行国家货币管理规定,控制库存现金限额,保证完整。会计主管负责每天收入、凭证的核对工作。
3、严格控制现金支出对所有的现金支出,都要贯彻能使用支票尽量使用支票的原则,并集中签发支票、汇票,从而加强对现金支付的控制。
4、出纳、会计等岗位分工要明确现金的收取和支付不能一人兼任。现金出纳和记帐业务必须分别由不同人员担任,总帐与明细帐的记帐工作应由不同的人分管,并定期对帐,保证帐帐相符。
5、应加强应收应支款、暂付款、支票的管理应收应支款、暂付款要定期进行清理、核对、催收,及时收回资金。对收付凭证要严格审核,加盖收付乞章,定期装订,保证安全完整。
6、加强内部审计监督作用医院内审人员应定期不定期地对现金进行严格控制审查,核对现金帐和有关凭证。建立科学的岗位责任制,杜绝漏洞,防止损失,减少差错,纠正错误。
五、本制度于2011.05.08.修订。
医院内部财务场所、业务安全管理制度
一、完善医院财务部门的防盗、防抢设施
医院财务部门的防盗抢设施,应当参照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中有关银行营业场所、金库风险等级的规定来执行,坚持因地制宜,安全可靠,方便营业,美观实用的原则,安装防盗窗户、防盗门和保险柜,配置无污染的消防灭火器材,出纳工作区应与其他工作区隔离。
二、财务部门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1、医院的收费处、住院处、会计处等出纳室,必须安装两种以上的报警装置和电视、声传等监控手段。
2、必须在有气窗的财务室安装直线对射红外线,并在室内安装红外线报警系统,与灯光和电视监控形成联动。
3、当出纳室对外作业时,监控值班人员要打开财务监控,对准营业情况进行监控,录象设备同时进行,并保持7天以上备查。
4、金库必须安装三种以上防盗报警装置和电视、声控等形成联动,各种装置必须抗干扰。
三、医院财务出纳人员应具备的安全要求
1、财务人员应当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安全防范意识,时刻履行保护国家、集体财产的责任。
2、自觉遵守财经纪律、财务制度,保证现金、支票、有价票据的绝对安全。
3、财务人员必须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出入大门要随手上锁、关门,开通安全报警系统。
4、每天按规定存放现金,并放入保险柜,其余一律上缴银行。
四、医院财务部门的作业要求
1、医院财务部门的房屋、门窗套安全牢固,存放现金必须用保险箱柜,保险柜和保险柜的钥匙由专人负责保管并安装报警设施,钥匙要按规定携带和存放,不得乱放及交给他人。
2、支票和现金的存放要按照规定的额度及要求管理,印章单独管理存放,不得同支票放在一起,支票保存不得加盖公章。坚持票证的检验、复核制度,堵塞漏洞,防止被盗和受骗。
3、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帐由专人保管,下班离开时要将其锁入保险柜中,以防有人涂改。
4、取送现金必须有2人以上同行,取送巨款必须有车辆保证,不允许单人步行取送款。
5、下班离开时应打开保险柜报警系统,使报警系统处于工作状态,同时锁好保险柜,并将数字盘打乱,锁好门窗,上好防盗门。
6、完善内部监督和制约机制,严格审查审批规定,经常开展审计检查,严防财务诈骗等犯罪发生。
五、本制度与2011.01.18.修订。
医院内部现金押运安全管理制度
一、财务部门领存现金,必须事先通知保卫部门,在保卫力量到位之后,方可行动。
二、各收费点往银行上缴现金之前,必须将现金清点,装在财务部门特制的铁盒内上锁,然后通知保卫部门;严禁将现金放在塑料袋、纸袋等非正规的器械内送交银行;送交现金到银行的收费员,必须着财务部门规定的服装,严禁穿拖鞋。
三、负责押送现金的保卫人员必须是政治可靠、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职工;必须身着防刺服,头戴钢盔,手执狼牙棒;行走路线应选择内部人员较多或沿途有科室分布的路径,尽可能避免通过冷清、僻静的路径。
四、保卫部门必须同时派三人负责现金押送,其送前必须检查装现金的铁盒是否上锁;现金出门上路后,三名押送人员分前、近、后三个位置,前位和后位队员与现金保持两米,近位的人员与收费员并排,置现金于中间;负责现金押送的保卫人员必须时刻注意周遍的情况,随时准备应急处置;押送现金的过程中,要时刻保持紧张态势,严禁开玩笑,开小差;负责现金押送的保卫人员必须将现金押送到银行的柜台上,看到收费员将现金全部交到柜台内后撤离。
五、医院与银行间有大额现金运送,必须有专人专车,途中不得绕道办理其他事务,专车司机要把车停在距银行门口最近的地方,司机不能随意离开专车,做到事情办完,随即发车。
六、发生突发事件,执行现金押送应急预案。
七、本制度于2009.12.10.修订。
医院贵重、成瘾药品的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一、科室使用贵重、成瘾药品时,必须设有贵重、成瘾药品专用处方,并由有贵重、成瘾药品签字权利的医师开处方,盖有医师的印章,本科室主任签字后,方可使用。
二、医院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已取得职业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经所在部门推荐,院有关部门考核批准,报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才能取得在本院开具麻醉药品的处方权,只有在本院已取得麻醉药品的处方权的医务人员才能开具麻醉药品处方。
三、医院应为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务人员配备麻醉药品处方专用章,麻醉药品医师专用处方印鉴应送所属的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印鉴和签名手迹送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和必须配备麻醉品的病区,供调配麻醉药品处方时核对。
四、医师开具贵重、成瘾药品处方时,应在病历中记录。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贵重、成瘾药品处方,不得为自己开处方使用麻醉药品。
