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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结束也不是开始,就像死亡从来不是终点

关于他,关于他,关于她们,关于他们

1.

最先发现这件事的是四仔。

哦,现在不该叫四仔了。自从在中环把早先的正骨外伤诊所开成窗明几净进口设备齐全的运动康复诊疗中心之后,四仔已经慢慢变成了“林医生”和“Jason哥”。连十二少见到他都喊一声林医生,只是说不准这里面有几分调侃几分揶揄。

JasonLam的名字光明正大地写在招牌上,但也没人会把这个名字和当年逼仄阴暗的楼梯角落里白底黑字的林杰森联系到一起。

好似一切都只是都市传说,...

好似一切都只是都市传说,或者一场遥远又光怪陆离的时代旧梦。

2.

当年盂兰盆会一战之后,攥在王九手里的三大业主的合同落回到他们手里。陈洛军讲自己半个城寨人叫其他三人拿主意;十二少又讲我是tiger哥头马,城寨里大事不方便说话;四仔按着信一肩膀说,你是委员会副会长,现在都听你的。陈洛军还在想这个副会长现在是不是要升任正会长,就听十二少在旁低声讲一句,那天他是要你做老大的。

说到“那天”,信一本已酝酿好的推辞便全部化在喉咙里了。他不想做的事太多,但顶头的一件就是不想让他失望。

眼神在几人间逡巡两轮,信一拿了三份合同转身下楼。

再后来城寨的业主又成了三十年前的打下城寨的三家。

当日信一送来的合同tiger哥只留一份,剩下两份他叫信一“好好替龙哥看好”。

狄秋出了城寨之后联系过信一,也请tiger哥和十二少帮忙给信一递信,但都石沉大海。他知道此生和信一再无和解的可能,但没想到这份赔礼直到他几年后撒手人寰才被送出去。

总而言之,等到九三年城寨被从地图上抹去时,几人手里都握了些香港的地皮房产和动迁款。只是这钱上浸了血,连带着拿钱的手也鲜血淋漓起来。

信一将几份合同连同一文件袋的各种单据协议塞给十二少。他说,请你代我打理这些产业。

十二少借着不远处的街灯翻看两眼,便知晓这里大部分都是狄秋前两年的遗嘱里塞给信一的地和楼。他也明白信一未说出口的话。

这一幢幢楼一呎呎屋全都系着龙卷风的命,每一分落袋的钱都似钢刀割破沉痛的回忆。

3.

四仔过了很久一阵才知道十二少又添了个地产代理人的身份,不过这对他来说也不是什么很要紧的事。

他不似信一心上有千万条伤,也不似十二少要帮一同长大的兄弟分担这千万条伤。离开城寨后信一拿了份合同来找他,只说拿这栋楼从他手里换一处别的。他认得合同上的楼早年间是狄秋的地盘,便不再多问,挑了手里一块价值相当的地换给信一。

信一换给他的楼在皇后大道中旁,翻修一新后他先给自己选了一层开诊所,电梯出来就看见玻璃门边挂了JasonLam的牌子。头几年诊所开得惨淡,好在不用交租,营收表面上还算差强人意。再往后几年时兴什么全民运动全民健康,运动受伤身体亚健康的人也多了起来,他这家踩着点变身运动康复中心的诊所也蒸蒸日上。

早先四仔爱自己出诊,可口罩再遮得住脸上的疤也遮不住宽肩壮臂,还有那双远不算和蔼的眼。几次吓得患者愣怔之后他便从各处网罗了一批美国英国世界各国的医生,配上顶好的设备做他诊所的中坚力量。

后来医疗技术发展,林医生尝试说服信一戴上义肢以减少生活的不便,几次劝说无果还换来一句:“四仔我现在不需要这些东西,你再讲一次我叫人把你的碟片都丢进海里。”

那些碟片早在四仔成为林医生之前就不再看,扔到海里还是被车压烂全部无妨,只是他不想信一生气。

好在没过很久信一就回心转意,要四仔挑最好的义肢给他。林医生不去问他为什么也懒得问,只安排人做好这件事。精细部件需常常调整,林医生这回也乐得亲力亲为。

只是偶尔会有分身乏术的时候,他便安排诊所里香港本土的医生来帮他做事。要问为什么不叫那些英国美国世界各国的医生来做?毕竟香港小医生是听过一些都市传说的。

这日林医生忙到头昏才回诊所取东西,在办公室外遇见今天该给信一做保养护理的医生。他跟小医生点头寒暄,小医生上来就是一句,张先生今天没来。

林医生这时头昏伴着头痛,只想张先生来没来同我有什么关系,就听小医生补上一句,就是那位您请我帮忙维护的病患。

林医生一下变回了城寨四仔,他估计自己的眼里或者周身有杀气,否则小医生的脸色不会变得煞白。他捏了捏鼻梁缓神,然后和小医生讲没事了先下班,再一头扎进办公室翻看诊所病患信息。蓝姓病患三个里面没有一个叫信一,百十个张姓一眼就看见有一个后面跟着的“信一”两个字。再去看链接的身份信息,“张信一”三个大字在证件照清癯的面庞边好不晃眼。

四仔拍了名字打算发给陈洛军十二少问他们知不知道,消息写到一半又改成“我联系不到信一,你们有他消息么”,边等回复边马不停蹄开车去信一家。

许多年来他一直担心,总怕有一日会真见证信一和龙卷风重逢。这事好似纠缠在城寨电线网里的风筝,不知哪天才会落地,可又够不到抓不住。

他把门拍得震天响,过一会儿才听见屋里踢踢踏踏的拖鞋声。

信一头发乱似鸡窝,身上笼着一件灰色的睡袍,眉头锁紧仿佛被扰了清梦,脸上的不耐烦在看清来人之后才渐渐舒缓下来。

说话间十二少和陈洛军也赶来了,惹得信一一脸莫名接了然,直说放心吧我还好好的,打牌么一缺三。

4.

一缺三的牌没打成,因为有个脆嫩的声音说,妈妈叫你下楼吃饭。

几人回头看见一个梳着齐耳短发的小姑娘站在电梯口,身上穿着制服一看就是刚到家就被家长派来喊人。

十二少一把抱起小姑娘,掏出口袋里的波板糖放到小孩攥紧的手里,哄她说你跟妈妈讲是十二叔给你的,妈妈不会说你的。小孩迟疑了一下,把波板糖换个方向拿在手里,好像这样就不会被妈妈发现手心里的糖了,也不管细长的棍子还露在外面。

信一这时也换好了衣服,乱糟的头发用发胶好好固定成背头,身上的灰色衬衣和先前的睡袍灰得如出一辙。

陈洛军看他这身打扮欲言又止,倒是林医生不改当年本色,说他衣服领先年龄十岁,怕是再过几年人要管衣服叫大哥。话说完又觉得好似哪里出了问题,站在电梯里细细一想才发现,他总觉得信一年轻,顶着一张和十几二十年前没什么太大差别的脸游走在世上,宽松衣服里的宽肩窄腰大概也一如往昔,可是又实实在在活到了那个人都没有活到的年纪。

信一倒没有反击回去,不是他不想,只是下一层楼实在用不了多久。

电梯门叮一声打开,就看鱼蛋小妹站在门口,一身深蓝色阿玛尼西装配着燕芬姐置办的鹅黄色拖鞋,温馨中透着一点搞笑。陈洛军想要调侃的话被锋利的眼神逼回嘴里,他总觉得小妹不只在为他没敢说的话发威,因为她从十二少怀里接过喊着“妈妈抱”的小女儿的时候,这样的眼神也没从自己身上离开。

难道以为小姑娘手里的糖是自己给的?就因为十二少两只手都抱着小姑娘?这叫什么道理!陈洛军不敢说,陈洛军不敢问。

鱼蛋档的小妹早已不是当年那个一手鱼糜一手勺子,用稚嫩的声音老成地讲解怎么做鱼丸的小女孩了。即使在那时,陈洛军也觉得小妹的气场能镇住自己。

5.

离开城寨后小妹先是跟着燕芬姐在油麻地落脚。那阵燕芬姐打算继续开鱼蛋档,被信一找到,说不如你开更大的档口我给你投资。当时城寨拆迁家家户户都被信一他们塞了不少钱,燕芬姐直说手里这些钱足够养活自己,可信一继续劝她,小妹以后要上学,我想让她有更好的未来。燕芬姐沉默半晌说,那好,都听你的。

后来燕芬姐的生意越做越大,运送冻品的车在货仓前织成一条穿起小妹光明未来的银链。

小妹被送进私立学校,再被送出国,读完商科打算进投行。这个当口她发现自己怀孕,拍拖三年的男友想借一个孩子绑住自己,说希望她能安心在家相夫教子。她反思,童年的早熟并不能避免在感情路上的坎坷和头昏,但她不要重蹈母亲的覆辙,遇人不淑那就尽快解决不淑的人。

燕芬姐从听说小妹分手,到在家门口看到拖着行李、面容憔悴眼里却闪着光的小妹之间不过72小时。她安顿好自己当作宝贝女儿的小妹,转身就上楼找信一。

当初信一说在他投资的高档住宅里给自己留了一套房子的时候,燕芬姐坚决地拒绝他,说什么不愿再从他身上获得一丝一毫好处。

后来怎么样了呢?

信一找到她,和她说,自从城寨拆掉之后就再也没了家的感觉,他想要一个看得到家人的家。

燕芬姐从来都拿这株被城寨滋养的玫瑰没有办法,但在她的坚持下,最后按照市价买下了这套房子。

现在看来楼上楼下的邻居确实有好处。燕芬姐敲开房门就看当年的城寨四少齐齐聚在一起打牌,她前一刻怒火攻心本打算将小妹的事和盘托出,下一秒又冷静下来想到已经成年的女儿是否不再需要这样的帮助。不过最后她还是略略讲了事情始末,只是几人都心照不宣,当作不知道这一档子大事。

十二少同陈洛军飞去美国处理一些“私人事务”就是后话了。

6.

饭桌上被妈妈没收了波板糖的小姑娘瘪着嘴,可是又碍于一桌子长辈只好闷头扒饭。信一趁小妹去取汤匙的间隙偷偷掏出块水晶纸包的水果糖塞进小姑娘手心,小孩偷看他一眼,飞快地拨开糖放进嘴里,再偷偷朝他露出一个甜甜的笑。

一切尽收燕芬姐眼底,她却没说什么,只是不经意似的笑着抱怨信一是不是有新的好楼盘要偷偷搬去,不愿再做邻居不告诉自己,楼上整日叮叮当当响个不停。

信一浅笑着说,哪里会不想和燕芬姐做邻居了,最近请了专业公司做大扫除,本以为事业女强人白天不在家,这下吵到燕芬姐千万个不应当,明天让他们轻一些,要是这家好的话我叫他们也给你打扫屋子。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桌上的另外三人告别了燕芬姐之后硬要跟信一回家一探究竟。

信一开门时轻叹了口气,说,你们总归是要进来的。

他按亮屋子里的灯,各种冷的暖的白洒下来,照得满地的狼藉明晃晃的。

地上铺了薄薄的泡沫纸,泡沫纸上又展开一层毛毡的地垫,虚掩的门后堆放的建材和工具与整个家格格不入。

这套房子他们来过很多次,最早的一次是搬新家暖居。

信一回过头,嘴角还上翘着好似挂住几分笑,眼神却已经冷下来。你说什么,他明知四仔问的什么,却偏要让他再讲一次。

四仔今日也偏要刨根问底,又说一遍,为什么没有门。

这是我家,我想怎样就怎样。

十二少这时觉察到气氛不对,指尖推着酒瓶送到信一手边,意思是别生气了。

冰凉潮湿的触感好像激活了什么开关,信一抓起酒瓶扔出去,碎片在墙上留下一块与城寨墙壁上的污渍如出一辙的斑。

我他妈不需要这些门!这个家不需要这些门!

他的声音颤抖着,极力压抑着什么要从胸口喷涌而出的东西。

陈洛军把他拥进怀里,手掌摩梭着后脑已经剪短的头发让他慢慢平静下来。

他在城寨里长大,他把城寨当作唯一的家。可却也是在这个阴暗潮湿混乱又温情的家里,他被隔在一扇门外,一扇他至今不敢回想却夜夜梦回的门外。

所以这些门是怎么回事。还是四仔问出的问题。

他指着储藏室已经安好的门和立在旁边的几个门扇,回头看着信一。

信一坐在茶几前沏了普洱,边倒茶边说这房子现在太大了,把门装回去感觉好多了,再说万一以后哪天真要换房子了,有门的房子会好卖一些吧。

你开心就好啦。十二少打了个小小的哈欠,年纪大了之后精神果然还是会不济,尤其是经历了今天这样极度紧绷的大起大落之后。

信一说好,又赶他们赶紧回家睡觉,免得转天起来血压高。

7.

信一的摩托隆隆开到面档门口时,三间铺子外刚关门落锁的理发店老板陈洛军也带着酒慢慢悠悠走过来。

他看见信一的车不免讶异。这辆车和他许多年前在城寨见过的那辆别无二致,甚至连车牌都是同样的AT9579。

怎么样,帅不帅。信一翻身下车时问陈洛军。

陈洛军捏捏信一的后颈,寿星公当然最靓啦,人靓车也靓。

这样的话听了许多年,讲的人和听的人却都不觉得厌烦。

快进去啦,四仔早早就到了,等下怕是要说扑街黑社会不守时了。信一被陈洛军推着肩膀往里走,进门还不忘跟门口银台里的阿公打招呼。

说是阿公,其实远没到老态龙钟。

城寨拆掉后,当年卤味店烧腊店的师傅们四散东西,手艺傍身可寸土寸金的地方难找一处好店面。

早年间扬言要出去闯一番事业的十二少如今只想守着庙街和tiger哥,他忘不了童年时吃过的百家饭与城寨里热卤似滚烫的情谊,便在庙街附近开几家店卖饭卖面卖腊味,请了之前的师傅们来坐镇。

几人先是推辞,说即使不做这行,拿着拆迁的补偿也够花下半辈子了。但是十二少摆出撒娇的架势,说自己只会开店没有掌勺的本事,几位哥哥叔叔也不忍心看我的店没开两个月就执笠。一来二去上门几次,几位先生终是被说动,但是一再强调不收薪金,只当报答当年在城寨的情义。十二少一边满口答应,一边偷着往人家账户里打钱。

今日信一生辰,面档早早歇业,阿公祝过信一平安长久之后也收了东西去找煲仔饭店师傅喝茶。

说是面档,也是早年间叫习惯的缘故。后来生意做大,十二少的面档并了旁边的铺子重新装修成大酒楼,请人写了金字“泰和楼”的招牌挂在门上,做各色菜式同点心。因此今日饭桌上少不了满桌的时鲜佳肴。

四仔果然骂扑街黑社会吃饭都不准时来,可只骂陈洛军一个,当日寿星自是想几时来便可几时来。陈洛军回嘴说自己只算半道黑社会,何况现在当了理发店老板,更和黑社会不沾边。

十二少这时端了蛋糕进来,小小一个上面插一根彩色细烛,放到桌上让信一先许生日愿望。信一笑他说都活到这个年纪哪里还有这许多愿望,却依然闭上眼默念一句才吹了蜡烛。

最近几年生日他们不再提岁数,只说生日快乐身体康健,举杯之后一人一口分了蛋糕。陈洛军嫌蛋糕小得不够吃,四仔说你要谢谢十二少为你的血糖着想,吃甜太多小心再过一阵天天扎胰岛素,到时糖水都没得吃。陈洛军这下噤了声,不吃糖水可算得上一大刑罚,不过他也深感岁数确实大了,几次都在沙发上端着糖水碗点头打瞌睡。

四人慢慢地吃细细地饮,直到明月高悬才有接近尾声的意思。

四仔并陈洛军先走,都说明日要开店要开诊所该早些休息。信一和十二少把他们送上车,站在门口吹暖湿的夜风。

十二少注意到门边停的摩托车,挑眉看着信一。信一也不隐藏,说这是生日礼物,生日骑它出来正应当。十二少只感叹句也就是你能把它保存这么好,又不忘给自己邀功,说你还得谢谢我说动你去做义肢,要不五十几岁两根手指捏刹车怕是真要出事。

信一拉长声音说Thankyou谢——谢——你——,揽着他的肩膀陪他回去收拾一桌残局。

当年四仔拉上十二少陈洛军帮自己劝信一装义肢,谁也劝不动他。直到有一次十二少跑去信一家喝酒,喝多了忽然讲你现在也不骑车,不如把你收藏的那些车子卖我,我到时候骑车巡街tiger哥看了肯定夸我帅。

信一知道十二少说的是醉话,不说他摩托车开得稀巴烂,就说他几十岁的人还要巡街这事就够胡闹。那时信一饱受旧伤的折磨,每逢天公不作美连拿调羹也费力,更别说扭动油门控制车把。十二少的话让他想起龙卷风送他摩托那日,满眼骄傲地看他骑在摩托上用欢呼声填满城寨的角落。每一个画面都似胶片,一帧一帧定格在记忆里。

桌叫小弟来收也行,不过二人愿意自己动手。碗碟都丢进洗碗池却没人愿意洗了,信一靠在台边向十二少点单要一杯冻奶茶。十二少说他现在喝奶茶不怕睁眼到天明,信一摇摇头回答那也好过闭眼做一样的梦。

十二少不再说话,做了两杯奶茶陪他一起喝。

8.

很多年前也是这样的夜,泰和楼的后厨刚刚装修完毕还散发着簇新的味道。信一陪十二少坐在台上,两人喝的是新运来的汽水。

我大概体会到你的感觉了。长久的沉默之后十二少忽然开口。

那时tiger哥的身体每况愈下,经年的打杀和伤神让他比同龄人衰老得更快一些。十二少想留他更久,又请名医又买各种补品,还开了泰和楼想让tiger哥开心。信一跟他去请人写匾额时问他为什么叫泰和,他说当然是tiger哥的泰,说完这句戛然而止。

十二少拿tiger哥当父亲,想做他身边永远不用长大的仔。

信一晃晃手里的玻璃瓶,吸管磕在瓶口发出细微的声响。他想,十二少与tiger哥和自己同龙卷风到底是不同的,又如何能感同身受。但这话他不能说,从未获得机会宣之于口的爱意便让它永远埋藏。

他只揉一把十二少的卷发,说饭店我和洛军帮你看着,你多去陪陪tiger哥。

他没能床前尽孝,甚至连尽忠也算不上,硬是叫龙卷风走在自己面前。

头几年他常常会想,如果梦里给龙卷风磕三个头,龙卷风在那边是不是能收到,可直到城寨被夷平,这人连他的梦也不曾入过。

9.

启程回家已半夜,信一驾着摩托在岛上穿街过巷,末班电车的叮当声在他身后远去。

他忆起几十年前小小的他被龙卷风牵着手第一次踏上港湾另一边的土地。龙卷风去办事他就安静坐在大楼一层的大堂里,吸着从未闻过的馨香看眼前人步履匆匆。

出来之后他小声问,祖叔叔,我以后可以像他们一样吗?

龙卷风揉乱他的头发,没有答是也没有说否,只跟他讲你可以成为任何你想要的样子。

然后他跟着龙卷风第一次踏上叮叮当的电车,从这头坐到那头;又第一次进街市,从这家吃到那家,直到月升了才回城寨。

他困得眼皮打架,趴在龙卷风肩上还要强打起精神说一句话再睡。

我想一直和祖叔叔在一起。

信一没能实现儿时梦里的愿望,但他也好好听龙卷风的话长成了自己想要的样子。

10.

到家放好车,远远看见小妹搀着燕芬姐从电梯出来要去什么地方。

信一问过之后说等他一下他一起去,上楼封了帛金,坐上小妹的车一同往士多阿叔家去。

阿叔长寿,离开城寨又守着新开的士多二十年,真真正正做到长命百岁。

沿来时路去而复返,信一看路边成片的灯火又陷进回忆里。他笑自己只不过过个生日,怎么像老头子一样满脑子都是过往,可他又任由自己沉在这漫漫的过往里。

城寨老人多,慢慢丧事也多起来。搬出城寨后只要收到消息的,信一都会过去上柱香。

前些年Mary也住进医院。

她每日跳舞身体好,等到了城寨拆迁又看过了主权移交,活到新世纪才突然秋叶一样凋零了。

他走出几步,听身后Mary声音传来。

龙哥,下辈子还做邻居可好?别忘记带上信一,我们还住一起。

信一回头,Mary期待的眼神落在他身上。

他冲过去跪在床边,攥紧Mary的手连说几个好答应她,Mary才安心睡去。

那时他头发还未灰白,衣衫也不似现在这般板正。

出了病房眼泪才落雨一样砸下来,他却说不清个中缘由。

转日士多阿叔出大殡时四仔同十二少陈洛军也在场,待人潮散去四人立在墓前深深鞠躬。陈洛军摸出几板彩色糖豆放在地上,另几个人笑他,却也从口袋里掏出各色杂物整齐码好,心里念着阿叔在那边也要生意兴隆。

11.

天气转凉后信一越发深居简出。

林医生每每收不到消息回复,就不自觉抬起头,像在看那只风筝是不是要落下。

好在圣诞连着元旦,信一总要出来给他的几家歌厅酒店娱乐中心站站台。

只是新年之后林医生又担心起来。再过几日就是10日,整整三十年过去,有的人好像一步也没走出过那片楼宇森林。

可祭日也平平安安过了,再然后的春节、元宵,一日日一节节,日子就这么流走了。

那只风筝好像也飘远了,不会落下也不再出现。

12.

林医生安排好手下医生处理后续事宜,驱车赶到公园时只见十二少陪信一坐在长椅上吃糖水,陈洛军手里拎着打包好的叉烧饭站在一边。

问他出什么事他也不讲,只说前夜梦到当年城寨的日子想回来看看。

他们在公园建好后细细比过方位,这条长凳落在太湖楼的位置。现在坐在这里,就相当于坐回家里。

晚风吹拂时信一说要回家了,陈洛军把叉烧饭塞给他让他当晚饭,林医生说我顺路送你回去,信一摆摆手,坚持坐地铁转轮渡再换公交。

到家后他给几人发消息通报行程,还说忘记把糖水铺的碗给人家送回去了。

转日林医生还是不放心,从患者家出来绕道跑马地去找信一。

这次门敲得震天响也没人来开,他站在门前试过信一的生日龙卷风的生日龙卷风的祭日密码都不对,最后从记忆深处挖出信一偶然提过的龙卷风捡他回来的日子,终于开了门。

屋里和上次来又大不一样了,客厅里沙发茶几都推到一起,中间摆了张折叠床。四下的窗都半开着,温润的春风裹挟着花香涌进房间。在一片光亮洁白里,信一冰冷而又苍白地安静睡着。

飘摇一生又被困住一生的风筝终于施施然落地。

整个屋中层层叠叠的门都装了回去,只余这空旷的厅无一点阻隔。

他从信一交叠在身前的手中抽出一张照片,泛黄的黑白照片上男人的手环住开朗笑着的少年的肩,少年双手捧着一张证书头上还歪戴一顶学士帽。背面的字苍劲有力:吾儿信一中学毕业留念,落款处张少祖的张字下面有几条颜色不一样的划线。

13.

刻牌位那日十二少问林医生,蓝信一何时变成张信一。

我托朋友查过,三四年前改的。

林医生收到消息大约算过,信一改姓那年正是他活到与龙卷风同龄那年,从那之后他过生日便不再提岁数。

葬礼办得简单,信一无子无女,小妹这回来当他女儿给他送行。她从小看得太多,直到最后站在墓碑前才掉下一颗泪说真的过了好久。

菊花百合这样淡的花配不上他。燕芬姐请人扎了玫瑰花束放在墓前,红的白的一大捧热烈又缠绵。

他的墓碑同龙卷风的并排在一处,不远的地方有老树的枝桠延伸出来遮蔽一片阴凉。张少祖与张信一的名字里在一起,好似父子又好似随了姓的爱人。

又过几日林医生收到厚厚一个文件袋,里面除了各式合同地契还有一封手写信。

信一的字是小时候被龙卷风看着好好学过的,工整俊秀,后来换了左手写字也依旧如此。

前半封信写了很多关于财产分配的话,说我给你们都写了信谁也不要吃醋,说为什么要把这几家店给四仔,又为什么把那几块地留给洛军,洋洋洒洒两页纸读起来好像真的看到人坐在眼前说,我怕十二少算不明白账,你能当医生,肯定比他要合适。

后面才写他最近时常梦见在城寨的日子,那些骑着车在楼里穿行,那些冰室柜台里摞起来的的账本,那些理发店里伴着剪刀嚓嚓声的瞌睡和烫发剂的味道。又写龙卷风头十年从来未入他的梦,后来才时常梦见那扇锁紧的铁栅,他怕看可又不忍不看,只有这一瞬他才能看到长久未见的面容。他说,我听他的话好好当老大好好活,带大家日子过得蒸蒸日上,他为什么不来夸夸我。

最后他终于写,现在我常梦见当年时光,总觉得离归家的日子更近一步。你以后莫要想我,到日子带几张金曲CD和糖水来看我便好。

这封信写了那么长,长到林医生每读几段就将信扣在桌上无法再读下去。他站在窗边,看春风拂过树梢吹落旧叶带来新绿。

他想,这只断线的风筝终于可以随他的龙卷风永恒地遨游天际。

博物馆(一)

博物馆(二)

整个七月,金钟云全国各地跑音乐节,崔始源没有见到他几次。

许久没见金钟云,崔始源都有点认不出他了,他已经按申东熙的要求染了黑发,素颜提着一个大包包站在楼下等着崔始源,一身松松垮垮的打扮像个没毕业的大学生。

“早。”

金钟云上车,面无表情的问了声好。

“声音怎么这么哑?”

“没事。”金钟云系上安全带:“走吧。”

“脸色这么不好,发烧了吗?”

崔始源转头看他,他有些憔悴,脸上的疲惫像是很久没...

崔始源转头看他,他有些憔悴,脸上的疲惫像是很久没有好好休息过了。崔始源抬起手背轻轻挨了一下他的脸颊,金钟云别过头去躲开。

“我说了没事,走吧。”

一大早热脸贴了冷屁股,崔始源也不再自讨没趣,沉默地开车。

“童导好。”

正在化妆的金钟云从镜子里看到申东熙,笑着打了声招呼。申东熙走过他身边,微微蹙起眉头。

“小云最近没休息好吗?”

“嗯,音乐节都赶到一起了。”

“辛苦了,要多注意身体。”导演拍了拍他的肩膀:“黑发很适合你,很可爱,始源呢?”

“大概在换衣服吧。”

“你们俩个最近关系怎么样?”

“挺好的……其实还是老样子,没怎么见面,我们行程太多了。”

申东熙笑了笑拍拍金钟云的肩膀:“没事,不熟也好,有新鲜感。今天争取把室内镜头都拍完,拍床戏害怕吗?”

金钟云摇摇头:“我还好,崔总裁大概不太好,要和男人上床了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申东熙也笑起来,他对今天的拍摄很兴奋,甚至还有些紧张,虽然预告片里的吻戏和床戏只有一点点,但万一两人没有自己预期中的性张力,那麻烦可就大了。

果不其然,怕什么来什么。其他镜头的拍摄都很顺利,金钟云上了几次台词课后唯一的硬伤也解决了,上午的进度非常快。但是换了妆造挪到另一个布景里拍亲密戏时,申东熙怎么看怎么不对劲。两个演员该做的都做了,没有扭捏,都很放得开,他怎么指导崔始源和金钟云就怎么做,但是好几遍,申东熙还是觉得不满意。

“卡,休息一下吧。”

听到喊了卡,金钟云从崔始源身上下来,直接躺在沙发上闭上眼睛。崔始源坐在原地平复着呼吸,目光落在蜷成一坨睡在那里的金钟云身上。

崔始源本想问问他可以接受这样演吗,可以接受自己摸到什么地方为止,但金钟云一句话都不和他多讲。

申东熙和副导演,编剧一起,重新看了两遍刚刚拍的亲密戏,副导演觉得这个程度剪预告片已经可以了,毕竟这一幕是作为预告片的爆点使用,尺度够大够激烈就很完美。编剧也同意,他觉得正片里的几段亲密戏需要更细腻,但是预告片里只有几秒的镜头,这样已经够了。唯独申东熙,他还是觉得差了一点,就差了一点点,他觉得可能是卧室的安全性太高,应该改到随时会被其他人闯入的场景里。

休息结束后,这段戏两人又拍了三条,申东熙决定暂时这样,先拍其他镜头,最后视情况而定要不要再换场地拍这一段。

后半场的拍摄一直到最后一个夜景都很顺利,结束工作后申东熙告诉两人下周会通知他们有没有镜头需要补拍。

崔始源有些无语,经纪人操的心比老妈妈还多,再说了,看着他进屋有什么用,他想出去一会儿自然又出去了,难不成我还守着他一整晚吗?

金钟云在路边抽完烟,把烟蒂掐灭扔到垃圾桶里,上了崔始源的车。夜晚下起一点小雨,金钟云的衣服上落下一些雨点的痕迹。

烟草味,雨腥味,金钟云喷的香水以及车里木质调的香氛揉杂在一起,车内的空气显得暧昧混沌。崔始源觉得有些憋闷,将车窗打开一半,夜风吹进来,金钟云宽松的上衣领口随着风晃动。

“冷吗?”

金钟云摇摇头。

“说什么。”

“问今天顺利吗,让我好好送你回家,怕你出去喝酒。”

金钟云听了笑了一下,没有说话。

“艺声……”

“嗯。”

“……”崔始源想说几句关心的话,但是对方冷淡的态度,他又把话咽了下去:“算了,没事。”

“什么算了?要说什么就说出来,我最烦别人和我说话说一半了。”

“没什么好说的,你当我没说过。。”

“崔始源你耍我啊?”金钟云忽然生气了,直起身子看他:“我哪里做得不好你就痛快讲出来!这样吞吞吐吐的是什么意思?我哪里演得不好你他妈倒是告诉我呀,我自己是真的不会,我只能做到这样了!你告诉我该怎么改,我配合你啊!”

“艺声,你怎么了?”

崔始源放慢了车速,他不知道金钟云为什么这么敏感,突然就发起火来。自己完全没有介意他工作的意思,为什么他会这样想?难道他今天拍摄不开心吗?

“……”

意识到自己失态,金钟云有些尴尬,深呼吸了一下转头看向窗外。

“你这个样子不太对劲……是压力太大了吗?我没有别的意思,你很好,今天一整天都很好很专业,工作人员也都在称赞你啊……艺声,我……你这样,我有些担心你……”

金钟云没有回答,依旧沉默看着窗外。

一路无言,车开到金钟云家楼下,他说了句谢谢拿起包下车,崔始源调整了一下呼吸,准备倒车离开,忽然听到不远处沉闷的声音,他转头看声音的方向,金钟云晕倒在几米处的空地。

本文有且只有一个CP:龙卷风x信一

龙卷风回港那天,原定是狄秋和tiger去接的,结果十二少收到风后也闹着要去。tiger不让他就把另外三人也扯进来,说你拦着我可以你总不能拦着信一吧,那可是他亲大佬,那信一都去了我凭啥不能去,那干脆四仔和洛军也一起来嘛,反正都跟龙哥渊源颇深,也都是当初齐心协力帮他报仇的人。

论歪理邪说,tiger是一贯争不过他头马的,当场气得牙痒痒又无可奈何,反倒是那头龙卷风听后笑着劝了句,想来就来吧,刚好到了一块去吃个饭,我也好久没见信一和四仔了。

当初在温哥华治病的事,虽然龙卷风再三叮嘱了十二和陈洛军要...

四仔倒是真正从头到尾一无所知的人。因此当听得龙卷风还活着的消息时,他有些愣神,随即便利索地收馆了,还催着信一赶紧收拾完一块走。

信一眉眼一弯,浮出柔软浅笑。最重要的是他活着,其他的,并不重要。他这么同四仔说着,顺手将领结往上一拉,完美扣好。

今天是龙卷风归来的大喜日子,他特意穿了件玫红色的衬衫,搭着一条墨黑色的领带,整个人容光焕发。他还特意在镜子前理了下头发,将已然长至双颊的前额发丝往后一捋,露出了那尖削如雕塑的轮廓。

十二嫌他动作慢,等着等着就开始阴阳怪气地嘲弄他:“行啦,你什么样子龙哥又不是没见过。”

信一却根本不急,慢悠悠地继续给腰间系小金链,一边语调平缓地回应十二:“今时不同往日啦,我现在好歹也是城寨新龙头。再说秋哥和tiger哥也在,我总要把自己收拾得像样点吧。”说完他便转身对向他们,眼睛一日往日那般亮闪闪,只是里头却一片静谧,没有独属于他的那份跳脱和朝气。

这么一说,倒也合情合理,只不过十二还是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这位庙街少爷颇有些不服气地冲他撇嘴:“了不起啦你,都龙头老大了。”

四仔待在一旁满是不屑。一帮扑街黑社会,装什么呀。

待这浩浩荡荡的一行人到齐时,飞机刚好着陆。

他们便在大厅待着,各自思虑着各自的事。

四仔日前刚跟陈洛军订了一批医馆要用的药品,这下趁着空隙,俩人便凑到一块商讨起了后续合作的事。十二是既兴奋又闹腾,他早入江湖,深知江湖之血腥残暴,能像这样大家齐齐整整地再聚真是童话一般的结局,因而他一路叽叽喳喳不停,一会说要唱K到天亮,一会又说要灌醉所有人,烦得tiger忍不住给了他一拳才算消停了些。

狄秋仍旧一身中装,低调内敛沉默肃穆,胸前也还悬着那条质地非凡的玉佛珠,如海水般幽深的眼里倒满了岁月的流痕。他颇有些期待地在来回踱步。

信一却是静静立在一旁,那身玫红色将他琢得光彩夺目。他将目光放得遥远,仿佛眼前根本没有任何值得他注目的事物。他总觉自己与这喧嚣有些格格不入。也许是惯了一个人的寂寥。

这一年来,发生了太多事,也改变了太多。他照着镜子,总觉镜子里的人是陌生的。他操着整座城寨的盘,心像秤砣一样高高举起,每天算着量着防着谋划着,再也感知不到从前的天真和无忧。

狄秋倏然将目光凝向信一,问他:“你大佬回来了,城寨那边你怎么想?”

