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是主管市级机关事务工作的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根据《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市级机关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昆发〔2002〕1号),设置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昆明市机关事务局纳入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分别是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昆明市市级机关会议中心。其中: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为财政全供给单位,昆明市市级机关会议中心为部分供给单位。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编制人数为357人,截止2019年12月末,在职实有27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48人,非参公事业人员124人。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昆财行〔2019〕1号)文件,批复昆明市机关事务局部门预算资金14167.11万元,均为一般公共经费预算收入。年中调整预算金额后,本年部门实际预算收入为16519.95万元。昆明市机关事务局2019年决算总数为14869.46万元。资金到位率达100%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最终得分98分,评价结果为“优”。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绩效目标及部门职能设置明确、科学、合理,年度具体工作与部门职能的匹配性、资源配置合理性较高,但存在设定的部分工作目标无法量化,设定的工作目标不够明确和具体,未对部门目标及部门全部工作设定详细工作计划情况出现。部门预算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资产管理及业务管理情况良好,“三公经费”控制率为73.66%,固定资产在用率达100%。
在部门产出方面,8个重点目标任务项目均在2019年度内实施完成,牵头组织开展了全市办公用房制度规范专项整治和公务用车管理专项整治,审批购置了15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办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车辆报废206辆,完成48个单位办公用房改造方案的审核工作及回复工作。共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项目262个,节约资金643.80万元,节约率达5.72%。组织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儿童医院2家单位连同省内其他4家单位,共同代表云南省参加全国能效领跑者遴选。组织全市公共机构开展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圆满完成2019年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数据清查工作。依法依规完成行政中心新一轮安保、绿化、卫生保洁、设备维护服务、会堂常规物业服务单位招投标和管理工作。实现市级行政中心电力系统、消防系统、电梯系统、智能系统、中水系统的维修维护全覆盖巡查,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率达100%。
在部门效果方面,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采用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对公务车状态和位置管理、科学调度、精确指挥,以及对用车人进行用车情况统计分析,为公务车管理提供有效依据。实现昆明市市直各单位公务用车流程化、动态化、网络化、透明化、人性化管理。大力倡导低碳出行,在公务用车领域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并将新能源汽车作为定向化保障用车。开展市级行政中心“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鼓励引导行政中心干部职工参与垃圾分类。全年无食品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责任事故出现,没有出现火险火情,构建了安全有序的办公环境。实现零火情防控目标。积极探索创新型机关事务管理模式,在市级行政中心餐饮方面建成中心智慧食堂管理系统,提升后勤管理多样性。最终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市级机关工作人员满意度为95.56%。
三、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二)存在的问题
1.垃圾分类准确率不高
根据实地评价发现,截止2019年12月31日,仍发现市级行政中心个别投放点存在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未区分投放现象,导致垃圾分类准确率不高。
(三)改进措施及建议
1.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建议市级行政中心持续大力宣传垃圾分类的知识,要求中心干部职工掌握垃圾分类的标准和智能垃圾分类箱、垃圾回收商品兑换机操作细则,针对垃圾分类不正确问题加大宣传、督导力度,通过图文展览、悬挂标语、粘贴海报、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开展广泛宣传,讲解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观念,从源头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
第二部分正文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是主管市级机关事务工作的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根据《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市级机关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昆发〔2002〕1号),设置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构正县级,包括机关纪委、局办公室、财务处、政府采购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处、房产基建处、人事教育处、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车辆管理处、局工会、老干办、绿化处、保卫处、会议管理办公室(体改处)14个处室及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机关设备维护中心、机关餐饮中心、市级机关绿化保洁中心4个直属部门。