五、医院药剂人员对书写不完整、字迹不清楚、被涂改、超量或剂量不正确的处方不得调配;对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务人员为自己开具的麻醉药品处方不得调配,对违反规定滥开滥用麻醉药品的人应拒发,同时有责任向有关领导汇报。
六、本制度于2010.08.07.修订。
医院贵重、成瘾药品的采购安全管理制度
一、医院应当依医疗需要按有关规定购进贵重、成瘾药品,保持合理的库存。
三、贵重、成瘾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四、入库验收应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签字。
五、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破损的贵重、成瘾药品应经双人清点登记,报单位领导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六、本制度与2010.08.07.修订。
医院贵重、成瘾药品存储安全管理制度
一、医院贵重、成瘾药品储存必须有符合贵重、成瘾药品储存条件的仓库和专柜,完善必要的安全报警设备;制定剧毒、麻醉、精神药品存储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入库验收、在库养护和出库复核制度。
二、贵重、成瘾药品出入库的原始记录应项目完整,不得随意修改,记录最少应保存3年,以备检查。
三、医院如遇贵重、成瘾药品被盗事件,应立即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四、医院应严格内部管理,强化医院麻管员和贵重、成瘾药品保管负责人员的职责,保管贵重、成瘾药品专柜钥匙的人员应妥善保管好钥匙,保管贵重、成瘾药品专柜密码的人员不得将密码泄露。
五、剧毒药品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2日的剂量;麻醉药品每次的处方量:1、无《麻醉药品专用卡》的患者注射剂处方一次不得超过2日的用量,片剂、酊剂、糖浆剂不得超过3日的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2、持有《麻醉药品专用卡》的患者使用品种和剂量由医师根据病情和癌症三阶梯止痛指导原则决定,但一次处方注射剂量不得超过2日的用量,片剂、酊剂、糖浆剂不得超过3日的用量,控(缓)释制剂不得超过15日的剂量。
六、医院药剂人员在调配贵重、成瘾药品处方时,必须对处方内容逐项认真审核,调配计量准确,按医属注明用量用法,并由调配人员及具有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复核人员签名盖章后方可发出。再次给持有《麻醉药品专用卡》的患者发放麻醉药品时,应如数收回空瓶和使用过的贴膏。
七、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麻醉药品负责人在按基数领取麻醉药品时,应把与领取品种和数量等同的已分品种装订号的麻醉药品处方、空瓶和废贴剂交给麻管员。
八、剧毒药品处方分别由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各自保存,保存2年备查。麻醉药品处方由医院麻管员保存,保存3年备查。医院麻管员应在部门领导的监督下做好空瓶和废贴剂的销毁和销毁记录工作。
九、医院过期、失效、污染、变质或破损的贵重、成瘾药品,须分别登记造册,剧毒药品报院领导批准并监督销毁,麻醉药品报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销毁。
十、本制度于2010.08.07.修订。
医院贵重、成瘾药品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贵重、成瘾药品出入库是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药剂处主任是第一责任人,为严格出入库手续,确保出入库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贵重、成瘾药品入库验收必须由药品经营企业麻管员和医院麻管员、库管员一同根据《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等核准的品种,认真审核本次申购数,核实供应数、发票数(即实际供应数)。
二、认真验收医院贵重、成瘾药品的特殊标识,检查药品的包装有无破损,检查最小包装单位是否印有或附有具有法定内容的说明书,检查药品的外观、形状有无异常。如果是进口医院贵重、成瘾药品,还应检查有无中文包装和中文说明书。
三、医院贵重、成瘾药品经逐盒逐支认真检查,确认包装完好、质量可靠,清点实物数量与发票数量完全一致后,办理正式交接手续。麻醉药品还应由经营企业麻管员和医院麻管员分别在《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上签全名确认备查。
四、医院麻管员应至少一名库管员一起立即将检查合格的医院贵重、成瘾药品收入专用柜中并上锁,及时办好入库手续。
五、医院贵重、成瘾药品的出库应坚持按批出库的原则,发药时必须由医院麻管员和至少一名库管员一起,根据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医院贵重、成瘾药品负责人编制递交的申领单配发并复核,药库和药房领发双方应当面根据药库核准的发药数清点、交接、签字确认。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的麻醉药品实行基数管理,其基数由各药房根据临床用量确定,经药剂处领导核准,药剂处主任同意并签名。
六、医院贵重、成瘾药品不得在院内的库房与药房间、库房与临床科室间、药房与药房间、药房与临床科室间随意借用或调换,严防不同批号或假冒伪劣药品的混入。
七、本制度于2010.08.07.修订。
医院贵重、成瘾药品的调配安全管理制度
一、医院可根据管理需要在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设置贵重、成瘾药品周转库(柜),库存不得超过本机构规定的数量。周转库应每天结算。
二、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发药窗口贵重、成瘾药品调配基数不得超过本机构规定的数量。
三、门诊药房应固定发药窗口,有明显的标识,并由专人负责贵重、成瘾药品调配。
