剃须刀、电推剪及类似器具的特殊要求
Householdandsimilarelectricalappliances—Safety—
Particularrequirementsforshavers,hairclippersandsimilarappliances
(IEC60335-2-8:2002,IDT)
2008-06-13发布
2009-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目次
前言1
IEC前言Ⅱ
引言IV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定义1
4一般要求2
5试验的一般条件2
6分类2
7标志和说明2
8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3
9电动器具的启动3
10输入功率和电流3
11发热3
12空章3
13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3
14瞬态过电压3
15耐潮湿3
16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3
18耐久性4
19非正常工作4
20稳定性和机械危险4
21机械强度4
22结构4
23内部布线5
24元件5
25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5
26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5
27接地措施5
28螺钉和连接5
29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5
30耐热和耐燃6
31防锈6
32辐射、毒性和类似危险6
附录7
参考文献8
I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4706是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的系列标准,分为以下几部分:
第1部分:通用要求;
第2部分:特殊要求。
本部分是GB4706的第2部分。
本部分是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剃须刀、电推剪及类似器具的特殊安全要求,等同采用IEC60335-2-8:200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剃须刀、电推剪及类似器具的特殊要求》(英文版)及其第一次修正件
(2005)。
本部分代替并废止GB4706.9—200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剃须刀、电推剪及类似器具的
特殊要求》。
本部分应与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配合使用。
本部分是通过增补或修改GB4706.1—2005形成的。GB4706.1中具体条款未在本部分中提及的,表示GB4706.1中的相应条款适用于本部分。本部分中写明“适用”的部分,表示GB4706.1中的相应条文适用于本部分;本部分中写明“代替”的部分,则以本部分的条文为准;本部分中写明“增加”的
部分,表示除要符合GB4706.1相应条文外,还必须符合本部分所增加的条文。
为便于使用,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a)“第1部分”一词改为“GB4706.1”;
b)用小数点“.”代替用作小数点的逗号“,”。
在技术内容上,本部分与GB4706.9—2003的主要差异:
——本部分应与GB4706.1—2005配合使用,而GB4706.9—2003与GB4706.1—1998配合
使用;
——在第2章,本部分比GB4706.9—2003增加了两个定义:可洗剃须刀和湿式剃须刀;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和解释。
本部分起草单位:广州电器科学研究院、飞利浦电子香港有限公司、松下电工·万宝电器(广州)有
限公司、浙江飞科电器有限公司、超人集团有限公司、博朗(上海)有限公司、广州日用电器检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