根据《昆明市机构改革方案》、《昆明市深化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以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昆政发〔2019〕12号),2019年昆明市机关事务局纳入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分别是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昆明市市级机关会议中心。其中: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为财政全供给单位,昆明市市级机关会议中心为部分供给单位。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编制人数为357人,截止2019年12月末,在职实有27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48人,非参公事业人员124人。
(二)部门职能
根据《昆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昆政办通〔2002〕94号),其主要职能包括以下方面:
1、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结合市级机关的具体情况,研究制定市级机关事务工作的具体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根据机关后勤改革的要求,负责提出机关服务中心设置的意见,对委托服务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
4、负责市政府机关经费在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单位和局属单位经费的预算管理;负责市政府机关后勤服务单位的财务管理并监督执行。
5、监督管理市级机关及部分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市政府在公务活动中有关部门赠送礼品的管理。
6、组织实施市级机关及部分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
7、负责对市级机关基本建设项目进行预审,对市政府机关重大基建项目进行管理并组织实施。
8、对市级机关行政办公房地产权、驻外联络(办事)处房地产权进行管理,制定房产管理制度。负责市政府机关办公用房的管理、维护、调配工作。
9、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汽车定编管理,汽车编制核查调整和车辆配备使用等工作。
10、负责市级机关后勤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市级机关工勤人员和从事机关服务工作的工人的职业技能等级培训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省部级领导干部的接待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市内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的后勤服务工作;配合外事部门承办重要外宾的接待工作;承担市领导交办的其他接待服务工作。
12、负责市级机关有关社会事务综合管理,协调管理机关办公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归口管理市政府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绿化、计划生育、爱国卫生、交通安全、环境综合整治等社会事务性工作。
13、承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具体如表1:
表1昆明市机关事务局部门整体支出项目目标及完成情况表
序号
年初目标
进度
完成情况
1
积极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组织做好新一轮市级行政中心安保、绿化、室内保洁、设备维护等服务外包工作的招标引进工作。
100%
与云南艺丰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昆明会堂会议服务保障和设备设施维护外包合同;与深圳市明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新一年保洁服务合同
2
完成2019年度政府采购工作任务,力争货物采购资金节约率达到5%
共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项目262个,资金节约率为5.72%。
3
做好行政中心治安防范和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市级行政中心全年无重大治安案件和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市级行政中心全年无重大治安案件和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4
完成《昆明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实施办法》《昆明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的拟定和报批工作。
已完成拟定和报批工作。
5
完成昆明市党政机构改革涉及有关单位的办公用房调配工作。
圆满完成昆明市机构改革办公用房调配,实现了市领导对办公用房“不新建、不外购、不外租”的要求。
6
做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与北京中环智信新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垃圾分类运行系统保障。
7
做好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
改善食堂操作环境,保障餐饮安全,夯实餐饮服务保障基础。
8
做好安全生产(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及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全年无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等突发事件发生。
9
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2019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
完成2019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活动的主题分别是“绿色发展,节能先行”和“低碳行动,保卫蓝天”,
10
严格落实公务用车购置审批有关要求和规定,做好公务用车购置审批工作,确保不出现超编、超标审批购置车辆。
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各项规定和车辆编制管理,审批购置了15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编制内报废更新车辆,为17辆上级实物下拨车办理落户手续。无超编、超标准、违规审批购置公务用车问题。
11
组织做好市级行政中心开展春节、国庆等重大节日的卫生保洁活动。
完成市级行政中心开展春节、国庆等重大节日的卫生保洁工作。
12
组织做好市级行政中心开展食品卫生安全活动,确保全年不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全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部门管理制度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昆财行〔2019〕1号)文件,批复昆明市机关事务局部门预算资金14167.11万元,均为一般公共经费预算收入。年中调整预算金额为14869.46万元,年初结余结转1650.49万元,本年部门实际预算收入为16519.95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