四、执业医师经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贵重、成瘾药品处方资格后,方可在本院开具贵重、成瘾药品处方。
五、开具贵重、成瘾药品应使用主用处方(纸制)。开具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晰,写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字。
六、医师开具贵重、成瘾药品处方时,应在病历中记录。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和为自己开具贵重、成瘾药品的处方。
七、贵重、成瘾药品注射剂处方一次不超过3日用量,贵重、成瘾药品控(缓)释制剂处方一次不超过15日用量,其他剂型的贵重、成瘾药品处方一次不超过7日用量。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一次不超过7日用量,其他剂型的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一次不超过15日用量
八、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麻醉药品处方,签注姓名,并进行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贵重、成瘾药品处方,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拒绝发药。
九、医院对使用的贵重、成瘾药品专用处方应当专册登记。专册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病历号、疾病名称、规格、数量、处方医师、处方编号、处方日期、发药人、复核人。使用《剧毒、麻醉、精神药品专用卡》时还需填写卡号、取药人姓名、身份证号。专用帐册的保存期应当在药品有效期满后不少于2年。
十、方便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使用贵重、成瘾药品。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联合下发的《癌症患者申办剧毒、麻醉、精神药品专用卡的规定》(国药监安[2002]199号),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可以申请办理《剧毒、麻醉、精神药品专用卡》。患者可委托其家属或监护人持取药人身份证及《剧毒、麻醉、精神药品专用卡》到指定的医院开方取药。
十一、本制度于2010.08.07.修订。
医院“美沙酮”运输、储存、制作安全管理制度
一、“美沙酮”的原料运输
1、根据省卫生厅的统一调配,按计划分配“美沙酮”的原料,并负责安全护送到温州机场。
3、保卫处临时联系医院车辆,并确定素质良好、全副武装的三名经济护卫人员,采用突然通知的办法执行机场押运任务,对押送的物资实行保密。
4、“美沙酮”的原料到达医院后直接进入“美沙酮”原料仓库内的保险箱,由保管人员和药剂处负责人负责重量的清点。
5、“美沙酮”的成药运出医院,必须由省卫生厅用指定的车辆进行,医院保卫处负责戒备,但不负责安全。
二、“美沙酮”原料的入库
七、“美沙酮”原料仓库的防护
1、“美沙酮”原料仓库设置在后勤楼某个位置,装置有“三铁一器”,并在各个要道安装电视监控,实行二十四小时录象和报警。
3、在该楼设置门卫,二十四小时巡逻,确保该区的绝对安全。
4、制定该区的紧急预案,一旦发生报警事件,全院的经济护卫分队形成联动,迅速合围盖楼,擒击从盖楼出来的任何人员,并立即扭送派出所。
八、本制度于2011.02.01.修订。
医院危险品保管、领用安全管理制度
一、医院危险品必须有专人负责看管。
二、医院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使用审批手续。
三、医院必须建立危险品出入库登记制度,领用时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日清月结,保证帐、卡、物相符。
四、严格执行“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领料、双本帐、双琐”的“五双”制度。
五、领用危险品必须经科主任以上领导签字,由专人负责领用并及时办理剩余部分的退库手续。
六、非危险品仓库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库房。
七、使用危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严格用火制度。
八、使用危险品时,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
九、盛装危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除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十、使用危险品的部门,必须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妥善处理废水、废气、废渣。
十一、医院应对储存危险品的设施、设备、装备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发现存在现实危险的,应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换或者修复,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十二、有健全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做好值班记录,有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十三、本制度于2009.11.12.修订。
医院危险品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医院危险品购置必须符合安全要求,计划分配的危险品,按计划供应;计划外正常供应渠道的危险品,按合同供应;临时需要的危险品,需凭区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采购。