信一好似早料到了会有此一问,表情毫无变化,“一切我都听大佬和秋哥安排。”一句话挡了回去。

信一懂他意思,微笑着礼貌回应:“有劳秋哥费心了,我先替大佬谢谢你。”

狄秋沉吟了一会,又一脸淡然地同他说:“信一,这半年你管城寨,大家有目共睹。我很看好你,你大佬和我都差不多到该隐退的时候了。江湖是你们年轻人的天下。”

信一一脸宠辱不惊,微一颔首,轻声回应:“多谢秋哥赏识,我一定不遗余力。”

这滴水不漏的回应倒真让人一点办法也没有。

狄秋是真没想过信一会成长得如此之快,但事实摆在眼前,长江后浪推前浪,新秀永远会到来得比他们老一辈想象得更早一点。他从前只觉信一是个心思玲珑的,如今却更上一层楼,像是一个看不到任何破绽也令人捉摸不透的幻象。但毫无疑问,这样的信一会是一位非常完美的城寨代理人及龙卷风的继任者。

就在这时,空旷的大厅忽地响起了十二那锐亮的声音:“龙哥!”

信一机械般地慢慢将整个身体拧向了声音的方向,其目光遥遥随之而去,只见龙卷风提着一个小的皮制行李袋,一步一步沉稳如山地走出。

“好家伙!总算回来了——”tiger第一个向前迎去。

十二本来就情绪高亢,立马紧随其后,四仔和陈洛军见状也赶了上去,几人一下便将龙卷风围得密密实实。待到狄秋也笑容可掬地往龙卷风走去时,信一才沉着步缓慢地跟上。

他用尽了全身气力,试图令自己看起来更镇定自若一些,但就是很难办到。他希望龙卷风不会看出他的异样。

龙卷风先是被tiger逮住寒暄了两句,接着又被三个小年轻扑上来挨个抱了个满,等应对完这轮才穿过十二和四仔两人肩头的缝隙处看到了狄秋还有信一。

跟别的帮派讲数要跟着,同城寨租客谈业务要跟着,就连在店里给人烫发都要凑过来当个端茶倒水递工具的小弟,更别说陪他坐在冰室看电视,就算晚上回家也是不离左右,总是照顾得他很周到,以至于后来他不得不给信一派了些单独的事情,才勉强挣出来些私人空间来。

他总同信一说,多去找自己的朋友玩,不用天天跟在自己身边。老人家的世界无聊又乏味。那时信一总是笑得一脸无辜,又隐隐有着被戳破心思的微妙。小朋友耍无赖式狡辩,也不是我想跟着啊,但是你看,这么多事情,我又怎么能只顾自己玩,让大佬一个人去忙。天底下哪有这样做头马的。

他是真有些无奈。

但信一又着实是胆大心细,上到治安巡逻,下到水电费管理,从打架到理账,跨度那么大的事情他都可以办得让人挑不出一丝毛病。这么多年了,龙卷风手底下人马也不少,但要找个赶得上信一的,是真没有。

狄秋走到他面前时,其他人已自觉退到两边,把空间留给了他们。

狄秋上下打量了龙卷风一番,见他气色风度宛若从前,感慨地说:“你可算回来了。”

龙卷风嘴角咧出了一道深深的笑,两人过往的心结早已如影逝去,而他此番能活下来也确实是因了狄秋无私的帮助,他诚恳地颔首,“多谢你了,阿秋。”

狄秋回以一笑,释怀的人总能够重新找到生活里的光。

信一依旧站在了人群的最后面,龙卷风一直在等着他过来。

信一也很想走过去,走到他身边,热烈地拥抱他,再一次确认这不是梦境。可是他办不到。他的心里沉着太多的碎石块,好似每走一步都要血肉模糊才可以。

两人缄默地对视了一会,一直到其他人都看向了信一。

“还愣着干嘛呢,信一!”十二半认真半玩笑地走过去推了信一一把。

信一还是愣愣地站着,也不吭声,就只是傻傻地看着他,像个任人扯线的漂亮木偶。直到龙卷风穿过旁人走到他的面前,那高傲又挺拔如山的身影不容退避地将他笼住,二十年的旧日时光就这样蛮横地撞进了他沉寂的世界。

龙卷风蓦然想起,许多年前信一也曾像这样看着他。

那时信一还很小,因为贪玩在城寨里迷了路。恰巧那天龙卷风出外去解决帮派事务了,只安排了手底下一个马仔去跟着信一,结果不到晌午人就跟丢了。好在这是龙卷风的地头,人多力量大,最后还是在一个荒废的老宅里找到了他。

可小信一却说什么也不肯走,一有人试图拽他抱他,他就大声哭喊,一伙人僵持到了黄昏,龙卷风亲自来接。那时小信一也是像这样定定地看着他。

一个迷路的孩子,在等待那个应该来带他回家的人。

他将小信一抱起,问他为什么闹脾气不走。

小朋友将软软的小脑袋靠在了那道坚实的肩上,又贴着他耳朵轻声说,是你告诉我,如果迷路了,不要乱跑,一定要等你来。

龙卷风抱着他往上掂了掂,笑得好是明朗,他们几个你又不是不认识。

小信一很坚定,我只认你。你说了等你来,我就不会跟别人走。我一定会等到你来。

龙卷风大手捂住他的后脑勺揉了揉,鬼灵精,饿不饿?想吃什么?

而小朋友全然信赖地靠紧他,奶声奶气地吐出一句,冻奶茶和叉烧饭。

他的小朋友看起来好像又迷路了。

龙卷风走过去给了信一一个温厚贴实的拥抱,又放开了他,勾着皱纹的眼角带笑地问他:“怎么了,不认得我啦?嗯?”

也只有靠得这么近,他才能找到自己的声音。他喊了句“大佬”,声音止不住地颤动。

龙卷风微笑着用手搭住了他的肩膀,让他仰起头,“我看看,变得更靓仔了嘛。”

信一想躲开,偏又被龙卷风两只手按住了,只能呆在原地任他拿捏。

龙卷风的语气好似在逗又有点像哄,他用手指刮刮信一的脸,好似不经意刮过了他脸颊上的那道疤,轻声感慨:“我听他们说,有个好厉害的小朋友当了城寨的龙头老大,我看怎么呆呆的,他们不会是骗我吧?”

信一面对他原本就有些局促,他的伶牙俐齿和玲珑巧心从来都没办法用在龙卷风的身上,此人只消三言两语便能将他拉扯到一副束手无策的样子。

“你别笑我了……”他低下头,小声讨饶。

若在平时,十二定然不会放过这个难得可以取笑信一的机会,但不适合在今天。所有人都知当初信一有多心碎。没有人不懂龙卷风对信一的意义。包括龙卷风自己。

“好啦。”龙卷风一把揽过信一的肩膀,安抚似的拍了一下,“别待这闲聊了,我都饿了,一齐吃饭去吧。”

“说得是!说得是!吃饭去吧!今天大家一定要好好地庆祝下!”已经快饿昏了的十二点头如捣蒜。

饭局最终还是定在了金殿酒家,是狄秋最喜欢的那家,也是tiger和龙卷风陪他吃了十来年的那家。只是平时一般都是大的们管大的坐,小的们坐外边,今天狄秋特意定了最大的那间包厢,说今天就不要分开坐了,都过来一齐吃一齐喝。

于是十二就挨着tiger坐,四仔挨着狄秋坐,信一和陈洛军挨着龙卷风坐。

龙卷风还在康复期,医生交代过只能适度饮酒,当然不喝最好。这点信一早都想到了,在一开始就自顾自地替龙卷风倒了杯热腾腾的乌龙茶。

“大佬,你喝这个。”信一将茶杯递过来,动作就像从前那般熟稔。

他总是这样贴心,永远先于自己去考虑一切。

龙卷风瞥了他一眼,略带琢磨地敲了下面前的茶杯子,那杯上氤氲袅袅,映得对岸那双青涩的眼眸越发迷离惝恍。他忍不住笑着调侃他:“不让我喝,那一会阿秋和tiger那边你要替我吗?”

信一想也没想便点头,回答得也很干脆:“我替你喝。”

就算让信一替自己喝毒酒,想来他也不会拒绝。信一总是愿意为他做任何事情。以至于他有时也会想,这种飞蛾扑火般的心甘情愿是否早已超过了头马对大佬的范畴。

大圆桌上很快摆满了菜,席间的人也开始杯觥交错。

这场名义上是给龙卷风的洗尘宴,实际上倒不如说是狄秋做东的旧友局,也算是给他们两代人的恩怨彻底划上一个休止符。

待到几瓶酒下肚,众人酒意正浓,tiger突地指着信一说道:“你大佬这次能捡回命,你还真得谢谢你秋哥。”

龙卷风清风般干净的一双眼携有几分感激地看向狄秋,狄秋倒是满不在意地摆了下手,“阿祖是我兄弟,我做这些理所应当,何况原来也是我……罢了。”他与龙卷风相视一笑,高举杯子。

向来礼数周到的信一自是毕恭毕敬向狄秋敬了一杯酒,“秋哥,这杯我敬你的,谢谢你救我大佬!”

tiger若带几分醉意,接着调侃信一:“这可不是一杯酒的事啊,信一。你秋哥可是花了好大一笔钱,还动用了不少人情,才从阎王爷那里买命回来的。”

十二见自家大佬今天喝到兴头上便一直逮着信一薅,赶忙出来拦,“龙哥也是我大哥,我来喝!我来喝!”说着便要去拽桌上的酒瓶子。

眼见十二下一秒又要从他十三岁时嗨粉被龙哥救了一条命开始讲起,信一先他一步夺走了桌上唯一剩下的一瓶酒,里头还剩三分之二,他一边拧开木塞,一边盯着十二笑骂道:“我大佬的事,有你什么事!你给我坐下!”言罢,便冲狄秋举了举酒瓶子,又郑重神色地说:“秋哥,你救大佬一条命,就是救我一条命,往后赴汤蹈火,在所不辞。”说完便仰头吹了整瓶。

信一的酒量一直很好,但说到底人的酒量都是有限的,何况这还是一下猛干快一瓶红酒。信一大脑止不住一阵眩晕,整个人摇摇晃晃,咣的一声把酒瓶重重搁回桌上。

狄秋也已微醉,还不忘指着信一夸赞:“阿祖养你这头马,是真不赖。”

信一彻底喝懵了,没听清狄秋在说什么,正待往狄秋那边靠近些再问一遍,却是脚步一个趔趄,险些往后倒去。龙卷风一直在旁看着,一只手适时托住了信一的背,“好啦,今天也喝得差不多啦。其他的,改日再谈吧。”

狄秋晕乎乎地点头,随即招手让服务员过来结账收桌。

一桌人,除了全程喝茶的龙卷风,便只有酒量惊人却浅尝辄止的四仔还算清醒。陈洛军本属儿童那桌,被强行拉上了大人桌,结果便是吃了没几口菜就开始趴桌睡觉。这人打是真能打,喝是真不能喝。至于十二,被信一怼完直接找自家大佬火拼去了,然后不出意料双双倒下。

信一突然挣开了龙卷风挽着自己的臂膀,急步地往外走去。龙卷风叹了一声,也起身慢慢跟了上去,临出门前又同四仔交代了几句,让他看着点陈洛军他们,四仔点头让他放心。

信一踉踉跄跄冲到了酒楼后巷,本来就是夜深人静打烊时,他也不管不顾了,扶着一边墙角就开始吐了起来。胃里一顿翻江倒海,他人一顿天旋地转。

也不知吐了多久,直到龙卷风轻拍他的背,给他递过来一瓶矿泉水,“漱漱口吧,小酒鬼。”

信一头还是晕的,视野里黑一片白一片,根本看不清来人的面容,但吐了后,多少还是比刚才清醒了些。他伸手接过了那瓶水,半瓶拿来漱口,半瓶拿来冲脸。

入夜后,空气中多少还是夹带几分凉意的。他被这水冻得瑟缩了下。

龙卷风凝着笑看他,“让你替我喝,没让你替我这么喝……”

信一用袖子擦了擦留在脸上的水,小声嘟囔:“tiger哥话都说到那份上了,不喝也不行啊。”他笑着,重重地呼出一口气,“再说了,能救你一条命,别说一瓶,就是十瓶我也喝……”说到最后,声音已是几不可闻,他也不敢抬头看龙卷风。

龙卷风捏了下他的脸,“傻仔。”

四仔把十二和tiger送上了车,还有个陈洛军在等他照顾。他想着要是信一也喝倒了,那就连同信一一起,他来负责扛这俩回城寨。

信一原本觉得自己酒气差不多散完了,岂料走至街口时,酒劲又上头,他不得不抱着一柱灯蹲了下来,刚想抬头找四仔,结果龙卷风先他一步说道:“四仔,你带洛军回去吧。信一今晚我来看着。”

四仔点了点头,便把已经醉得不省人事的陈洛军塞进车里,随后也跟着上了车。

信一喝多了说话就像呜咽,总是带着点委屈,“让四仔送我回去就好了。”他不喜欢被龙卷风照顾,那样会让他觉得自己还没长大,还是个小孩子。

龙卷风却不理会他的别扭,握住他一边手臂说:“要是不想老人家继续陪你吹冷风,就快些起来吧。”

他于是挣扎着站了起来,龙卷风拦了辆车,把信一送上了后座,自己也跟着坐了上去。

也不知是不是车内香薰太浓,那股子味让信一难受得很。他本来就因醉酒而头晕,这下更是晕得厉害。龙卷风就坐在了他的右手边,而他靠着左侧车窗,想着到目的地前还能小睡一会,结果刚眯着眼,司机一个拐弯太急,他额头便狠狠磕在了玻璃上。

光听声响都让人觉得疼,然而酒精会释缓痛觉,他也只睁眼看了一下,司机紧张地握着方向盘道歉,信一什么也没说,又闭上眼,想接着睡,然而他那张散着酒气的脸却被一只长有厚重掌纹的手接了过去。

那只手将他的脸掰到了自己肩上,微凉的指尖像一团干燥的棉花,轻揉着他那块发红的皮肤。

“开慢点。”年长者以沉冷的音色吩咐道。

司机连连答应,车速慢了下来,车窗外灯红酒绿的盛景像是一片片往事被不停地甩到后面。

干净而温热的气息自颈处传来,无论是翻涌的酒气还是浓烈的香薰都被冲淡了不少,信一很快沉迷其中,眼皮一搭便睡着了。

而在他一无所知的那个世界里,他那断了指的右手正被人小心地放到了膝间。

龙卷风左手搭着信一的肩,右手搭着信一的手,温柔而怜惜地注视着,岁月构建的悲悯止不住地从他眼里溢出。他无法不去想象,他的孩子曾被如何残酷地对待过。

“起来了。”

信一被这悠沉的声音唤醒,迷迷糊糊离开车子后便被自然而然地牵住了右手,他也没反应过来什么,就安心地跟着那个人走。

直到被安置在了一张披着鹅绒被的床上,他很想振作精神看看周围情况,但他实在累得不行,这酒也实在后劲十足,酒气越散他便越困,躺上床没多久他便又睡着了。

龙卷风帮他松了鞋带脱了鞋,又解开了那好似箍得他难受的领带,还有那悬在腰间的小金链,最后用湿了水的毛巾帮信一擦拭了下脸,俯身的那一刻,他听到青年在睡梦中挣扎的呓语:

“交给我吧……你好好地……就够了……”

他拂开了那扎在信一额角的细碎发丝,又静静地看了他一会,才离开了房间。

次日清晨,当他再度打开房门时,早已不见了年轻人的身影。

鹅绒被铺满了床,毫无褶皱的完美,好似昨夜并未有人来过。

狄秋给龙卷风安排住在了元朗的一处郊区别墅里,新界是狄秋的地盘,既安全,照看起来也方便。倒不是龙卷风没自己的房产,只不过他的房产更多集中在了九龙,而回九龙又太易引人注目。龙卷风没死的消息,毕竟全港也没几个人知道,而无论是当事人自己还是其他人,也都觉得他像这样继续隐姓埋名着挺好。

一下从俯瞰数万人的繁杂生活中解脱出来,又不必再像之前那样日日夜夜殚精竭虑,倒是真闲下来了。可说是静养,也不可能真的就天天在家呆坐,他便想去找点事情做。

就在他住的附近,刚好有个开了几十年的老花市,他便动了念头想去买些花籽回来种。刚好赶上花市搞活动,摊主们大声吆喝,乌泱泱一帮人挤来挤去地买卖交易,他看着便犯头痛,索性找了间附近的茶餐厅喝茶等人潮散去。

直到日落时分,花市才稍显安静,摊位也都清了不少,只剩零散几个小摊。

他走到花市,忙碌了一天的老板红光满面,却仍旧客气又热情地接待了他:“哎呀,你来晚啦,好货都被扫光啦。”

龙卷风背着手,好整以暇地观察着那些被剩下来的残缺品,回他:“不晚。”

花市老板又同他讲:“你要品相好的是真没有了,就剩一株白玉兰还行。之前交了定金的客人嫌那枝干被剪坏了,不要了。你要的话我半价给你。”熟练的生意人口吻总让人觉得有理有据。

龙卷风没多作考虑,直接掏钱准备拿货。

这老板在这做了几十年生意,纯靠一手街坊邻里的口碑,是个实诚人,还特意给龙卷风指了指那瑕疵处,“喏,这里原来还多长着三个枝,可惜修剪的师傅不小心弄折了,就只好都给剪了,那客人嫌花型不好看,所以不要了……”

龙卷风淡淡看了一眼,嘴角笑意微漾,回他:“还是很好看呀。”

他将那株白玉兰抱回了家,刚好狄秋这屋里还搁着几个摆设用的昂贵花瓶。他挑了挑,最后定了用那个靛蓝底色带霜白云朵纹路的。

花市老板说,养玉兰也不需花费太多心思,干净的水、足够的阳光,还有通风就够了。它一旦长好,你屋里既漂亮又香。

他按着花市老板教他的一步步做。先是小心翼翼地将花杆没过深水,又把整瓶白玉兰搁到了屋里通风最好且阳光充沛的一个地方。

他总算又有了点喜欢且可以做的事。

自从龙卷风回港住下,狄秋和tiger没事便跑来找他叙旧,只是tiger每次来都一副毛毛躁躁的样子。

“都一把年纪了,还这么容易上火呐。”龙卷风不急不缓给他斟了一杯普洱,“先喝口茶吧。”

tiger不像狄秋和龙卷风,没那么多附庸风雅的喜好。他是个纯粹的江湖人,刀光剑影和热血烈酒才是他的本色。他平日里其实不怎么喝茶,但眼下也没别的选择,毕竟你不能逼着一个刚过鬼门关没多久的人陪你痛饮三百杯。管那茶水有多烫嘴,tiger仰头一饮而尽,又粗蛮地将茶杯搁到桌上。龙卷风挑了下眉,寻思这套翡翠茶具可是狄秋专门拿过来给他的,让他知道了得心疼死。

而用茶水润过喉的tiger已然开始用他那沙哑的声音叨念起来:“还不是架势堂上头那帮老东西嘛。我稍微放点权给十二,他们就闹。”

龙卷风本不欲过多评价别帮事务,但如今他一个隐退的状态,作一位知心老友略微点评下还是可以的。他继续斟茶,“十二是你头马,你放权给他也是合情合理,他们有何不平?”

tiger回他:“理是这么个理,但人家就不认这个情。说我偏心十二,不给堂里其他人机会。”

龙卷风抿了口茶,顿时满嘴甘香。他斟酌了下,才提出自己的建议:“让十二去历练历练?和其他人比比?”

这当然是个办法,十二也不会反对。十二生性骄傲,不爱被说闲话,断然不会拒绝。但tiger却不太同意。

tiger觉得,我就算偏心十二那又怎么样,架势堂是我在管,十二是我看着长大的,如果别的人行那为什么不是别的人当我头马。他这绝对一根筋的思维是很难被说服的。龙卷风与他相交这么多年,自然理解,也不打算多劝,反正这些总归都是架势堂的事。

tiger却突地又把话扔回龙卷风身上,“我看你倒是干脆。就这么放心信一?以前我看他那般粘你,都不知你以后要如何放手。”

龙卷风想了想,真的是他干脆吗?想了半天没有答案。

见他不为所动,只低头斟茶,tiger继续调侃:“你龙卷风培养二把手那套是真狠,我可做不到。我都不知当初信一是怎么接下城寨的。”

龙卷风皱着眉头思考了一会,才沉声回答道:“信一有他自己的路要走。”

这点tiger还是同意的。“你说得没错。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

从前是他放不下那些堆了三十年的前尘往事和愧疚愁绪,是他固执地将自己锁在了那座阴影斑驳的城寨里。他对着这里一成不变的日升月落,每天都是满心苦闷又无药可解。他疯狂汲取着尼古丁,想着那升腾的白烟云雾里或许会有他想要的答案。不曾想,这捆绑了他三十年的枷锁竟真有被解开的一天。

他满心自在,犹如重获新生,却也一下变得不知何去何从。

天高海阔,如诗风景,他应该有很多地方可以去看,不是吗?可他竟然哪里也不想去。追溯到头,万般牵系竟还在那座破败的城寨里。

是啊,他的信一还在那里。

铛的一声,是狄秋用手指轻弹了下他的翡翠茶杯。

“少见你有走神的时候……”狄秋半笑不笑端详着他那意味不明的表情。

他刚回过神,下意识便接了一句:“信一他……”

狄秋低沉的腔调里流出了几分促狭的笑意,光洁的额头下是一双猜度秘密的眼睛,“我在说你那株白玉兰养得好,你倒同我说信一。”

龙卷风也不在意狄秋的打趣,捏了捏肩膀,声音懒懒,“只是不经意想到些事……”

狄秋正在煮水泡茶,他看了一眼那株含苞待放的白玉兰,又看了一眼若有所思的龙卷风,问他:“你若放心不下,为何不回城寨看看?”

龙卷风凝视着两人面前摇曳蒸腾的水汽,回他:“城寨有他打理,我很放心。我只是在想,这种生活他是否适应。”

狄秋微微吃惊,反问他:“难道信一没同你说他当初接手城寨的原因?”

龙卷风露出一脸不明所以。

狄秋说:“他觉得城寨是你的根,他要替你留住。而且,他也不想别人替代了你。”

龙卷风陷入沉思。从前他只要心烦意乱就会通过尼古丁来缓解,可如今他已戒烟,且暂时没有破戒的打算,便只是习惯性手指一动,随后空空如也地悬着。

狄秋给他倒了杯茶,茶水里倒映着一张木然停顿的脸。

“也许你该和信一聊聊了。”

又过了三日,刚好是信一来给狄秋交租的日子。

狄秋叮嘱让信一今天早点来,要留他在家里吃个晚饭。信一准时到达,只是没想到龙卷风也在。

他显得有些不自在,却又免不得要和龙卷风寒暄几句。他走过去,怯怯地同他打招呼:“大佬,你也在啊。”

龙卷风却是真的从容不迫,神色恬淡,只是语气刻意地冷了几分,好似在质问他:“怎么,我不能在吗?”

信一所余的那几分理智当场瓦解。他再是聪明伶俐,一见着这人就是没有任何办法。他轻飘飘的一句就能教他破绽百出。“不是的,我没这个意思。”

信一有些不敢迎向龙卷风那意味深长的眼神,生怕心底的秘密被看穿,又不敢冠冕堂皇地避开,最后只得原地踌躇,像是在等待谁来审判。

龙卷风茶色镜片下一对眼眸却霎时褪了冷淡,嘴角一勾,眼角含笑,“逗你呢,怎么现在见着我总是慌慌张张的。”

信一低声狡辩:“没有哇,只是……”他想随便编个理由出来,偏是编不出来。

龙卷风进一步逼问他:“你都知我住在哪里,怎么也不来看看我?”

信一没吭声,大抵还在思考怎么回答才合适。

龙卷风却又朝信一那边挨近了两步,两人之间不过一臂之距,“还是说,退隐的大佬……已经不值你费心了?”

信一怔怔抬起头,对上了龙卷风那略显深沉的表情,旋即激烈地否认了这一切:“没有!我从来都没有这样想过!我对你是……”

龙卷风得到了他想要的答案,于是伸出手安抚受惊的小朋友,蛊惑的语调从那张弧度冷酷的嘴里掉了出来:“那就多来看看我,好吗,信一?”

信一愣愣地点头。他总对这个人言听计从。他无法不这样。

那餐饭倒是吃得其乐融融的,仿佛无事发生。饭桌上狄秋又问些城寨的事,信一如实答上。

他发现信一有心事,而且还总是试图躲开自己的视线。

从前信一不是这样的。

他曾同信一说过,永远不要去依赖人心。因为人心是会变的。

信一似懂非懂,只说,那我不依赖别人。我依赖大佬就好了。

龙卷风颇有些无奈,你大佬的心也是会变的。

那时信一正躺在剃须椅上百无聊赖地玩着他的蝴蝶刀,手上不断翻出各种花式,他说,对我来说,你不会变。

龙卷风不明白自己为什么突然想起了这一幕,回过神来时,信一替他拦的车已经停到了身前。

信一恭恭敬敬地替他开了车门,又躬身守候他上车。

路旁灯下流盈泄满,他凝视着年轻人一如往日的精致面庞,只觉那里一片苍白疲惫。他亦明白,江湖风霜的侵蚀不会是一日两日,也不是一年两年,而是漫长的一生。

他轻抚着这张他刻在记忆中的脸,发现年轻人藏在耳后的雁尾也已造化出了几缕银白。他轻不可闻地叹了口气,“不要忘了你说的,信一。”

车如狂风般呼啸而去,瞬时不见踪影,灯下人却还在痴痴伫立。

这个月,城寨迎了位远道而来的客人。

信一斟酌过后,还是不愿让这种来路不明的人进城寨,便约在了附近一处酒楼。他带了提子一同过去。

刚一见面,那人就往桌上推过来一个鹿皮做的精致礼盒,一直推到了信一的面前。

信一端坐如山,平淡地垂眸看了一眼,“无功不受禄,还是先谈正事吧。”

那人也不在意,十指交叠放在桌上,一脸谦和地接着说道:“我们是很有诚意的。”

那人这才娓娓道出本意:“我们老板之前还没有在香港发展过,现在时机合适,想过来看看,希望能有机会和你合作。”

信一面不改色地回绝:“那你们找错人了,我只管城寨,那里破破烂烂的,想来你们老板也看不上。”

那人不急不缓笑着说:“城寨迟早也是要拆的,但我们对你们的拆地赔偿不感兴趣。我们只想谋求一个双方未来合作的机会。你是龙卷风的头马,又是如今城寨的龙头老大,除此以外,新界的狄秋、庙街的tiger也对你多有照顾,毫无疑问,你会是一位非常优秀的合作伙伴。”

信一面色冷漠地拒绝他:“我只想管好城寨。对你说的那些,我不感兴趣。”

那人一身黑色西装革履,气息深冷肃穆,手腕一抖,却露出了一只价值不菲的限量款劳力士,一双狐狸般的眼猛而锐利地扫向信一,他微笑道:“别忙着拒绝,先听听条件嘛。”

“我们老板希望能在九龙先开一家店,由我们出资65%,但双方最终各占50%的股份,那15%就当是我们的见面礼。”他彬彬有礼地陈述着方案。

信一挑了下眉,若带几分嘲弄,“你们老板是大方,可惜我还是不感兴趣。抱歉了,我这人并没有什么远大的抱负。”说完正欲起身。

那人却又从衣兜里掏出了一把镶嵌着碎钻的钥匙,并双手将之奉上。“我们老板特意叮嘱,如果那个礼物你不喜欢,那一定要将这个送给你。”

信一没有接过,只是冷淡地瞥了一眼。

那人继续补充道:“我们老板听闻你对机车很有兴趣。现在楼下就停着一台杜卡迪最新款,特意托海运弄来的,全香港也就这么一台。不如,合作的事暂且不提,这台机车就当是我们礼数不周的赔礼,如何?”

信一突地想起了他那台已经报废了的机车。那是龙卷风送他的。它陪他在城寨里驰骋了无数个日夜,一直到最后被王九一脚踢碎。他曾那般珍爱如命的东西,以至于他真的以为自己很喜欢机车,可到最后他才发现,他喜欢的只是那个人想尽办法满足自己愿望的样子。

信一没有回他,反倒用左手食指挑开了那个一直被他冷待的鹿皮礼盒,里头放着一套精致的铝合金手指假肢,尺寸完美适配他残缺的右手。

信一复又盖上礼盒,一脸嗤笑:“你们对我的了解,倒是蛮深入的嘛。”又是假肢又是机车。

那人款款谈道:“知己知彼,才能合作长远。我们老板对于像您这样优秀的合作伙伴,一向都是诚意十足的。”

信一站起来,右手托着自己的夹克外衣,左手又敲了敲那礼盒,眸光音色一样沉冷,“也许你们老板也该明白,过度的诚意只会让人感到不适。”说罢转身便走,提子赶紧跟上。

那人的声音在身后响起:“你再好好考虑下吧,我们可以等。”显然仍不放弃。

提子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只见那西装革履的男人凝着一脸深深的笑意:“我是邢峰。考虑清楚了,随时过来找我。”

信一没打算同他合作,但还是遣人去查了这伙人背景。可惜什么也没查出来,只知对方所说的老板,是一个被称为“澳门雷公子”的人。

此君家财万贯,多年来通吃黑白两道,却一直蜷缩于澳门发展,如今他终于看上了香港,想来也是势在必得。

信一特意多放了几分警戒心上去。虽说对方想合作没合作成,但这种非友非敌的局面有时最是危险。

邢峰回去跟雷公子汇报:“实力不怎么样,架子倒挺大。”

雷公子正在享用他的午餐沙律,西式餐刀在那堆青枝绿叶姹紫嫣红上无情地切来割去,“他是龙卷风一手带大的,架子大也很正常嘛。”

邢峰捏了捏粗壮的手腕,问:“让我直接解决他,不好吗?”

雷公子阴冷笑着,看了他一眼,“亮身份解决他容易,后续却是麻烦太多。你记住,我们做事,一定是要‘干净顺手’的。”

龙卷风去香港医院复查了几次,报告结果都非常好。

钱有时确实可以买命,甚至可以逆转岁月。

经过狄秋那轮财力人力的通天操作,再加上他本身练武人的特殊体质,如今虽不能说回到了巅峰时期的实力,至少也已恢复八成。

中间信一来他住的地方找过他一次,听说他养了白玉兰,于是专门托人去采了一套最新款的园艺工具箱送他。里头有好几件连龙卷风都不知是用来干嘛的。

他抱着那个工具箱,说,我就养一株白玉兰,你送我这套,都快赶上种园林了。

信一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你就将就用嘛,用得上什么就用什么。

他半笑半叹地将工具箱收起来,又走去柜前拿茶具。

信一乖乖坐着等他,说,不然你就多养几株,反正现在工具也齐全了。

他坐下,悠悠然摆着茶具,轻声说,我养一株就够了。

那次他们还是没有谈到接承城寨的事。

龙卷风想等信一主动和他说。信一虽然很听他话,但骨子里也有一股倔劲。他藏到心底不想说的事,你是怎么逼他也没用。这点龙卷风在养育他近二十年的时光里早就领教过了。所以,只能等。

他是个极富耐心的人,他可以等。

大老板那一劫让狄秋多长了一个心眼,自那以后,他便开始着手清理手头的灰色产业,同时主动和政府那边打交道,也多交了不少白道上的朋友。

当然,钱财权势对于他这个已过半生又无妻无后的人来说,其实没有多大意义,但对其他人却是有意义的。化解心结后,他找到了自己后半生的方向。

他开始投身公益事业。

用他的话来说,前半生他一边仇恨浇身疯狂杀戮,一边烧香拜佛祈求妻儿子女死后安宁,后半生他打算慢慢放下一切,同时也为故去的家人做得更多。他准备用他庞大的资产来尽可能地帮助那些穷困潦倒又流离失所的人。若因此积有功德,兴许下辈子还能再遇今生与他无缘的那些家人。

tiger和龙卷风也支持他的想法。无论如何,人一辈子总是很短暂的,辉煌名利都不过转眼即逝,最难求得仍是心安。

狄秋说,你把信一养得很好,人聪明又沉得住气。我不如你啊,我手底下没什么人才。这几年我准备陆续脱手一些产业,新界那边有些盘子我想给到信一手上,你没意见吧?

龙卷风神色平淡,未置可否。

狄秋以为龙卷风是不放心,又解释道,我肯定不会亏待他的。我膝下无子,门下无人。与其随便找个,倒不如定了这个我看着长大又信得过的。

龙卷风想了想,说,这你得问问信一。

狄秋给佛龛上了柱香,又同他说,信一是你带大的,你的人,不如你去问。你有什么想法,也可以和我提。

回去的路上,龙卷风一直在想,信一他真的适合吗?

信一能力出众,毫无疑问,绝对拥有雄霸一方的实力,但一个人坐拥城寨是一回事,一个人坐拥九龙和新界,又是另外一回事。

高处不胜寒,他比谁都明白那滋味。

而这些,会是信一想要的吗?又会是他愿意承受的吗?

