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公司对承包商的现场PH采取认可制。施工前承包商的PH必须接受公司关于工地安全管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代表承包商在现场进行HSSE管理。对于多次警告不能履行其现场HSSE管理能力的承包商PH,公司有权收回其的资格认可并不再认可他的现场管理资格。
5)进入延长壳牌加油站施工工地和维护维修区域的所有承包商人员100%获得安全护照。可以通过取得临时安全护照的形式,一个项目的临时作业人员通常不能超出现场作业人员的20%。
6)承包商对现场安全负有直接责任。施工期间,承包商的每一个工地必须至少有一个工地施工主管在现场监督施工,制止任何不安全行为。
8)承包商应严格执行国家劳动保护和消防安全法规及安全技术规程,所有施工人员在遵守本单位安全规范的同时必须遵守延长壳牌安全规程,并接受延长壳牌安全人员的监督。
9)承包商应为其施工人员配备必要且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现场施工人员穿戴安全帽、铁头安全鞋、长裤及长短袖上衣,油气场所配备防静电工作服,1.8米以上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双钩全身式安全带;从事焊接、切割、打磨、钻孔、开凿水泥等作业,须戴上安全防护眼镜或防护面罩;噪音超过85dB(A)区域,须戴上耳塞;有可能造成手伤害的工作须戴上手套。其他情况须听从公司HSSE人员的指引,决定需要何种劳动保护用品。承包商有责任提供足够的劳动保护用品用于现场施工。
2.工地整洁及材料安全
施工现场应设有告示板,张贴有关施工安全信息,诸如:应急路线图及联络方式、现场平面布置图及红绿区、施工方案、安全通告、许可证等。
施工现场地面上的沟、坑、人孔等,高空可能有坠落物的地方,必须设有围栏和警告标志。1.5m以上可能存在跌落危险的地方必须设置护栏。护栏的顶杆不少于1.2m,中杆离底部0.55-0.65m,可以抵御一定侧力冲击。
3.工作许可证和工作程序
4.挖掘作业
5.热工作业
6.受限空间作业
没有呼吸保护
有呼吸保护
氧气浓度百分比
20%至最大21.5%
>16%至最大21.5%
有毒气体浓度
<1/2职业卫生标准
可燃气体浓度百分比的LEL 检不出(<1) <10(热工作业—检不出) 职业卫生标准:职业暴露极限;IDLH:是对生命或健康立即造成危险的水平;LEL:爆炸下限。 7.起重吊装作业 8.电气作业 1、施工用电线路应采用绝缘好的三相五线制电缆; 2、架空线路与建、构筑物的垂直和水平距离,应符合现行的《电力线路防护规程》的有关规定; 3、施工现场不得架设裸体导线;低压架设线路其架设高度不得小于2.5米,架设线路穿越主要道路时,线路与路面中心的垂直高度不得小于6米; 4、变压器、配电盘、配电箱开关及电机等电气设备附近,严禁堆放易燃、易爆、潮湿与有腐蚀性的物品; 5、严禁擅自接用电源;非电工不得从事电气作业; 6、用电设备及金属外壳的接地线和工作零线必须分开接地,严禁接地和接零公用一根导线; 7、每个配电箱及设备机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8、每个配电箱应挂有“有电危险”警告牌,配电箱及其内部开关、断路器、漏电保护器等元器件必须完好无损,露天配电箱必须有防雨设施; 9、施工机具应设专用电源开关;严禁用一个开关同时控制两台电气设备; 10、电气设备检修时,应先切断电源,并在配电柜上挂警示牌和上锁后方可进行; 11、熔断器(保险丝、管)应根据设备和线路的容量确定,不得随意加大或削小,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熔断器; 12、临时用电线,如铺设在地面或埋在地下时,在通过马路处应加设钢管套管保护; 13、电气设备的所有接头应连接牢固可靠,接触良好; 14、电烘箱内禁止存放食品和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物品。 9.高空作业 对于所有高处作业,承包商必须建立针对人员坠落事故的应急响应计划。通过演练对计划和响应进行测试。对于应急响应人员须有足够的演练确保其具备能力处理可能的高处坠落事故。