二、日常工作需要购置量不超过500g或500ml的零星化学危险品可直接向经营企业购买;严格遵循安全性的原则,控制数量,制定合理的采购周期,不得超额大额采购;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产品安全说明书和安全储存事项。
四、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他危险的危险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违反配装限制和混合装运。
五、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在装运时应当采用隔离、防潮措施。
六、对医疗、科研工作必须的小量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样品或试剂,在确保安全条件下,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快件托运。
七、严禁在库房周遍停放机动车辆;严禁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明火作业。
八、本制度于2009.11.12.修订。
医院危险品储存安全管理制度
一、医院危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严禁混存混放。
二、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和储存室存放。
三、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和桶装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的地点存放。高温季节储存场应当加强通风,室内温度应控制在28oC以下。
四、医院必须在远离人员聚集场所及重要设施的区域设置专门的危险品仓库,并设专人管理;存放有危险品的仓库、化验室、实验室必须设置相应的防止各种危险隐患的设施和设备,并按国家规定定期检测、养护。
五、危险品仓库及周遍应当根据消防条例配置灭火器材以及通信报警装置,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设置警示牌;库内的电器设备应按规定安装,并定期检查,严禁使用高功率灯泡和乱拉电线,工作结束要及时切断电源。
六、危险品仓库要按照金库设置标准和防范标准进行施工,并安全防盗报警系统。
七、库内要保持整洁,包装纸箱等易燃物品要及时清理;放置危险品的冰箱、冷库等制冷设备必须有温度控制记录。
八、放射性药品的使用、保管和处理,必须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
九、本制度于2009.11.12.修订。
医院危险品管理、使用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二、医院负责危险品管理和使用的人员必须政治可靠,业务熟练,品行端正,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工作认真、负责、细致。
三、库管人员必须积极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潮、防静电、防高温等工作,确保危险品的安全。
四、严禁任何人将各类危险品带入病房、宿舍及大型医疗设备工作场所。
五、库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医院的保密制度,严禁向任何人透露危险品仓库的任何信息。
六、库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品仓库的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程操作,禁止任何无关的人员进入库区。
七、库管人员应是医院义务消防队员,与医院消防管理人签订消防消防安全责任书,并必须定期参加消防培训,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定期对本库进行消防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报告。
八、库管人员要具备一定的防盗意识,发现隐患立即报告;发现被盗,要懂得对现场的保护,并立即报告。
医院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存放易燃、易爆以及有毒物品的地方,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疏散通道要保持通畅,按物品的种类分开存放,严禁将灭火方式相抵触的物品同库存放。
二、遇水会潮、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物品以及桶装的易燃体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低洼等地方存放。
四、检验科里的易燃、易爆以及有毒物品,必须存放在规定的、符合消防要求和治安条件的位置,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下班后,必须放到保险箱内,以便保卫处对其进行红外线监控。
五、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随领随用,剩余部分要及时退回。
六、危险物品仓库必须有严格的收发、保存管理制度,剧毒物品、化学放射物质,必须实行“五双”要求(及双人保管、双锁、建立双人帐、双人领取、双人使用)。
七、剧毒物品废弃物以及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全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八、如有违反以上规定,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九、本制度于2010.01.05.修订。