昆明市机关事务局2019年决算总数为14869.46万元。
其中:(1)基本支出7504.85万元(含:人员经费6603.3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901.48万元);
(2)项目支出7364.61万元;
(3)年末结余结转1650.49万元。
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具体如表2:
表2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表
单位
类别
年初预算
预算调整
年度预算
年度决算
年末结余结转
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
人员经费
6035.99
7206.91
5556.42
1650.49
公用经费
706.16
813.07
-
项目支出
5679.95
6139.33
单位小计
12422.11
14159.30
12508.81
昆明市市级机关会议中心
1121.58
1064.95
54.44
88.41
569.00
1225.28
1745.02
2360.65
合计
14167.11
16519.95
14869.46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昆明市机关事务局部门整体政府采购计划金额为818.11万元,实际采购金额为544.00万元,均为采购服务类项目。
(七)固定资产情况
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共计16114.37万元,其中包含:
1.房屋账面价值12794.73万元;
2.车辆账面价值3319.64万元。
二、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抓好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坚持强化组织建设,坚持以活动带队伍,坚持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纪律作风建设要求,接受省委巡视,坚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秉持“为政府领导服务,为机关工作服务,为机关职工服务”的宗旨,提升管理服务保障效能,确保服务质量,加大改革力度,做好后勤各项工作,逐步改善机关工作、生活、福利条件。认真履行“做好协调、当好参谋、搞好服务”的职能,认真做好事务管理等各项服务工作,保证市级行政中心工作高效有序运转,促进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按照管理科学化、保障制度化、服务社会化的要求,开展争创一流佳绩、争建一流队伍,为现代新昆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1.完成2019年度政府采购工作任务,力争货物采购资金节约率达到5%;
2.2019年计划400辆公务用车纳入信息化平台进行管理,并对完成平台运行维护工作,确保公务用车使用规范率达100%;
4.启用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垃圾分类运行服务,确保垃圾处理设备均能正常运行,设备完好率达100%。
5.对市级行政中心现有的消防灭火等安全设备实施定期维护及更换,保障执勤武警中队的生活和执勤用品。完成重要会议的安保任务,组织消防治安维稳培训,完成全年节假日前期联合安全大检查工作,使安全隐患减少20%。
三、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
确认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梳理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及存量资源→分析确定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评价目的
通过收集部门(单位)基本情况、预算制定与明细、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及组织架构等信息,分析部门(单位)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及中长期规划目标完成与履职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找出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
2.《云南省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云财预〔2015〕295号)
3.《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6〕12号)
4.《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昆财绩〔2018〕60号)
5.《昆明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云财评审〔2018〕8号)
6.《昆明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昆政办﹝2012﹞10号)
7.《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昆政发〔2019〕12号)
8.《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主要工作目标》
9.《昆明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昆政办〔2010〕146号)
10.《昆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内部控制手册》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1.绩效评价对象
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和资产运行,以及涉及到的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绩效情况。
2.绩效评价时段
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果
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最终得分98分,评价结果为“优”。具体得分情况如表3:
表3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重点评价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
得分率
部门决策
35
100.00%
部门管理
20
部门产出
24
22
91.67%
部门效果
21
100
98
98.00%
2.主要绩效
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绩效目标及部门职能设置明确、科学、合理,年度具体工作与部门职能的匹配性、资源配置合理性较高。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设定明确,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一致。年度工作计划与年度工作目标对应匹配。部门预算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资产管理及业务管理情况良好,“三公经费”控制率为73.66%,固定资产在用率达100%。