龙卷风原本想直接去城寨找信一,正巧碰上十二来帮tiger送东西。

架势堂老大附言:我问过医生了,你可以陪我喝酒了。六瓶马爹利,寄存你家。

十二蹦蹦哒哒地搁下那些酒,兴奋又雀跃地问他:“龙哥你要找信一吗?我刚好约了他喝酒,要不你也一块来吧。”

龙卷风原本是不太想参合他们这种小辈局,但十二的目光总是那样单纯直率,让人不忍拒绝。他只能点头。

当信一看到十二和龙卷风一同出现时,还是有些震惊的。

“大佬,你怎么……”他倏然想起上次在狄秋家被他逼问的场景,脸唰的一下红了,也不敢再说下去。

龙卷风将信一的反应尽收眼底,忍不住嘴角笑纹泛动,踱步走过去,径自坐到信一身旁,“是呀,又是我来搅城寨大佬的局了。”

信一小声嘀咕,声音若带几分委屈:“我什么都没说呀……”

这是架势堂的场,平日里十二照看的。他们刚到没多久,就有个马仔过来贴着十二的耳朵说了些什么。

十二转身跟他们说:“龙哥,你和信一先玩着,我去去就来。”说完就走开了。

剩下两个人就在包厢里呆坐着。

静默了一会,信一自然而然伸手开了瓶绿宝,放到了龙卷风面前。“大佬你别喝酒,喝这个吧。”

龙卷风自己都快忘了康复期戒酒这件事,信一倒是记得很深。简直就像一个行走的管家。

龙卷风忍俊不禁,斜睨他,“行了,别整天操心我了,多操心操心自己吧。”

信一手顿了一下,脸色变了变,哦了一声。只是坐着坐着,一只脚便踩到了沙发上面,下巴垫在膝上,双手紧紧抱着。

这一幕对于龙卷风来说,再熟悉不过。

小时候信一只要闹脾气,就会作出这个姿势。信一自己却是不知,龙卷风对他的一点一滴是都了然于心的。

就因为不喝你最爱的绿宝?龙卷风有点想笑。

这家歌舞厅新进了一批音响器材,十二同信一叫嚣比你原来那套还要高级,信一不信,这才应了他的局来看看。

信一愣了一下,当即摇摇头,声音闷闷地回他:“我唱歌不好听啦。”他越说越小声。他不知龙卷风是否还记得,他们曾很认真地聊过要一起开家卡拉OK的梦想。

“之前不还缠着我,让我帮你捎一套进口的玩。现在又说唱歌不好听啦?”他存心逗他,故意又坐得挨他更近了些。

他越靠近,信一越显得坐立不安,只是他都已经缩到沙发边角去了,实在已经退无可退。

龙卷风侧过头看了他好一会,终于忍不住低着声问:“信一,我回来后,我们都没有好好聊过,你就没有什么想同我说的吗?”

信一眉头隐隐皱了一下,呼吸变得钝重,他努力摆出一副困惑的样子,问他:“说什么呀?”

龙卷风知他装傻,却不知他面对自己时为何总要一副克制又疏离的样子。他突然也心情烦躁,不想再继续这样磨下去了。“阿秋跟我说,你当初找他接手城寨,是因为……”

“都过去了!”信一脸色一变,突然大声打断了他。“那些都过去了——”他眼神暗了下来,残缺的右手不安分地抠抓着松松软软的沙发。

“是吗?”龙卷风脸色淡漠,他也已然失了冷静。

信一把头埋进膝间,苦涩地坦白:“我那时以为你回不来了……”

龙卷风缄默不语。他明白他的苦涩。

信一拼命忍住心里的委屈。他当然有很多话想和他说,可是他又该用什么立场和他说这些。如果我从来都不是你摆在第一位的人,那我想什么我是为了什么做这个龙头老大对你来说又重要吗?

信一忍不住恨恨地想,你凭什么质问我。

龙卷风端坐不动,他今日着了一身蓝灰色的衣装,待在这光线不足的包厢里,整个人显得更幽暗了。他的声色平淡如水,仿佛抽离了全部额外的情绪,又回到了那个强大无情、俯瞰众生的掌管者,他说:“城寨对我没有任何意义,我在乎的,是生活在城寨里的人。”

信一不懂,“那又怎么样呢?你是想说我做的一切都是没有意义的吗?”

龙卷风叹了口气,悲悯地垂下眼眸。他知道他说这些可能会刺痛信一,但即使如此,他也不愿信一像自己一样,固执地要去背负一些他所不需背负的,然后被困住大半生。

“你可以不接手城寨的。我不需要你承担这些。”

信一睁大了眼,突地笑了。他一边叹,一边笑,眼泪啪嗒啪嗒直往下掉。他长大了,他不爱哭,尤其不爱在龙卷风面前,可他根本控制不住自己。

他不甘心地问他:“你三番四次找我,就是为了和我说这些吗?”

看着那张苍白脆弱的脸,他想到了他们在铁门前的那一刻,那时信一也是哭得像是被整个世界抛弃了一样。

但他还是选择告诉他:“你是自由的,我希望你知道这一点。”

你可以去做任何你想做的事情,无论有没有我。

信一拽着衣袖有些狼狈地拭干了弥漫在脸上的那些泪水,他好似突然想通了什么,“对,我是自由的,我不该留在城寨,更不该跑去温哥华找你。”

龙卷风愕然,有些迟疑地看向他,“你去过温哥华?”

信一抹开了挡住视野的额前碎发,那双在往日里总有三分含情的眼,此刻那里只剩燃灼的恨和不甘心。他抱着手,整个人挺直而立,笑得冷冰冰地,高高在上地俯视着龙卷风。他一字一顿地说:“我当然去过了,不去我又怎么能够知道,一起生活了快二十年的人,我在他心目中的位置却还不如一个故友之子。”

“信一……”

信一再次打断了他,“你有事,只会找四仔、找十二,甚至找陈洛军,却永远不会找我。我一直在想,我对你来说到底有什么意义。”他左手抖了一根烟,缓慢点燃,动作娴熟而优雅。“是因为好玩吗?这么多年,就当养一只听话的小狗……”

这不是龙卷风想听到的。他有些急促地站起身,试图将信一拉过来。

但信一身手敏捷,当场躲开了。

他拉开了与龙卷风的距离,笑得若带几分邪气,白茫茫的烟雾裹着那张轮廓分明的脸,令他变得越发不可捉摸。“我一向听你话,你说什么我就认什么。你让我留你送死,我做了;你让我护着陈洛军走,我也做了。你知道,我没有什么不能为你做的。”

“我没有让你……”他试图解释,却又被打断。

眼下信一根本听不进他说的任何话。

信一表情乖巧地点了下头,睁大的瞳孔里是一个安静又癫狂的世界,“对,你没有让我做这些,一切都是我自作多情。”他自暴自弃地偏过头,卷发下是一张快要触上火星子的漂亮无暇的脸。

龙卷风皱紧眉头,却拿他没一点办法。此刻信一既不让他靠近,也不愿听他说。

信一唇角一勾,又笑得十分可爱,“你说我是自由的,既然如此,那我的一切选择就都与你无关,不是吗?”他抽完了最后一口烟,表情戏谑,泪光还在眼里滚动,烟蒂被他随手扔到了地上。

“再会了,张少祖。”信一挑衅地扬眉,傲慢地抛下这句,而后毫无留恋地转身离开。

外头十二刚好回来,被迎面走来一脸阴沉的信一狠狠撞了下肩。

十二冲他嚷嚷你怎么回事啊,结果对方根本不搭理他,径自快步脱离了他的视野。他只好走进包厢,试图找另一人打听情况。却见龙卷风坐在中间,架着腿,抿着嘴,表情阴沉,眉宇间满是无法消解的复杂情绪。

十二从不曾见龙卷风像这样寒气逼人,顿时大气都不敢喘。

沉默了好一会,那浮于他面上的阴郁才稍褪去了些,他平静地将目光凝向呆立在门口的十二,“有烟吗?”

十二愣了下神,然后马上反应过来,“有、有!”说着赶忙给龙卷风递上了烟,又掏出打火机,点上火。

龙卷风咬着烟,仰头吸了一口,那含着尼古丁的白烟便雀跃而汹涌地冲入了他的胸腔肺部。有种饮鸠止渴的快感。

十二小心翼翼地问:“龙哥,你跟信一吵架了吗?

龙卷风低头一笑,透明的镜面后是一片讳莫如深的沉思。

“信一他,有些事情想偏了……”

十二一脸似懂非懂。

十二当然答应。

信一那天回了城寨就把自己关到了房里闷着,等出来时又抱着本杂志去了一家在营业的飞发铺。老板干这行也二十年了,知他是城寨新任龙头老大,不敢怠慢,亲自招待。

信一指着杂志插图,说按这个来弄。

原来信一的发型就是按这个烫的,只不过当时操刀的是龙卷风。后来城寨出事,他就再没找人处理过了。头发长了就跑到龙卷风的飞发铺里照着镜子用蝴蝶刀割短,看着那落了一地的乌黑,感慨三千发丝如烦恼,却竟无半点不舍得。

以前明明是那般贪靓的人呀。

老板战战兢兢给他弄完头发,造型总算和杂志图上的八九不离十。信一拿开捂住脖子的毛巾,站起身,照了照镜子,好似和从前并无二样,可又总觉哪里不对。恍惚间想起当时龙卷风给他弄发型时曾说,不能完全按杂志上的来,这里要削薄一点,这样更适合信一。

信一往桌上放了两倍的钱,“你手艺很好。我很喜欢。”说完逃窜似的离开了飞发铺。

虽受人之托,但忠人之事还是要灵活应变的。

所以十二的计划是,先放信一冷静一礼拜,再过去找他。

夜半三更,昏暗狭小的医馆里,破旧电视机还在吱吱啦啦播着黄片,只是只剩画面,没有声音。

医馆大夫正在前台专心捣药,造了些叮叮咚咚的声响。而城寨现任的龙头老大则窝在角落那张破烂沙发上,抱着瓶绿宝折磨人。

“你心情不好,就非得来烦我吗……”大夫一边不慌不忙收拾着捣好的草药,一边准备启动逐客令。

信一咬着吸管,吐字不清但坚定还击:“这不是找你看病嘛,怎么能叫烦你。”

四仔头都没抬,冷笑:“说你胃痛,搞半天是不吃饭闹的,让你好好吃饭又不听。这病我看不来。”

信一不搭理他这夹枪带棒的嘲讽,顾自态度蛮横,“你就随便开点胃药给我不就好了嘛。”

四仔没好气地瞥了他一眼,“你以为药是干嘛的,能随便吃嘛。”

信一逃避似的摸摸鼻子,嘴上却还要犟:“胃痛怎么吃饭嘛,就得先吃药止痛然后才能吃饭啊。”

其实他也不是真的来找四仔看病的,他只是单纯想找个人斗嘴。十二嘴太笨,总是吵不过自己,没意思,唯有这个冷面大夫虽寡言少语却经常能给人当头一击。

四仔可不会惯着他,忍无可忍直接走过去将烂泥似的人一把揪起来。

“吃药没用,先回去吃饭。”

信一眯着眼笑得跟只猫儿似的,还想耍无赖。奈何沙发的主人是个绝对的蛮力王,不由得他垂死挣扎,直接就将他驱逐了。

信一认命地站起来,伸了个懒腰,“行了行了我这就滚,我就算死也死别的地方去,还你一个清静,好不好?”

面具下那张狰狞的脸只对他露出了一对眼睛,那对眼睛总是黑漆漆的,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可此刻看他却分明夹着一丝忧虑。

他领了四仔目光里的关切,却仍要揶揄:“怎么,舍不得我们这些黑社会死啊?”

四仔想了想,突然正色地对他说:“你和龙卷风一样,都是好人,别死在这种无谓的自我折腾上。”

信一啧了一声,耸耸肩,轻飘飘地说:“四仔,黑社会是没有好人的。”

扔下这句他便要走。四仔喂了一声,指了指桌上还没打开的盒饭。

“你拿走。那个我还没吃。”

“那你呢?”他回过身问。

四仔哼了一声,不留情面地吐槽:“你以为我像你,天天搞慢性自杀?我每天都按时吃饭,少吃一顿闹不了什么。”

信一笑嘻嘻拎起饭盒就走。

这几天他确实没怎么好好吃饭,一是事情多,二是确实没什么胃口。

他很忙,操持整个城寨的事务是极其繁杂的。但从前龙卷风也是像这样一点一滴建立起来一套秩序的,在这看似暗无天日的迷城牢笼里。

是啊,龙卷风底下还有个信一在替他分担,可信一底下却只有他自己。

他也不是没试过给自己找个头马,只是物色来物色去总也没有合适的。想找陈洛军吧,又觉得人家大材小用。陈洛军也明白他意思,私底下早就同他说过,信一,你有难我命都可以给你,但我真不想入黑社会,那里太孤独了。

陈洛军还是喜欢泡在那些随处可见的人间烟火里,对他来说,无论是燕芬姐的斥骂,还是猪肉佬的嫌弃,亦或鱼蛋妹的吐槽,都让他倍感安心。那才是他想要生活的世界。

最终,他一个人咬牙扛下了所有。

一来二去,世界就变成了从睁眼到闭眼的一瞬间。闲的时候还能吃两顿饭,忙的时候一口都顾不上。有时他一天下来就是尽喝汽水,他很想喝酒但他没喝,因为酒会让人失去理性,而要维护城寨他就不能失去理性。他抽烟越来越凶,好像尼古丁能填饱肚子也能替他解决一切烦心的问题。

他都没有发现,自己耳后已经开始冒出一片雪白。

从四仔那边出来,他本想直接回住处去,却鬼使神差地走到了小阁楼。那是他们四少的神秘基地,存放着一段令人怀念的慵懒时光。

那套昂贵的音响已经吃灰半年,回来后他还一直没来得及收拾这里。

那时王九将这搅得一团乱,把粉档都搬过来了,他自己则在一旁展露歌喉。小弟们一边包粉一边给他唱赞歌,好一派末日景象。

他躬身走进阁楼,油亮的皮鞋踩在地板上咿呀作响,仿佛凝固的空气中溅起了一片尘灰,天女散花一样落了他一身。

那些灯是年久失修大限已至,他一连拉了好几个开关,都没一个灯亮。不得已,他只好凭记忆摸黑到了一边的角落处,他记着那还放着一盏小台灯,是好久以前龙卷风从古董店随手淘来的二手货,是很少见的复古款,知他喜欢漂亮的东西,便说给他写作业用,但实际他没怎么用在写作业上。

这盏漂亮的灯就一直静静地待在这里,冷眼旁观着此间的物换星移。

他摸着电线,插上电,纷黄的光像忽然散落人间的金色碎片,撑起了一片恬淡天地。他想着可以坐下开吃了,眼角却不经意瞟到了那张落在地上的专辑——《Leslie》。

专辑套是空的。

他摸索着这台粉尘铺盖的音响,试着按下背后的开关,圆形的音量键在他右手两指间悠悠转动,张国荣那独有的缠绵嗓音便缓缓响起:

望见望见眼前灯

想你夜里或会更迷人

愿我愿我眼前仍是你

不须我再寻

都说他是九龙城寨最懂得享受生活的人,那听着音乐吃饭也没什么说不过去吧。

他步调潇洒地走回去,坐上了他一直十分钟爱的深褐色皮制小沙发上,又将搁在桌上的塑料袋解开,拿出了那盒冷冷的盒饭,略微使劲掰开了筷子,便极干脆地埋头吃了起来。

愿你是我眼前灯

可以伴我度过这良辰

让我在你身旁陪伴你

倾诉心曲心韵

他大口大口咽着米饭,发现这饭真是又冷又硬。

一盏小明灯

一颗痴情心

最怕我有热情无人要

心情苦更甚

他夹了口菜塞进嘴里,嚼着嚼着,觉得这菜是不是长了虫,怎么那么苦。

问句问句眼前灯

可有办法令爱心印心

愿你为我照明前路去

必要驱走黑暗

好不容易吞下一半。也不知四仔是不是存心整蛊他,怎么会有人吃这个。

他突然觉得眼皮好重,难道真是饿了发呆饱了发困,他伸手抹了把脸,上面湿哒哒一片。是了,他忘开风扇了,大抵是吃着吃着热出汗了。

自觉已将这盒饭吃得干干净净,不辜负四仔一片心意。他盖上盒子,利落地扔回到塑料袋里,打上结。

使我两人前行

他拎着塑料袋走过去,蹲下身关掉了音响,又走回去,蹲下身关掉了那盏小台灯。小小空间再度回到一片静默,他最后看了一眼,转身出去,锁上了门。

接下去那几日,他还是忙碌于城寨里没完没了的各种事,细致修长的身影就那样每日奔波在这黑色森林里。他想,其实明天对他来说,和今天并没有多大区别。

那日同邢峰在酒楼会面后,他一言断了双方合作的机会,邢峰那头却不这么想,仍在不断遣人送礼物给他,什么黄金玛瑙翡翠钻石都送了一遍。

他让提子全部原路退回。

这天深夜,他坐在冰室里理账。又是临了交租日,他已经两天没睡觉了,饭更是顾不上吃,两块眼皮一上一下轮着叫嚣罢工。他整个人都有点精神恍惚,如今是强撑着在看账。

他不喜欢太亮,就只开了一盏小灯,账本看到一半,提子来找他汇报今天城寨的治安情况。

提子也跟了他们许多年了,从前跟着龙卷风,后来跟着信一,他脑子不算特别聪明,身手也一般,但胜在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信一对他放了许多事。

信一一边理账,一边听着提子汇报,偶尔穿插两句告诉他该怎么处理。等事情都交代完,原本提子就该走了,但今天意外地,他没立马走。

“还有什么事吗?”信一问他,但人仍在埋头看账。

提子往他身后走近了一步,怯弱地说:“信一哥,我家里出事了……”

信一手上动作不停,眼神还是专注在那账本上,“怎么了?需要我帮忙吗?”

提子继续向他靠近,声音恳切又可怜:“我妈生病了,我爸为了筹医药费欠了高利贷,被人追着砍……”

信一笔触停了一下,又接着写,问他:“欠了多少?”

提子压着声回答:“利滚利,二十五万呢。”

信一深深叹了口气,心里却快速盘着账上有多少钱能先套出来救急,他斟酌了一下,说:“我明天先帮你搞定一半,另一半我再想办……”他站起来,因为缺觉又缺食导致一阵眩晕,他一手撑住桌子,勉强站定了才向后转身。

信一垂眸看了一眼,仍有些迷茫于眼前的一切,而一只手将那花柄迅速抽出,又送入了他的腹部。他瞬间被抽空了气力,双腿一软便倒在了地上。

他终于明白发生了什么,想挣扎,想反抗,却已是不能。

提子居高临下地盯着他,手上殷红的血液滴滴答答落到地上。因为背着光他整个人都埋在了阴影里。他看不清提子的表情。

“你不要怪我啊,信一哥。我也不想的——”

信一虚弱地摇了下头,想说别吵了,让我静一静。他真的太累了。

狠毒和愧疚在提子眼中不停跳转。

他见信一躺在地上痛苦不堪地喘息,他想,那不如我送你个痛快。他举起刀准备给他一个舒缓的终结。

正在这时,冰室外的巷子里传来了一把轻快的声音:

“还没见过哪个江湖大佬要人哄吃饭的!”

十二刚巡完庙街,本想明天再过来找信一,突地想起四仔昨天给他留言,说信一最近状态不是很好,没怎么吃饭,一闹胃病就来烦他,劝他好好吃饭又不听,这么折腾下去,城寨龙头怕是又要换人了。

十二琢磨了下,还是选择今天就来会会老友。他手里拎着一份热腾腾的叉烧饭和蛋跶,还未走到冰室便已急不可待吆喝起来:

十二一边晃着塑料袋,一边慢悠悠走向冰室。

幽寂的深巷之中,他突然被人撞了一下肩膀,刚想骂,定睛一看怎么是提子。

“哎,提子,信一还在里面吗?”

“在的。”提子头都没回,敷衍地答了他一句就急步从他身边走过了。

十二也没多在意,只径自走进冰室。

这里变得很安静,也变成了独属信一的一片天地。信一总爱在这里理账,底下人马找他也常常是来这里。信一会在这里和人讲数,也会在这里给马仔安排事情。这些十二都很清楚。

但今天真的太安静了,安静到让人觉得有些不安。

十二站在门口探头探脑了一会,只见里面黑漆漆一片,他有些焦躁地喊着:“今天本少爷专门给你去深水埗买了叉烧饭,附带两个珍记蛋跶,你最好一粒米都别剩下!”

还是没有声音。往常信一听到了,早该回嘴了。

十二顾不得其他,直接大步踩入冰室。

进到里面,一时也没见信一身影,只有一股浓重的血腥味扑鼻而来。

他已觉事情不好。

“信一?”十二有些惊慌地喊着,竭力在一片黑暗中寻找着,直到顺着血腥气的方向,终于看见他要寻找的人。

“信一!!!”他扔掉了手里的叉烧饭,飞扑过去,直跪倒在信一身旁。

血迹已经渗透了信一的衣衫,有一些甚至蔓延到了地上,他还睁着眼,在迷茫地望着那片残损的天花板,瞳孔却是涣散的,像是他根本其实什么都看不到。

十二深呼吸了一口,逼迫自己迅速冷静下来,“信一,你等着,我去叫四仔来——”

他不懂医,又不知信一伤在哪里,不敢随意碰他,怕扯他伤口雪上加霜,便只能死死抓着信一的手,不停安抚他:“撑住啊信一!四仔马上来了!没事的,没事的……”

信一嘴唇在动,好像要说什么,可是好难发出声音。

十二握着他手,俯下身贴到他嘴边,只听那声音断断续续:“帮、我……心口,很……很重……”

十二不明白他意思,以为他是太痛苦了,想让自己给他个痛快。十二猛摇头,眼眶里滚出了热泪,他哽咽着说:“不行!你要撑着!信一!你要撑着!”

信一手指动了一下,想往上挪,奈何怎么都挪不动,他一点气力也没,血流到嘴唇都发白,但他还是拼命睁着眼,看着十二,重复地说:“心口,很……很重……取……出来……”

他这般坚持,十二才终于听取。十二伸手在他胸前小心地摸了摸,直至摸到右上那手巾袋,十二从里面摸出了那把蝴蝶刀,恰是压在了信一的心口处。

他见十二终于取走了那把蝴蝶刀,顿时有种平静又安定的感觉。

那把蝴蝶刀,是龙卷风在他十五岁时送给他的生日礼物。他最喜欢把它放在胸口处的衣袋里,因为那是最贴近他心房的地方。可是不知何时开始,蝴蝶刀变得很沉,有时甚至会压得他喘不过气来。而现在,他或许终于可以不必再带着了。

黑色领域温柔地将他纳入。

“信一!!!”

他曾骗过四仔和十二,在渔屋的时候。

当时他说自己不会去找大老板和王九,可实际上他去找了王九。

那天他出去,先是偷偷联络了带着残存人马在外面避风头的提子,让他们韬光养晦等待时机,然后他又去找了王九。

他知道王九有个习惯,每天下午都要到一个旧巷的老店里喝一杯红豆奶茶。那个店平时就没什么生意,他早早坐在那里等王九。

王九显然没料到会在这见到他,当即大笑。“这么巧啊,靓仔。听说你正在被人追杀啵。”王九说话还跟以前一样颠三倒四。

他买单了一杯红豆奶茶,双手奉上递到了王九面前。“看你春风得意的样子,还以为你取代大老板,当上大佬了呢。”

王九一把抓过那杯奶茶,也不担心他下毒什么的,直接就大口大口地喝。都说吃人嘴软,可王九显然是个特例。“怎么,故意跑这里蹲我,就是想请我喝奶茶?还以为你个废物想替龙卷风报仇呢?”

“报仇?”信一挑了挑眉,淡定地喝着自己那杯,又举了举那捆着绷带的右手。“可惜啊,心有余力不足。”

王九跑到他对面坐下,“那你跑来这里干什么?难道是想投靠我?”他啧啧两声。“还以为你对龙卷风有多深的感情,好歹也是他养大的,原来也不过如此啊。”

信一摇摇头,表情平淡,“没有,我就是听说,你好像想上位很久了,可惜大老板不给机会呀。”

王九笑骂:“关你X事。怎么,你不会是觉得激将法对我有用吧?”

信一支着下巴看王九,嘴角咧出嘲弄的笑意,“我只是可惜,你这么一个狠角色,杀了龙卷风,吞了城寨,可惜大家都说是大老板神功盖世,根本没你王九……”说到一半,他整个人就被王九掐着脖子举起来。

呼吸被遏止,他整张脸立马涨得通红,眼前忽明忽暗,但他似乎没有半分挣扎的意思。

“不要以为我不会杀你。”

王九举了他半天,看他也不挣扎,自觉没意思,便将他像沙袋一样扔到了地上。

他趴在地上咳了很久,咳到拉扯了伤口,全身又在隐隐发痛。他努力抬起头,只仰出一张虚弱至极的脸,王九留给他的疤还深深地刻在那上面。

“你随时都可以杀了我呀,反正我都是个废人了,你呢?你的不甘心,永远也不会有人知晓。”

王九一拳砸在信一身旁的墙壁上,当场砸出一个大洞,直把糖水店老板吓出一身冷汗,不知下一秒这里会不会血色弥漫,想劝又不敢劝。

信一却倚着墙壁靠坐了下来,依旧斟着笑看王九。

“杀了我啊,我和我大佬到时在地府恭候大驾。”

王九呸了一声,不屑一顾地踹了他一脚,“你想我杀了你,让你名正言顺去和龙卷风团聚。我偏不。我就要你活着,看我怎么践踏龙卷风护了一辈子的城寨。”

信一敛去笑意,冰冷地看着他。

王九在他身边来回走着,高高在上地俯视他,好似想从那里挖出点什么,最后他说:“你就睁大眼看着吧。”他转身准备离开,走到门口忽而又回头看他,笑得十分得意,反问他:“你说我有不甘心,那你呢?”

后来他结束王九性命的时候,王九俯在他耳边,又对他说了一句:

我没有不甘心了,你呢?

那是王九留给他的、也是留给这个世界的最后一句话。

他努力撑开眼皮,满屋子朦胧白光瞬间挤入他的眼眸。他眨了眨干涩的眼睛,呼吸声浅不可闻,周围一片安详的宁静,直教人困倦汹涌。

“醒了?”

声音源于他右侧,他便自然地往右看去。

他像一道蜿蜒的江河,贯穿了他记忆中的每一段,缓慢而深刻,坚定不容遗忘。

这人就端坐在他的右手边,一如往日那般,对着他温和浅淡地微笑,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

而他不知要同他说什么,他心里明明藏着千言万语,临了却又石入深海,无声无息。也许生死从来都不是他人生里最难的那部分。

龙卷风用指尖轻轻刮了刮他的脸颊,又替他将落在额前的一绺碎发勾到后面。他总像这样凝视他,眼神像埋在深谷里的湖泊,宁静又悠远。

“还疼吗?”他抚着他的额头,极轻声地问他。

而他嘴唇动了动,费了好些气力才重新寻回声音,干涸的喉底像被火烧过一样,压下了他的所有抵抗。

到最后他吐出口的,也就只有短短的三个字:“对不起……”

对不起,没能成为那个你希望看到的信一。

他还活着,还在呼吸,可每呼吸一口,那涌胀在心里的酸涩感觉便越强烈。

银发下那对瞳孔隐隐一动。龙卷风伸出右手,指腹微微一勾,弯成了一枚月牙,伸过去恰好盛住了他狼狈滚落的晶莹。

“傻仔。”

他不知他能不能明白自己。可他本来就没有任何义务要去回应自己这份心情。

他想着,你说我是自由的,可除了你这里,我又还能到哪里去。

大抵是输的液里含了止痛和安眠的成分,他很快再次睡去。

等到再次醒来,氧气面罩已经摘下,他身边的人也换成了十二。

他都不知之前那些是不是真的,也有可能那只是他的一个梦。梦里龙卷风用手托住了他的眼泪,明白了他的所有不得已,也原谅了他的所有不甘心。

十二就坐在他旁边削苹果,见他睁了眼,很是开心。“你醒啦,吃苹果嘛?”

他轻轻摇头谢绝了。

十二手里举着削好皮的苹果,却迟迟未下嘴。他突然陷入沉默,等过了好一会,才从自己兜里摸出来那把蝴蝶刀,又把它放到了信一的枕边,声音沉闷地说:“一定要是他嘛?”

为什么一定要是他。十二不明白,他的人生信条是轰轰烈烈,却不是执着不放。生活本已忧闷,何苦还要作茧自缚,那不是太悲哀了吗?信一从前明明不会这样,他一天可以喜欢一样东西,牵念来挂念去,目不暇接,快乐无比,活脱脱一只飞舞在花花世界里的蝴蝶。

可他后来就变得很执着。不是那样就不行,不是那个人就不对。

青春懵懂的时光最是快乐,可惜也最为短暂。他亲眼看着信一蜕变,犹如寒蝉脱壳那般,缓慢又决绝。为了挣脱残酷现实他不得不如此。

信一过了很久才回他,久到他以为自己永远也不会听到他的回答。

“你十三岁时他救你一条命,你就记到现在,而我和他一起生活了快二十年,他为我做的像这样的事多不胜数。你问我为什么一定要是他……”

他声音平淡得像是在叙述别人的故事。

“我倒想问,要怎么样才能做到不是他。”

他悲哀地笑。

显然,十二这里也没有他想要的答案。

晚些时候,陈洛军也来看他了。

陈洛军也是果断干脆的人,他当即明白,比起无足轻重的关心,现在信一更需要的是他付诸实际的行动。

“好。”他没有犹豫,也不多言。

信一微蹙双眉,正思考着什么,又吩咐道:“还有,对外就说我生死未卜。”

陈洛军答:“好。”

见信一没有其他事情交代了,陈洛军这便要回城寨,突地想到什么,又回头询问他:“提子那边……”

信一疲惫地阖上眼睛,语调沉静地说:“这事你和十二都不要管,等我来处理。”

陈洛军点头,转身离去。

后来他的主刀医师也来同他见了面,说他胸口那刀要是再偏一寸就神仙难救了。那可是心脏。他当然明白。它如今还在热烈地跳动着,矢志不渝地渴盼着某一个人某一天会听到它的声音。

再后来,信一出院了。

提子一身高档的丝质正装,右手中指上套着一枚金戒指,拇指上则戴着一枚翡翠戒指,他还做了一个发型,摩丝将他的前额刘海拽得像座高塔,完成了华丽变身的他正大摇大摆地走进澳门一家歌舞厅。这是雷公子刚拿下的一个场,被分给了他看。

毫无疑问,这是他迄今人生最风光的一刻。

舞厅里灯光纷乱闪烁,音乐吵杂得像是在举行一场古代祭典,醉酒的男女相拥又共舞,糜乱的气息蔓延在了歌舞厅的每一个角落。

“大佬,豪华间有客人在等你!”歌舞厅的经理风风火火赶过来跟他说。

提子刚和底下人喝了点酒,整个人还有点醉醺醺的,他左右手臂各搭着一个性感的美女,身后还跟着两个西装革履的人,他皱了皱眉,试图摆脱酒劲带来的困扰,他语气恶劣地嚷嚷道:“谁啊,什么客人?”

“说是大佬见了就知道。”

这家歌舞厅有一个隐秘在里的豪华包间,是专门用来招待达官贵人的。

提子虽略有醉意,但人大体还是清醒的。毕竟现在是由他看这个场子,来者是客,甚至可能是他得罪不起的贵客。提子抖了抖肩,稍微放低了些姿态,便跟随经理走去豪华包间。

这个包间设在了歌舞厅的最里边,若无人带路,一般人是找不到的。

经理推开门,又错开身,让位给提子先进。

提子大步踏入,刚想打招呼试探底细,却发现映入眼帘的是他这辈子都不想再见的一个人。

点纹打底的紧身衬衫,套着一件米白色的呢绒马甲,卷曲随性的中分发,完全标志性的信一。信一的身旁同样坐着两个妆容妖冶的女人,拖及半身的大波浪长发似有若无地搭了一些在信一肩上,纤纤玉手忙于杯觥交错。

见到提子,信一嘴角一勾,举着红酒杯,顺势往后一靠,倒似个只是来这里寻欢作乐的富家公子。那一对含情的星眸凝向提子,上下打量了一番,感慨道:“士别三日,真是刮目相看。”

提子怔怔地看着信一,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旋即又被冲头的血性拉了回来。他焦躁呵骂:“你居然没死!”

信一一脸的云淡风轻,“得多谢你手下留情咯。”

提子恶狠狠地笑,事到如今已是不能回头。就算他还活着,那又怎么样。他故作镇定地说:“你想干嘛!这可不是九龙城寨!这是澳门,是雷公子的地盘!”

信一放下了手中的酒杯,坐在他左手边的女人用两片红唇含着一根烟,蹭过去喂到他嘴里,坐在他右手边的女人则凑上去为他的烟点火。

烟雾缓缓腾起,挟着一张似笑非笑的脸,美丽又迷幻。

“对呀,这又不是九龙城寨,你干嘛那么紧张?”他反问道。

即使已对信一下过杀手,但面对一个活生生的他,他仍旧会有些恐惧。他说不清是为什么。大抵这就是叛徒的心理,既恶毒地恨着,又怯弱地怕着。

但事已至此,无退路可言。

提子招了下手,他身后那俩人便迎上前,同时从腰间拔出了一把枪,枪口正对着信一。

信一旁边那两个女人瞬间吓得花容失色,惊呼着从他身边跳开了。

“是你自己送上门的,就不要怪我!”提子站在最后,怒目直视他。

信一倒是脸色半点不变,依旧悠然自得地翘着腿,燃着烟,眼神玩味地看着提子,顾自说着别的:“我查过了,你爸没借高利贷,你妈也没生病,不过呢,二十五万这个数字倒是真的,只不过是雷公子给你的好处费。”他环顾了一眼四周,“再加上这家歌舞厅。没想到我还挺值钱的嘛。”他作出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

提子迎向他,露出了一脸狰狞冷笑:“那又怎么样?龙卷风把好的全部都留给你,我们呢?我们也是跟他打拼过的!凭什么就得是你!”他说着,一边向他炫耀般挥舞着右手上那两枚闪烁刺目的首饰,“这些,我跟你十年都不一定有,但杀了你,我现在就能有。”

信一淡漠地瞥了他一眼,停顿在指尖的烟刚好燃尽,他顺手一扔,站起来,轻慢地弹走落在马甲上的些许烟灰,“那我要恭喜你得偿所愿咯。”

提子指着他疯癫地笑着,“说实话,我还是挺佩服你的,信一哥。龙卷风都走多久了,你还死守着他那套。时代早就变了。忠诚,仁义,这些都是没有意义的。钞票,金银珠宝,这些才有意义。”

信一抖了抖衣袖,从袖口抖出来了自己的蝴蝶刀,他左手轻轻捏着刀柄,翻来覆去地凝视,像在把玩古董一样,半晌才抬眸看向提子,“我只知,对死人来说,什么都没有意义。”

提子眼神越发狠厉,语气越发嘲讽:“怎么,你不会是觉得自己一个人能走得出澳门吧?这可是雷公子的地盘。”

信一轻蔑地瞥了他一眼,“雷公子,雷公子……倒真是叫得顺口。”他叹了口气,抚着一旁满满当当的酒柜,“我叫了人在他最大的两个场子放烟花,恐怕他今晚是无暇顾你这边了,再说,本来这场子就是他刚从别人手上抢过来的,喂狗用狗粮,拿来对付对付你而已……”他停顿了一下,嘴角咧出了残酷的笑意,“我也已经和那边人打过招呼了,一会他们就会过来,我们物归原主,你说好不好?”