医院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保证我院生产、科研的顺利进行,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维护和谐的社会秩序。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条例》和公安部87号令《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易制毒化学品在本公司的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二、医院的易制毒化学品有:醋酸酐、硫酸、甲苯、盐酸。
三、医院保卫处负责组织编制和完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在院内各环节的安全管理。采购部;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准购证的申办、易制毒化学品采购及运输过程的安全管理。总务处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在装卸、储存、使用、废弃的安全管理。
四、医院在生产过程中,因工作需要使用易制毒化学品时,应经主管院长的批准,向公安部门申办易制毒化学品准购证后,方可采购。
五、易制毒化学品的装卸与运输必须委托符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运输单位承担运输任务,运输路途中,必须有保卫人员负责路途押运,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装运工具。
六、易制毒化学品的装卸人员,应按装运物料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堆放稳妥,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防止包装破损。
七、易制毒化学品必须贮存在专用的符合有关安全和防火要求的仓库内,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应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熟知危险物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
八、易制毒化学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人员凭领料单通知仓库保管员领料,仓库保管人员认真核对品名、数量后发货,并将领料单据登入易制毒化学品台帐进行核销,必须有二名以上操作人员同时搬运生产中所需的易制毒化学品。
九、使用剧毒物品的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十、盛装易制毒化学品的容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险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十一、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在使用中必须有二人以上同时操作,投料计量必须经班长或指定主操作人员复核,并做好记录。
十三、易制毒化学品的废弃处理,必须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十四、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易制毒化学品,如废水、废气、废渣等必须经处理,符合有关规定后方可排放,凡能互相互起化学反应成新的危害的废物不能混在一起排放。
十五、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易制毒化学品的,必须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十六、本制度于2011.12.15.修订。
灭火、疏散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医院的防火安全,减少火灾给医院及病人的损失,医院专门成立火灾应急指挥系统,包括应急领导小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救护组、现场警戒组等,组织协调、指挥医院火灾应急响应工作。
应急领导小组由院长、书记任总指挥,成员为院级领导、院办、保卫、总务、基建、工会、青年团、事务中心等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医院专职消防管理员组成。
义务消防队、经济护卫分队及各职能部门下属员工按规定随即分为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救护组、现场警戒组、后勤保障组,分工合作,各施其责。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
三、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1、门诊或病区发生火灾初期,由相应病区(部门)消防责任人负责领导和指挥,医护人员分工合作:科室文员(值班护士)拨打“69119”向监控中心报警,说明火灾的区域、火灾情况(大致说明有无化学物品及危险品)以及现场人员情况,之后通知相邻楼层(上下层)人员紧急疏散,最后通知邻近的科室带灭火器增援。二级三级消防责任人带领医护人员在一分钟内迅速组成第一灭火力量,其中一部分人员利用灭火器、消火栓等设施进行扑救工作,尽量抑制火势的蔓延,其他人员则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3、义务消防队员、经济护卫队员各职能部门接到报警后立即分为六组:
(1)通讯联络组
组成:消控中心值班人员、保卫科消防责任人
职责:由医院专职消防管理员指挥,与消控中心值班员守侯在中心,起到与各部门的联系工作,通知总务电工切断火灾区电源,打开所有消防疏散通道,以及开启消防监控中心自动灭火系统,保证消防泵的正常水压,医院专职消防管理员在大门迎接和引导消防大队消防车进入现场支援
(2)现场灭火组
组成:经护队白班巡逻组
职责:有组织的利用所有区域的灭火工具对现场大伙进行扑救,首先查明火势,小范围的火灾区调用干粉灭火器扑灭;中等面积以上的火灾区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用消防水带接上消防泵放水压住火势,等待消防队的支援
(3)疏散引导组