在部门效果方面,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采用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对公务车状态和位置管理、科学调度、精确指挥,以及对用车人进行用车情况统计分析,为公务车管理提供有效依据。实现昆明市市直各单位公务用车流程化、动态化、网络化、透明化、人性化管理。大力倡导低碳出行,在公务用车领域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并将新能源汽车作为定向化保障用车。开展市级行政中心“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鼓励引导行政中心干部职工参与垃圾分类。全年无食品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责任事故出现,未出现火险火情,构建了安全有序的办公环境。实现零火情防控目标。积极探索创新型机关事务管理模式,在市级行政中心餐饮方面建成中心智慧食堂管理系统,提升后勤管理多样性。最终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到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对机关事务管理局满意度为95.56%。
(二)具体绩效分析
表4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得分表
指标权重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A部门决策
35%
A1部门目标
A11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的明确性与合理性
A12年度工作目标的明确性与合理性
A13年度工作计划与年度工作目标的一致性
A14绩效目标合理性
A15绩效指标明确性
A2部门职能
A21部门职能的明确性与科学性
A22年度工作目标与部门职能的适应性
A23年度具体工作与部门职能的匹配性
A24部门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职责的明确性
A3资源配置
13
A31基本支出预算合理性
A32项目支出预算合理性
A33人力资源投入合理性
A34办公资源投入合理性
A35重点项目资源分配合理性
B部门管理
20%
B1预算管理
B11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
B12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
B13“三公经费”控制率
B14预算调整情况
B2财务管理
B2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
B22资金使用合规性
B23财务监控的有效性
B3人力资源管理
B31在职人员控制率
B32人力资源管理执行情况
B4资产管理
B41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
B42固定资产在用率
B5业务管理
B51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
B52政府采购规范性
B53监督考核情况
C部门产出
24%
C1产出数量
C11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C12公务用车、用房管理情况
C13政府采购工作完成情况
C14会堂外包工作完成情况
C15节能减排工作完成情况
C16治安稳定工作完成情况
C2产出质量
C21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率
C22垃圾分类准确率
0
C3产出时效
C31任务完成及时率
D部门效果
21%
D1社会效益
14
D11车辆管理透明化
D12资源利用提升性
D13区域治安稳定性
D14公共机构节能示范性
D15后勤管理多样性
D2满意度
D21市级机关工作人员满意度
D3部门可持续发展
D31队伍建设情况
D32信息共享、公开情况
D33长效管理创新情况
总分
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部门职能以及昆明市人民政府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关于下达《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主要工作目标》的通知,确定了2019年度工作计划,对各项事业进行了目标设定。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设定明确,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一致。故A12指标得2.00分。
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度工作计划与年度工作目标对应匹配,按目标分类列出了部门重点工作计划、职能工作计划、党建工作计划等,并对部门全部工作设定详细工作计划。故A13指标得2.00分。部门详细工作计划
根据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显示,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设置的绩效目标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与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相一致。故A14指标得分为满分3.00分。
根据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体系》显示,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并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且绩效指标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匹配。故A15指标得分2.00分。
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有明确的“三定方案”,《昆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昆政办通〔2002〕94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昆政发〔2019〕12号)文件。上述文件均对其部门职能进行了明确规定,部门职能明确、设定依据充分。故A21指标得满分1.00分。
根据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的工作目标了解,本年度工作目标与部门职能职责相对应。故A22指标扣权重分50%,得分2.00分。
评价小组将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处提供的《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主要工作目标》中的各类具体工作与其“三定方案”中的职能进行匹配,《2019年主要工作目标》中的各类具体工作均在“三定方案”的职能范围内,且各项职能工作均有具体工作支撑。故A23指标得分为满分4.00分。
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设的科室(包括办公室、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政府采购办公室等)及下属单位均有明确的“三定方案”对职能职责范围进行界定,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设科室办公室与业务科室及下属单位的职责明确。故A24指标得分为满分1.00分。