提子有些慌了。他从前就见识过信一的手段,只是当时他更多还是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每每行事总有种不得已而为之的无奈,但眼前的信一,他是真的在玩弄着这些血雨腥风。他也真的很擅长。

尽管那两把枪口还在对着信一,但提子还是下意识地往门口退去,一种由内而外的恐惧感渗透了他全身,他的额头已是冷汗淋漓。但退到门口时,突然有两只柔软的手又将他往内推了一把,将他推回到房间的中央,信一的面前。

他仓皇地回头一看,推他的却是刚才坐在信一身边的那两个女人。她们笑得美丽又无情,两具丰腴的身体就那样挡在了门前。都是他歌舞厅的女人。

他不自觉大口呼气,大脑根本无法处理眼前的信息,他陷入了挣扎和混乱,甚至没有发现那两把原本对着信一的枪已经转而对向了他。

“你、你你……”他不可置信地瞪着信一。直到此刻,他才知自己已是瓮中之鳖。一切就从他踏入歌舞厅开始,又或许,一切是从他没能杀死信一开始。

“雷公子能收买我的人,我当然也能收买他的人。钞票,金银珠宝,这些才有意义,这不是你说的吗?”信一笑着帮他理顺思路,又慢慢朝他逼近,手中的蝴蝶刀轻轻一闪,便挑断了提子的两边髌骨。

提子闷哼一声,便在他面前跪了下去。信一傲慢地俯视着他,一旁的电视机上还在不停播放着歌曲MV,偶尔闪过的高亮画面将这张俊秀的脸映得苍白又冷酷,仿佛是在等待行刑的侩子手。

提子知自己大难临头,求生的本能压倒一切,他开始向信一求饶,“信一哥,这么多年了,看在龙哥的面子上……”

信一还以为他会认了自己选择的路,至少更干脆从容一些,没想到最后还是回到老套的戏码。偏是贪婪的人最恶毒也最怕死。

信一叹了口气,蹲下来,眼神慈悯地看着提子,慢悠悠将刀柄上的血迹擦在提子的西装上,才用自己残缺的右手托着他的脸,好像在端详着一个可悲的灵魂,“这么多年了,你也该明白了,黑社会的路就是这样,很多都是不能回头的……”

信一语调温柔似水,比那电视机里歌手唱的还要动人,提子却是听得绝望。

一天后,雷公子收到了一个鹿皮礼盒,包装精致让人过目难忘。

他打开,里面是一只人手,手指上戴着一枚金戒指和一枚翡翠戒指。

等解决完提子的事,他才回到城寨。

城寨远比他想象中更安宁,毕竟有陈洛军坐镇。自己的蝴蝶刀有时当真不如陈洛军一对铁拳来得有威慑力。

陈洛军功成身退,他则坐回到他的城寨最高位。

趁着这次提子叛变,他顺手清理了一帮人,对城寨的人手也重新做了调配。而通过交易出去那家澳门歌舞厅,他也从那头势力获取到了一些极具价值的情报。比如那雷公子正是雷振东的儿子。

三十年前,雷振东和龙卷风在城寨抵死缠斗,三十年后,雷振东的儿子找上了龙卷风的继承人。或许黑社会的日子就是这样,恩怨总在周而复始地轮回。

但那边头目也劝他,暂时不要去动雷公子。只因此人表面上走的是黑道,但真正让他权势滔天的,实际是其背后不可估量的白道势力。而且人家手段高明,从来只玩借刀杀人,真要论断,他完全可以置身事外,将一切推得一干二净。

信一也不急,他向来很有耐心。尽管对方意欲取自己性命,但他甚至没有一点生气。在他选择这条路的时候,性命原本就是他自愿供上的祭品。

可他本来规划的未来不是这样的。他想象着自己应该是在一间卡拉OK里癫狂歌舞的年轻二老板,然后二老板的身边会有一个始终在微笑注视他的人,这人从不会参与他无法无天的胡闹,却会在他醉酒滚地的前一秒稳稳地托住他。他们会一起窝在一个温馨的清晨里醒来。

这样也没什么不好。他想。毕竟他还有那么漫长的一生,可以用来慢慢适应。

转眼间,又到了信一生日这天。

往常他总会和十二他们先出去喝个烂醉,等到晚上再回城寨。而无论那天和他们喝得有多凶,他也总会空着肚子回来,因为龙卷风总会守在家里,给他下一碗长寿面吃,从未有一年缺失过。

唯一一次没吃成是他十五岁生日那天,龙卷风送了他蝴蝶刀,他迫不及待地开心耍着,一不小心就把刀掉到了面里去。两人面面相觑了一会,龙卷风说,厨房没面了,就这一碗,爱吃不吃。他委委屈屈地埋下头准备吃,却被那人大手一揽,傻仔,这你也吃。走啦,带你出去吃。

十二依旧对他的生日雀跃不已,他自己却是没什么感觉。十二要约局,他直接拒了,还甩了一句让人十分扫兴的话:“黑社会嘛,还过什么生日噢,能活一天赚一天,活着的每天都是生日啦。”

十二是黑社会里难得的乐天派,听不得这些丧气话。但作为信一青梅竹马一同长大的兄弟,他又很理解信一现在的心境。他有时觉得信一是很努力地在支撑着每一天,但有时又觉得他很颓丧。他从前明明有着那样多的快乐,多到恨不得见人便分发些出去,可现在却像是一个被命运吞噬了全部情绪的人,每一日都是在死气沉沉地接受着一切。

他从柜台底下摸出来一包烟,去了他最爱的那处顶楼高台。

夜深人静,目之所及的那片繁华灯火如今已是稀稀疏疏。

他拐过弯,走到了最外围的那一面铁皮屋檐,倚着墙壁,他整个人卸了力地往后靠着,又摸着口袋顺手点了根烟。他仰头望向那漫天星辰,闭着眼深深地吸了一口,又将烟雾用力地吹出去,想着不知这样能否够及那最远的一颗星。

微凉的夜风拂干了覆在他颈上的那层薄汗,他多了几分清醒。他总是会这样,时不时便陷入到过去,又从过去滋生出来一个关于未来的妄想。

大抵是无法摆脱的。只要一日生活在这里,一日便会如此。因为这里布满了他们共同生活的印记,无论日夜,都有随时随地往他盛开的记忆之花。但城寨终有一天会拆掉,到那时,或许这所有一切便能真的从他心里消失了。

他在抽最后一口前,举高了手中的那根烟,对着已经寂寥了亿万年的天空喃喃自语:“生日快乐,信一。祝你终有一日,得偿所愿。”

他说完,抽下了这口烟,所余不多的一点烟草就那样随风熄灭了,烟蒂被他狠狠踩住。

就在此时,他的身后突然传来了一阵动静。

对于一个刚刚历过生死浩劫的人来说,这一切显然不难察觉。

他左手当机立断甩出了蝴蝶刀,刀刃凶狠地迎向了他身后动静的所在。然而对方的实力显然远在他之上,行云流水的一阵暴风式掌上推抵。他奋勇反抗甚至抱着与对方同归于尽的狠厉,却完全招架不住对面一层接一层碾压式的进攻,他慌于应对,险些踩空掉下去,却又被一把拽住手腕拉了回来,同时他的蝴蝶刀也被对方顺势夺走了。

对方对付他就像儿戏,而且似乎对他的一招一式了如指掌,他根本跟不上对面的节奏,负隅顽抗了几个回合便被拿下了。

他被对方粗蛮地推抵到了那面脱灰的水泥墙上,后脑勺狠狠地磕了一下,眼冒金星还没恢复过来,下一秒一只肌肉紧绷的粗壮手臂便抵住了他的脖子,将他牢牢卡住。

而这时,他才看清了来人。

龙卷风右手臂紧紧地抵住他,左手则轻巧地提拉着他的蝴蝶刀,眉宇间隐有几分促狭笑意,略显冷酷的唇角浅浅一勾,夸赞了他的小朋友:“警觉性不错,有长教训了。”

信一呆呆地看着他,一时不能分清眼前是真是梦。

龙卷风将他的反应尽收眼底,笑意更深,却依旧没有放开他。

“傻仔,怎么不叫人?”

狭窄的屋檐上一人立着绰绰有余,若是两人交叠而站,则是退一步便万丈深渊。

信一这才惊觉他们这姿势有些过于暧昧了,也毫无必要,周围明明还有那么多的空间,可龙卷风偏生要像这样卡着他,偏生要像这样与他紧贴着。

龙卷风的呼吸均匀沉稳又有力,信一却是气喘吁吁,他简直都要喘不过气来了。年轻人下意识地挣扎抵抗,可只要他稍微一动,龙卷风的手臂就会卡住他,他越动,龙卷风就卡他越紧,即使他因为喉部被压迫窒息导致咳嗽,年长者也没有表现出丝毫的怜悯。

面对这绝对的压制力,年轻人也无能为力。

“别动噢,不然一起掉下去,明天可是会上头版的。”黄昏色镜片后是一对鹰隼般的眼,正盯着他无处可逃的猎物。“前任龙头和现任龙头在城寨同归于尽,嗯?”

信一咽了咽口水,瑟缩地看了一眼脚下,恰好一阵迅猛无比的穿堂风呼啸而过,犹如带出了一片幽寂的深渊。他不自觉地往后贴去,这时龙卷风才稍微放松了对他的钳制。

而信一也终于找回了一丝理智,小声喊了句“大佬”。

“乖。”这么说着,却还是没有放开他。他眼睛眯了眯,眼角闪过一丝危险的气息,问他:“对了,上次你叫我什么?”一边问着,蝴蝶刀的刀尖便缓慢靠近着信一的胸口。“以下犯上视为叛出帮派,按江湖规矩,可是要受三刀六洞之刑的……”

锋锐的蝴蝶刀尖就那样轻巧划断了信一系着的灰色领带,那领带犹如断了线的风筝,无声从高处落下。刀尖愈加逼近,仿佛将要划开他衣领最上的那颗纽扣,青年一对漂亮得如同蝶翼的锁骨便藏在这底下的两边,而那刀尖却是骤然一转,往下挪移,最后停靠在了他的胸口处,隔着衣衫轻轻抵住了那道已经结了痂的狰狞疤痕。

龙卷风的嘴也越发贴近他,年长者滚烫的气息就那样若有似无地吹拂在年轻人的脸上,他轻声问他:“这三刀,你想捅在哪里?嗯?”

信一耳根发烫,双眸泛红,呼吸急促,忍不住的满面赧然。他想辩解,又不知如何说起。他几乎就要忘了他们上次是如何不欢而散的。他想不明白龙卷风为什么要对他这样。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他挣扎到最后,蹦出嘴边的也还只那撒娇般又软又柔的一句:“大佬,我错了……”

龙卷风似乎颇为满意这个回答,但他依旧没有收起蝴蝶刀,又接着说他:“自顾自说了一堆话,也不听别人讲,发了脾气就走,谁教的你……”

他听他说着,明明想说点什么,却百口莫辩,像极了没有抵抗力只能任人欺负的动物幼崽,只能甜腻腻地挨着,可怜兮兮地认了所有的错。

“我错了……”

龙卷风淡笑,左手轻轻一晃,蝴蝶刀就被合上了。

“十二确实是我喊过去的,洛军却是阿秋带过去的,怎地也算我头上了?”他一边说着,一边戏谑地注视他,成功捕捉到了年轻人从错愕到羞愧的表情变化。

“四仔的醋你要吃,十二的醋你要吃,连洛军的醋也要吃,怎地,你这龙头老大是吃醋长大的?”他呼出的气息像蛇一样缠绕住了这颗年轻又迷茫的心。

往日的聪明机灵冷静狠厉如今荡然无存,只剩下一个被杀得片甲不留的稚嫩躯壳。他甚至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他浑身发抖,明明是让人难堪的局面,可偏偏心底又涌起了巨大的欢喜。他被这局促又汹涌的感觉冲得不知所措,最后只剩下支支吾吾的声音。

有那么一瞬间,他以为龙卷风会吻他,但没有。

龙卷风只是放开了对他的掣肘,信一也未再挣扎,安静下来后,两个人都能听到彼此起伏的心跳声,像是一曲专属他们的神秘乐章。

龙卷风将蝴蝶刀收到了信一胸口处的袋子里,又替他理好衣领,随即从一旁的袋子里抽出来一条月白色的领带。

每一次,领带经由那双手环过他的脖颈时,他总会不由自主地颤栗,而后便下意识地往前靠去,像要把整个人都埋进那怀里,那双手经历过太多的刀刃风霜,沾染过数不尽的人命血腥,可却是他最依赖的人间羽衣。

就像从前那样,他不急不缓地帮信一系着领带,指节一动,扣上了结。他抬起他的脸,看到刀疤,噙泪的眼,还有一颗无法安定的心。

见他傻傻的,眼泪又要往下掉,龙卷风斟着笑逗他:“我不懂你们年轻人的时尚,本来想去问十二的,怕你知道了又要闹,只好随便挑咯,嫌丑你也只能戴着了。”

信一低头看了一眼,小声说了句:“不丑,我很喜欢。”

信一今天穿了件蔚蓝色的衬衫,搭上这月白色的领带,倒令他想起了自己养着的那株白玉兰,如今也该开花了。

信一痴痴看着他,懵懵懂懂像是活在梦里。

“长寿面就没有啦,谁让厨房没人收拾。”他依旧心情愉悦地调侃着他的小朋友。

信一抿紧嘴,只一脸乖巧地认真听他说,他说什么都好。

龙卷风上下打量了他一番,越发觉得自己养得真好,只是视线掠过信一的头发时,双眸又微微眯了一下,“找人帮你做头发了?”

信一慌慌张张摸着自己的头发,也不知哪来的做贼心虚,他濡声解释:“没、没有,他、他做得不好……”说到最后声音几乎细不可闻。

龙卷风笑了笑,好似并不在意,“下次,还是我帮你做吧。”

他听话地点头。

“生日快乐,信一。”他说。

信一忍着哽咽,嗯了一声。

那夜,龙卷风送了他礼物后便又离开了。他的日子依旧如常。

他总怀疑那是一场梦,以至于必须时时刻刻都系着那条月白色的领带,才会相信那是真的。

龙卷风只是过来同他过个生日,顺带解释了一些他误解的事情。除此以外也没有别的。可他又还该得到什么。他又能要到什么呢。

他不敢再多贪婪,如今所拥有的一切已是命运恩赐。

狄秋照例给佛龛上完香,用毛巾擦了擦手,又随手递给了仆人,这才慢慢走回到客厅。

“阿祖,杀心挺重啊。”狄秋似笑非笑地说着,坐到了龙卷风的面前。

茶早都沏好了,龙卷风默不作声给他递上,狄秋也不客气,接过便喝。

“现在还不是时机。别急,再等等。”他说。

龙卷风眉头紧皱,分明在思忖着什么,依旧没有说话。

狄秋端详了他一会,感慨道:“当初一直劝我放下的人,如今倒是一副修罗模样。”

龙卷风终于出声:“他盯上了信一。这人太危险。”

狄秋继续劝他冷静:“这人手段狠,背景也不简单,白道上不少他的人。就算要弄他,也不能急在一时。”

龙卷风自然明白这些道理。只是信一险些丧命,他几乎失去了全部理智。

修炼了几十年的一颗心,以为早如止水一般,见过了那么多的腥风血雨,以为再不会对死生有那么深的执着,可当见到信一气若游丝时,那一刻当真让人心有余悸。他也终于明白了信一在铁门前的心情。他是情愿用一切去交换的。

龙卷风也知狄秋的为难,他说:“我知你已放下许多前尘往事,但这件事……”

玉佛珠晃荡着发出了细小的声响,狄秋笑着打断他:“我是放下了,但不是立地成佛。”

龙卷风松了口气,“多谢你,阿秋。我欠你实是太多。”

狄秋喝了口茶,“行啦,都几十年啦。”

“但我还是那句话,暂时弄不了他……”眼见龙卷风又是一脸塌下来的忧愁,狄秋话锋一转,“不过……”

雷公子有很多个办公室,但只有一个是设在地下防空洞里的,也是他最重要的一个。这里藏着他几乎所有关于身家性命的秘密,也是他荣华富贵的绝对保证。这里的安保级别也是最高的,总是里三层外三层地围着人。

除了铜墙铁壁外,这里当然还有着其他的好东西。比如保险柜里塞满的一沓沓大额钞票,锁在柜里那一把把火力凶猛的枪支,几十年的极品红酒,进口的昂贵雪茄等等。当然,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还是那些可以令他发家致富的秘密。

他的秘密就是掌握别人的秘密。他利用这些秘密无数次达成了自己的目的。

在别的势力还热衷于抢地盘打打杀杀时,他已经先一步通吃黑白两道。这也是这么多年,他能够雄霸一方的根本原因。

今天是这周的最后一天,他来了。

但今天,他还没下到防空洞里,便已嗅到一丝不寻常的气息。

他试图联系邢峰,他最好的保镖和杀手,可根本联系不上。偏偏今天派了他去处理别的事情。往常以他谨慎的秉性,觉察不对便会先退。但这个地方不同,这个地方对他太重要了,他的财富、力量还有未来,都在这里。

他急急忙忙往里奔去,却见那办公室的门虚掩着,他一脚狠狠踢开,就见正中央那奢华的办公椅上坐着一个人。

“可算来了。我等你很久了。”男人满头银白,眼神也像冰霜一样。

雷公子下意识准备召集外头的火力进来,可龙卷风却不紧不慢地通知他:“不必费心了,你设在这附近的人手都被我解决了。”

他自然知道龙卷风是谁。

龙卷风这个名字,他小时候便已听过。这个名字,代表的是一段传说。这段传说从九龙城寨开始,从他父亲的时代开始,一直延续直到现在。中间几番恩怨,彼此早已是必决生死的命定宿敌。但他的父亲失败了,最后传给他的,就只有深深的恐惧。

从前他不敢踏入九龙就是因为有龙卷风。龙卷风强大且毫无破绽,而他从来不打没有胜算的仗。但后来江湖都传龙卷风死了,他派人去香港打探,确认是再无人见过龙卷风,而龙卷风一手养大的这个所谓接班人才堪堪当上了新的城寨老大。不过是个右手残废的小孩子,能成什么气候。他也没多费心,没想到一计不成,这个接班人倒是结结实实还了他一击。

但这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龙卷风出现了,而且目标是自己。

雷公子心里盘算着,就算现在拔腿就跑,以龙卷风的身手随时都可以抓住自己。索性故作镇定,摆出一副气定神闲的样子,“江湖都传你被大老板打死了,这么久没消息,原来是隐退了?”

龙卷风交叉着手看他,对他蹩脚的表演视若无睹。

对于这点,龙卷风倒是坦然承认:“我现在确实还不会杀你。”

雷公子见他没起杀意,胆子越大起来,点了根雪茄,狠狠抽了口,便坐到了一边的沙发上,“那你来这里,难道是想来给我个什么忠告之类的?”

龙卷风不说话,淡笑着看他,直看到他浑身战栗。

然后龙卷风悠悠然从手腕下解下来一块手表,限量款的劳力士,正是他送给邢峰的那一只,全澳门也就这么一只。

这当然不会是巧合。

龙卷风轻描淡写地将手表往雷公子那面推过去,附之以一个礼貌的微笑,“路上捡到的,送给雷公子当见面礼。”

难怪一直联系不上邢峰,原来早被龙卷风解决了。邢峰实力不俗,寻常之辈根本奈何不了他。但如果是龙卷风的话,答案就不一样了。

雷公子气闷声,偏偏自己又不是龙卷风的对手。上一代已是输家,到了这一代还要被压制,龙卷风实在欺人太甚。他咽不下这口气,气急败坏到了极点,巨婴般开始愤恨地指责起来:“龙卷风你疯了!我父亲和你有过节,我和你又无冤无仇!几十年来我未踩过你地界,现在你倒无端跑来杀我的人,传出江湖你名誉都不要啦!”

龙卷风早知这人无耻至极,却也没料到竟会无耻到这地步。他也懒得与这小人掰扯,只表情淡然走过他身旁,甩下一句:“你是不是雷振东的儿子,我不关心;你在澳门如何呼风唤雨,我也不关心。但你不该动我的人。”

见龙卷风不睬他强词夺理的狡辩,他越发气急,反而也更无所畏惧了。雷公子阴恻恻地笑着,以有些遗憾的口吻谈道:“那真是可惜了,没把那小杂种弄死……”话没说完,腹部便糟了一记重拳,五脏六腑仿佛一瞬移了位,他整个人直飞出去,将几个百来斤的保险柜都撞翻。他吐了一大口血,趴在地上喘着气,恐惧地看着那个传说中的男人。

“你该庆幸他没死,不然你早下去陪他了。”龙卷风冷冷地说。

雷公子自然知道这句话不是玩笑。

龙卷风若无其事地甩了甩手腕,看他仿佛一只蝼蚁,“噢,你的那些‘秘密’,我也都让人拿走了……”

完了完了,全完了,全完了,几十年的心血积累,他曾以为无可匹敌的王朝根基,就因为,就因为一个信一,就因为一个右手残废的……

“啊啊啊啊啊——”

雷公子披头散发瘫坐在地,像只奄奄一息的疯狗。

而龙卷风只是淡漠无情地看着这一方枭雄坐在地上崩溃发疯,霜冷的语调像要冻结了此间,他冷冰冰地告知他:“以后澳门,就不再是你只手遮天的地方了。”说完,他大步走出了防空洞。

若论黑白两道通吃的本领,狄秋比之雷公子绝对是不遑多让。只不过狄秋和雷公子的手段又略有不同。雷公子更多是玩黑吃黑,狄秋却喜欢先礼后兵,愿意承他好处的他大大方方有利共图,不愿意承他好处的只要各不相干他也不会轻易动手,长期以往,狄秋就多了很多道上的朋友。而雷公子则是反向操作,他擅于抓人软肋威逼利诱,他很多所谓白道上的“朋友”都是碍于此才受他摆布的。

狄秋设计雷公子的局很简单,雷公子喜欢玩黑吃黑,那就给他来个黑吃黑吃黑。雷公子喜欢靠钱用人,那他就用更多的钱去反用他的人。

信一刚出事那会,龙卷风就开始查,一路查到是雷振东的儿子搞的鬼。他当时就想直接过去澳门杀了他,却被狄秋一把按住。狄秋如今也是一只脚踩在白道上,混得深了消息灵通得很,内里人告诉他不能直接杀雷公子,说此人留有后手,操控着好些大人物为自己的基业保驾护航。要杀他就得先断他的后手。

狄秋出钱出人,龙卷风出力,两人合谋把这个后手找了出来。确定后手后,邢峰就被龙卷风干掉了。狄秋觉得邢峰罪不至此,他打听过此人武艺高强但认钱做事,意欲将其收入门下,但龙卷风有他坚持的理由,雷公子既然想杀他头马,那他就得杀回雷公子的头马,这很公平。狄秋知道此人因为信一现在杀气浓重,只得由他去了。倒是好奇他为何不去解决提子,龙卷风却另有一番道理,小朋友的功课要让小朋友自己去写。刚好也长个教训,不要把命搭在这种事上。

是的,当信一躺在医院为自己毫无可能的爱恋而黯然神伤时,最遥远的那颗星正为了他在谋划着一场残酷的猎杀。

那日刚好是交租日,信一照常去找狄秋对账交租,出来时都是晚上了。那是一个抬头找不到月亮的夜晚。

原本想直接拦车回城寨,偏巧前面路段出了交通事故,他站了好一会也没等来一辆路过的的士。天气转凉了,手心像含着一块冰,他呵着气给自己点了根烟。

狄秋家马路对面刚修了一座开放式的小花园,两张黄花梨木长椅就那样寂寥地扎在马路边,顶上悬着一盏暗沉的路灯。

他左右看了两眼,还是没见一辆车路过,想了想,他夹着烟过了马路,静静地坐到了长椅上。

仰头是迷蒙的大片云层,他叹了口气,想接着抽烟,才发现不知不觉间那燃灼的火苗已然熄灭。他将手揣到了衣兜里,试图避开这突如其来的寒风瑟瑟。

狄秋问他有没有兴趣接些新界的盘子,他刚想开口拒绝,对方却直接承了下一句,我和阿祖都很看好你。你也不能一直窝在城寨里吧。试着出来看看外面的世界怎么样?

他愕住了。恍然大悟原来自己已经在里面待了很久。所谓外面的世界,是离他咫尺却万里相隔,是若干年前早已被他排除出去的一个微不可闻的梦。他真的还能出来看看外面的世界吗?

他有些困惑地凝视狄秋,尽管他明白这个问题不该由他来回答。

狄秋这几十年人生风雨翻转,曾经也是目眦尽裂地在恨着这个世界,后来终于放过自己,与那些残忍荒蛮的旧事以及不可逆转的命运达成和解,从那以后,干涸枯老的生命又重新找到了养分。

卸下了那些早已随岁月奔逝的雄心万丈,抛弃了杀气腾腾的坚持,他看着竟有点心慈面软。几十年的苦海浮沉让他终于可以坦然地迎向明日,他也是真的在关心着这为数不多的还围绕在他身边的人,从龙卷风那一代到信一他们这一代。

从当初城寨沦陷到如今独自困守,他又怎么会看不明白信一的坚持。局中人总是身在局中而不自知。

信一忘了自己是怎么回答的,他恍恍惚惚从那屋里走出,突然有种筋疲力尽的感觉。徘徊在耳边的只剩狄秋那疲累却苍劲的声音,我在温哥华还有些产业,问过阿祖了,他闲着无事可以过去。那边没什么大风大雨,他还可以在那颐养天年。

一个走出城寨,迎向新世界,一个告别半生的刀光剑影,远渡到那再没有血雨腥风的地方。对他们来说,都是很合适也很圆满的结局,不是吗?

若在之前,他或许还会犹豫挣扎不甘心,无论如何都不愿放手,小小的爱任性地挤满了整个世界,可是现在,明白了他是始终将自己放在心上的,从来没有过别的人夺走位置,偏偏是这种时候明白,他不得不作出另一种选择。

从前他想要的,现在他想要的,以及未来他想要的,原来从来都不是一件事。

他想起了在渔屋时,自己总是反复梦见他在铁门后血肉模糊地躺下,他不停地哭喊,祈祷,恳求,可总是改变不了结局。后来王九死了,他再没有出现在自己梦里,他心智清醒时会告诉自己他已经轮回转世,唯有在午夜的梦里,他总见自己在天后庙前磕得头破血流,哭得支离破碎,反反复复地说,求求你别让他死,我可以替他死。从来都没有得到回应。他就那样一直一直地恳求,直到总是一脸麻木地醒来。后来他和天后娘娘说,让我来背负他原本的命运,我来替他扛下一切,不要让他死好吗。

然后某天醒来,十二和他说,龙卷风没有死。

也是此时此刻,他终于明白了,铁门前让他留下一条命的那份爱有多厚重。

而他现在要做的,也是一样的事。如果自己这条路已经不能回头,那他唯一想送给他的,就是一个新的未来。

那也是他此生能够送给他的,最好的一份礼物。

“信一,怎么坐在这里?”

苍白的发丝落在他身上,总似远峰上一片不化的霜雪,而那一双被岁月反复蹂躏了数十年却始终对人间盛满悲悯的眼,此刻正温柔地将目光留驻在自己身上。

他轻轻地仰着头,视线平静地与他绞缠,就像中间凝结着他们过去二十年的所有画面,从还是小小个子哭着闹着要吃叉烧饭的那一幕开始,一直到他弯下腰替熟睡的他摘了金框眼镜那一幕完结。

信一那明亮的声音响起:“大佬,我决定了。我要接了秋哥在新界那边的盘子,我会好好做的。你就等着我的名字出现在新界吧。”他极努力地对他放出了一个自信坚定的微笑。“虽然肯定不可能像龙卷风这个名字那么厉害,但是……但我是说,我努力一点,没准若干年后,也会有个无聊的人给我画个什么《信一传》之类的漫画。”未敢再迎向头顶那仿佛能够刺透人心的尖锐目光,他继续着自己的絮絮叨叨,努力掩盖着内心的纷乱奔涌。

龙卷风依旧是他记忆最深的那个样子,总是滴水不漏的平和。他冷静地聆听着青年一意孤行的决定。

“听说秋哥问你要不要去温哥华那边,我觉得挺好的,我那时不是去过了嘛?我觉得那边气候挺舒服的,又安静,不像这边,总是吵吵嚷嚷、乱糟糟的。”他竭力调整着自己呼吸的节奏,控制着自己的声线起伏,力求展现出自己成熟决断的完美一面。

龙卷风还是没有说话。路灯的光打下,恰好散在了他高高的鼻梁上,薄薄的两片镜面被涂成了反光,又照映出青年瞳孔与嘴唇同时在震动的样子。

“不用担心我,大佬。我没问题的。”被细心打理过的头发仍旧保持着它应有的卷曲和活力,随着年轻人起伏不定的语调而翩翩起舞。

空气中间凝固起了一层缄默的墙,又像是拔地而起的一座高山。

然后,他听到年长者用着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声音回复他:“好。”简短的一个字作为了结。

然后他满意地埋下头去,看向了自己的膝盖,那中间仿佛有一个深渊,会将吞噬他接下去一切不必要的念想。

“我找阿秋还有事,那我就先走了。”他抛下他,干净利落地转身离去。

看着被灯光射在地上的影逐渐远去,他从喉底深深地溢出了一口气,摸着烟盒,又掏出一根点上。他点火的手一直战栗不停,他觉得是天太冷了,怎么点都点不上,努力了半天才终于如愿以偿。

他疯狂吞咽着尼古丁,渴望着它能马上填满自己抽痛的胸腔。

一辆又一辆的的士从他面前驶过,像流水一样毫不留恋地冲走。

刺辣的感觉势不可挡地浸入鼻息,他突然觉得这烟真是又苦又涩,像一味绝望的毒药。

泛着珠光的晶莹毫不怜惜地落下。先是一颗,两颗,然后第三,第四,第五……最后崩成了一片大海。

苍白的烟雾衬得他一张脸毫无血色,已经压扁的烟蒂落下了他深刻入骨的牙印,他咬破嘴唇,腥甜的味道好似化作了剧毒的胭脂,流淌在了那具有完美弧度的嘴角。

他静默着,忽然开始小声呜咽,抽噎,然后他拼命捂住嘴,最后仍是决堤。

从稀稀拉拉到大雨倾盆,他浑身发抖,发誓这一刻如果可以杀死自己的声音和眼泪那么他会的,但是不行。

就在刚刚,他做出了他这辈子最难也是最正确的一个决定。他将一个未来送给了对自己最重要的一个人。

就像铁门前,那个人吐着血也要赶走自己。

如果说过去还曾有过委屈,怨恨和不能理解,那么此时此刻,他已经完全地明白了他当时的用意。如果这个心目中理想的结局必定要用一个人最珍贵的东西去交换,那么他将毫无犹豫。

他曾经用自己的命为他们堵住了追杀的鬼影,而如今,他决定用自己的一生来还给他一个美好的未来。

城寨的二十年,渔屋的三个月,杀死王九后的一年。

龙卷风不知道,他在梦里的天后庙前,早已将自己献祭了出去。

就因为这些没完没了的恩怨情仇,才教他折磨了这半生,而他断无可能再让他走回到这刀光剑影里。他就该生活在一个甜美又梦幻的世界,那里没有尔虞我诈,没有争权夺利,没有那么多下不完的江湖风雨。

很痛,很难,但是必须如此。

他告诉自己。不要回头。不要后悔。不要犹豫。这一切都是对的。

可是不行。

头顶传来了一声轻笑,然后黑影覆盖了他眼前的一片区域,光线被阻,像是格挡了鬼魅的那一道铁门。

“让我看看,是哪家傻仔哭得这么惨?”

他不敢抬头,怕自己会坚持不下去。

“别哭啦,请你吃叉烧饭和冻奶茶,好吗?嗯?”

拜托了,请你离开吧。我真的已经撑到极限。

他躬下身,饱经风霜的手小心翼翼地抬起了那张像是被水淹过的年轻脸庞,然后他对上了一双迷离得像梦一样的眼,充满了渴望又抵死抗拒。然后他欺身,轻轻压住了那已经被咬得血迹斑斑的唇。

他一手养大的这个可怜又可爱的孩子。他怎么舍得抛弃。

信一不知道,铁门前的他在合眼前发了誓要永远记得他掌心的温度以及自己那句可能再也兑现不了的诺言。

如果还能回来的话……他想。

阿占,我对你的愧疚只能到此为止了。

我不能再继续下去了。

我有一个更需要去好好守护的人。

如果还能回来的话,他想。我再也不要抛下他了。

在这人命如草芥的黑道世界里,有人信奉力量,有人追逐权欲,人性被剥落到所剩无几,高位上的野心不停更迭,人们像饿狗一样争食,破碎的灵魂相互残暴倾轧,而他养大的这个孩子,却偏偏在这里,选择了爱。

不归路,一往无前。

他聪明,漂亮,勇敢,前途无量的孩子,面对这个残酷无比的世界,选择了不屈从,坚定地要做那个万中独一的异己。他孤注一掷地向自己交托了一份真挚的爱,而这份爱如死之坚强。

他抱着他的脸,额头紧紧贴着他的,他像夜一样的凉,而他如火一般炽热。

他绝不让这个只有二十多岁的年轻生命像过去的自己一样孤独地苍老下去。他们不可以一样,信一绝不可以成为龙卷风的镜像。

“信一,我是不会再丢下你的。”他清晰又坚定地告诉他,不容任何回旋余地。

年轻人宝石般美丽的眼睛原已黯淡失色,而这一瞬,那被阴影闭拢的光源毫无征兆地归来了。

枯萎的生命死而复生,璀璨得像要照亮整个世界。

他养的白玉兰,终于开了。

——你的完美镜像全文完结——

sorry,之前因为太忙了所以拖了很久,然后写到下又爆了字数。因为特别想呈现我心目中他们的样子,所以不能仓促地写完。总之,谢谢各位的催更和喜欢。希望你们也能吃得开心。可能后面还会有一个龙卷风视角的番外(也可能没有)。最后,提子老师对不起你可能是个好人,但我不是。

又是一年新年盛会,庙街里热闹非常。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每年的正月初一都要在庙街庆祝,连带着城寨的居民一起,共同祝贺新年。

念祖从记事起很少有机会见这么大排场,不自觉地往大人身后躲。陈洛军见状直接把人抱起,安慰道:“在城寨很难见这么多人是不是?走,带你去找十二叔,看看他今年给你准备了什么新年礼物。”

陈洛军抱着他进了里间,念祖见到十二少便清脆地叫了声“十二叔”,接着从一个怀抱转移到另一个怀抱。

“念祖好乖,叔叔给你准备了好多礼物,还有红包。”他话音刚落,身后的小弟便转身去拿,大包小提都堆在那里。

“要不要这么夸张!”陈洛军笑道,“不怕把小孩子宠坏啊。”

十二少反驳道:“你和四仔...