救援计划须有明确的措施对悬挂在安全带中的人员如何施救并能够处理悬挂创伤。 10.施工机具 11.拆除工程作业 12.挂牌上锁程序 2)安全隔离与上锁挂牌作为工程关键岗位员工能力评估的内容之一按照能力评估要求定期对其掌握程度进行验证;承包商PH在考核和复审时对其掌握程度进行验证;承包商操作及维护人员由承包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其进行培训和考核。 3)安全隔离与上锁挂牌的程序要求 4)隔离措施的优先次序 第一:把设备从有危害能量源的位置移开,或保持一定安全距离或围挡等,防止危害与人的身体接触。 第二:使用固体物理屏障隔离设备的危害。 盲板隔离法是进入受限空间和涉及动火作业的最低要求。 第三:将设备转动到安全的位置并锁定移动式装置、电气线路的断路器和隔离危险源的阀门。 5)风险评估要求 对于不符合以上中隔离措施次序要求的情况,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确定替代措施,并取得PI签发的许可证。(适用于非短时隔离)只有证明该系统已泄压(零能量检查),才能批准单阀隔离。 6)短时隔离的确认 在执行短时隔离之前,请确认: 7)工作许可证制度 8)控制隔离和上锁挂牌及解除的措施 如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特殊情况(如挂牌人员不在,无法核实挂牌上锁的实施人员),需要解锁除牌时,需遵从以下原则: 基于油站的设备、物料和可能的维护活动分析,油站的典型能量类型包括以下几种: 1)维修电气系统或平时带电操作的设备时,应对其上一级电源开关执行隔离和上锁挂牌。 2)对油机的维修,应跟据实际情形,采取合适的隔离措施以确保风险能被控制到可接受的水平。 ·如果涉及到油机内部的部件维修,应对其上一级电源开关执行隔离和上锁挂牌;如果还涉及到油管路的维修,应切断或关闭油机底部的切断阀或手动阀门,执行隔离和挂牌警示。 3)对油罐至油机间油管路的维修,根据供油模式的不同,分别采取以下相应的隔离方式: 4)换油中心的各类设备中,需要在维修时进行安全隔离的主要是空气压缩机和升降平台。如认为必要,还须对换油中心的其他设备进行识别是否需要进行隔离。 13.清罐作业安全操作规定 基本要求 1)所有参与清罐的承包商员工必须经过作业安全培训,并将清罐和油品更换安全要求作为作业风险分析内容的一部分,进行签字确认。 2)油罐清洗作业原则上必须采用机械自动喷洗,不允许人员进入罐内作业,如果需要进罐作业,承包商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获得批准后实施。 3)清罐与油品更换作业开始之前,承包商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风险分析,如果需要拆除大法兰,需要按照高风险作业要求取得许可证。 5)承包商清罐作业监护人员必须使用气体测试仪对作业过程中的油气浓度进行待续测试监控,每15分钟记录一次,确保作业人员能应对和处理突发意外情况。 6)现场作业人员应穿戴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例如:能够有效防止油气吸入的呼吸防护设备(起吊大法兰必须使用);具有防滑、防砸、防静电功能的安全鞋;安全帽;安全眼镜;防静电工作服;防护手套等。 7)清罐使用的所有器具必须防爆,包括但不限于清洗设备、可燃性气体测试仪、电缆及插座、清洗及含油废水清运的车辆、泵、带报警功能的静电接地装置、人孔井盖拆卸扳手等。 8)在清罐作业期间,现场不应有任何卸油操作;任何可能产生潜在的点火源或对清罐作业造成干扰的活动都应暂停,待清罐作业结束后方可实施。 9)对作业现场进行隔离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以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清罐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要求 安全隔离与上锁挂牌 清罐作业开始之前,承包商应对潜油泵和液位仪等带电设备的上一级电源断电并上锁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