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基本预算标准进行编制,如实核定人员基数。故A31指标得分为满分2.00分。
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进行项目经费预算时,首先由各科室根据往年工作开展情况和预测年度预计情况进行详细预算报给财务处,由财务人员根据政府财政科目进行归集分类,报党组理事会审议通过后上报财政。在此过程中,财务人员与相应业务科室就项目经费预算形成了通畅的沟通渠道,各大类项目预算根据业务归属科室进行合并。同时,项目预算编制均有政策支持,部门预算依据充分、各类项目设立符合资金使用范围。故A32指标得分为4.00分。
项目组通过问卷调研和现场访谈分别核查机关事务管理局系统工作人员的充足情况,目前人力资源投入相对合理。故A33指标得分为满分2.00分。
评价小组在实地访谈调研中了解到,目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包括办公用房、办公用品、用餐配备等办公资源配置能够满足其正常工作需求。故A34指标得分为满分2.00分。
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能够保障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全面完成当年工作目标任务。
故A35指标得分为满分3.00分。
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调整后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7504.85万元,年度决算总额为7504.85万元,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为100%。
根据评分标准,则B11指标得分为满分2.00分。
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调整后项目支出预算总额为7364.61万元,年度决算总额为7364.6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为100%。
根据评分标准,则B12指标得分为满分4.00分。
评价小组通过核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提供的财务资料,了解到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99.82万元、公务招待费0.5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共计400.32万元。比较2018年“三公经费”543.48万元,则“三公经费”控制率为73.66%。根据评分标准,B13指标得分为满分1.00分。
2019年度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未申请预算调整。根据评分标准,则B14指标得满分1分。
通过评价小组调查了解,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了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并编制了《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内部控制手册》,在《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内部控制手册》中包括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故B21指标得满分1.00分。
通过实地评价发现,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整体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具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发生。故B22指标得满分4.00分。
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通过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经费列支及报批程序等监督部门资金使用情况,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按季度要求资金使用单位定期上报资金使用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专项资金进行审计。故B23指标得满分1.00分。
根据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三定方案”,2019年编制人数272人,在职人数为272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00%。故B31指标得满分1.00分。
根据现场评价发现,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的《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内部控制手册》中包括了在编、派遣、临时员工的管理,也同时包括招聘、培训、工资发放及考核制度。故B32指标得满分1.00分。
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参照《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内部控制手册》,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的要求,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评价小组通过固定资产卡片和固定资产账目进行核查发现,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固定资产卡片齐全,并对新增及核销的固定资产履行了相应的申请审批程序,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故B41指标得分为满分1分。
评价小组核查了固定资产卡片以及相应的申请、审批文件,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固定资产总值为16114.37万元,实际在用固定资产价值16114.37万元,固定资产在用率100%。根据指标评分标准,B42指标得分为满分1.00分。
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各项业务工作均有相应的政策文件,且评价小组抽查了部分业务补贴的数据资料,未发现有违反业务管理制度的情况。故B51指标得分为满分1.00分。
2019年度昆明市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和下级单位政府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简称“政府采购法”)、财政部74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委托代理机构进行了相应的招投标工作,均顺利开标确定中标单位。采购程序均上报上级部门审批,集中采购的项目档案资料规范、齐全,分散采购项目资料规范留存管理。故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和下级单位在政府采购程序中的归档程序规范,B52指标得分为满分1.00分。