十二少反驳道:“你和四仔平日里给的也不少,怎么,怕被比下去,怕念祖最喜欢的叔叔是我啊?”

念祖闻言帮腔道:“喜欢十二叔。”

陈洛军轻轻弹他一个脑瓜崩:“那我呢?”

“也喜欢军叔叔,还有森叔叔,”念祖小小年纪就懂得一碗水端平,又补充道,“最喜欢daddy!”

十二少笑着点头:“那倒是,比不过你daddy。”说完又问陈洛军,“信一呢,什么时候过来?”

“我们来的时候还在天后庙,应该一会儿就到,让四仔等着他一起了。”陈洛军说完轻叹了口气,这么多年,每年正月初一都是如此,一个人把自己关在里面,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十二少也沉默了一会儿,又打起精神,招呼他们先坐,自己还要去接tiger哥。

天后庙同当年一样,这么多年,其他地方都修缮如新,只有这里还保持着原貌。信一发话不让动,于是连柱子上的划痕都还清晰可见。

清退了所有人,信一跪在蒲团闭眼祷告,虔诚地为城寨众人祈福。一炷香燃尽,又重燃一炷,对着某一个地方拜了三拜,盯着那入木三分的痕迹不知在想些什么,香灰落在黑色手套上,他才回过神,空着的三根手指似乎又觉出痛来。

“十二在催了,走吗?”这个时候也只有四仔敢打扰,没进去,站在门口问。

信一起身,把带给tiger哥的礼物妥贴的准备好,和四仔一起去了庙街。

二人到场后总算人齐,信一还像往常一样,先到tiger哥身前,说着俏皮的吉祥话。不过送的礼却从早年间的高档烟酒换成了老参。

等到他们落座,十二少挥手示意上菜,自己站起来先提了一杯。信一一杯酒饮完,念祖便迫不及待往他身边凑,信一笑笑把人抱在膝头,低声问他有没有听话,乖不乖。

念祖点点头:“我很听话的,十二叔还送了好多礼物给我,daddy你看,有机车模型呢。”

信一顺着小孩子的手指看去,好大一个模型立在角落。他想起自己的成人礼,收到一辆当年最时兴的机车,又贵又靓,和眼前这个模型竟有几分相似。

“知道你喜欢,城寨里允许骑,但一定注意安全知不知道?”

“知道啦,我一定好好练习,将来骑着它去接大佬。”

“傻崽,没法坐人的。”

“那也可以在前面开道,拉风嘛。”

“还是从天后庙过来?”tiger哥哑着嗓子问道。

信一收回目光,点头笑道:“是。老规矩了,要祈福的嘛。”

“除了祈福还要做别的。”

话音一落,十二少他们都望过来。信一低了头,手在念祖身上轻轻拍了拍。

怀念一个人是痛苦的,怀念便意味着失去。这个过程如同凌迟处死,一点一点,从心最柔软的部分开始切割,从剧烈的疼痛到完全的麻木再回到更剧烈的疼痛,周而复始,是为极刑。可他宁可沉浸在这种极刑中,也不愿走出来。

“这么多年了,我不是非要劝你什么,只是不忍心看你自苦,”tiger哥望着他,眼神爱怜,“人总要向前看的。”

信一静静抬头看他,半晌露出一抹微笑:“不苦,没有比现在更好的了。”

话说到这份儿上,也不好再往下讲,只好摆手不提,继续推杯换盏。几轮酒下来,桌上安静许多,只念祖还活力满满的在诸位叔叔身边穿梭,小孩子长得俊,也是人见人爱。

当年信一捡到他的时候,尚是襁褓中的婴儿,一开始是打算给他寻个好人家,谁知这孩子却认定了信一,只在他怀里安静入睡,换谁抱都要哭,眼睛还没睁开,手指却紧抓着信一不放。

陈洛军说这是缘分,信一便把他养在身边,多亏了城寨里有几位刚生养过孩子的姐姐帮忙,一转眼六年时光荏苒,小孩被照顾得很好,也成为了信一的慰藉。

念祖是在三岁时才定了名字,一开始只叫声小宝。四个大男人都没有当父亲的经验,想名字也是一塌糊涂。

“叫念祖吧。”彼时信一刚在天后庙出来,看了一眼正在熟睡的小宝,轻声说道。

四仔看着他微红的眼眶,动了动嘴唇,到底没说什么。其他两人也没有反对。

信一的心思,几个人或多或少都清楚。

陈洛军初到城寨便撞见过,大红花笼里,轻手轻脚除去眼镜的那一幕时不时浮现在他眼前,事后回想,每个眼神,每个动作都是缱绻的。四仔更是阅人无数,一早便发现端倪,眼睁睁看着对方一步一步深陷其中,难以自拔。就连十二少也后知后觉,信一对龙哥,和自己对tiger哥是全然不同的。

三人也知道,他急需一个精神寄托,所以当信一给孩子取名“念祖”时,都没有出声。只盼城寨这一点新鲜血液,也能唤得信一新生。

宴席结束后,十二少安顿好tiger哥,又安排小弟送三人回城寨。念祖趴在陈洛军怀里睡得正熟,信一握着他的小手,和陈洛军并排坐在后座,安静不语。

四仔透过后视镜去看信一,不知他是不是被tiger哥一番话触动了心思,隐隐为他担忧起来。

还记得龙卷风下葬的那一天,信一平静的处理完丧仪,三人陪同他一起回家。信一一路沉默,快到城寨才开口要先去趟天后庙。

三人自然一同前去,见他把龙卷风曾经贴身的半块玉用红布包好,熟练地翘起一块砖,把那玉放进去,四仔眼尖,望见砖洞里本就放着些什么,连同龙卷风的玉一起,埋进了这个隐秘的角落,同那段鲜为人知的故事一起,尘归尘土归土。

他联想起当年令城寨改弦更张的那一战,斑驳的刀痕交错,似乎欲言又止,引人猜测那段往事的主人公,是不是也如这刀痕一般交缠一生?

信一似乎读懂他的心思,主动开口谈起那段往事,他不是亲历者,只是听龙卷风偶尔提及,提的多了也能拼凑完全,除了那场旷世大战,更有一段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让他介怀。

是不是爱,龙卷风没有挑明,他亦不会追问,只是把自己那点见不得光的心思更深的藏在黑暗中。只是当局者迷,年轻人如此赤诚炙热的目光,恨不得一颗心捧到他面前,对方又如何不知?就连当初刚来不久的陈洛军都很快发觉到了,对方又如何不知?

故事讲完,又是漫长的沉默。三人各怀心事的告辞,只留信一依然在蒲团上长跪不起。

“我知你想离他近一些,可不可以留我一点私心,允我常来这里坐坐,也多来梦中看看我?”

“你说,是人走得快,还是钟走得快?”信一顺着声音望去,若有所思的开口。

“钟走得快。”四仔说。

“那为什么钟还在走,哥哥却不在了?”

四仔蹙了蹙眉,又道:“钟在原地走,总有一天会转绝了人走的路。”

信一收回视线,又听他说:“tiger哥的话有道理,人要往前看。”

“我知,”信一平静点头,“我会好好活,守着城寨,守着念祖。”

“你说了交给我的。”

“以后我跟你。”

那时的信一天真地以为日子可以就这样永远过下去,大战途中还愿分心去想龙卷风跟他之后的未来。

想来人若是有人相伴太久,习惯了什么人在身边的话,就很容易将那当作理所当然,或者本就如此,而渐渐忘却人原本就是一个人活着的,一个人来,也势必一个人走。

“我只是有点遗憾,早知道是最后一面,我应该告诉他的。”信一声音越来越小,仿佛是说给自己一个人听。

四仔心想,龙哥肯定是知道的,但这话还是不说的好。知道却不回应,或心里另有所属,无论是哪一个都足以让人痛彻心扉。他能看得懂信一,却始终看不透龙卷风。年长者似乎永远无悲无喜,带着同等的包容看着他们,他对信一的那份与众不同究竟是什么,四仔不敢猜更不敢说。

门口突然传来汽车疾驰的动静,惹的两人转身去看,竟是十二少带着醉态飞奔着进来,身子摇晃着停在信一面前,把一个小木匣子递给他。

“这是…”

“tiger哥说,是几年前龙哥交给他的。”

信一闻言急不可耐地打开,里面有半块玉,跟他用红布包着放在天后庙的那半块刚好凑成一对。

“这里面的东西你替我收着,要是哪天我不在了,替我转交给信一。”

“干嘛,交代遗言啊?”

“以防万一。还有啊,要是信一放得下,这个盒子你直接扔掉,或者怎样都可以,不用拿给他了。”

“神经,一下让给一下不让给,你真的是。”tiger嘴上抱怨,但知道老友不会无缘无故这样做,最后还是珍重收下,仔细保存。

里面还有一张照片,信一二十岁生日时,两人的合照,以及几张类似信纸的碎片,字迹不甚清晰,只隐约辨析出最后两行,是龙卷风的字迹。

满目山河空念远,落花风雨更伤春,不如怜取眼前人。

落款日期是陈洛军到城寨后的第二天。

“以后我跟你”这句话不是宽慰,在信一畅想以后的时候,他也希望能够和信一有未来。可偏偏事与愿违,在他愿意放下往事时,阴阳两隔。

信一望着熟悉的字迹笑着落下泪来,多年执念在这一刻得到圆满,缺席已久的回应终于有了答案。

信一把盒子里的东西,珍之重之的收好。在送别三人之后回到房间,轻轻在念祖额头落下一吻。

轻柔的触碰让念祖睁开眼睛,看到信一的眼泪,惊讶的坐起身:“daddy,你怎么哭了?”

信一闻言摇摇头,抹了把眼睛。

“那为什么要掉眼泪?”

“因为开心。”信一抱紧念祖又笑起来。

“开心?为什么开心?”

因为爱有回音,时隔多年,震耳欲聋。

风大雨大太阳大,十二躲过前来派工的Tiger哥,不务正业地撑着把花花雨伞晃进了城寨。

他看见街坊人人都在收工、收铺、收衣服,又看见有户人家雨棚坏了,大叔登高爬低地蛮费力,就丢下雨伞,热心帮忙修缮。

他修到一半,雨棚下路过一只没有打伞的四仔,见了他支在一旁的雨伞,立即嘲笑道:“十二,你的伞怎么比你的刀还花?”

十二接过街坊递来的螺丝刀,反唇相讥:“你以为都像你咩?大头大头,下雨不愁,人家有伞、你有大头。”

四仔大怒,在街坊家门口的镜中仔细阅览了一番自己的头肩比,确认十分优越,这才踢了一脚十二的梯子,说:“打7你,花伞细路仔。”

十二被他踢得在梯子顶端一个没站稳,差点跌下来,喊道:“喂!...

十二被他踢得在梯子顶端一个没站稳,差点跌下来,喊道:“喂!这梯子是人家大叔的,不是我的,踢坏了你来赔!”

四仔忙向一旁的街坊道不好意思,然后说:“我不赔。叫信一来赔,他有钱。”

十二终于完工,跳下梯子,赞同道:“嗯,叫信一来赔。”

他们俩在“坑信一”这件事情上,向来是一拍即合。于是欣然休战,一同打着那把花花绿绿的雨伞,朝飞发铺去了。

他们进了飞发铺的大门,阴雨天没什么客人,店里面空荡荡。龙哥出门交租,信一还没起,大门敞着,门口晾的衣服也没人收。

他们俩七手八脚把衣服收进店里,四仔朝里间喊:“扑街黑社会,洗了衣服不收!”

十二把衣服拧干,道:“不要说收,我猜就连洗都是龙哥来洗。喂!信一,起床了!”

他们俩喊了几声,不见回音,只好端着盆,进里间去寻人。

可是信一的床上也不见他的影子,两人大为惊奇,还以为他出门了;结果下一秒,就听见隔壁龙卷风的房间里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响动,声音不大,很细微,像是动物发出的声音。

十二与四仔面面相觑,问:“龙哥养狗了?”

“不会吧。”四仔思考,“龙哥如果养狗,信一肯定每天遛狗、四处炫耀咯。”

他们俩好奇得抓心挠肝,又觉得直接进龙哥房间不太礼貌,在门口踟蹰半晌,听见房间里的人懒懒地说:“你们两个才是狗。”

十二推开房间大门,看见一只类人型生物躺在龙哥的床上,身上盖着一堆乱七八糟的被子,只露出一头卷发,确实有点像一只卷毛大型犬。

走近一看,他身上盖的又好像不是被子,是一堆衣服——身上盖了一件,周围还铺了许多件,乍一看上去,像某种动物的巢。

十二震撼地问:“你为何睡在龙哥的床上?”

信一泰然自若地坐起身来,回答:“都是一家人,分什么你的我的。”

然后反问:“难道你不睡在Tiger哥床上?”

十二挠挠头,说:“……十四岁以前,确实是睡的……”

四仔盯着信一看。

信一长得很漂亮,这是城寨共识。当然,走出城寨,就是香港共识,因为人人都识美丑。

不过信一今天看起来加倍漂亮。也许是因为昨晚喝了酒,所以他的眼皮上多出了两层疲惫的褶皱,显得眼窝愈发深、眼睛愈发黑;也许是因为他的被子太厚,所以脸色潮红,看起来气血很活的样子。

不过这都不重要。四仔目光下移,很快发现盲点:“信一,你有被子不盖,为什么盖龙哥的衣服睡觉?”

信一看起来很困倦,以至于四仔刚说完时,他并没有反应过来,甚至下意识地跟着四仔的话低下头,去看了一眼身上盖的衣服。

然后他大约有五秒钟没有抬头,不知是不是十二和四仔的错觉,他好像有点慌张——但是信一演技卓越,慌张的时候他们一般看不大出,打牌时更是喜怒不形于色,坑走他们好多票子——

所以他们俩很快来了兴趣,等待着信一的回答。

信一抬起头,镇定地说:“阴天下雨,衣服没法晾,只能体温烘干。”

不得不说,信一信手拈来的谎话听起来往往很癫、却又十分逼真,因为他甚至会结合天气情况来胡扯——

四仔和十二听了这句胡话,明显都不相信,举起手里的盆子给他看:“下雨天你连衣服都不收,在房里睡到人事不省!难道竟还会有替龙哥晾衣服的孝心?”

信一一见那一盆被拧得乱七八糟的衣物,顿时一声惨叫,道:“我前日新买的‘Dacron’,怎么被你们拧成烂抹布!”

四仔道:“那我把它挂回雨里去。”转身就要往外走。

信一慌忙坐起身来,将他拦住;他靠在床头,身上的衣服滑落,露出半截形状优美的肩头,却遮掩着胸腹,手虚虚捂着心口。

四仔紧张地道:“信一,你受伤了?”

十二脸色沉下来:“是不是和字号的人做的?”

信一低下头看了看,就把手拿开了,说:“和字号那群饭桶,能伤到我?你们是关照我还是骂我。”

然后他转移话题,挑剔道:“十二,你的伞好花,审美问题实在严重。”

十二却不生气,他确认信一没事,然后不忘初心地追问道:“你到底为什么要围一圈衣服睡觉?”

信一还是不答,再次转移话题,问:“阴天落雨,你们俩来干嘛?要打牌,去喊上洛军。”

四仔问:“你到底为什么要围一圈衣服睡觉?”

信一终于爆发:“你们两个有事没有!没事去前厅把厕所洗了好不好!”

就在这时,说洛军、洛军到,他从飞发铺大门进来,听见这句话,边收伞,边莫名其妙地说:“信一,你现在已经懒到厕所都不刷了咩?”

信一风评平白被毁,再也不想和他们三人说话了。

四仔和十二还要追问,洛军就看见了床上摆的一摊衣服,感动道:“信一,你真好心。不过我现在有钱买衣服,这些你自己留着穿。”

信一终于找到借口,道:“哎!你怎么这样客气,我昨晚回来,收拾衣橱,就挂念你,这才摆了一床。”

洛军道:“那我不收,岂不是辜负了你的好意?”

信一:“......那倒也没有。”

十二一屁股坐在床上,刚挨上床单,又想起是龙哥的床,弹了起来,道:“信一,我们找你出去喝酒。”

信一恹恹倒回床上,拉了拉身上盖的一件衬衫,把脸盖住,道:“不去。下雨天就该睡觉。”

“爱睡觉不稀奇,可人家都和靓女一起睡,你却自己睡。”十二挤眉弄眼,“好凄惨——城东新开了歌舞厅,不如一起去看看?”

信一翻了个身:“你识咩野鬼......歌舞厅,那不是和我抢生意?更加不去。”

四仔道:“你都还没开,和你抢什么生意?”

信一意志坚定地说:“早晚要开。”

“你要开,那不是更要去?”十二循循善诱,“寻求经验、做足准备嘛!你不看看风向,怎么做好生意?”

洛军和四仔倒不是很想去歌舞厅,只是听说十二请客,都觉得不去白不去,于是合力把信一从床上拉了起来。

信一东倒西歪地站了起来,一头新烫的卷发在床上滚成鸡窝,四仔很活泼地学鸡叫:“够够够——”

信一翻了个白眼,烦躁地拨开他们三人,去洗漱了。

洛军盯着床上的衣服看,忽然说:“信一要送我龙哥的衣服?他是不是搞错。”

十二思考半晌,道:“兴许是他昨晚赢牌,乐昏了头。”

他与洛军勾肩搭背地出门去了,留下四仔站在原地,盯着那一摊衣服看——他觉得信一不太对劲。

自从农历新年开始,信一就时不时会去诊所,找他要镇痛药;白日里看起来倒是没什么异色,但总是没有精神,看上去很疲惫。

上次四仔同他饮酒,借宿在飞发铺,更听见他在梦中惊声尖叫。

四仔实在担心兄弟的精神状态。他看见其中一件衣服的边缘下露出了一片红色,就心不在焉地随手掀起那一摊衣服,然后他的脸色变得很难看。

他终于明白信一方才为什么一直捂着心口:

就在刚才信一躺过的地方,赫然绽开一滩浅浅的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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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的歌舞厅装潢精致,且没有经营什么拳头蘸玻璃碴来打黑拳的不良活动,播放着旋律优美的英文歌曲,舞台上闪光灯折射出红绿相间的彩光。

信一四人落座,十二打了个响指,说:“Waiter!”

洛军茫然道:“什么特?”

四仔好心解答,说:“他这是狗长犄角。”

洛军说:“什么意思?”

信一回答:“装洋。”

十二回过身,给了他们俩一人一拳,然后温文尔雅地对美女服务生说:“DryMartini,多谢。”

服务生问道:“其余几位,喝什么?”

四仔要竹叶青加冰,洛军要了瓶生力啤酒,信一问:“有冇绿宝汽水?”

服务生是城寨人,认识他们,“扑哧”被他逗笑,问:“没有。蓝先生怎么不喝酒?”

信一颇有些自豪地说:“我家教比较严啦......那就一杯琴汤尼好了。”

其实龙卷风的育儿理念很开明,也不会管他喝不喝酒,只要不喝得烂醉回家就好。但信一很执着地想为自己树立这样一个人设,大家也只好由着他去。

他们扯了一会儿,信一变得兴致高涨,很快决定上台唱歌;而其余三人觉得他要是在公共场合唱了歌,很有可能龙城帮的形象就要不保,但又不好说明了,伤害他的自尊心,只好轮番上阵,找话题和他聊闲天。

十二问:“前阵子油麻地的事,怎么样了?我说我去帮手,你又不要。”

油麻地归“三合会”管,最近他们家各派系争地盘闹得很凶,“联字号”与“和字号”正打得水火不容。龙城帮里有位小弟,倒霉地与和字号的人起了冲突,一不小心搅了进去。

这位小弟在帮内其实并不是什么举足轻重的人物,就是普通四九仔——但既然食长寿果、喝三河水、歃血为盟进了帮派,兄弟有难自然要帮。

当时,信一没带人,单枪匹马去和字号把他带了出来。

他喝了口酒,盯着另一边卡座内的男人抽烟,似乎是有点馋,半晌,移开目光,漫不经心地说:“小事,早就解决啦。”

十二、四仔和洛军对了对眼神,他们其实并不知道信一什么时候开始抽烟,似乎是农历新年的早上。洛军见他实在眼馋,于是就掏出烟盒来,分他一支。

信一却不要,还认真地对洛军说:“你也少抽,最好不抽。”顿了一下,又言简意赅道:“再见你抽,我就揍你。”

他莫名其妙地开始抽烟,又莫名其妙地成为了城寨戒烟宣传委员会的大使,实在让大家摸不着头脑。

洛军向来是“听人劝、吃饱饭”,对信一尤其言听计从,于是揣起烟盒,接着十二的话问:“油麻地归和字号管,你自己去处理,有没有受伤?”

四仔道:“事情就是他搞的,他怎么会受伤。”

洛军瞪大眼睛:“什么?”

“这小弟是个烂瓢虫,又吸粉,五毒俱全,在帮内四处借钱打滚不还,我早就想收拾他。”信一讲解道,“正纠结如何收拾,我稍一打听,就发现他有个姐姐,攀上了联字号红棍的高枝……”

洛军只是看着憨,却并不蠢,瞬间明白过来。

十二接过话茬:“所以,你设法让他与和字号的人起冲突,再把这位联字号红棍的小舅子救出来,联字号自然欠你一个人情。”

洛军思维直接,总以为黑帮都是打打杀杀,没想到还要有这些机关与周旋。十二笑道:“信一向来如此,很能动脑子的。”

“但是为什么?”洛军百思不得其解,“城寨要拆,龙哥已决心金盆洗手……”

“一入江湖深似海啦,靓仔。”信一喝了口酒,“你以为说洗手、就洗手?金盆里镶倒钩,一洗一手血……龙哥要洗白,自然是好事。但我还是要和各帮派打好关系,不要让他们来扰龙哥的清静。”

三人顿时“嘁”声一片,说来说去还是为了龙哥咯。

信一喝得发晕,站起身来,道:“我去洗把脸。”

他走出卡座,四仔也站起身来,紧跟着他走了,留下一句:“我上厕所!”

这舞厅的盥洗室也一以贯之地金碧辉煌。信一本来就晕,险些被金光晃花了眼,埋头向脸上泼水,然后审视着镜中的自己。

这张脸他看了二十余年,可是现在每当对镜,却总会觉得镜中的自己很陌生——旁边一个人的脸倒是很熟悉,信一转过身,就见四仔默然地站在他身后。

他们无声地对视,四仔是痛心疾首,而信一是吓了一跳。四仔抓住他的手臂,开口问:“信一,你为什么要自伤?”

信一被他问得莫名其妙,说:“什么?”

四仔见他不说,于是仍然抓着他,但放柔语气,换了个问法:“你有什么难处?”

四仔平日里奉行“能动手绝不动嘴”的社交准则,显然不大习惯温柔体贴的风格,一旦温和下来,就显得很僵硬;可是他又不能自家兄弟动手——尤其是在这位兄弟看起来心理很不健康的情况下。

信一翻了个白眼,把他的爪子从自己手臂上撕下去,语重心长道:“四仔,有话请讲,不要耍流氓。”

“我见到床上的血迹了!和字号的人伤不到你,只能是你自己做的!”四仔忍无可忍地道,“信一,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你想过龙哥没有?”

信一的脸色一下子变得非常精彩。

最后他朝四仔勾勾手指,四仔附耳过去,信一悄声说:”我纹身,创口没长好而已!你不要把我塑造成悲情少男,对我的形象很不好!“

四仔做梦也没有想到事情是这个走向,他睁大眼睛,问:“你纹身做什么?你纹了什么?关公?夜叉?过肩龙?”

信一露出了一个“这个秘密需要付费”的诡秘微笑,拨开他,转身走了。

他们回到卡座,十二见信一脸色不好,担忧地问:“信一,你还头疼吗?”

信一回来之后,一直在剧烈地头疼,双线并行的记忆让他分不清现实与现实。但他对外宣称早就痊愈,没想到被十二发现,神情一滞,道:“早就好了。”

三个兄弟都看着他,信一说:“好多了!”

他脸上没有什么异色,但四仔显然放不下心,说:“我还是要龙哥督促你吃药。”

信一摇摇头,道:“别去烦龙哥,我自己会吃,又不是小孩子。”

“你讲咩鬼话?我给你一板镇痛药,你吃了一个月!”四仔愤怒道,“好节省,磨粉喝的吗?”

信一仰面朝天灌下一口洋酒,开始装聋作哑。

他朝服务生要汽水,但真端上来洋酒,却喝得很快,红晕很快爬上脸颊。

十二看不下去,抢了他的酒杯,道:“你喝那么快做咩?赶场啊!”

信一装模作样地抬起手腕,看了一眼那块价值不菲的手表,道:“我有门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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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三人将信一送回飞发铺,后者已经喝得烂醉。在他们印象中,信一做事一向张弛有度,对任何事物都没有瘾症,更不曾喝酒喝成这样。

信一睡死在后座上,洛军首先道:“他不对劲。”

十二在贫瘠的脑壳中一顿搜罗,道:“他是否铁树开花,谈恋爱了?”

“他心里有人,怎么会和别人谈恋爱。”四仔道,“但他确实不对劲。”

等到了飞发铺门口,三人你推我搡,谁也不肯将烂醉的信一送进去,怕受到龙哥的迁怒——其实龙卷风也不会把他们三个怎么样,但是大佬实在不怒自威。

他们在门口互殴一般推搡了片刻,离门最近的四仔不幸中标,扶着信一走进了大门。

龙卷风正在灯下静坐,电视里的笑闹声回荡在静寂的发廊中。橘黄色的灯光洒落下来,显得他不怒也不威,而只是一个留一盏灯、等家人回家的温柔男人。

他听见响动,就朝四仔一笑,见怪不怪地接过信一,道:“多谢。”

论互殴,四仔未必落在十二和洛军下风。他送信一进门,只是为了和龙卷风说两句话。

“龙哥。”四仔犹豫几番,叫住龙卷风,后者带着信一转过身来——

四仔心惊地看见,他竟攀在龙哥身上索吻,脸颊豔红,眉眼含情。四仔撇开目光不敢再看,要说的话也被迫囫囵地咽回了肚中。再看龙卷风,神色自若,半点也没有发怒的征兆……

还有一句话他没说:信一围拢一圈龙哥的衣服睡觉,这总让他联想起动物筑巢。他曾在一篇精神医学的文献中看到,这是一种极其缺乏安全感的行为。

但他说完才反应过来,这些话大约是多余说,因为看起来信一和龙哥像是在一张床上睡久了的样子,怎么会不知道......但龙卷风点点头,温和地说:“让你费心了,杰森。”

信一是真的喝醉了,仍然攀在龙卷风肩膀,喘得很急,蹭乱了一头卷发,几乎像一只发qing的小兽。

四仔此时无比庆幸自己脸上有一张面罩遮着,叫人看不出表情。龙卷风其实拿他当后辈看,并没有逐客的意思,四仔自己却彻底看不下去,他慌乱至极,连道别的礼数都忘了,转头就跑。

十二和洛军探头探脑等在门外,见了他就问:“怎样?龙哥有没有打你?”

四仔人生观遭到重大之打击,一双大眼都变得无神了,说:“……大嫂……”

十二:“咩?”

洛军:“龙哥找女朋友了?”

十二:“完咯,信一要有后妈了。我说他怎么如此精神不振!”

洛军:“等下,不对。所以信一是否失恋了?”

十二举起手中的酒瓶,对准瓶口,开始唱歌:“早知道伤心总是难免的,你又何苦一往情深……”

四仔道:“……我是说信一。”

十二和洛军似乎已经彻底喝醉,洛军惊道:“信一找了女友?他不喜欢龙哥了?不对。我们不应该叫信一的恋人是‘弟妹’吗?”

十二不参与关于伦理关系的讨论,立即换歌:“我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噢爱你在心口难开……”

四仔顿感无法沟通,气闷地转头就走。

被一群后生仔叫成“弟妹”的龙卷风在发廊內旁听了他们的会谈,哭笑不得地叹一口气。他将喝醉的爱人扶回房间,安顿在床上——

这过程很不简单,因为信一一直缠着他。

但龙卷风一将他放在床上,他就安静下来,很熟练地抓起那堆龙卷风的衣服,把自己围好,然后又抱一件在怀里,心满意足地闭上了眼睛。

龙卷风看着他,觉得又怜又爱,心想:“是不是我每次出门,他都要这样做一个巢出来?”

龙卷风叹一口气,去拧出一把热毛巾,坐在床边,摸摸他的脸,轻声哄:“信一,不怕啦。”

信一睁开眼睛,呆呆地看着他。他放开手里的衣服,抓着龙卷风的领口,不肯放手,怔怔地说:“龙哥,未到七月十五,你就还魂来看我,是不是知道我好想你。”

龙卷风周正的领口被他扯得歪歪扭扭,艰难地用热毛巾为他擦脸,耐心地说:“信一,我是活的。”

信一于是懵懂地睁大了眼睛,这神情显得他天真而纯情,看得龙卷风心中一动;下一秒纯情的信一伸出手,在他脸上掐了一把,问:“龙哥,疼吗?”

清醒的信一连同他做爱都时而觉得逾越,是决计干不出这种事情。龙卷风反倒觉得这样的他可爱,不以为忤,无奈道:“当然!你掐一下自己,就知道疼不疼。”

“看来是真的。”信一放下心来,吃吃地笑,“我才不掐,我好怕疼的。”

龙卷风失笑。房内一时安静下来,只听得电视发出的喧闹声远远传来,窗外夜鸟的鸣叫声安闲悦耳,都成为温存时刻的背景音。

龙卷风轻声问:“怕疼,做什么要去纹身?”

信一呆呆地说:“你不系要我做大佬咩,大佬都有纹身。”

也许人在喝醉之后都会与清醒时刻有所反差。也有人说,喝醉之后人才会露出真面目。而信一清醒时活泼、聪慧、杀伐果断,于是酒后就变得很呆,显出一种没什么脑子的纯真——也不知到底什么才是他的真面目。

但龙卷风与他朝夕相处二十年,觉得他每一面都很可爱,因此很耐心地、像逗小狗一样地说:“那你纹了什么,给我看看,好不好?“

信一于是很听话地掀起上衣,露出一片白皙柔软而锻炼得宜的胸腹。龙卷风抬眼看去,没有看见夜叉、关公或过肩龙——

而只有一阵龙卷风。

在信一心口的位置,他纹了龙卷风。风暴从他肋下盘旋而上,蜿蜒着攀过他的胸腔,在他的心口起舞,走针的边缘渗出红色血迹,几乎有一种惊心动魄的美。

龙卷风愣住了。他的手指轻轻拂过那片纹身,不带任何情se意味,只是想要去触碰那片纹身、触碰信一的心——

他的声音听起来像是有些哭笑不得,但是脸色却温柔至极,轻声道:“哪有大佬纹这个?”

“我喜欢。”信一又笑,笑得有点傻。

龙卷风摸他,没有别的意思,他却因为酒醉而变得很min感,轻轻发起抖来,连话都说不完整。

他轻轻拉住龙卷风的袖子,抬起脸,上目线看人,睫毛黑而密,仍遮掩不住那双眼睛里赤诚的钟情。

他道:“龙哥,别不要我。别留我一个人......我爱你......好爱你。”

龙卷风看着那双历经苦难的年轻的眼睛。他想起信一头痛时困顿的呼吸,想起他午夜的惊醒,想起他对镜时喃喃自语——

那触目惊心的断指已成前尘往事,可内心的伤口却凝成沉疴,如同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在信一所有幸福的时刻都仍攀在他的背后,迫使他想起湿冷恐怖的回忆。

龙卷风没有问过信一任何关于“前世”的细节。他知道信一绝不愿剖开伤口,不愿在他面前展现出脆弱与破碎,更不愿让他知道、他自己曾经在悲剧中死亡。

但他几乎已经在种种蛛丝马迹之中拼凑出了全部。

那个他亲手养大的孩子,孤独地经历了只有他自己一个人知道的生离死别。然后他孤注一掷,用生去换死、用死去换生,拼尽全力改变一切,然后在一个雨夜功成身退,只带着一滴爱人的眼泪,松手堕回无间地狱。

龙卷风久久地凝视着他,直到眼睛开始发红。他将饱经摧折的男孩抱进怀里,立誓一般承诺:“我也爱你——绝不会,信一。永远不会。”

信一懵懂地抬起头,看见他年长的爱人的双眼在一层泪水后闪着悲戚的亮光。信一知道那些眼泪滴滴都在说爱——

如果我爱你,看见你疼,我会比你更先流泪。

前世他死时,他好想要龙卷风为他流一次泪,可今生龙卷风再为他哭,他却感到心如刀割。

他死在雨夜,再重生回家,于他不过一眨眼,于龙卷风却是锥心刻骨的十年。

信一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他仰起脸,脸色艳美,唇舌鲜红。

他拉低龙卷风的衣领,急急地抬起头去索吻,却冲得太急,亲错位置,被龙卷风的镜框磕到嘴唇,“嗷”地一声痛叫。

旖旎气氛一下散了三分,龙卷风猝不及防被他袭击,哭笑不得,摘了眼镜,轻轻用拇指按揉他的唇,问:“疼不疼。”

信一不答,他伸出舌,舔龙卷风的手指,带着讨好、含糊不清地说:“不......不疼。”

龙卷风松了手,信一却偏又伸舌去勾他手指。如此来回几次,龙卷风终于又好气又好笑地夹住了他的舌头,心想:“怎么像小狗啊。”

信一终于发现自己玩脱,被迫伸着舌收不回,只能伸出手,讨饶一样拽他衣角:“呜......!放......手啦,龙哥!”