组成:儿童医院片区经济护卫小队、附属二院片区经济护卫小队、综合门诊片区经济护卫小队
职责:一组到现场配合楼层医护人员组织有序的撤离灾区的人员离开现场,另一组则组织火灾现场相邻楼层的人员有序的避开现场撤离火灾区域,并关闭火苗和浓烟会影响到的区域防火隔离门
(4)安全防护救护组
组成:经护队车场管理小队
职责:带着预备好的担架等救护物品进入火灾现场,抢救一些行动不便的老人、伤者、小孩,使他们安全撤离火灾现场
(5)现场警戒组
组成:医院各大门处经济护卫队队员
职责:在火灾现场的各出入口戒备,防止人员进入火灾现场,同时保证疏散人员秩序的良好,防止发生踩踏事件的发生,特别要注意电梯内是否有人员被关,并及时解救
(6)后勤保障组
组成:各职能部门下属员工
职能:负责协助抢险物资、器材器具的供应及后勤保障
四、如火灾被我义务消防队扑灭,则通讯联络组负责与消防部门联系,消除报警;通知消防监控中心的值班员关闭系统自动灭火装置,减低消防水泵的压力。
五、市消防队进入现场之后,义务消防队员由主导地位变成配合协助消防部门的位置,听从市消防队的指挥;由灭火转变为维护火灾现场周边的正常秩序,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并对火灾初期的目击证人进行询问,留下他们的联系方式。
六、火灾扑救结束之后,疏散引导组负责对现场进行保护,等待消防部门对现场进行调查取证,配合消防部门查找起火的原因。
七、起草报告,汇报火灾的区域、原因、损失、扑救的过程以及队员的具体表现。
反恐处置预案
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为维护我院病人、家属及医务人员人身、财产安全,有效处理医院安全事故,结合我院实际,使医院所遭受的恐怖袭击损失降到最低,特制订本预案。
一、反恐应突救援目标的确定
医院担负着治疗、救助患者的重要任务,如遇恐怖袭击及重特大治安灾害事故,对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安全将产生不可估量的社会影响。
二、成立反恐应突救援预案领导小组
1、处置组组长:医院院长负责全面指挥工作
2、处置组副组长:主管副院长负责指挥工作
3、功能小组:
指挥组:保卫处;保卫组:保卫处;后勤组:总务科、医务科;信息组:医院办公室。
三、职责和功能
处置组组长:全面负责应急处理工作,根据形势作出决定,制订临时对策,适时发布命令、通告,对所需的人、财、物进行总体调拨。
指挥组:在处置组组长的带领下,组织救援工作,统一指挥和组织我院对突发恐怖袭击的应急处理工作。
后勤组:负责后勤保障,调动车辆、物资,组织对伤员的抢救工作
信息组:负责协调指挥各组开展工作,保障各项指令的上传、下达,做好简报汇编及防护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报告现场情况。
四、反恐应突救援工作一般程序
1、如遇发生恐怖袭击或重特大治安灾害事故,由事发单位在工作岗位的医务人员马上报警,同时报告本部门领导。
2、本部门领导接到报告后,马上组织本部门人员保护现场和组织人员疏散、救援,同时上报院反恐应突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3、院反恐应突救援小组再继续组织抢险救援工作,确保科室救护工作的有效和协调,并向市局、区公安分局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4、组织救援抢险队员重点抢救伤员,组织运送工作。
5、组织事故发生单位搞好现场警戒,制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及善后的现场保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者。
五、反恐应急处置预案
1、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冲击医院
(1)组织保卫力量将人员控制在外围。
(2)及时向情况上报医院有关领导。
(3)向辖区公安机关求助,讲清楚事情经过、参与人数、事情发生的地点等。
(4)将患者及职工撤离到安全的地方。
(5)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慌乱。
(6)通过监控系统将整个事情全程记录在案,以备有关部门取证。
2、伤害患者及员工的预案
(1)立即疏散人员,及时将情况上报院有关领导。
(2)向辖区公安机关求助,讲清楚事情经过、参与人数、事情发生的地点等。
(3)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慌乱。
(4)寻找作案人,对于仍在院内的,要派人跟踪,防止其继续伤害无辜或者畏罪自杀、潜逃。对于已经离院的要及时报告公安部门讲清楚该人员的具体特征。
(5)做好善后工作。
3、持械劫持员工及患者的的预案
(1)立即疏散未被劫持的人员,及时将情况上报给院领导。
(3)能力范围内将劫匪控制在一个固定区域内。
(4)在公安机关未到达现场时,稳定劫持犯的情绪。
(6)做好善后工作。
4、受到炸弹袭击的预案
(1)疏散其他人员,抢救伤员,划定封锁区域,报告院有关领导。
(3)寻找发现作案者。
(4)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慌乱。
(5)做好善后处理。
停车场管理应急预案
为确保医院本部停车场的正常运转,规范停车场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理,特制定本预案:
一、本部停车场地出现问题,立即用明显交通障碍标志合围,提醒行人注意安全,确保不因场地的原因发生伤人事件,同时报告保卫处负责人,请总务处负责维修。
二、进出口电动门、栏杆、岗亭出现问题,立即报告保卫处负责人,请总务处联系维修;如若出现的问题可能造成行人伤害,必须消除造成伤害的因素。
三、出现停电事件,收费系统、电动门、栏杆停止运行的处理:
1、立即报告保卫处负责人,请总务处负责维修。
2、如若此事电动门、栏杆出于关闭状态,立即强行打开,确保进出口的正常通行。
3、收费系统作如下处置:
(1)进口继续发卡不计时;进口收卡不收费,并将回收的卡统一放置。
(2)在停电期间,严禁将回收的卡返还进口发卡。
(3)等通电后在保卫处工作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将回收的卡统一销卡,并作登记。
(4)通电后进口计时发卡。
(5)出口刷卡收费,刷到未计时的卡,不收费。