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从内控监督程序、监督检查、采购监督检查管理、合同监督检查、资产监督检查、决算与预算考核、关键岗位及人员考核管理等方面制定了《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内控制度手册》,该文件贯穿决策、执行、监督、考核全过程,覆盖局机关的各种经济业务和事项。故B53指标得满分1.00分。
根据现场评价,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重点目标任务为:1.组织新一轮市级行政中心安保、绿化、室内保洁、设备维护等服务外包工作的招标引进工作;2.2019年度政府采购资金节约率达到5%;3.行政中心治安防范和消防安全工作;4.完成《昆明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实施办法》《昆明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的拟定和报批工作;5.完成昆明市党政机构改革涉及有关单位的办公用房调配工作;6.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7.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安全生产(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及8.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任务,以上8个项目均在2019年度内实施完成,故C11指标得分为3分。
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机关事务管理局共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项目262个,其中公开招标18个,竞争性谈判22个,询价采购222个。共完成采购预算11249.28万元,成交金额10605.48万元,节约资金643.80万元,节约率为5.72%。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6072.69万元,成交金额5487.30万元,节约资金585.39万元,节约率为9.64%。服务类采购预算5203.66万元,成交金额4959.36万元,节约资金244.30万元,节约率为4.69%。故C13指标得分为满分2.00分。
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增强应急工作意识,组织开展了市级行政中心安全卫生大检查4次,开展了消防应急、电梯困人救援、突发停电处置、防汛等演练共4次。与驻市级行政中心130余家单位和10家外包餐饮服务单位签订了《2019年度社会治安和消防安全责任书》,圆满完成驻行政中心“消防安全、治安防范、信访维稳”业务工作培训,提升群防群治效果。故C16指标得分为2.00分。
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通过招投标形式确定为市级行政中心提供全年24小时不间断设备维护服务单位,要求对方单位定时对中心设施设备检修,实现电力系统、消防系统、电梯系统、智能系统、中水系统的维修维护全覆盖巡查,加强日间巡查。截止2019年12月31日,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率达100%。故C21指标得分为满分2.00分。
根据实地调查发现,仍发现个别投放点存在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未区分投放现象,垃圾分类准确率为98%。根据评分标准,故C22指标扣2分,得分0分。
2019年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年度计划项目均按照实施方案内容按时完成,任务完成及时率达100%。根据评分标准,故C31指标得分为2分。
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采用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昆明市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是针对公务车辆进行综合管理和调度指挥的应用系统,该系统依托现有信息化基础平台和应用平台,通过GPS定位管理、公务车派车系统、经费管理系统、大数据分析系统等方式,实现对公务用车的综合管理。该平台主要目标是通过创新公务车管理模式,利用云储存、云计算、GPS卫星定位技术,移动互联网技术、移动通信技术、数据库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等多项现代信息技术,对公务车辆进行技术和管理创新,将公务用车人信息、运行状态、监控状况,实时位置以及进行速度、方向等运行轨迹数据上传到管理平台,实现对公务车状态和位置管理、科学调度、精确指挥,以及对用车人进行用车情况统计分析,为公务车管理提供有效依据。实现昆明市市直各单位公务用车流程化、动态化、网络化、透明化、人性化管理。故D11指标得满分2.00分。
大力倡导低碳出行,在公务用车领域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并将新能源汽车作为定向化保障用车。开展市级行政中心“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建成生活垃圾前端分类储运体系,鼓励引导行政中心干部职工参与垃圾分类,节能减排,营造绿色办公环境,循环利用办公用品。故D11指标得满分2.00分。
通过现场调研了解,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为抓好市级行政中心安保日常监督检查和消防安全年度目标落实,强化安全保卫,着力营造安全稳定的办公环境。按照《昆明市市级机关餐饮中心餐饮服务保障考核实施办法》对各食堂的食品安全、卫生工作、仓库管理、制度建设等项目实行考核,做好了市级行政中心餐饮服务保障,确保全年无食品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责任事故出现,没有出现火险火情,构建了安全有序的办公环境。实现零火情防控目标。故D13指标得分为2.00分。
公共机构节能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具有便于集中管理、执行力强的优势,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作为第一批获得全国“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殊荣的单位,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开展2019—2020年节约型示范单位及“能效领跑者”创建工作,组织昆明市东川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儿童医院3家单位做好2020年度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遴选。市级行政中心带头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环境,并鼓励其他社会主体加强节能环保工作,引导全体市民提高节能和保护环境意识,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节能环保氛围。根据指标评分标准,D14指标得分为满分3.00分。
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一直以来积极探索创新型机关事务管理模式,重视信息化建设,探索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与机关事务工作深度融合。在市级行政中心餐饮方面建成中心智慧食堂管理系统,在行政中心6个对内食堂上线试运行,升级增加食堂用餐、订餐信息化管理、手机App支付等功能。D15得满分2.00分。