龙卷风放了手,低头去吻他。信一喘得很动情、亦很动听,腰腹起伏,磨蹭爱人的腰胯。

龙卷风按住他的腰,耐心地说:“你纹身没长好,做了会痛。”

信一这时候清醒了一点,但是没有完全清醒,恰好卡在那个刚刚长出一点点脑子的边界线,于是他诚实地说:“没关系,我特意问了纹身师傅,他说可以做的。”

“......”龙卷风震撼地问:“你真的问了?”

信一理所当然地一点头,道:“当然!我很遵医嘱。”

龙卷风哭笑不得道:“你每天脑子里都想什么呀......”

信一埋头在他怀里,吃吃笑,说:“想、想和龙哥做。”

信一此时简直是,无比诚实——此刻大约问他银行密码他都会说的——不过如果是龙卷风的话,什么时候问他他也都会说。

龙卷风被他按倒在床上,开始思考,以后要让信一少喝些酒,脑子喝坏就不好了;又觉得喝一点也没事,这样的信一实在是可爱,多看一眼让人心都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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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早上。

信一从床上醒来,还没睁开眼睛,第一件事,照例先摸床边——龙卷风知道他这个习惯,所以睡醒了也不走,要等到他也睡醒,摸到人放了心才起。

但是今天,他手伸到一半,昨夜的记忆就涌回了他的脑子——

信一这个人有一个优点,就是喝得再醉,也不忘事。

这对酒局应酬来说,非常有用!就算信一前天晚上在酒席上喝了三瓶洋酒,第二天再问他洽谈的货价,他也不会模糊一个数字。但是这对他自己来说,实在算不上什么优点,因为这代表着他将会把自己的丢人行为记得清清楚楚......

信一的手僵在半空,被龙卷风拉下来握着。后者正坐在床头看报,若无其事向信一打招呼:“早安,信一。”

信一:“......”

他一言不发地扭回头,坐起身来——不坐起来还好,一坐起来,他就看见了自己昨天搭的“巢”,完完整整地在床上、一点也没乱......信一捡起一件衣服,发现上面还有一些不明液体。

龙卷风在他身后,看见小孩的侧脸、耳朵和脖子缓慢变红,于是忍着笑、闲闲地说:“不用管,放那里。”

信一转过头,脸色颇像慷慨就义,他僵硬地说:“对不起,龙哥,弄脏了你的衣服。我这就去洗。”

龙卷风嘴角出现弧度,马上就要破功:“不用洗啦。”

信一捂住脸,瓮声瓮气问:“为什么?”

龙卷风抬起手看了眼表,看起来像是在认真思考,说:“你现在洗,晚上干不了。你要抱什么睡觉?”

信一看起来快要爆炸了:“我什么时候抱衣服睡觉了!”

“昨晚。”龙卷风一耸肩,“我要抢,你还不给。”

信一不说话了。他低着头,紧紧盯着发廊的地砖,就好像那砖缝里突然长出了一整个活灵活现的马戏团。

龙卷风在内心大笑,他怕再过两分钟,真像小时候一样、真的把信一逗哭了,于是见好就收,合上报纸,心情很好地开门做生意去了;留下信一失魂落魄坐在原地,开始从头回想昨晚的每一个细节,越想越崩溃。

他最终决定,现在就出门,去寻洛军、十二、四仔,将他们每人暴打一顿,尤其是十二,简直罪魁祸首!还有四仔,务必要打到失忆!

洛军......不管了,城门失火殃及池鱼,顺带一起打了算了!

他说干就干,站起身就要出门,龙卷风又当头将门打开,信一捂住脸,说:“......龙哥。”

龙卷风简直太了解他,笑着把他手拨开,道:“你要出门打人,先洗澡啦。”

信一又把脸捂好,闷闷地解释:“龙哥,我不是那个意思,你不要觉得我变态。”

龙卷风温和但不由分说地抱住了他——信一想躲,没有躲开——

龙卷风轻声说:“信一,不要害怕。你很安全。”

信一愣住了。他拿开手,怔怔看向龙卷风。

信一身体上没有病,当然没有。他好得很,没有断指、没有伤痕,没有骨折,每天早餐都多加一个蛋,双手蝴蝶刀可以收拾一个连的古惑仔。

但是他感到恐惧。痛苦的是,这种恐惧看起来无边无沿、如影随形。他会梦见那艘破旧的渔船、那个惊心的雨夜,梦见那道铁栅、梦见铁与血、梦见天人永隔。

但是信一嬉笑怒骂的皮囊下是一副硬骨头。他太爱逞强,也太爱演戏,这导致他把他的逞强发挥得很好——

他可以为了一点小伤从四仔的医馆哭到龙卷风的飞发铺,但是真正面对可以打碎他的痛苦时,却永远选择咬着牙一声不吭。他不会告诉任何人他在午夜梦回时的恐惧,记忆错乱时的头痛欲裂,他以为这样他就能装作若无其事,真的无坚不摧。

龙卷风抱紧他,重复:“信一,你很安全。”

他的手掌轻轻触碰信一心口:“龙卷风。信一,它是你的护身符。”

我是你的护身符。

昨日的暴雨淋不湿今日的你,今日的旋风终将永远吹拂你身。

THEEND

3w+/已完结/原作背景/重生/HE

狄秋怒吼:“不能杀!王九,陈占妻儿到底在哪儿?”

王九吐出一口血沫,他大约真是个疯的,咧开嘴,狄秋发现,他居然在狂笑:“哈哈哈哈哈!你这个扑街,好蠢!这你也信?我哪知道陈占是谁,还不是……”

狄秋已经杀红了眼,闻言,怒从心头起,竟然根本没让王九说完这句话,提刀砍向他!

他本来就不是王九对手,又在堂中与大老板和众小弟厮杀半天,早已强弩之末,很快被王九逼得连连败退,倒在地上;王九提指运功,眼看就要戳进他心口——

在这一瞬间、信一想了很多东西。他布局运作、千般筹谋,明明马上就要得到...

在这一瞬间、信一想了很多东西。他布局运作、千般筹谋,明明马上就要得到自己最想要的结果,可是关于狄秋的一切却不受控地涌入他的脑海。

他想到狄秋要杀洛军,又想到他与龙哥并肩拼杀、谈笑风生,想到童年时他温厚的大手;他想到狄秋求助大老板犯进城寨,血流成河,又想到他妻儿惨死,痛不欲生。

在这一瞬间,他的大脑似乎并没有做出决定,但他的身体动了。他冲上前去,借助雨水的湿滑将王九铲倒,随后一脚踢开狄秋,道:“走!!!”

王九的指枪,顺理成章地戳穿了他的胸腹。

信一第一个瞬间几乎没有感到疼,他只感觉到一股巨大的冲击力,然后风雨如注,灌进他的身体——

信一咬牙,他和王九离得很近,他左手开刀,拼尽全力捅向王九!

王九迫不得已,只能张口,咬断刀尖——

过往再一次重演,信一挣命捂住他的嘴,迫使他将断刀吞下——

王九吞刀破功,而信一也已经是强弩之末,他喘着气,只觉得胸腔剧痛。

阴雨沉沉之中,夜幕低垂,惊雷的回声在空中震动,雨滴如血。信一握住那把残刀,心中默念:“龙哥,我为你报仇了。”

然后,他将残刀送进王九的心脏。

他摇摇欲坠,险些扎偏,王九还要还击,就在他身后突然袭来一人,横推他一把,将他的心脏挑在了信一的刀尖上!

信一在漫天风雨中抬头去看,发现是迟来一步的Tiger。

“tiger哥,真是……”信一一笑,他想说话,但却难以自抑地呛咳,“真是一如既往地及时——”

tiger看向他,深深皱起眉头。似乎想把他拖到檐下,但又不敢贸然移动他,最后只是脱下衣服盖在他身上,道:“你不要动了。”

信一于是听话地躺倒,他说:“龙哥……”

tiger点头:“我去喊他。”

龙卷风正当年,无伤无病,并不会落在大老板下风。他收回拳,将受伤的大老板推开,几步夺出门来,站在堂前。

然后阿信胸腹间流下的血染红了他的视野,噩梦重演一般,他什么也看不见,只余一片鲜红,他甚至听不见阿信在说什么。

tiger道:“大老板我来料理。你去看看阿信,他好像……”

他颇有些不忍,但还是道:“好像不好了。”

信一并没有像影片中一样立即昏倒或者闭上眼,相反,他的意识非常清楚,说话也很清晰。

“秋叔,龙哥真心待我,我算是他爱人。”信一盯着不远处的狄秋,一字一句地说,内脏破裂导致血液开始从他嘴角流下来,“陈占欠你两条命,龙哥杀了他、还你一条命,我再还你一条……”

狄秋的脸上不知溅了谁的鲜血,染得他半张脸都血红。他好像还没有从大开杀戒的亢奋与差点被杀的恐惧当中恢复,双手紧攥、指尖滴血,神色几乎有些怔愣。

“日后,你如果真的寻到陈占妻儿,不要——”信一呛出一口血,“不要再为难她们。”

不要为难龙哥。

龙卷风的眼底开始缓慢地充血。他看起来仍旧没有什么表情,但脚步变得踉跄,一言不发地上前将狄秋掀开——

他抱起信一,几乎堪称轻声细语地说:“阿信,你累了。你的命是你的,谁也不配拿。”

信一因失血而变得青白的手指攥紧了龙卷风的衣襟,他躺在龙卷风怀里,神色很眷恋,脸色却变得苍白,呈现出一种极度不祥的灰败。

但他的眼神却紧盯着狄秋,道:“秋叔,我要你答应我。”

龙卷风的脸色变了。

他的声音开始发颤,问:“……你叫他什么?”

Tiger踢开大老板,几乎看不下去,道:“秋哥,说句话。”

信一的意识开始变得迟钝。周遭的景色开始变得模糊、朦胧,雨水拍打在皮肤上的感受也不甚清晰。他觉得疲惫,在灭顶的疲惫之中,他产生了一种隐约的预感——

但不行,还不能——

他的声音变得嘶哑:“秋叔!我要你答应我!”

残余在场的所有人都盯着狄秋。最终,在雨声中,狄秋神色复杂,几不可闻地说:“……我答应你。”

在得到确定的回答之后,信一迅速地衰败了下去。

暴雨将龙卷风的脸打湿,信一盯着他的脸,竭力想要分辨那是否是眼泪。他没见过龙哥流泪,总觉得此生如果龙哥为他落一滴泪,便不算白来一次。

于是他开口,问道:“龙哥,你哭了吗?”

龙卷风抓住他残缺的右手。他流着泪问:“阿信,你是谁?”

他说:“龙哥,我爱你。”

———————————————

龙卷风在那个雨夜之后迅速地变得衰老。

所有人都以为他会趁乱霸占越南帮、但是他没有。他只是葬了阿信,用比大老板假葬礼更漂亮的排场葬了他。

当天,在场的所有人都惊异地看见这位不过而立之年的年轻龙头,在七日之内竟然两鬓斑白。

晚间,宾客散去。蓝信一站在灵堂之下,他发现阿信竟然连遗像都没有一张,一时忍不住默默流泪,郑重地点燃三炷香,举至眉心,香烛烟气弥漫在灵堂之中。蓝信一闭上眼睛,心道:“答应你的事,我会做到。”

白幡排挂、灵堂高悬,龙卷风站在他身旁守灵,眼帘低垂。

他的面目并没有苍老,依旧如阿信与他初见时一般年轻而英隽,只有鸦鬓变得霜白,殷红的眼眶像是要流出两行心头血。

他轻声说:“信一,对不起。”

蓝信一不知道龙卷风为什么要和自己说对不起,但下意识地回答:“没关系,龙哥。”

他抬起头,才发现龙卷风说这句话时并没有面对他,而是面对着阿信的灵堂。

几天后,蓝信一照常出门练武。他想起阿信的心愿就是要他练好蝴蝶刀,若真能练成阿信的水平,也算了他一桩心愿。

路过城东杂货铺时,他决定进门买一瓶绿宝汽水。

老板不是城寨人,但在这里组建了家庭,养家糊口。他不认识蓝信一,但知道他是龙哥手下的人,于是随口闲聊,道:“最近怎么不见龙哥的头马?”

蓝信一道:“老板,你记错了吧?龙哥没有头马,他……”

“怎么没有?”老板急道,“就是个很漂亮的年轻人啦,身手很好的,使小刀,后来总爱戴着面罩——你还替他还过单车!”

蓝信一反应过来,看向老板,问:“你是说阿信吗?”

“原来他叫阿信。”老板恍然大悟,“但当天他来救我家囡囡,好像留了一个挺特别的名字……”

杂货铺中有一面镜子,蓝信一看着老板,余光却落在镜子上面。

那一瞬间,他心里涌起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使他心神激荡——

恍惚之间,他觉得自己在镜中再次看见了那个嬉笑怒骂的年轻人,卷发、圆眼、左利手、蝴蝶刀,在某一个阳光普照的清晨,他敛去笑容,郑重地对他说:“你要护好龙哥。”

蓝信一盯着那面镜子。冥冥之中,时空穿梭交错,记忆怒海沉浮,他与镜中人对视,像是看见了一双带笑的眼睛。

他不由自主地问:“他叫什么?”

老板几经思考,终于想起:

“他说他是……城寨龙头龙哥头马,蓝信一。”

万事都输白发,千秋不改红尘。

相思两地漫平分。

半生浑似梦,一念不饶人。

-1985-

四仔从发廊的地上爬起来,只觉得浑身酸痛。

他往床上一看,只见他那三位兄弟正横七竖八地躺在床上,洛军的胳膊拄着十二的脑袋,十二的大腿压着信一的腰,睡得都好香,敢情只有他一个人被撂在地上!

四仔怒从心头起,他雨露均沾,每人头顶赏了一个大巴掌:“喂,你们几个扑街黑社会!起床,今天农!历!新!年!”

他喊一个字扇一巴掌,“农”字的十二最先被他当头扇醒,懒洋洋坐起身来,道:“四仔,不就是昨夜输了牌?你的怨气好大,像还魂女鬼……”

四仔拒不解释,他见信一和洛军都没有起床的意思,气沉丹田,正准备再扇,就见洛军也坐了起来,睡眼惺忪道:“四仔,难道你有我输得多?放平心态咯……”

四仔一想前夜洛军输得好惨,心里就也得到平衡,因此,再叫信一的时候声气就轻柔许多:“信一,起来了,你要睡到半夜咩?”

信一睡得无声无息,十二叹口气:“他昏迷了,call白车吧。”

十二这句玩笑话还没落地,信一霍地睁开了眼睛!

他盯着发廊的天花板看了半晌,四仔几人还以为他又在搞怪,因此也没人理他,都道:“信一,你再这样下去,我们就抢不到头柱香了。”

洛军摇头:“已经抢不到了,都快中午……”

他这句话没有说完,信一忽然直挺挺从床上坐了起来,他的神色非常恍惚,最先看见洛军,迷茫道:“洛军?你出来了?”

“呸呸呸!”十二神色莫名,“信一,大过年的你咒谁?”

信一看起来非常眩晕,他说:“你不是受了重伤,又没有身份证……我的手怎么好了?”

“你手怎么了?喂,我有身份证的。”洛军从夹克内袋中掏出一张证件,献宝似的在信一面前炫耀一番,道:“前两天刚刚下发……不对,还是你去陪我拿的。”

信一日常实在太爱演戏,因此直到此时,都没人把他的话当真,都以为他在演。

“这次是什么角色?”十二大笑,“失忆款么?信一,不如你不要想着开歌厅,直接挺进演艺圈。”

“不,我说真的……”信一低下头,他看起来头痛欲裂,“我记不清……我以为我们在、在一艘渔船上……不……我们昨天分明在喝酒打牌,洛军还输给我好多钱……”

四仔悬壶济世地伸手在信一额头前一摸,发现不热,于是悲伤地宣布:“完了,傻了。”

“傻了也没关系,”十二说,“龙哥养他啦。”

“龙哥”两个字像是按下了某个开关。

信一抬起头来,三人这才发现他双眼充血,嘴唇更是白得可怕,一下子都紧张起来,刚要问他是不是宿醉太严重,要不要真的call白车,就听信一声音发抖地问:“龙哥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十二神色莫名,“挺好的,在厨房做菜……我说信一、谁家小弟做成你这模样,让大佬做饭,自己擎等着吃!”

洛军:“我看你与信一半斤八两,怎么好意思说他?”

“不……!”信一骤然打断他们的插科打诨,他转向四仔,“他的癌症怎么样?四仔,你对我说实话!”

“信一,你咒洛军也就算了,龙哥你怎么也咒……”四仔道,“龙哥好得很!”他看着信一的表情,心有不忍地补上一句:“……按照你现在的状况看来,龙哥身体比你还好。”

“不,”信一重复道,他困难地说,下意识从旁边拿过洛军的烟盒,点烟的手在发抖,“我真的记不清……”

洛军奇道:“信一,你什么时候学会抽烟了?”

他这句话音没落地,他们房间的大门被人推开了。

龙卷风站在门口,提着一把锅铲,露出了一个警告性的微笑,道:“喝酒到半夜,发疯到凌晨,今年没人派利是给你们。”

其实他们都不小了,只不过听说龙卷风还在年年给信一发红包,所以一窝蜂前来起哄,谁也不是真想要龙哥的钱。

虽说不想要,但还是要讨个好彩头,所以十二一马当先,一骨碌从床上滚了下来,道:“龙哥我起了!”

剩下两人在龙卷风面前没有他那么活泼,规规矩矩下床站好,道:“龙哥,新年好啦。”

龙卷风叹口气,道:“我龙城帮真是帮风日下……”转头再一看十二的宿醉形容,又觉得有点安慰,道:“你们庙街也没有好到哪里去!”

信一一直没有说话。他盯着龙卷风的脸,没有病痛摧残、没有风霜刀剑,那张刻在他心底的脸仿佛还如初见一般,他们对视的一瞬间,好像过去了十年。

信一心想:龙哥好像没怎么变。可他的头发为何白了?

他的记忆好混乱。他记得自己十三岁时,有个断指的男人被龙哥捡回了家,他长得很漂亮,身手奇好,使一把蝴蝶刀,最后却死于非命,龙哥夜惊时总会喊他的名字。

他也记得他二十几岁家破人亡,只身重生在数十年前,终于名正言顺成为龙哥的爱人,拼尽全力改变一切,杀死仇人,最后却死在一个雨夜。

他记得自己顺风顺水一路长大,成了人人艳羡的龙城头马,龙哥无灾无病,身体出过的最大问题就是被他的成绩单气倒;可他也记得,一九八五年城破,龙哥早就患癌,他却不知,最终在一道铁栅前,生死诀别、深恩负尽——

两段截然不同的人生在他面前展开,他不知真假地在其中艰难趟过,而现在房间门口正站着他此生此世之中唯一的真实。

信一喃喃地说:“龙哥……”

龙卷风愣住了。

十二等人察觉气氛不对,早就拉帮结伙地退出房间;留下龙卷风和信一对视。

信一张了张嘴,没有说出话来,眼泪先流下来。

他问:“龙哥,你的头发怎么白了?”

龙卷风笑起来。泪水从他的笑纹中流过,他一生中正沉稳,从未体会过喜极而泣的滋味。

然后他答非所问地回答:

“阿信,我们回家了。”

Theend.

正文完结了,真的很感谢《九龙城寨之围城》的上映,能够让我们看到一部精诚制作的好片,也很幸运我在4号那天走进影院观看了电影。

非常、非常感谢所有朋友一直以来对再世情人的支持和喜欢,也发自内心地感恩每一位留下长评的朋友,因为回馈和交流真的是最大的创作动力,因为你们,在写再世情人的十天过程当中,我一直感觉到很幸福。

本人笔力不足,粤语更是不佳,真的非常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包容和鼓励,和你们一起喜欢风信是我最大的荣幸!

希望我们都能在未来的日子里得偿所愿,真诚地祝愿大家平安喜乐、吉星高照!

另外:看见有朋友疑惑的一些问题,以及我自己觉得没在文中写明、可能会导致大家不清楚的问题,在这里做一个解释,但不看也不影响阅读:

Q1:信一打算怎么杀大老板?

因为他把狄秋最想要的(也就是杀死陈洛军母子报仇)告诉了王九,让他去骗狄秋说他知道陈家母子的下落,使狄秋入伙大老板与“过江龙”的生意。

作为回报,他要王九杀死大老板,而且他知道王九早有反心,也得人心,这个要求并不难。就算王九不杀死大老板,他也要王九和大老板反目。

Q2:信一打算怎么杀狄秋?

信一是想要狄秋发现被王九欺骗、利用之后与王九反目,被王九杀死,或者干脆在与过江龙的合作过程中被杀——八十年代,“广东过江龙”是确有其人的,带着qiang支dan药从广东偷渡到香港,策划了很多大案要案,细节皆可考。

可以说信一原本是一点活路也不想给狄秋留的......但是从原著漫画可以看出狄秋从小到大对信一不错,加之龙卷风无意间对他说“我朋友不多”,也改变了他的想法,致使他最后选择以命换命,而不是让狄秋死。

Q3:信一为什么说王九设局骗他?王九为什么要牵扯龙卷风?

因为他叫王九杀大老板,但是王九对大老板很忌惮,始终没有下手,这一次也不能保证必杀,所以他干脆将计就计,用狄秋作饵,引诱龙卷风来杀大老板。

并且,王九对大老板说,龙卷风要杀他,让他假死来试探,这样他既能用假葬礼骗过信一,又制造了大老板和龙卷风之间的矛盾。

但是信一看出棺钉没钉,因此看破了他的谎言。

Q4:信一打算怎么杀王九?

前文说过,信一是一个有仇必报的人,他在内心对于龙卷风的死始终有抹不去的阴影,因此他必须亲手报仇,所以按照他本来的计划,他是要在尘埃落定之后亲手了结王九,哪怕同归于尽。

Q5:到底有几个信一?小信一为什么不见了?为什么信一被王九杀死,但最后又重生了?

信一的重生不是“Y”,没有因为改写过去而分裂出不同的时空,而是“I”,是直线来回穿梭的。

但是因为他改变了过去,因此未来的一切也发生了改变,所以他才会在发廊醒来,而不是渔船,所以他醒来时身边躺着醉酒的兄弟,外面站着忙碌的龙卷风。

其实大家可以理解为从头到尾只有一个信一,所以“大信一”和“小信一”的记忆才会发生合并,小信一并没有消失。记忆发生冲突,他刚醒难以捋顺,所以他才会头疼头晕。

最后活下来的人,他既是那个无灾无难长大的小信一,也是那个历经生死改写一切的大信一。他就是信一。

龙卷风同信一一直等到天黑,也没见狄秋的影子。

信一等得困了,他低声道:“龙哥。秋哥不会来了,他要伙同王九和过江龙做生意,料到你一定从中作梗,要谈,也会另谈。”

龙卷风看向远处,他的眼神很淡,没什么表情,也并不沮丧,但信一却偏偏从他脸上看出怅然若失来。“阿信,王九在骗他。”

“是。”信一低声重复说,“王九在骗他。”

王九当然在骗他,因为这是信一亲手设的局;王九当然在骗他,因为陈洛军母子是龙卷风亲手送走的。

他们说相同的话,却各有潜台词,一道看不见的围墙将他们共处的空间分隔,有情人各自心事重重。

...

龙卷风开口,好似自言自语:“怎么会走到这一步?”

信一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愧疚与彷徨缠绕着他,像一条鳞片滑腻而冰冷的长蛇,在他的颈间逐渐、逐渐地收紧,直到他无法呼吸。

信一说:“龙哥,对不起。”

龙卷风以为他是在说自己作为红棍二当家,没有平衡好事态,导致两家龙头反目。他回过神来,揽住信一肩膀,叹了口气,说:“不是你的错。”

这半年以来,阿信竭尽全力地去处理帮派和城寨中的所有事情,灵活应酬着帮内帮外的一切,他做得太好,又不曾贪图什么。可一旦出一点差错,不管是不是他的责任,他都立刻觉得抱歉——若做得好,又反倒是理所应当。

他似乎很熟练就把任何出错的事和人都立刻归咎在自己身上,日日都如同行走钢丝上远征。

这种惶恐与惊惧萦绕着他,久久不能散去。

龙卷风爱他、信任他、倚重他,却又常常觉得自己隔着一层浓雾,看不透他。

可龙卷风冥冥中有种预感。那浓雾背后,并非是居心不良的陷阱,而只有一个哭泣的孩子。

他转过身,把信一抱紧怀里,轻声问:“阿信,一直以来,你在害怕什么?”

信一不答,回抱住他,再次郑重地说:“龙哥,我爱你。”

龙卷风一顿,他隐约觉得,这句话不再是意乱情迷时的失言,而是钻心剜骨的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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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后,连日阴云的港岛终于落雨。是一场银河倒挂的大雨,月黑、风高、雨急、灯暗。

是夜,一名龙城帮的兄弟走进发廊。他很有素质地等在一边,直到龙卷风忙完,随口问他:“怎么了?你要剪发?”

小兄弟答:“不是,龙哥。你不是叫我们几个人跟住秋哥?他这几日一直没动静,刚才出了门,朝越南帮去了。”

信一在一旁听了,一时无语,问:“兄弟,你怎么不早说?”

也不知道这位兄弟是有素质,还是缺心眼,抑或是真的有点怕龙卷风——因为龙卷风一向很随和,但是听完这句话他的脸色冷下来,发廊门口的红白转灯将他的脸渡上了一层血色。

他不说话,看起来也不打算带人,连外套都没穿,大步流星向外走去——信一急走两步,拦住他,道:“龙哥,我去就是。”

龙卷风站在台阶上,他站在台阶下,龙卷风微微低头俯视他,神色焦灼,声音却有温度,道:“你拦不住狄秋。”

“我拦不住,难道你就能拦住?”信一反问,他见龙卷风微微张开唇,就知道他要说什么。“龙哥,你不要叫我听话。”

他从身后撑开一把长杆黑伞,神色几近哀求,道:“我只是为你打伞。”

一千八百年前单刀赴会的关云长尚且还带了单刀与亲随十余人,龙卷风却只带一个阿信,就踏进了越南帮的大门。

他们一路竟然没有碰见一个越南帮的小弟,整个院子像是一座不祥的空坟。前几日丧事的红灯笼还未撤下,眼下大雨倾盆,市井淹水,倒映着漫天的红光,乍一看去,好像满地鲜血。

信一左手开刀,持在身后。在雨声的狂响中,他对龙卷风说:“龙哥,我们回去叫人。”

他手不方便,说是为龙卷风打伞,却变成龙卷风为他打伞。龙卷风淡淡睨他一眼,道:“叫人做什么?”

龙卷风若放任狄秋不管,自然是最好,和和平平;他若只带信一上门,顶多算是保狄秋,毁了王九一桩生意;但他如果今日带着帮众,踏破了越南帮的大门,就是宣战。

信一道:“龙哥,我不信你没看出大老板和王九垂涎城寨!”

龙卷风道:“我不能牵连狄秋,更不能牵连你。”

信一只能无声地跟随着龙卷风,进入了越南帮的会客厅。

会客厅纵向摆一张长桌,信一看见了数个熟人。狄秋、过江龙、王九,以及他们各自带的打手若干,以及——坐在主位上的大老板,脸色红润、声如洪钟:“龙卷风,你来杀我啦!”

龙卷风面无表情。信一为他拉开椅子,他闲闲落座,莫名其妙道:“我杀你干嘛?还没到年关,你若想出栏,还要多吃多喝啊。”

现场的气氛很怪异,当然没人敢笑,但大老板的人——准确地来说,是王九,似乎连表面上的怒火功夫都不愿做了,所以也没人生气,一时之间,有些尴尬。

大老板顿觉很没意思,他一是觉得龙卷风上门杀他,不会不带人;二是觉得龙卷风上门杀他,不会带情人——因此,可以推出,龙卷风不是来杀他的。

他和王九的关系,可以说十分不健康。互相怀疑、互相对立,但也互相依存,王九在他耳边吹风,他还真就难免要信一下;因此,王九说龙卷风要除他的时候,他也就照常信了一信。

他假死,是试各帮派众龙头,最紧要是试龙卷风。结果一些不长眼的小帮派上了当,可也没什么油水可刮;至于龙卷风则完全两耳不闻窗外事,甚至递来的礼金还比别人的要多。

如此一来,大家各取所需,实在非常快活。

因此,大老板对于龙卷风的态度大为失望,找茬道:“看见我没死,你似乎不大高兴?”

龙卷风还是没什么表情,语气平淡,道:“你没死,当然好。我没有高兴,也没有不高兴。此番前来,只为带我兄弟走。”

一直没说话的过江龙终于开口了。这位偷渡狂匪似乎不大讲本地黑帮的礼节,他开口,不先互通姓名,也不做甚么介绍,只道:“这位朋友,这么看不起我?”

“看得起,不一定就同你做生意;”龙卷风耐心濒临耗尽,“看不起,也不一定就不同你做生意。朋友,我庙小,你佛大,发不了财的。”

于是大老板冷笑一声,道:”不如你问问,秋哥愿不愿意同你走啊?”

龙卷风没打算问,问也是自取其辱。他绕到过江龙面前,按正统江湖规矩亲手斟茶三杯,道了一声“得罪了”;又来到狄秋面前,用一种不是商量的语气道:“秋哥,走。”

一直没有说话的狄秋抬起头,他的神色很模糊,但语气却很强硬,道:“阿祖,这件事你不要再管!”

“好,我不管。”龙卷风一笑,神色开始变得森冷,“然后我看着你跟他们抢劫、s人、倒卖洋qiang军huo?秋哥,你敢说,那叫生意?那是自作孽,不可......”

狄秋打断他:“不可活又怎样?我报了仇,自然下去陪我妻儿,有什么好活!”

“陈占已死,”龙卷风一字一句地说,庙里的湛蓝色刀痕如同暴雪一般从他脑海中划过,“你的仇我已替你报了。你还要如何?”

“我要让陈占血债血偿。”

狄秋的声音非常轻。龙卷风对上他的眼神,这才发现,他眼中那模糊的神色,不是惭愧、不是执拗,而是——兴奋。

一种狂热的兴奋占据了狄秋的瞳孔,他的眼睛在日光灯下微微颤动:“我要叫他,覆宗断嗣、灭门绝户!”

龙卷风震惊得失语,他在这一刻感到自己仿佛从未认识过狄秋。

他微微后退一步,说:“你疯了。”

他们对峙良久,已经不在乎这番对话被谁听去。最后龙卷风终于率先开口,他说:“我若非要带你走呢?”

狄秋还没说话,大老板除龙卷风之心实切,图穷匕见地站起身来,道:“断人财路,犹如弑人父母!你先问我答不答应!”

龙卷风转向他,心平气和地说:“我说了,还没到年关。你就这么着急去死?”

大老板大喝一声,曳起肥胖的身躯,向龙卷风冲来。

龙卷风正当年,绝不会落在大老板下风。他皱起眉,轻描淡写地往后一退,避开一击,吩咐:“阿信,带秋哥走。”

信一咬牙:“绝无可能!”

混战一触即发。

过江龙是个十足的投机主义者,趋利避害非常拿手——他终于迟来一步地看出,自己误入了一部《书剑恩仇录》,虽不知其中恩怨纠葛到底为何,但还是明智地快速带人撤走。

屋内斗作一团。狄秋没想到龙卷风真为他和大老板开打,一时愣在当场。

王九左看右看,觉得事情已达到理想局面,于是退至院中,在暴雨之中,饶有兴趣地开始看戏。

信一在他身后问:“好看么?”

王九说:“还行。”

他“行”字尚未落地,脑后一阵发凉,在地面雨水的反光之中,他看见了一道雪亮的刀锋。

信一左手开刀,寒芒在雨水之中狂闪,向王九胸膛砍去。王九躲闪不及,没有运功,被他砍出一道伤口,莫名其妙格下一刀,道:“你不去砍大老板,砍我作甚?”

信一接刀,凌厉向前横劈,冷笑:“你用狄秋做饵,不就是为了诱龙哥来杀大老板?不需要我去添乱。”

王九运功格挡,露齿一笑,颇有些不好意思,道:“叫你看破了。我武行不深,杀不了他,见笑!”

他大约以为全世界都像他一样有病,认为信一是闲得没事,打算找他切磋;但眼看信一刀刀逼他要害,招招都是杀招,不由得彻底困惑,道:“你想杀狄秋和大老板,这不是皆大欢喜!你砍我干嘛?”

他还有余裕对信一进行采访:“你杀狄秋做什么?他也砍了你手指?”

信一横刀刺他双眼,道:“他没有,你砍了。”

王九:“什么时候?!”

信一冷冷道:“你早晚会砍。”

王九在精神病的领域之中纵横驰骋了好多年,从来都是佼佼者,没有遇见过比他更胜一筹的人,眼下终于开了眼界了,发自内心地说:“你有病吧!”

tbc……

3w+待续/原作背景/重生/Happyending

两个月后。

清晨,信一还在房里睡,就听见发廊外面传来争吵声。他闭着眼睛,伸出手在旁边一摸,被褥果然一片冰凉。

“事情到了这种地步,就算有一丝希望,我也不能放过!”狄秋的声音在门外响起来,“阿祖,你应该最能明白我!”