4、收费系统出现故障的处理:
(1)立即报告保卫处负责人,请信息处联系维修;
(2)进口电脑出现故障的处理:进口继续发卡不计时,出口刷到未计时的卡,不收费。
(3)出口电脑出现故障的处理:进口继续发卡计时,进口收卡不收费,并将回收的卡统一放置,等系统恢复后,在保卫科工作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将回收的卡统一销卡,并作登记。
5、进口出现的以下情况处置:
(2)职工车辆进院没有刷卡,立即将车牌号强制输入。
6、出口出现的以下情况处置:
(1)外来车辆提供的卡发现没有计时,则收卡放行;
(2)外来车辆不能提供计时卡,开收据赔偿30.00元人民币;
(3)外来车辆冲卡,立即通知出口保安拦截,收卡收费;拦截不住的,收费员记住车牌号,写情况说明,保安签字交保卫科;
(4)本院职工车辆冲卡,立即强制输入车牌号。
(5)车辆对医院收费有异议将车辆堵在出口的,立即打开应急通道,确保出口正常。
7、车辆停放在不允许停车的区域内,立即保卫处负责人,联系交警拖车
8、汽车出现自燃情况,立即组织扑救,有必要时拨打119。
9、现场发现车辆发生剐檫,立即控制肇事人员,并通知组长处理。
10、司机投诉车辆被剐檫,立即报告立即保卫处负责人到现场处理。
11、车辆发生伤人事件,立即控制肇事人员,并通知组长处理。
12、车内物品被盗事件,立即报告立即保卫处负责人到现场处理。
财务室被盗、现金被抢应急预案
财务室安全和现金押送安全是医院重点防护部门和重点防范内容,坚决贯彻以“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杜绝财务室被盗和现金押送被抢事件发生,为了应对突发事件,特制定本预案。
一、财务室被盗预案
医院财务部门的任何部位都属于医院重点部门和要害部位,保卫部门都在这些区域安装有红外线报警、电视监控、警铃,并与灯光配合,任何热血动物进入该区域,都会被监控及时捕捉,但为防止万一事件的发生,财务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一下几点:
1、任何部门和部位一人发现有物品被盗情况时,在现场的所有职工立即停止手上的动作,不碰现场任何物品迅速退出现场守住门口(局部物品被盗,则保护好该部位现场)。
2、立即向医院保卫处报告偷窃的地点,等待保卫处派人保护现场,并向当事人了解情况,之后报告公安部门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并立案侦察。
3、公安部门同意之后,方可进入现场重新作业,任何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配合公安人员的调查询问。
二、工作区域现金被抢预案
财务有现金出入的区域发生现金被抢事件执行以下预案。
1、团伙作案(即抢劫人员超过2人以上)
(1)有凶器(枪、刀)作案
②其他收费人员想办法按报警按扭,通知医院保卫处监控中心。
③保卫处监控室接到收费点紧急报警,立即查看监控,确定方位和人数,并通知外围经济护卫队员围捕,并打110报警。
④经济护卫队员尽可能抓捕抢劫犯;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当场抓捕抢劫犯,外围经济护卫队员必须尽可能紧跟抢劫犯的逃离路线(特别是手持现金的抢劫犯),及时汇报方位,与110联动。
⑤监控中心立即刻录现场光盘,并备份交110抓捕和取证。
(2)无凶器(枪、刀)作案
④经济护卫队员尽可能的抓捕抢劫犯,特别是手持现金的抢劫犯;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当场抓捕抢劫犯,外围经济护卫队员必须尽可能紧跟抢劫犯的逃离路线(特别是手持现金的抢劫犯),及时汇报方位,与110联动。
2、单人作案
②其他收费人员想办法按报警按扭,通知医院保卫科监控中心。
⑤监控中心立即刻录现场光盘,并备份交110抓捕。
④围捕的经济护卫队员尽可能的抓住抢劫犯;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当场抓捕抢劫犯,外围经济护卫队员必须尽可能紧跟抢劫犯的逃离路线,及时汇报方位,与110联动。
三、现金押送途中现金被抢预案
②远离现金的两名队员迅速观察现场情况,确定人数,当发现对方力量不大,立即使用狼牙棒袭击抢劫犯;如果确定袭击与事无补,远离现金的一名队员迅速离开现场报警,并通知医院保卫处,保卫处组织外围经济护卫队员围捕;另一名队员始终紧跟现金离开,及时汇报抢劫犯的逃离路线和方位,与110联动。
③监控中心立即刻录现场光盘,并备份交110抓捕。
②远离现金的两名队员迅速观察现场情况,确定人数,当发现对方力量不大,立即使用狼牙棒袭击抢劫犯;如果确定袭击与事无补,远离现金的一名队员迅速离开现场报警,并通知医院保卫处,保卫处组织外围经济护卫队员围捕;另一名队员和外围队员始终紧跟现金离开,及时汇报抢劫犯的逃离路线和方位,与110联动。
②远离现金的两名队员迅速观察现场情况,当发现对方力量不大,立即使用狼牙棒袭击抢劫犯;如果确定袭击与事无补,远离现金的一名队员迅速离开现场报警,并通知医院保卫处,保卫处组织外围经济护卫队员围捕;另一名队员始终紧跟现金离开,及时汇报抢劫犯的逃离路线和方位,与110联动。
②远离现金的两名队员迅速观察现场情况,确定就一人,立即使用狼牙棒袭击抢劫犯;始终紧跟现金离开,及时汇报抢劫犯的逃离路线和方位,与110联动,直到抓住抢劫犯,夺回现金为此。
红外线系统报警预案
一、当红外线报警时,电视监控就跳出该区域的电视监控画面,监控人员仔细查看画面的动态变化,确定是否有人非法进入。
二、如果经过分析,确认无外人非法闯入,则将设备复位。
1、大门门卫必须走出岗亭在门口做好警戒,确保可疑人员从该处逃出医院;不在所属区域的二门门卫立即赶赴事发区域,分工堵住所有出口。
2、所属片区的巡逻人员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事发区域,并用对讲机通知门卫在前进中遇到的可疑人员,让门卫对他们进行盘查和询问。
3、其他责任片区的巡逻人员向事发重点要害部位快速靠近,盘查一切从重点要害部位走出的可疑人员,并做暂时的扣留,以防可疑人员逃脱。
4、所有责任区域的巡逻人员到达现场以后,封锁所有现场出口,在确保现场完整的情况下,片区队长带队进入报警区域勘查。发现窃贼还在现场,则立即进行抓捕,并扭送公安机关;如果窃贼已经逃逸,立即通知其他责任片区的巡逻人员和门卫扣留一切从现场出来的人员,并通知各门卫注意一切可疑人员,必要时关掉大门,所属片区责任巡逻组则对现场进行保护。