根据市级机关工作人员满意度调查问卷,市级机关工作人员最终满意度=满意问卷份数/有效问卷份数×100%=86/90=95.56%。根据评分标准,D21指标得满分4.00分。
2019年,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省市会议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自觉加强班子理论学习,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切实提高了班子政治理论素养和服务群众能力。组织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等集中学习9次,通过现场授课和视频会议等方式,聆听专家讲座20多场次,邀请专家为班子成员授课2期。开展集体读书班2期,组织集体研讨2次。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班子的“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4次,开展集体读书班2期,组织集体研讨2次。不断深化对党的初心和使命的认识,加深党中央对云南战略定位的领悟,加深对工作职责的领悟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抓实理想信念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9次,党员干部集中培训2期,观看专题片1次,各级党组织书记上党课37堂(次);积极配合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千堂党课进基层”“百名典型上讲台”活动,培训党员54人次。故D31指标得分为满分2.00分。
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落实依申请公开制度,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情况下,积极加大信息公开范围和力度,推进公开透明。按规定公开我局的政府采购计划、经费预算等都信息15次。办理政协委员提案1件,续办续复人大代表B类建议1件。及时、高效、准确处理报送各类公函文件,提高办文、办会、办事质量,流转公文4500余件;上报政务信息65篇,编辑工作信息10期;“12345”平台办件35件;承办党组会、办公会等大小会议40余次。加强内外沟通衔接,做好档案、保密、办公系统维护等工作,局机关运行顺畅。故D32指标得分为满分2.00分。
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班子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落实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班子内部坦诚相见、合作共事。严格落实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党组会议事规则和局长办公会制度,对事关全局发展、稳定、班子建设、大额财务支出及人事等重大问题的决策,严格按照程序,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开展调研,确保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通过市委巡察整改和主题教育,对照巡查组反馈意见,对照党章党规,从思想、政治、作风、能力、廉政等方面认真查摆了差距和不足,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了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班子的民主氛围更加浓厚。注重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核心作用。带领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对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领导,支持群团组织依法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是部门工作长期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故D33指标得分为满分2.00分。
五、主要经验做法
六、存在的问题
七、改进措施及建议
一、项目概况
二、评价结论
三、问题和建议
1.存在的问题
2.建议及改进措施
建议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的申报工作,建立健全绩效目标考核机制,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将年度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结合以前年度工作经验,从往年项目完成情况数据入手,设置数量、质量、成本、进度绩效指标要注意绩效指标的完整性,确保绩效指标能充分支撑绩效目标,加强绩效指标设置工作培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视程度。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文件精神,规范采购行为,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紧紧围绕“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和“重服务、重效率、重规范”的工作思路,按照“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效益,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廉政建设”的目标要求,坚持“以人为本,规范运作,文明服务,公正立业”的工作理念,不断拓宽采购渠道,规范采购行为。
2.项目立项依据
3.项目实施情况
(1)完成2019年招标工作100场次;
(2)完成政府采购政策宣传培训工作1次;
(4)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及时率、政府采购工作完成及时率达到100%;
(5)采购资金节约率≥5%;
(6)有效质疑处理率达100%
(7)采购单位及供应商满意度达100%。
(2)资金使用情况
明细项目
预算支出确定数
(万元)
实际支出数(万元)
支出进度(%)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评审、交通、工作餐费、公证费
29.25
9.00
38.25
5.组织及管理情况
(1)项目管理主体
项目主管单位为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项目责任单位为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2)保障措施
(二)绩效目标
1.总目标
2.年度目标
(1)产出目标
①完成2019年计划招标场次≥230次;
②政府采购资金节约率≥5%;
③公告公示率、成本控制率、项目完成及时率达到100%;
(2)效果目标
②定期开展政府采购专业知识培训,
③服务对象(采购单位、供应商)满意度达90%以上。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全面了解项目管理过程是否规范、产出目标是否完成以及效果目标是否实现等方面的内容,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项目在以后年度的开展提供可行性参考建议。在此基础上,重点分析项目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成本支出的真实性和控制有效性,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为以后年度编制项目预算、选择项目实施主体等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制定过程