“我是明白。”龙卷风声音不高,但明显压抑着怒气,“可你真信王九么?大老板刚死,尸体都还没凉,他就跳出来同你讲这些——你不妨用上脑子想一想,大老板是怎么死的!”

狄秋也提高声音:“他怎样死,和我有什么关系!”

龙卷风声音更高:“你想和他同一死法么!”

房间外短暂地安静下去。

信一悄无声息地从床上起身,攀在门边细听。...

信一悄无声息地从床上起身,攀在门边细听。

半晌,他听见蓝信一的声音。这短短半年,少年的个子拔高,开始变声,很快就要成长为一个真正的男人。

“秋叔,你不要生气。”他说,“龙哥是为你好。王九我也见过的,为人残虐暴戾,不可信!”

狄秋似乎气得狠,已经口不择言。信一看不见,不过他猜测狄秋此刻应该是指着蓝信一,冲口而出道:“你我易地而处,若是有人杀了信一,我不信你会如此平静!”

这话说得实在难听,狄秋说完才意识到自己失言。

信一将门拉开些许,他看见龙卷风的脸色变得很难看,声音也变冷,道:“秋哥,你这样讲话,实在没意思。”

蓝信一在他三言两语中莫名其妙就被人宰了,也没生气,但敏感地察觉到龙哥脸色不对,因此悄悄拉拉龙卷风袖子,反过来劝:“龙哥,你也不要生气。秋叔只是做个比喻,没有其他意思。”

信一在门内叹口气。

平心而论,狄秋从小待他不错,他小时候遭了龙卷风罚站,也是他前来哄慰,在记忆中,他从未见过龙卷风与狄秋爆发如此大的争吵,蓝信一不知所措,也是正常。

往事历历在目,让他心如刀割。

狄秋也知道自己说得不恰当,气闷地不再说话。龙卷风深呼吸一次,勉强压抑住怒气,劝道:“秋哥,你不要吼,房里有人睡觉。你先冷静两日,回头我们再来商议。”

狄秋简直怒不可遏,指向卧室,道:“阿信不过刚来几个月,你就敢信他,却不让我信王九,什么道理!”

信一一噎,不知道自己是做了罪大恶极的事,要被人和王九放在一起说。准确来说,是他活了二十多年,也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能够被拿来和王九作对比......真是晦气。

他听着不高兴,龙卷风自然更不高兴,狄秋两句话,句句踩在他不爱听的地方,他明显不想再谈。

按理来说这时他作为一个龙头,就不应该起身,而应该端起热茶喝一口,然后冷冷地说:“某某,送客!”这样比较有大佬风范。

但他作为一个低调的龙头,不会随身携带小弟,家里的两位又一个比一个不像小弟,导致他没有“某某”可以喊,只好亲自起身,对狄秋重复道:“秋哥,请回去冷静两日,我们再谈。”

狄秋瞪着他,半晌,拂袖而去:“不必和你谈!”

龙卷风不是个喜怒形于色的人,此情此景,也无法发什么大火,只能坐回原处,看着狄秋背影走远。

半晌,他叹了口气,没有回头,道:“阿信,出来吧。”

信一只好走出去,解释道:“龙哥,你的家事我不好置喙,这才躲着,你不要怪我。”

“当然。”龙卷风疲倦地叹口气,道:“哪有什么家事......你也是我家人,有什么不能听。”

信一沉默下去,随后小心问道:“秋哥这是怎么了?”

龙卷风简直不想再提,摆摆手,叫蓝信一给他讲,自己转身进厨房,做饭去了。

自己和自己有什么好聊,蓝信一知道的他当然也全知道,但是他又不能说自己知道,只好耐着性子,听蓝信一给自己讲。

蓝信一也把他当自己人,滔滔不绝讲了一个血海深仇的长篇故事,最后下结论说:“王九绝对不是好人!”

信一深有所感地点头,并且告诫他说:“正如你所说,祸害遗千年,他要是死得晚,你以后千万要离他远点。”

眼前坐的如果是二十岁的蓝信一,他就会告诉他,“你以后千万要杀了他”;但也许人永远与自己有着非同一般的默契,蓝信一说:“如果他惹到龙哥头上,我会杀了他。”

信一失语,半晌,夸道:“好孩子。”

他讲完故事的当口,龙卷风也料理了午饭,信一见他把饭菜端出来,忍不住说:“龙哥,我真的可以做。”

“不行。”龙卷风镇定地说,“再烧一次,我的飞发铺就会关门。”

蓝信一没心没肺地笑了起来,龙卷风落座,信一面红耳赤:“不会烧的!”

龙卷风的表情明显是不肯苟同。

他们用餐总是鸡飞狗跳,要么是信一和蓝信一打嘴仗,要么是蓝信一惹了祸遭到两位家长的一致批评,要么是龙卷风和信一吃着吃着开始打情骂俏——多数是信一单方面自娱自乐——但今天这顿饭却吃得很沉默。

每个人都怀揣着一种不祥的预感,每个人却又都噤声不言。

信一一忍再忍,还是没有忍住,问道:“龙哥,大老板真的死了?”

“死了。”龙卷风脸上没有什么表情,道:“明日下葬。”

他看向店外,外面已经接连三天阴云密布,可是迟迟不落雨,像是在酝酿着一场巨大的风暴。

龙卷风低声道:“香港要变天了。”

信一低下头,令人看不清他的神色;事实上也没有人去看他的神色,龙卷风满心忧虑,蓝信一不知所措,都一同看着窗外的阴雨发呆。

半晌,他再抬起头,脸上已经没有什么异色,像开玩笑一样地说:“龙哥,不用担心,我会保护你啦。”

蓝信一有意活跃气氛,就问:“你不保护我吗”

信一还是笑,但蓝信一却总觉得他笑得意味深长。

他说:“我只能保护一个人,你呀,自求多福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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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老板一生都在追求一个“大”字,要大发财、大地盘、大生意,果然死后,排场也很大。

信一跟在龙卷风身后,走入殡仪馆。

红色布幡一字排开,高高挂起,香烛烟气交相缭绕。价值不菲的楠木棺椁被染成红色,摆在正中央,棺材正前方倒贴“寿”字,上覆刺绣红布。

灵堂遍地铺设红白鲜花与绣球,大红灯笼与大串鞭炮正高挂两侧。

信一与龙卷风走进灵堂时,司仪正一唱三叹地喊“泪雨涤尘洗天路,悲声惊世动人间——”,但似乎没人洒泪。

人群熙熙攘攘,道贺声此起彼伏,堂前正在舞狮,色彩艳丽,歌声嘹亮,云里翻下梅花桩,险些闪了信一一个跟头。

龙卷风不着痕迹地把他护在身侧,信一低声道:“大老板不过不惑之年,竟然按照喜丧来办......”

“他死得不算喜,对操办葬礼的人来说却是大喜。”龙卷风淡淡道,他目光指向远处高台上坐着的王九。

王九既不下台迎客应酬,也不见悲伤之色,身后围拢七八个小弟,正在围观他哈哈大笑地吃火炭。

信一对这个场景产生了一些心理阴影,不由得握紧了手中的蝴蝶刀——他如今已经把左手刀练得很好,虽然过程艰辛,一度每天左手缠满绷带,右手又不能用,还要龙卷风给他上药。

他看了看身边的龙卷风,定下心来,又回看王九,一时有了新的感悟——只觉得他这爱好还真是一以贯之,如今就爱吃炭,十年后还是吃炭,不知道肠胃功能究竟如何。

信一心事重重。他代龙卷风将礼金递给小弟,再转头去看,竟然就不见了王九的踪影,不知道他又去了什么地方表演吃炭……

结果一回头,就见他无声无息地站在自己身后!

信一浑身的汗毛都炸了起来,从后脑到后脊一线冰凉,盯住王九,一言不发;王九站在他身后,站得很近,手指搭在他肩膀上,兴许是人逢喜事精神爽,信一觉得他的形容比第一次见面时要诡异不少。

信一知道他的手指轻易就能戳穿自己肩胛骨,因此下意识后退一步,就见王九露出了一个笑容,道:“枕边风吹得如何?”

信一反问:“大老板真的死了么?”

王九再反问:“你为何说他没死?”

“‘北斗七星子孙钉’,”信一冷冷道,“棺钉都冇,你老板死得好简便。”

王九大笑,赞他视力好,随后不说死了,也不说没死,而是道:“你果真是神机妙算,狄秋一听陈洛军的名字,像打了鸡血!别说是拉他做生意,就算是直接抢他钱,他也没有什么二话。”

信一道:“你做局骗我?”

“你做局骗狄秋,我为何不能做局骗你?”王九说。他的眼光从茶色墨镜后透出,不笑时的神情比笑时看起来更加诡谲。

信一神色愈发冰冷,一声不吭,心想:王九的逻辑好神奇,究竟是用膝盖骨还是天灵盖想出来的?

而王九终于玩够了,他神色一变,哈哈大笑,道:“看把你吓的!开个玩笑而已。”

他大力拍了拍信一——险些把信一的肩膀拍散架了,亲昵地道:“放心,我留他一口气,给你剁手指玩儿。”

其实信一更想剁他的手指玩儿,但是眼下却万万不能说。

王九兴致勃勃,又道:“再说,我来杀多没意思?不如交给你男人来杀。英雄美人,报仇雪恨,一段佳话咯。”

信一的表情彻底冷下去,道:“你敢利用龙哥,我会叫你偿命。”

王九捂着心口,毫无诚意地说:“......哦,我好害怕。”

他捂着心走远了,信一沉默地盯着他的背影。

其实他不怎么在意大老板死没死——当然死了更好,但信一早就料想他没那么容易死,今天到葬礼现场,若是真看见了大老板的尸体,这才叫他受到惊吓。

他要的是王九和大老板反目。

信一知道,大老板管理帮派时残虐自私,帮派众人早已与他离心。而王九虽然精神不太健康,但对自己人还算过得去,而且黑帮分子天生慕强,所以属下们都很拥戴他——

连发型都要效仿他,妈的,信一心想,一到风天,好像一群黑翅蛾子,这群扑街还觉得自己美得很。

总之,王九有不臣之心,又有群众基础,要反也是迟早。就算这次他与大老板联合演这一场戏,又能如何?信一与王九、狄秋与王九、王九与大老板之间,都不过是与虎谋皮。

与虎谋皮,焉有其利?

但王九要把龙哥搅进来——信一咬牙,心道:

绝无可能。

王九远远向出口走去,信一紧盯着他的身影,他知道是谁能让王九走下高台。

一个身材矮小精壮的男人走进殡仪馆大门,身后跟着三五个高大的男人,皆浑身伤疤,沉默寡言。

这场“葬礼”,以龙卷风为首的各位帮派龙头都着黑衣出席。而这群人着装没什么特殊,但没有一人着黑衣,乍一看上去,像是来参加婚礼。

信一回到龙卷风身边,后者咬紧牙关,道:“广东过江龙。”

信一冷眼看着他们友好会晤,低声道:“龙哥,大老板没死。”

龙卷风道:“我知道。”

他们便再无交谈,也不去应酬,就站在原处。两个人一身黑衣,身材矫健,面色阴沉,十分嚇人,周身都没有人敢靠近。

他们怀揣着不同的心态,都在等同一个人出现——

狄秋。

tbc…

答应了加更,咱立马就整一章!

事实上,金钟云并不想要那个娃娃机里的兔子,但是他还是一次一次的抓,一次一次按下按钮,曺圭贤安静的站在他身边看着。

夜晚的游戏厅人不多,只有两个打小钢珠的醉汉和四五个学生模样的男孩。曺圭贤看着再一次失败的金钟云,轻轻搭上他的肩膀:“小云,拍个照片我给你买一个。”

“不,换你帮我抓。”男生回头,把位置让给曺圭贤。

这个压在底下的玩偶真的很难抓,曺圭贤不擅长所以更难了。男人在机器前耗了快一个小时,期间陆陆续续抓出四五个其他的东西,才终于清理干净障碍,将这个头上戴着樱桃发卡的小兔子抓了出来。他开心的把这个玩偶递给金钟云,男孩脸上的肌肉微微抽动...

这个压在底下的玩偶真的很难抓,曺圭贤不擅长所以更难了。男人在机器前耗了快一个小时,期间陆陆续续抓出四五个其他的东西,才终于清理干净障碍,将这个头上戴着樱桃发卡的小兔子抓了出来。他开心的把这个玩偶递给金钟云,男孩脸上的肌肉微微抽动了一下,没有接,转身朝前走了,

“回家吧。”

“兔子……”

“我突然不喜欢了,扔了吧。”

曺圭贤一时没反应过来,抓着玩偶在原地愣了几秒。金钟云几乎是小跑一样飞快地走出游戏厅的门,曺圭贤才回过神来,把那个兔子和其他抓出来的玩偶一起放到旁边的桌子上,快步追了上去。

“小云!”

男人在路灯旁拽住了他,金钟云没有反抗,停下脚步,转过身。

“发脾气要有原因,不许这样无理取闹。”

“听到就回答我。”

孩子的沉默让曺圭贤焦躁不安,语气也生硬了不少。金钟云依旧没有回答,只是抿着嘴强忍着泪,曺圭贤看到路灯下他眼眶里闪烁的水光吃了一惊,意识到自己的太过严厉,他向前一步想抱他,男孩躲开,蹲下身抱着膝盖大哭起来。

“对不起小云,对不起……爸爸不该这样说话,你告诉爸爸怎么了?嗯?好吗?”

他有些慌,照顾金钟云这五年里,金钟云从来没有这样哭过闹过,男人自责起来,搂着孩子的肩膀安慰道歉,但金钟云还是不住地抽泣。

夜晚的气温很低,曺圭贤在室外待了一会儿耳朵就冻得生疼,金钟云在这么冷的温度里哭泣,脸上淌着泪会冻伤的,他不能再由着金钟云哭下去,只好强行把他拽起来,抱起他往车位走,硬是把男孩放到后座上关上门。

一路上金钟云都没说话,靠着靠背一个劲的抽咽,曺圭贤从后视镜里看到他泪水不停从脸上流下来,一阵阵揪心。

到家后小孩大概是哭泪了,整个人又变得软塌塌像个小羊羔似的黏着曺圭贤,让他带自己去洗澡。放热水的空档,金钟云坐在浴缸里安静靠着瓷砖,慢慢让热水淹过自己的身体,眼泪一颗颗往下掉。曺圭贤的心快要被小孩的泪砸出一个小洞了,他把手伸进水里试了试温度,然后倒了些泡澡剂进去。

“今天的原因,宝贝什么时候想和爸爸说都可以,永远不想说也可以。”男人坐在浴缸边,柔声开口:“但是有人欺负人伤害你,一定要告诉我,好吗?”

“没有……”

“嗯……那就好……小云,如果我哪里做的不好,什么地方让你讨厌,也一定要告诉我……”

“爸爸…”金钟云小声喊了他一句,主动从靠墙的角落来到曺圭贤身边,湿淋淋的小手抓住男人的手腕:“我不会讨厌你……永远不会。”

昨晚小孩哭成一团打湿棉花的原因自己还不清楚,曺圭贤心里多多少少还有有些放心不下,临走时安顿金钟云出去玩把手机带上。

.

“嘶…从哪找了个芒果爆珠烟,甜死了。”金钟云抽了一口同学递给的烟,皱起眉头还给他:“你自己抽吧。”

“跟A8班的钢炮要的,你真的很挑剔哎金钟云,给你尝尝新鲜还嫌弃上了。”

“没品的家伙。”金钟云哼笑了一下,掏出自己的烟盒:“我爸爸单位明天书展,要不要一起去?”

“在哪。”

“M出版社一楼大厅。”

“不去,你爸爸肯定和你一起逛,把我一个人撂一边。你那个爹真够黏的,每次有家长参加的活动,我妈他们都和其他家长们聊天,你爹跟个影子似的就在你周围半米晃悠,烦都烦死了。”寸头抱怨了几句,看着金钟云嘴里的烟忽然想到什么:“你抽烟你爸爸知不知道?”

“不知道。”

“怪了,你爸那么黏你怎么连你抽烟都闻不出来。”

“他是个笨蛋,我不说他就什么也不知道。”金钟云弹了下烟灰,操作着屏幕里的游戏角色。

“谁啊。”

“怎么了?”

“没什么,他又去帮人家搬家了。”

“那正好,咱两吃吧。”

“哈,”金钟云冷笑了一下:“你小子说对了,我后爸真打算给我找个后妈了。”

这是玬五年里第一次见曺圭贤,当然,也是第一次见金钟云。

和几乎没变的曺圭贤相反,金钟云活生生换了一个人。他差点就要和曺圭贤一样高了,上一次见到他还是个怯弱的孩子,眨眼的功夫,这个孩子已经褪去了所有属于孩童的特征,成为了一个明快的,秀气的,几乎是美丽的年轻男人。他的脸长得真好啊,不笑都...

和几乎没变的曺圭贤相反,金钟云活生生换了一个人。他差点就要和曺圭贤一样高了,上一次见到他还是个怯弱的孩子,眨眼的功夫,这个孩子已经褪去了所有属于孩童的特征,成为了一个明快的,秀气的,几乎是美丽的年轻男人。他的脸长得真好啊,不笑都让人觉得甜,丝毫不柔顺不讨好的甜美,看来曺圭贤这些年很疼他,一种稚气的傲慢就写在他的脸上。

金钟云还记得玬,他向她打招呼,笑吟吟的寒暄了几句。办完需要他本人验证的环节后,忍不了银行闷热暖气的男孩便去到门外的台阶上踢雪玩,曺圭贤帮他填其他的信息。

“小云已经十五岁了啊。”

玬看着男人清秀的笔迹,低声开口。

“嗯,小孩子长得很快。”曺圭贤写完,把纸笔递给玬:“玬,你最近……怎么样”

“挺好的。”女人一边在机器上操作一边回答:“还是老样子,一个人。”

回家的路上,金钟云从后座拿过曺圭贤的包,在里面翻找唇膏的时候看到一张小小的名片,他抽出来看了看,名片的主人是玬。

“刚刚拿到的吗?”他把名片举到曺圭贤眼神前晃了晃然后连同用完的唇膏一起塞回包里,放到后座。

“嗯,她以前的号码不用了,给了我一个新的。”

“哦。”金钟云点点头:“玬阿姨一直都好漂亮,头发变长了以后好像比之前更漂亮了。”

周二,周三,连着两天晚上放学都是崔始源去接金钟云,带他吃饭再送他回家,而曺圭贤每晚会在八点左右回来。

周四是活动日,会比平时早一个小时放学。以往的周四金钟云都是自己坐公交回家,因为曺圭贤没有下班,但今天他不确定是谁来接自己。如果是崔始源,那他并不知道会提前放学,如果自己坐公交走了他可能会白跑一趟,所以金钟云拉上两个准备回家的同学,一起到附近的游戏厅等一个小时。

“你老爸这几天怎么不来接你了?”

寸头趴在推币机的玻璃上,有一句没一句的和金钟云搭话。

“帮朋友搬家。”金钟云和另一个男生要了支烟点燃,帮他拍了两把机器的玻璃,零星几个游戏币噼里啪啦从出口掉出来。

“哦,啥人啊,家里没别人了吗让他一个光棍去帮忙?真是够不客气。”

“我的一个阿姨,就一个人。”

“哦吼!”男孩挑挑眉:“单身阿姨啊~”

“去你的。”金钟云踢了他小腿一下:“他们都分手四五年了。”

“前女友?我去,看不出来你老爸挺花的啊,这是给你找后妈呢哈哈哈哈哈。”

金钟云没想理会他们无聊的玩笑,抓了一把游戏币投进最靠近的娃娃机里,一堆毛绒玩偶里,只有一个戴着樱桃发卡的小兔子压在中间,露出半个头。

“我想抓这个。”

他指了指玻璃,同伴凑过来看,摇摇头。

“这个抓不出来,你得把上面的都拿开才行。”

“那就都拿开呗。”

“都拿开得多久啊,算了,出去买一个喽。”

“不要,我就要抓出来的。”

抓夹起起落落好多次,只抓出两个小熊来,那个兔子还压在底下。游戏币用完了,他从钱包里抽出一张纸币塞给朋友,让他再去换一些,朋友看了一下手表,催促他别玩了,他叔叔该来接他了,赶紧回去下次再来抓。

虽然有点不甘心,金钟云还是和朋友一起离开了游戏厅。

今晚曺圭贤比往常回来的晚一些,电视台黄金档的连续剧已经播完,开始播放纪录片的时候,金钟云才听到门外的停车声。

“爸爸你回来了!”

“小云还醒着啊?”男人在玄关处一边换衣服一边冲小跑过来的男孩笑:“我以为你已经睡觉了。”

“我等你回来再睡~”金钟云边说边把男人脱下的外套拿起来往里面走,准备帮他挂在衣柜。羊毛大衣冷冰冰的,摸上去发硬,于是金钟云把已经挂好的衣服又拿了下来,打算梳梳毛打理一下,养父的这件大衣是和他一起出去买的,他记得还挺贵。

衣服摆下来胸口不平整鼓鼓囊囊,金钟云摸进内侧口袋把里面的东西掏了出来,钱包和两个安全套。

“……”男孩愣了一下,下午朋友开玩笑说的那些话一股脑冲进他的回忆里,不知为何,金钟云胸口憋得难受,呼吸的节奏都有点混乱。他把掏出来的东西又塞回去,沉默了几秒后,狠狠将手里握着的大衣梳摔到地上。

“怎么了?”正要洗脸的曺圭贤听到声音,赶紧关了水龙头走过来。

“没事,掉了。”

金钟云坐在椅子上,目光不知道看向何处。曺圭贤弯腰把地上断成两节的梳子捡起来看了看,扔到了垃圾桶里:“大概用太久变脆了,我会再买一把。”

“我想去抓娃娃。”金钟云忽然开口。

“好啊,周六我们……”

“现在,我现在就要去,带我去。”

“现在?”曺圭贤有些摸不着头脑,笑了一下捋着金钟云的头发:“已经这么晚了,还开着吗?”

“开着,那里开到两点。”

“怎么忽然想抓娃娃了呢?明天吧,小云宝贝乖,明天我们一起去,现在该洗澡睡觉了。”

男孩从椅子上站起来,径直往外走:“哦,爸爸在玬阿姨家累坏了,你不带我去那我自己打车去。”

“哎,”曺圭贤拽住金钟云的胳膊,虽然不知道这孩子是怎么了,但男人还是服了软:“好,我们现在就走。”

(是影评)

什么老大养什么小狗。龙卷风最会养人,他身手好,心善仗义又心细,自己欲望不强烈,不会嫉妒自己的小狗,什么好的都会给小狗。所以信一被他养得漂漂亮亮,信赖老大,有些小调皮,有自己的想法,但又乖。有多信赖和顽皮捏——信一追捕搞事的陈洛军,陈洛军刀子抵着剃头匠龙卷风,想用他威胁信一。信一靠着门,对老大挑眉毛,还悠哉悠哉地点起了烟。如果不是被宠爱,小狗怎么敢这么放肆顽皮地看老大笑话。

但调皮小狗也很贴心。龙卷风吃东西吃一半,睡着了,信一给他取眼镜,想让他好好休息。结果刚眯着,被摔到棚子上的陈洛军惊醒,小狗就不高兴了,扒到窗户上对陈洛军龇牙。

信一非常依赖和......

信一得到了龙卷风的全部信赖。龙卷风是真正把他当作接班人来培养的,丝毫不藏着掖着。精明如秋哥,也看出来这点,请吃饭的时候,对信一、陈洛军、十二少,还有信一一帮小弟说:以后城寨都是你们这帮后生仔的天下了。

因为培养的好,信一明显心智更成熟,大老板带人攻占九龙城寨。龙卷风安排信一带陈洛军离开,自己去应付大老板的人。但四仔说“看好你的老大”。信一一句话都没多问,直接追着龙卷风出去。龙卷风说他怎么来了,没有听他安排走。信一说:你说我安排。看,小狗多么自信。可以想见他曾经从龙卷风那里得到过多少信赖和倚重,以致于在紧要关头,信一敢违抗老大的安排,让老大听自己做主。他知道老大不会骂自己,不会生自己的气,会肯定自己的能力。果不其然,老大冲他伸手,主动握住他试探的手,说:“我跟你。”

还有比这更甜的倒反天罡吗?!

“家狗”和“野狗”也不一样。

信一是被爱惯大的“家狗”,信任依赖,安全感爆棚。陈洛军闯进来,信一抓人十分闲适。九龙城寨是他家,他老大的地盘,没有人可以在这里为所欲为——因为他相信他的老大,龙卷风在他心里无所不能,让他腰杆子挺得笔直。关门打狗而已,怕个屁。

大老板手底下的王九他们就不同。为啥捏?因为大老板天天训狗啊。陈洛军抓了袋子逃跑,大老板威胁“抓不回来打死你们”。王九刚拿下城寨,大老板骂他们废物。龙卷风从来不会这样训自己的手下,所以信一内心充满了安定。

信一的安全感爆棚到什么地步,龙卷风收留陈洛军,给他工作,请他吃饭,给他阁楼住,给他旧衣服,信一从头到尾都乖乖听龙卷风的,给陈洛军细细安排,非常坦诚地接受陈洛军进入这个大家庭,主动和十二少说:他以后也是城寨的一份子了。

他完全不怕的,因为龙卷风对他够好,足够宠爱,足够信赖,所以信一坚信:我才是大哥最爱的小狗,就算陈洛军来了,也不会取代我的地位。不焦虑,就不会嫉妒,不嫉妒,就不会针对。只有上位的人拿捏好分寸,心平,水稳,底下的小弟才会友爱。

九龙城寨要拆,信一也完全不在怕的,拆掉他就开卡拉OK厅。他是真正懂得龙卷风那句话的:城寨不重要,重要的是人。他知道不管城寨在不在,老大在就好咯。

陈洛军是刚刚有家的“野狗”,非常没有安全感,扒着老窝不肯放手,找龙卷风宣誓“我不会离开这里”。龙卷风也很会rua小狗,就安慰他啦:你能一觉到天光,不是因为九龙城寨,是因为九龙城寨的人。秋哥上门来要仇人的儿子陈洛军。陈洛军什么都不在乎,他不在乎死,只在乎龙卷风会不会赶他走。他先被虎哥打,然后跟秋哥死战,一身的伤,都不怕,都没有龙卷风给他一掌心痛。他都快哭了。秋哥要杀我,打我,我没关系,连你也打我。

但被宠爱过的小狗也很好哄的。秋哥见一直袖手旁观的龙卷风帮自己,心情好了,让龙卷风杀了陈洛军,但龙卷风拒绝了。秋哥脸色变了,陈洛军脸色也变了——变好了。看吧,我就知道老大更在乎我,嘻嘻。小狗开心了。

秋哥恼羞成怒拿刀砍龙卷风,小狗们一拥而上,抱人的抱人,挡刀的挡刀。

看看,什么叫会做人、以魅力服人的大佬啊。

龙卷风就是啊!

他会拿命爱小狗,小狗也会拿命爱他。

虎哥也不遑多让,是个会养小狗的好老大。但他性格不同,所以养的小狗气质也不一样。虎哥行事作风比龙卷风粗糙,两个人相处有种互相龇牙打闹,但又关心对方的味道。粗心老大养闹腾小狗。

电影里虽然没有明说,但城寨里,重伤的十二少、信一和四仔三个面对大老板手下那么多人,怎么脱身?只有虎哥去捞人咯。陈洛军找虎哥问三人的去向,虎哥明显说气话:他们死了。是你害死了他们。虎哥捞回自己家的崽,崽被打得一身是伤,可不气坏了。但虎哥是那种老大包袱很重的人,气得鼻孔喷气,又拉不下脸直白骂人,只能讲气话。

虎哥跟十二少相处也是这样。十二少又有义气又开朗,整个人都很放松。大佬们聚会,他磨磨蹭蹭地,比迟到的虎哥还晚到。虎哥很宠他,这种时候他提前发火,秋哥作为外人不好说什么。虎哥一拳打过去,十二少敢拿手挡。挡完挨打,十二少嬉皮笑脸给虎哥捏肩。王九敢吗?大老板香烟碾他脸上,他疼了还得笑嘻嘻。差别这么大,只因为一个有爱,一个没爱。十二少知道虎哥不是真心想打他,就是玩闹而已,真的父慈子孝。

虎哥是个实在人,跟感情用事又天真敏感的秋哥完全不一样。他和龙卷风关系好,不讲口头的,都讲实在的。

龙卷风死后,虎哥把自己的崽捞回来,龙卷风的人信一和四仔也带回家护着。

陈洛军想找信一三人,虎哥怕他们再被陈洛军连累,不想暴露他们的行踪。但陈洛军很懂人心。他怎么打动虎哥?用十二少。他说:我做好了准备死在香港。龙哥和九龙城寨的仇我一定要报。如果有一天你出事,十二少也会同我一样。

虎哥是讲义和信的人。

有两个细节。

虎哥想要陈洛军替他爸偿还自己瞎掉一只眼。虎哥撞见十二少想送陈洛军走,十二少放下了手。这里能看出,十二少知道自己做错了事。但虎哥从头到尾没有为这件事训斥十二少。后来,大老板带人进攻九龙城寨,十二少想去帮忙,他说当初没有龙哥救我,我就没有命跟老大你。虎哥允许他去,只叫他别出事,你还有我这个老大要照顾。

看,虎哥的原则就是这么清晰,讲原则和平等交换,一码归一码。

崽,你跟陈洛军是好兄弟。帮兄弟,讲义气,他不高兴,但也不骂孩子。

十二少受过龙卷风的救命之恩,想去帮忙,虽然有仇人之子牵连在这件事里,但虎哥也不拦着。不过他提醒十二少:你记得龙卷风的救命之恩,可以,但你也要记得我这个老大,记得我们的情谊。

虎哥的帐算得很清楚,所以十二少跟着虎哥,被养得很有安全感,十二少对人也是这样。后面写十二少和信一的相处,再说这一点。

接下来就是反面教材,大老板。

大老板和王九,那叫一个父辞子笑。大老板是个非常敏感多疑的老大,所以他养的小狗也战战兢兢,没有安全感,到最后疯疯癫癫。

大老板的房子非常耐人寻味。他的卧室里装修豪华,床下压着刀,出了卧室,外面居然不是一套房子,而是空旷的仓库,卧室外面放着铁皮。这铁皮很妙,轻轻踩一下就会响,足见大老板有多敏感。大老板被杀那场戏,他走出卧室,我才看见外景。这时候我才理解,龙卷风为什么能半夜进入大老板卧室,为什么能不惊动任何人,为什么让大老板不要怪手下的小弟,只是他身手快。

大老板是一个内能量很小的人。因为能量小,所以攥得紧。他明明很能打,却不安。不信任王九,却不得不依赖王九。这导致他对自己手下缺少认可和正反馈。从头到尾,王九没从大老板那里得过一句好。正是如此,导致了王九最后对大老板的叛变。顺从,不满,到愤怒。大老板一露出疲态,王九立刻取而代之。

可以说,大老板的帮派是纯粹的暴力统治。暴力就是权威。因为大老板本人就是一个不讲规则,见利忘义,随时可以颠覆承诺的人。王九当然上行下效,在大老板手底下被养成了一条疯狗。

陈洛军逃入九龙城寨,王九和信一对峙的戏十分精彩。一条野狗闯进了别人家里,被宠爱的家狗放松闲适地溜达,守着家门。没爱的家狗在门外挑衅:有本事你出来啊!家狗根本不搭理他。毕竟,没爱的家狗,还不如野狗呢。

大老板由洪金宝友情出演,演技非常非常出彩。而饰演大老板头号马仔王九的伍允龙,演技也超级牛,两人的眼神戏处处精彩。一点一点看着缺乏安全感的王九,在恐惧铜制下变成了疯狗。

同辈们相处的细节,也呼应上一辈或下一辈的关系。人设叩得严丝合缝。

信一和十二少一看就是关系特别好的竹马。

这俩关系好到什么地步:我戴面具去教训人,不需要说,另一个也一起去帮忙;两人打群架,打得正酣时兵器不趁手,临时交换刀,帮对方看顾背后,同时低头看人,各种细节,同步率爆表。爱好也很合,都很喜欢戴墨镜装酷,看不清路也要戴。信一第一次登场在晚上,也戴了墨镜。

九龙城寨要拆,信一说,我要在这里开卡拉OK厅,十二少喊信一跟自己闯一片天。这里十二少的用词就很玩味,整部电影有很多“我跟你”“你跟我”,但十二少没用“跟”。因为他们俩是平等的,为什么平等,十二少也讲得很清楚:信一有人有身手。他跟虎哥一样,讲义,也原则清楚,头脑清醒。

他们关系好有渊源可寻——龙卷风救过十二少,信一则是龙哥最信赖的小弟。他俩各自的老大——龙卷风和虎哥关系也很好,所以十二少完全不把自己当城寨外人,随意进出。合情合理。

上一辈的关系也简单而精妙。龙卷风和虎哥都是秋哥的兄弟,秋哥要杀阿占的儿子陈洛军给自己妻儿报仇,龙卷风想保陈洛军,虎哥有一眼之仇。

一场抓人戏,十分精彩。上下两代人的关系、立场和性格丝丝分明。明明是打戏,穿插的镜头、动作和小细节,摆得极清楚。

古天乐在这部片子里实在迷人,坐在暴风中心抽烟,要命了。

龙卷风一个眼神,手下人都不动手,不参与。看得出龙卷风威望很高,底下人也很懂他,尊重和信赖他的决策。陈洛军一个自己人,秋哥一个多年大哥,龙卷风说不帮就不帮,信一和底下的人就不动,他们只听龙卷风的,没有自己的小心思,立场和龙卷风保持一致。

虎哥没有看龙卷风。他不需要龙卷风掺和,龙卷风有龙卷风的情谊要报,我的仇我自己报。心里的天平端得很明白。秋哥这个人就不一样,小心思很多。眼神一直给龙卷风,到最后命令龙卷风杀陈洛军,被龙卷风拒绝。

毋庸置疑,龙卷风关系最好的同辈人不是秋哥,是秋哥死对头的手下陈占。

龙卷风练剃须,整个码头的兄弟没有一个敢来,只有陈占来了。而且他不是第一次给龙卷风当小白鼠。龙卷风是剃头匠,也就是说,陈占一直给龙卷风,这个老大死对头的头号手下,当剃头小白鼠。只有足够信任,才敢这样做。

为了各自的老大,两个兄弟决一死战。龙卷风遵照陈占的遗愿,送陈占妻儿离开,兜兜转转,又救了陈占的儿子陈洛军。野狗被收留,就想永远当家狗。陈洛军不愿意离开城寨。龙卷风教他剃须,恰似当年他第一次剃须,拿陈占当小白鼠。只是人不再,手艺也远比昔日熟练。

九龙城寨的打戏好看,文戏更是精彩。文戏在精不在多,人物做得生动,贴实,一句话,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是无限可以深挖的细节。

龙哥多出出育儿经啦!魅力越大,责任越大嘛!