5、确认窃贼已经逃离医院后,解除警报,打“110”报警,请公安部门对现场进行调查取证,通知所属科室来人核对财物,打报告说明损失情况,派出所进行立案。
6、如果所有责任区域的巡逻人员到达现场以后,立即对现场进行勘察,确认现场没有被盗后,用对讲机通知所有人员停止围捕,并向红外线报警中心通报情况,中心对事件做记录。
7、如果窃贼被抓住,则立即打“110”报警,将窃贼送交派出所扣留,然后通知所属科室主任来现场核对物品,以便派出所对窃贼进行定性。
三、所有的事情结束之后,一定要将事件的全过程通报红外线报警系统中心,对事件的过程进行详细的记录,责成所属科室将损失的情况以书面的形式通报保卫科,以便存档。
四、如果同时有两个、三个红外线报警系统报警,则所属责任片区分别对自己的片区进行围捕,可以扣留一切可疑人员。
五、次日将红外线报警中心将情况以书面的形式报保卫处。
监控中心消防报警预案
医院监控中心是保卫处下属的集医院消防报警和治安报警为一体的机构,各院区的消防自动报警系统通过联网报到监控中,起着实时监控的作用,监控中心在收到火警报警后,按以下预案进行处置:
一、消防监控设备报故障时,监控中心值班人员根据CRT显示,进行详细的登记,监控中心的负责人根据报故障的情况进行一周的分析,确定设备存在问题,及时通知维保公司维修。
三、值班保安队长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赴消防联网设备CRT显示的报警位置,查看现场情况后,及时回复给监控中心工作人员。
四、值班人员必须利用电视监控,尝试用电视监控观察报警区域状况,确定是否发生火灾。
五、队长查看现场后,将现场情况报告给值班人员。
1、如果是误报,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进行复位操作,并进行火警误报登记;
2、如果确认是火警,监控中心人员在系统上按确认火警操作,并报火警“119”,同时通知保卫处负责人。
3、现场经济护卫队员组织力量进行初期灭火和人员疏散,各部门联动执行《医院灭火、紧急疏散预案》。
六、在火情处理结束后,报警系统恢复正常的情况下,进行复位操作,将主系统复位。
院内通行证办理规定
一、为体现医院职工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理念,缓解医院停车难的矛盾,医院提倡职工坐公交车上下班,严格控制职工车辆进院停放,合理规范院内通行证,特制定本规定。
二、院内通行证由车辆识别标志和计时ID卡组成,识别标志须统一张贴在车辆前挡风玻璃的左下方,计时ID卡随车携带。
三、办理院内通行证须提供材料要求:在职员工胸牌、职工本人驾驶证、车主为职工本人的车辆行驶证;
六、以下情况的医院工作人员暂不办理院内通行证:入院未满一年的职工;医院工友、实习生、来院进修医护人员等。
七、返聘人员可参照第三条办理院内通行证;有关退休人员的院内通行证办理,因情况特殊,暂时不予办理,等候通知。
十、本制度于2012.05.01.执行。
院内非机动车(含助动车)、摩托车辆管理规定
一、医院提倡职工环保出行,鼓励员工利用自行车、助动车、摩托车作为上下班的交通工具,专门在各院区设置自行车、助动车、摩托车停放点,免费提供保管,并制定本规定。
二、各院区自行车、助动车、摩托车停放点:院本部为综合门诊大楼地下室;急诊院区为北大楼地下室;南浦院区为院区的东南角地下室。
三、医院工作人员无论何种编制,都可以申请领取医院自行车、助动车、摩托车停车牌,免费停放在医院制定的停车场,手续如下:
1、医院正式员工凭胸牌到医院院本部三栋210室领取;
2、医院院聘工作人员凭胸牌到院本部三栋210室保卫处拿停车牌押金单,到医院财务处缴纳押金50.00元人民币后到保卫处领取停车牌。
四、停车牌遗失补办办法:到医院财务处缴纳工本费10.00元,后到院本部三栋210室保卫处领取停车牌。
五、停车牌退办手续:将停车牌和押金单交到医院院本部三栋210室保卫处,保卫处回收停车牌,并在押金单后签字,然后到医院财务处退回押金。
六、医院严禁职工将自行车(含折叠式自行车)、助动车、摩托车停放在医院其他任何区域,一旦发现将进行拖拉;
七、医院严禁员工在医院给电动自行车充电,一旦发现将给予处罚。
八、所有院外的自行车、助动车、摩托车都必须停放在第二条指定的位置,并按照温州市发改委物价局规定缴费。
九、本制度2014.05.01.执行。
院内机动车(不含机动摩托车)管理规定
一、为规范院内交通、停车秩序,解决院内因停车位有限、道路狭窄引起的停车难、交通不畅等问题,根据《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进入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育英儿童医院各院区的机动车辆均属于本规定的约束范围,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医院保卫处。
三、院内停车场分为院本部停车场、南浦院区停车场、李光明停车场、急诊院区停车场、学院路小学停车场。
四、机动车进出院门规定
1、来院本部就诊、探视车辆一律从西北门进院,持有特殊通行证的车辆一律从儿童医院大门进院,所有进入院本部车辆一律从东北门出院。
2、来南浦院区就诊、探视车辆一律从东南门进院,从西南门出院。
3、急诊院区、学院路小学、李光明停车场有单门进出。
4、医院停车场严禁大型货车出入,如有特殊情况,须经保卫处同意,并派专人指引停放。
五、车辆运行路线规定
1、院内道路各路口、地上设有国家统一的标牌指;
2、来院车辆必须遵照院内交通标志路线行驶;
3、院内运行车辆限时速5公里运行;
4、院内运行车辆禁止鸣笛;
5、拉货出门车辆必须事前办好出门手续。
六、车辆停放规定
1、所有进院车辆都必须按照停车场勾画的停车位停放;
2、送货车辆一律就近到目的地内卸货,严禁堵塞通道;
3、车辆停放时必须留出消防通道;
4、停车后,人员离车时必须将车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自负安全;
5、所有区域停车必须服从停车场管理人员的管理。
七、车辆收费规定
1、张贴有院内通行证的车辆进院南浦院区停车场,收费标准按院外车辆收费标准的50%收费;进入李光明停车场,收费标准为24小时5.00元,超时累加。进入其他停车场则安装院外车辆收费。
2、院外车辆收费办法见附(温州市发改委物价局文件)。
八、会诊车辆在医院任何停车场均可免费停放,流程如下,保卫处负责核实会诊情况,情况属实将免除产生的费用;情况不属实将按院外车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