(一篇影评写不完,下一篇再写伏笔回收。)

新一轮的寒流自北而下,伴随着大规模的降雪,整个勍川笼罩在一片耀眼的银白中。

金钟云被漏进来的阳光晃醒,他拉开窗帘,雪地反射的强光晃得他睁不开眼睛,看起来已经是中午了。

房间里很安静,养父还在睡觉,金钟云揉着眼睛走到浴室,快速洗漱完毕后寒意逐渐爬上他的后背。男孩打了一个冷战,搓了搓自己赤裸的胳膊,赶紧跑到曺圭贤的卧室里。

床忽然震了一下,曺圭贤还没完全清醒,被子被掀起来一个角,男孩飞快地钻了进来。

“用冷水洗脸了吗?”

金钟云冰凉的手放到男人怀里,曺圭贤一激灵,困意全无。小孩往他胸口缩了缩,嘴里嘟囔着好冷好冷,于是曺圭贤将他搂的更紧了一点。

“让水多...

“让水多流一会儿,热了再用。”

“我着急。”

金钟云笑着回答。

“急什么啊?”

“着急叫你起床,今天好冷啊,外面下了好厚好厚的雪。”

“昨晚我睡的时候就开始下了,现在停了吗?”

“停了,我们要出去吗?”金钟云从曺圭贤怀里抬起头,玩着男人睡衣的扣子问到:“我昨天和始源叔叔去看新电影了,本来我想和你一起看的……不过不太好看,就算了,亏我还期待了很久……爸爸。”

“嗯?”

“我饿了。”

“想吃什么啊?”男人说着靠着床头坐了起来,拿起床头柜上的手机打算看看菜谱,发现消息栏有一个新邮件提醒。

“我想吃点有汤的,热热的东西,汤饭之类的~”

“哥哥?”

哥哥,那个已经死了五年的哥哥,他的律师还有什么事情要说呢?

“好的,再见。”

“你嫂嫂再婚了,你哥哥的遗嘱里有还有一部分钱留给你。”

“呼……”金钟云松了一口气,转身慢悠悠往客厅沙发走:“吓死我了……什么钱呀?”

“应该是房子,你哥哥的房子现在是你嫂子在住,但她再婚的话房子要折现分一半给你。”曺圭贤打开律师新发来的邮件查看:“没错,就是房子。我们最近得去办一张新的银行卡,到遗嘱公正时的指定银行用你的身份证开户。”

“那是不是还得我本人去啊,好麻烦,不想去排队,银行人太多了。不过能分钱挺好,没想到哥哥还给我留了这么一笔钱,嫂嫂要结婚啊……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人,真好奇,真想回去偷偷看看她,不过她不喜欢我,结婚肯定也不会邀请我去吃喜酒。其实我嫂嫂对我也不算坏,没骂过我没打过我,就是不怎么和我说话……算了算了,不想了。”金钟云肚子空空的,推了推身边对着手机出神的曺圭贤:“爸爸,快点决定啦,我们吃什么?”

“出去吃吧,好吗?出去我们到街上再找想吃的饭店。”曺圭贤放下手机:“我先去洗漱,小云也去换衣服吧。”

孩子嗯了一声,从沙发上站起来去了自己的衣帽间,曺圭贤往浴室走,脑子里还在想着刚刚的那封邮件。

邮件上附了指定银行的地点,恰好是玬工作的地方。这五年里自己总是有意避开那家银行,或许玬也是一样的避开M出版社的大楼,所以虽然同住在勍川,自分手后他们一面也没有见过。

终于要再见面了吗。

玬,她这些年过得好吗。

金钟云坐上曺圭贤的灰色轿车,把书包扔在后座。门口两个男人还在聊天,金钟云趴在窗口不耐烦地冲曺圭贤喊:“困死啦!”

“快走吧,小云等不及了,我也要回去睡了。”崔始源朝他挥挥手,目送着二人从路上开走。

“照顾孩子很费心呐。”

崔始源自言自语,关上门回屋继续...

崔始源自言自语,关上门回屋继续睡觉了。

在车上金钟云还有点困,到家洗漱完彻底清醒了。曺圭贤一到家就抱着小箱子去了书房,不知道是整理什么,金钟云在自己的床上翻来覆去滚了几圈,实在睡不着,一骨碌站起来,小跑去了亮着灯的书房。

“还在干嘛?”他从后抱住书桌旁男人的脖子,下巴搭在他的肩膀上:“为什么这么忙啊~两点了!”

“很快就好了,不是困了吗,快去睡吧。”曺圭贤握住从后面攀上来的一双小手,亲了一下他的手背:“爸爸整理完就去睡。”

“明天还上不上班啊?”金钟云闻着男人衣服上淡淡的油墨味,像撕开新书的塑封,他今天一定去了打印厂,平时他身上的“书”味没有这么新。

“不上,这个工作已经结束了,正常上下班。”

“真的啊!”男孩一下高兴起来,声音也高了两度。他绕到曺圭贤面前,跨坐在他的大腿上:“那就又正常双休喽?”

“太好了,爸爸周六去上班我要无聊死了。”金钟云抱怨的声音像撒娇一样,曺圭贤看着他年轻的脸,工作了一整天的疲惫都消散了不少。他越发可爱了,小巧的脸上安着一个精致的小尖下巴,鼻梁高挺,两瓣嘴唇闭合处是好看的弧线,唇肉发出红润的莓色,尤其是一双单眼皮的眼睛,细细长长,笑起来眯成弯弯的一条缝,严寒也会被他一望而阻隔。他的脸越是美好,曺圭贤越是暗自得意,他觉得是自己把金钟云养得这样好,是自己的爱护,那个半夜闷着被子偷偷哭的小男孩才会长成现在这样青春的娇纵。

在曺圭贤的腿上坐了一会儿,金钟云忽然又想起什么似的一骨碌跳下去,脚步轻快地跑出书房。他总是在房间里跑来跑去,每每这时候曺圭贤也会庆幸他把金钟云抢到自己身边,自己的住处是一个平层,如果他是在崔始源的那个房子里长大,在楼梯上跑上跑下真是太危险了。

过了一会儿,男孩提着书包进来,又拉过一把椅子放在书桌的另一侧,曺圭贤问他做什么,他说要写作业。

“你不困我也不困,爸爸继续整理吧,我写作业,等你忙完我的作业也写完了,周末两天就没事干了。”

曺圭贤看着掏出纸笔开始认真做题的金钟云无奈地笑了一下,听从他的安排继续埋头工作。书房安静下来,只剩下专注的纸张翻动声音,终于曺圭贤将手里的所有东西都合上放在一边,扭头看身旁,不知道什么时候,他的小朋友已经趴在桌上睡着了。

“小云,走吧,去卧室睡。”

“嗯?完了吗……”男孩迷迷糊糊的回答。

“爸爸抱我…”他半睁开眼向曺圭贤伸出手臂,男人弯下腰让他来到自己怀里,像个小考拉那样紧紧抱住自己的脖子,然后用手臂托住他的屁股,熟练地抱着他走到卧室,慢慢放在床上。

“晚安爸爸……”

金钟云拽过被子盖好,侧躺着闭上眼睛。曺圭贤把他的拖鞋摆正,关上灯离开了小卧室。

現背,小甜餅。

好久沒寫了好肉麻(?

最近太多巧合了兩位!!!

最近工作满档的人今天一早又出发去赶飞机。

翻了个身,金钟云从被子底下伸出裸露的手臂──他习惯只穿着内裤睡觉──捞过床头的手机,一边发出一些腰酸背痛的吁叹声一边看起了讯息。

他起得有点晚,讯息已经很多。

头还有点昏昏的,瞇着眼,金钟云掠过在讨论事情的家人们、工作的群组、一堆通讯软件的通知,看到几个小时前曺圭贤的讯息。

大概是在前往机场的路上发的。

【圭贤:今天天气很好】

【圭贤:窗外照片】

【圭贤:经纪人......

【圭贤:经纪人照片】

【圭贤:经纪人现在都用这种表情看我】

【圭贤:因为哥刚才缠着我,出门迟到了】

【圭贤:生闷气来着】

【圭贤:我只能道歉说我睡过头了】

【圭贤:都是哥的错】

后面则是一排可爱的图像符号。

金钟云顿了顿,想着自己什么时候缠着他了。

混沌的脑子逐渐浮现了片段的画面,因为太过模糊所以被认定像是梦境。

最近他们经常要团体练习,再度进入密集练舞的时期。

金钟云腰痛是老毛病,随着年纪有愈来愈难忍痛的趋势。昨天半夜他也是痛醒,惊动了一边的曺圭贤,弟弟兼恋人冷静的给他拿了药过来,在黑暗中给他按摩,让他在辗转反侧中睡去。

而清晨……

金钟云终于下载完毕清晨的事,忍不住有点脸热,他掀开被子给自己一点空气。

岂料半夜那颗止痛药有安眠效果,金钟云早上听到闹钟时人是醒了,眼皮却睁不开,醒不过来,只能迷迷糊糊地抓着曺圭贤,颠三倒四的问他是要出门了吗,吃早餐了吗。

曺圭贤压抑的笑声随着把金钟云搂到怀里的动作变得清晰,一早大概也很累的人声音黏呼呼的:『要出门了,哥要陪我去吗?』

金钟云下意识摇头,呆滞了几秒差点又要睡着的人在被拍了拍手背,温柔的推开时倏然惊醒,又一把抱紧曺圭贤最近练得结实许多的腰,换来曺圭贤轻声的惊呼。

搭在他手臂上的大掌握紧也不是,推开也不是,曺圭贤只能努力往床边移动,发现金钟云的执着让他也被拖行时他终于忍不住骂出小声的脏话,裹挟着满满的笑意,干脆坐起身来,把金钟云像是无尾熊一样调整姿势,让他靠着自己睡,途中还顽皮地捏了捏金钟云睁不开的眼角,换来哥哥皱起了脸挥了挥手。

身体累到极致的金钟云柔顺的靠在曺圭贤身上,半梦半醒。

『哥真的是……』忙了这一阵子已经清醒的曺圭贤语气里满是无奈和宠溺,不过话锋一转变得冷静:『只能再陪哥一下,知道吗?』

金钟云似懂非懂的点点头,换来曺圭贤奖励的侧过头亲了亲他,却被反应过来的金钟云别过头躲开。

『怎么了?』曺圭贤不明所以。

『没刷牙……』几乎含在嘴里的解释被听懂了。

曺圭贤几乎气笑,全身都在震动。僵持了几秒,他摸了摸金钟云的头,算了。

印象中曺圭贤好像真的抱着他又待了一会。

金钟云只记得曺圭贤后来在他耳边叼念了好久,说帮他规划好了今天的行程。

『哥要睡饱一点,然后拉伸一下,吃点营养的,然后才可以喝咖啡。回去陪家人,遛个狗,拍拍风景,想一下专辑的事,运动……但不能太激烈,哥的腰还在痛呢……』

明明都是金钟云自己会做的事,被他讲得好像制式行程。

金钟云现在回忆起来,最记得的是后来曺圭贤放开他前的碎念。

『还有要想我,要一直想我,看到什么都要想我,做什么都要想我。』

想到被规定的事情忍不住笑出来,金钟云随手回了意义不明的讯息,准备起床。

拉开窗,今天天气真的很好。

想起曺圭贤拍给他的照片。

角落两人的衣服洗完后迭在一起。

不分彼此。

拿过本来买给曺圭贤的外套准备偷穿走,金钟云一边收拾一边在脑中想着,要回家陪家人吃饭,要找间喜欢的咖啡厅拍些照片,要带孩子们去散步,要联络朋友们,要做一点工作……

还有。

【艺声:想你了】

●五年后

●勍川市

●冬

“金钟云!接着!”

同学把一个打火机抛给坐在秋千的男生,男生接住,点燃唇边的细烟,呼出的气瞬间在冷空气中变成一团白雾。

“喂,快点抄,我爸爸要来接我了。”

金钟云撇了一眼蹲在长椅上疯狂抄自己作业的寸头小子,有些嫌弃的弹了弹烟灰。刚刚给他扔打火机的男生也从单杠上下来,跑到长椅上看,十几页的练习题他才抄了一半,男生骂了一句:“快点,你抄完老子还要抄呢!”

“妈的,催什么催,把手套给我戴戴,手都冻僵了。”寸头抢过同伴的手套,继续埋头抄答案。看着争吵的两人,金钟云撇撇嘴,吸了一口冷气揉了揉冻红的耳朵。

远远的,一辆黑色轿车从学校后门...

远远的,一辆黑色轿车从学校后门的马路那边开过来,金钟云眯起眼睛朝那边看,不是曺圭贤的车,好像是崔始源。

“行了别抄了,礼拜一早点来。”

金钟云跳下秋千,抢过长椅上的作业塞进包里,把手里抽了一半的烟掐灭扔进垃圾桶,从裤兜里掏出一颗糖果放进嘴里。不等身后的两个男生反应过来,他已经提着书包跑出了公园。

“叔叔!!!”

远远的,奶白色棉衣红色围巾的少年正站在公园门口边喊边朝自己挥手。崔始源勾起嘴角,在他身边停下车。

“上车~”

“去哪呀,我爸爸呢?”

金钟云边上车坐好边问,崔始源帮他摘下围巾放到后座上,抬起手腕看了一眼表。

“他公司临时出了点事要加班,好像是有一些东西得重新校对估计很晚才能回去。你作业多不多?”

“多,但我已经写完一大半了!”

“那正好,叔叔带你去吃烤肉。”

从烤肉店回来的路上,崔始源特意绕了一条路从曺圭贤家经过。原本是说好接他吃完饭把他送回家的,但看到门口没有车,屋子里也一片漆黑,他想了一下还是调转车头开往自己的房子。

“小云,别看太晚电视,快点睡觉吧。”

“知道了。”金钟云捧着水杯答应了一声,但依旧坐在那里没有动。

崔始源笑了笑不再催他,自己去浴室里洗漱,不到半小时的功夫,他擦着头发出来一看,男孩已经在暖炉旁睡着了。

“哎,宝贝,醒醒,上楼去睡。”崔始源到他身边,轻轻摸了摸他的头。

“嗯……”睡梦中的金钟云干答应不动弹,男人有些无奈,弯腰抱起他想像小时候一样把他抱到楼上,恍惚间才发现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长得快要和自己一般高了,虽然抱得动他,但是要上二楼还是有点危险,于是崔始源只把他从地毯放到了沙发上。

“始源,小云呢?”

“哦,你下班了……”崔始源迷迷糊糊地揉揉眼睛,打了个哈欠。

“嗯,小云在哪?”

“他睡了,我……”

“我现在去接他。”

“现在?”崔始源清醒过来:“你发什么神经,明天来吧,他都已经睡着了。”

“我很快就到。”

“妈的……”

骂了一句,崔始源从床上爬起来,出去叫沙发上的男孩。男孩裹着毯子睡得很熟,脸颊红扑扑的。

崔始源把手贴到他脸上,轻轻摸了摸:“小云,醒醒,你爸爸马上来接你,坐起来清醒一下。”

“嗯……”金钟云睡眼惺忪,皱着脸眼睛睁开一条缝:“爸爸?”

“始源,请让我成为小云的父亲。”

酒过三巡,曺圭贤终于把他今天来找崔始源的目的说了出来。男人一愣,缓缓放下手里的杯子,看向曺圭贤。

“你是认真的吗?”

“对不起始源,我知道你已经快要办完手续了,这个时候和你讲这件事太不应该……但是我太想要和这个孩子一起生活了,拜托你,把孩子的领养人让给我吧。”

崔始源沉默了很久,他看得出曺圭贤的恳切。他向来淡泊,不争不抢,他第一次在自己面前说出这样的话,想来他一定也挣扎了很久。

小云已经洗了澡上楼去睡了,几天前自己才从店里选了一套实木书桌摆到他的房间,两组书柜仓库那边正在发回来的路上,绘本店的亲子卡充了一年,老家父母给...

小云已经洗了澡上楼去睡了,几天前自己才从店里选了一套实木书桌摆到他的房间,两组书柜仓库那边正在发回来的路上,绘本店的亲子卡充了一年,老家父母给孩子收拾了一个小房间准备过年回去见爷爷奶奶住……还有很多很多,很多细枝末节不必赘述,崔始源已经完完全全接受了自己要成为一个爸爸这件事,虽然领养程序还没有结束,但这个时候曺圭贤的话,在情感上无异于是要夺走他的小孩。

对方很久不说话,曺圭贤再次开口。

“始源,我没有求过你任何事情……”

“嗯,我知道……可是……”崔始源面露难色:“圭贤,这不是一件小事,你想清楚了吗?当然,孩子跟你还是跟我其实也差不多,如果……如果你真的特别想当小云的爸爸,那也很好啊……只是……嗯……我不是舍不得,你知道的我花天酒地惯了,有个孩子还挺麻烦的哈哈哈哈,但是……玬那边,你和她商量好了吗?”

“没有。”

“害,这就是问题的关键啊,你该和玬再商量一下,如果玬也同意的话,那……那……我当然可以啊……”

“孩子的想法才是最重要的不是吗?”曺圭贤忽然抬高了声音:“如果孩子想和我生活,那无论如何我都要和他在一起才行。”

“圭贤……”

崔始源微微蹙眉,他想到曺圭贤的父亲早逝母亲再嫁,很多年来他都是独身一人,或许,他真的比自己更需要一个家人。

“叔叔……”

楼梯口忽然传来一个稚嫩的声音,两人转头,金钟云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穿着睡衣下了楼。

“小云宝贝,你来,你过来。”

曺圭贤张开手臂,急切的眼神望着那个睡眼惺忪的小男孩。男孩乖乖走到他身边,由着他把自己抱在怀里。

“宝贝,和我一起生活好不好?啊?”

“嗯,好。”孩子迷迷糊糊的点点头。

崔始源看着曺圭贤有些魔怔的样子,拉住金钟云的手:“听叔叔跟你说,你要好好决定,是永远哦。你想和谁永远一起生活呢?就是你要住在他家里,要叫他爸爸,要做他的家人哦。乖乖,你选一个,是我,还是圭贤叔叔?小云想让谁做你的爸爸呢?”

金钟云犹豫了几秒,似乎忽然让他做这种重要的决定有些摸不着头脑。他看了看崔始源,又转头看看曺圭贤,最终,他的小手还是指向了抱着他的这个男人。

“玬,我以为你会同意,那天我们一起你不是很开心吗?你不是很喜欢小云吗?”

曺圭贤没想到女友会对自己领养金钟云反应那么大,他拉住玬的手试图让她冷静一下:“那孩子多可爱啊。”

“我才二十八岁,我做不了一个十岁孩子的妈妈。”玬努力克制着自己的情绪,让语气尽可能平缓:“我不同意你领养他。”

“玬,你也看到了,小云他多依赖我,他想和我在一起生活。我也一样,我想要一个家人,玬,我太想一个孩子了。”

“我们可以有自己的孩子啊!”

“不一样,我想要他,我现在只想要他。玬,多一个孩子不行吗?有小云我们也可以继续有其他的孩子,没关系啊……玬,你不是也很喜欢小孩吗?你不是一直很憧憬当一个妈妈吗?”

“我只想当我自己生出来的孩子的妈妈!圭贤,你怎么了?”

“你不觉得小云和我很有缘吗?我觉得他生来就是属于我的,他理所应当和我在一起。我一定要领养他,无论别人说什么,那个孩子已经选择了我,我就一定要成为他的父亲。”

“……”玬不再说话,沉默了良久,她轻轻从男人的掌心抽出手:“你已经决定了对吗?”

“我再说什么也没有用了吧。”

“那好吧。”女人摘下了戒指放在桌上:“圭贤,我们分手吧。”

金钟云搬离自己家的前一晚,崔始源照例上二楼看他。孩子还没睡,跪坐在床上收拾自己的小皮箱,崔始源走过去,坐在他身边。

男人的语气里藏不住的失落。

金钟云不再收拾,小手握住男人的手指:“叔叔,你怎么了?我们还可以每天见面呀?”

“嗯。”男人点点头:“小云,是始源叔叔太粗心了吗?是不是我把你照顾得不太好?”

“没有,和叔叔在一起的每一天我都很开心。”

“那……为什么想和圭贤叔叔一起生活呢?”虽然觉得很没出息,但是崔始源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

金钟云忽然笑了,拉着崔始源的手晃了晃:“我不在叔叔身边,叔叔也会好好的。但是圭贤叔叔不行,和我在一起他很开心,我不在他就不好了。”

崔始源愣了一下,他惊讶于小孩子体察情绪的敏锐,确实,自从金钟云来到这里,他那个闷葫芦一样的好兄弟就像变了一个人。如果这孩子到他身边后,能让他越来越开朗,也算是一件好事了。

“原来是这样啊哈哈哈哈。”男人摸了摸孩子的头:“我们小云宝贝要去照顾那个没出息的大人了。”

原本玬做了三明治,但曺圭贤和金钟云已经收拾好了,于是她便和他们一起去了转角那家粥店。

曺圭贤和她解释了孩子为什么在这里,玬虽然有点遗憾今天两个人的约会泡了汤,不过看到孩子拉着她的手指摸她亮亮的美甲时,心里的一丝不快转瞬即逝,掏出手机开始调整原本为了约会制定的计划。

“电影院还是可以去,我们换个喜剧看,逛商店街也不用改,带着小云一起,还能逛童装店给孩子买衣服,圭贤你知不知道miyababy的冬季新品特别可爱,外套都有毛绒绒的小耳朵,我同事给孩子买了我看着可羡慕,正好小云穿肯定很合适……啊,晚上的餐厅不能带孩子进去……始源有说几点来接小云吗?”

“他说是晚上,...

“他说是晚上,没有具体说几点。”

“这样啊,那没事,到时候再说,不行就换一家店。”

女友没有因为二人的约会多了一个人而生气,曺圭贤放下心来。看到金钟云已经吃完了,他从包里掏出湿纸巾给孩子擦干净手,三个人一起离开了店。

回家的路上,冬季寒冷干燥的空气闻起来有一丝甜味。玬一只手插在兜里,另一只手牵着金钟云,曺圭贤走在她的左侧,牵着孩子的另一只手。

「路人会觉得我们是一家人吧」

玬这样想,忍不住扬起嘴角。

勍川的冬天多雪,昨天白天路面的积雪还没有化开,夜晚就又盖了一层新的雪上去。金钟云走着走着忽然捏了捏曺圭贤的手,男人低下头问他怎么了,他说不想踩雪,于是曺圭贤便蹲下背起他继续走。

玬刻意放慢了脚步,在后面看着曺圭贤背着孩子两人有说有笑的样子,这是她想象过的画面,没想到提前就看到了。

「或许我们应该抓紧结婚,不要再等曺圭贤攒钱换更大的房子,然后尽快生一个小孩,这样孩子就和小云差十岁左右,不算太多,他们可以一起玩。唉,十岁还是有点多了,如果早一点遇到圭贤就好了,要是始源领养小云的时候我和圭贤的孩子已经五六岁了多好,那他们两个就是最好的朋友了。如果是小女孩,或许还会是青梅竹马。多可爱啊,我可以把杂志上的所有漂亮衣服都买给他们,把他们打扮成世界上最漂亮的小人偶,一只手牵一个领去单位给同事看……」

玬这样胡思乱想着,逐渐越走越慢,直到前面曺圭贤站住回头喊她的名字,她才发现自己已经落下了一大截,忙笑着追了上去。

这一整天,曺圭贤离奇的快乐。他走在相同的商店街,坐进同样的电影院,心情却和从前完全不同。原来幸福是如此具体,他在M出版社的编辑部待了这么多年,看了那么多用字句编织出来的暖意,从未这样真真切切感受到。在他游进词汇之海的同时他就游出了词汇之海,他日渐麻木也对字词描述出来的种种感觉祛魅,一度他以为很多东西是绝对不可得的。比如那些对性的描写,文学里把性写到极致,像是世界上再没有更好更欲罢不能的体验,但自己经历过后却并不这样觉得,性的确迷人,但也没有到主宰一切的程度。再比如爱情,怎样崇高怎样壮美怎样坚贞而忘我,在曺圭贤自己拥有过以后,还是觉得无法到达文学堆砌的那个高度。唯独今天,和金钟云在一起的这一天,他才明白了为什么世人要用那么多丰富的词藻去形容一种感觉。当你拥有一种前所未有的体验后,你就会极尽所能去描绘它,多么夸张的言语都不够,如同现在,他根本无法描述自己内心的充盈。

但是这一切都在崔始源接走金钟云的后荡然无存,看着车窗里像自己挥舞的小手,男人的感官世界瞬间一片荒芜。

他走了,他回到崔始源身边了,他不会再让自己抱他,不会再用软软的脸颊贴着自己,不会喊自己圭贤叔叔,也不会拉着自己的手晃来晃去了。怎么办,该怎么办,曺圭贤不想结束,他舍不得把金钟云还给他的准爸爸,他想要金钟云永远在自己身边,永远像今天一样,和自己亲密无间。

玬看出了曺圭贤脸上的不舍,于是温柔的握住了男人的手。

“没关系圭贤,我们会有自己的孩子。”

每晚睡前,崔始源都要去二楼看一眼孩子睡着了没。今晚也不例外,他轻手轻脚走上楼梯,缓缓推开房门来到金钟云的床边。

他睡得很熟,电暖炉橘红色的光照得小脸红扑扑的。崔始源轻轻摸了摸他的头,目光落在枕边的黑色领带上。

那天之后他每天都把这条领带放在自己身边睡觉,出门也会把领带叠起来放进自己的小包里随身带着。孩子和自己很亲,但也像是离不开曺圭贤一样,隔一天就问圭贤叔叔来不来玩。他这么喜欢曺圭贤,崔始源觉得怪有趣的,金的信上也没有指定哪个人来照顾小云,大概这孩子和他们两人都有缘分,命里注定金钟云会来到他们二人身边,拥有双倍的爱。

....

“哎呀圭贤真是不好意思没提前和你说,反正你替我看一天孩子,我体检要早点去排队,我走了啊,拜拜~小云宝贝拜拜,晚上来接你~”崔始源把孩子往曺圭贤怀里一放,飞吻着小跑上了车。

“叔叔拜拜~车车慢慢开哦~”

金钟云戴着手套的小手冲男人挥了挥,转回头看着头发蓬乱睡眼惺忪的曺圭贤:“圭贤叔叔早上好~”

“宝贝你起得这么早,困不困啊?再睡一会吧?”曺圭贤抱着金钟云进屋带上门,把孩子放在玄关处的凳子上坐下,帮他脱衣服和鞋子。

“不困!”

孩子摇摇头,很有精神的回答。曺圭贤揉揉蓬乱的头发笑起来,本想着骗他再和自己睡个回笼觉,看来是没希望了。

“吃早饭了吗?”

“没有,始源叔叔说要空腹去检查身体。”

“他自己要空腹都懒得给你做饭啊?这坏家伙哈哈哈哈。”他拉着小孩的手进屋里,把电视打开调到动画频道:“坐这里等着叔叔洗个脸,咱们做早餐吃。”

对着镜子刷牙,听着客厅里传来“晨间嘟嘟车,好宝宝一起做体操”的声音,一种从来没有的暖意爬上男人的心头。十七岁那年父亲病逝母亲再婚,在一个失眠的夏夜他听到房间里传来继父和妈妈的声音,下流到几乎荒唐的对话让他觉得害怕,那天后母亲变成了一枚旋转的硬币,他不知道每一次停止会是哪面朝上,是他熟悉的那一面,还是他不敢认的那一面。不想这样心惊胆战的过日子,于是他就搬离了家里再也没有回去。十几年过去,除了读书时和室友们住在一起以外,其他时候他都习惯了一个人生活。即使是有了不错的恋人,那种陪伴也是两个独立的个体在一个看不见的界限之外彼此往来。唯独刚刚,这个孩子,他破天荒的闯进了自己的“界限”,把某种温度带了进来。

想到这些,曺圭贤隐隐约约有点感伤,这种近似于“幸福”得感觉,他三十二岁才触碰到一点点。虽然玬也常说,以后结婚了我们会有一个家,会有自己的孩子,会过幸福的生活,但语言传递的这些他从来没有实感。

“圭贤叔叔。”

金钟云走进浴室,拽了一下他的睡衣。

“啊?”

男人回过神来。

“你洗好了吗?我们吃什么呀,我去做,小云会用微波炉和烤箱。”

“你肚子好饿了对不对,抱歉抱歉,叔叔马上就好了。”曺圭贤抓紧洗漱完,一边刮胡子一边走去厨房打开冰箱看了看,发现没什么东西可以吃,于是取了一小包海苔仙贝递给金钟云:“给你这个先嚼着玩,咱们出去吃早餐吧,路口那有家粥店火腿蛋饼很酥很好吃哦。”

将近八点,终于收拾好床铺穿好衣服准备出门。牵着孩子的小手刚走下台阶,一转头,玬就站在不远处,手里提着便当盒。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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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装碗饭的个人主页我当时觉得奇怪,人不都是想长寿,各种养生各种做,为的就是长长久久“年轻态”。咋会希望“先你一步走”呢?后来,看到外公和外婆的故事,才渐渐有所感悟。 外公一直身体不太好,有哮喘,胃也不好。吃多了不行。饿了不行。吃冷了不行。烫了也不行。高中那几年,外公断断续续生病,住了几次医院,人也消瘦许多。https://story.hao.360.cn/user/KtbcEhK0LHW4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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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寓言故事(精选90篇)曾候却装作惊魂未定的样子说:“我添饭的时候看到一个瘦壳细筋的人来扯我的手,我怕是鬼,好怕人哟。” 客人们听了,又见满地的清汤寡水,心里都明白了,不由得哈哈笑起来,卜利蚀财又丢脸,却无话可说。 不团结的山羊 从前,有一群山羊,其中有五只公山羊,这几只公山羊既强壮又勇敢,可是它们一点也不团结,常...https://m.jy135.com/ertonggushi/yuyan/619846.html
5.有意义的100个小故事技术加管理是助推现代经济腾飞的两只轮子后来有个智者郭隗给燕昭王讲述了一个故事,大意是:有一国君愿意出千两黄金去购买千里马,然而时间过去了三年,始终没有买到,又过去了三个月,好不容易发现了一匹千里马,当国君派手下带着大量黄金去购买千里马的时候,马已经死了。可被派出去买马的人却用五百两黄金买来一匹死了的千里马。国君生气地说:“我要的是活马...https://blog.csdn.net/oracle_microsoft/article/details/1599867
6....生怕把哪里弄脏了。慢慢的我越来越不愿意待在客厅,一下班就躲...这一点我确实理亏,所以她让干啥就干啥,我也不好说什么。但后来越来越过分,我只能一整天把狗关在卧室里,不让它到客厅活动。就这么关了半个多月我才忍无可忍迅速找房子搬走,连押金都不要了! 合租四个月,感觉像住在隔断房里,每天都好压抑!四个月没躺过一次沙发,每天都是她和她男朋友霸占着。厨房我不用也...https://www.yoojia.com/article/3870498543725793933.html
7.妖精妖怪——锅庄往事之一院里的人好晒太阳,一堆人围在阳光下,半闭着眼睛享受温泉似的阳光的沐浴,舒服了就张家李家的议论起来。我们大院里的孩子们爱玩弹玻璃弹,一个窝一个窝地弹,叫做进老虎洞。我在玩时,那些大人们总爱追着我看,好像我身上真的有什么奇怪的东西值得他们那样看。有一次,我捧着一碗热茶出来,茶烧着手心,我忍不住在...https://zangdiyg.com/home/article/detail/id/648.html
8.生活用品谜语及答案3) 我就有只小铁狗,专吃人的脚和手,养成卫生好习惯,偏要让它咬个够。(猜一日用品:指甲刀) 4) 小小船儿整一对,坐着客人有十位,白天坐船赶路忙,走遍天下不用水。(猜一日用品:鞋) 5) 一个画家真奇怪,画画不用笔和彩,朝它面前站一站,咔嚓一声画下来。(猜一日用品:照相机) ...https://www.ruiwen.com/miyu/4114682.html
9.www.scmc国家发改委副主任丛亮在发布会上表示,民营经济和国有经济都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国有经济、民营经济各有优势、各具特色,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缺一不可,只有这两部分相互协调、共同发展,中国的经济才能走得稳、走得好、走得远,也只要这两部分相互协调、共同发展,中国经济就一定能...http://www.scmc-xa.com/xxxr468473
10.www.jxmzxx.com/appnews/695266.html一直以来,杨采钰在公众眼中与陈的感情备受瞩目,而如今陈与新欢的亲密举动,让人们不禁联想杨是否已风光不再。 有消息称,自陈金飞被拍到与新欢在一起后,杨在一些场合的露面次数明显减少,这更加深了外界对他们婚姻出现问题的疑虑。 随着杨陈离婚传闻的不断发酵,神仙姐姐却无辜躺枪。 http://www.jxmzxx.com/appnews/695266.html
11.经典绕口令(通用21篇)1.颠倒歌兜装豆狗与猴 咬牛奶,喝面包, 夹着火车上皮包。 东西街,南北走, 出门看见人咬狗。 拿起狗来打砖头, 又怕砖头咬我手。兜里装豆, 豆装满兜, 兜破漏豆。 倒出豆,补破兜, 补好兜,又装豆, 装满兜,不漏豆。树上卧只猴, 树下蹲条狗。 https://m.yuwenmi.com/yuwenjichu/raokouling/21052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