1.前期调研
2.研究文件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工作方案的设计
档次
优
良
中
差
分值
得分≥90
80≤得分<90
60≤得分<80
得分<60
(三)绩效评价原则及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2.绩效评价方法
(1)审阅资料
(2)现场调研
通过调研,进一步了解部门职能职责、履职情况、项目实施及绩效目标申报和实现情况,结合部门特点制定适用的重点评价指标体系。
(3)实地评价
(四)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1.数据填报和采集
2.社会调查
在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随机发放调查问卷,累计发放60份调查问卷,实际有效回收60份,有效回收率达100%。
3.数据分析和撰写报告
三、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项目决策
16
80%
项目管理
项目绩效
60
96
96%
2019年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以推进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局工作重心,提升素质、加强管理、树立形象、促进廉政,共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项目262个,完成采购预算11249.28万元,节约资金643.8万元,节约率达5.72%;按照《昆明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对政府采购信息、中标信息进行公示公告,提升采购队伍人员素质及专业能力,积极树立政府采购形象,圆满完成了年初既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使服务对象(采购单位、供应商)的满意程度达95%。
1.项目决策分析
项目决策类指标包括项目立项和项目目标两个方面内容,由5个三级指标构成,共细化分解为10个四级指标。权重分为20分,实际得分20分,得分率85%。
(1)项目立项
项目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相匹配,立项依据充分,与部门职责匹配,项目立项规范。此项分值满分为8分,实际得分8分。
表3项目立项指标评分表
指标名称
业绩值
实际得分
A11.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适应性
A111.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匹配性
匹配
A12.立项依据充分性
A121.与发展规划匹配性
A122.与部门职责适应性
适应
A13.项目立项规范性
A131.前期调研情况
充分调研
A132.立项程序规范性
规范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A132.立项程序规范性: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部门职能职责,结合政府采购实际需求,通过提交年初预算、项目计划、填报项目绩效申报表上报财政,该项目立项规范。
(2)项目目标
主要考察所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完整且与预算相匹配,细化分解的绩效指标是否与绩效目标相适应。各指标业绩值和实际得分详见表4。
表4项目目标指标评分表
A21.绩效目标设定的合理性
A212.绩效目标完整性
完整
A213.目标与预算的匹配性
A22.绩效指标设定的明确性
A221.指标细化分解情况
细化分解
A222.指标与目标的匹配性
A212.绩效目标完整性:根据绩效目标申报表和项目实施内容,本项目编制的绩效目标基本能够完整地反映预期的产出和效果,符合设定要求。
A213.目标与预算的匹配性:本项目工作目标为组织完成2019年全年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信息发布、拟制招标文件、草拟采购合同、对采购效益进行综合分析。项目目标与预算相匹配。
该项指标满分为3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A222.指标与目标的匹配性:根据绩效目标申报表,本项目仅设置效益指标,项目产出中的数量、质量、成本等具体各项指标与目标未匹配。
2.项目管理分析
项目管理指标包括投入管理、财务管理和项目实施三个方面内容,由9个三级指标构成,共细化分解为9个四级指标。权重分为20分,实际得分20分,得分率为100%。
(1)投入管理
主要考察项目预算编制是否合理,预算调整是否符合规定,以及预算执行情况。各指标的业绩值和实际得分详见表5。
B11.预算编制合理性
合理
B12.预算调整规范性
B13.预算执行率
>95%
B11.预算编制合理性:通过查阅年初预决算文件、支出明细账等资料,项目预算资金与实际使用金额无差异,预算编制充分、合理的预计项目支出并完整反应。
B12.预算调整规范性:本项目未涉及到预算调整。
(2)财务管理
主要考察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项目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有效,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资金拨付程序是否完整,财务制度是否有效执行,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监控的有效性。各指标的业绩值和实际得分详见表6。
表6财务管理指标评分表
B21.资金使用情况
合规
B2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健全
B23.财务监控有效性
B231.资金拨付程序完整性
B232.财务制度执行有效性
有效
B21.资金使用情况:通过查阅预算批复、支出明细账、支付指令、原始凭证等资料,本项目资金使用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3)项目实施
B31.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B311.项目实施单位管理制度健全性
B312.管理方监管措施健全性
B32.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
B321.项目实施单位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部分执行
B322.监管措施执行情况
B323.合同执行情况
B324.台账记录规范性
B33.政府采购规范性
B331.采购方式合规性
B332.采购流程规范性
B312.管理方监管措施健全性: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项目实施的监管,要求实施单位提供项目实施的台账记录、日报表和月报表等文件资料。昆明市财政局负责对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审核、计划管理、采购方式及组织形式的审批,依法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B323.合同执行情况:通过梳理项目合同约定内容和实际实施情况,签订的合同规定的工作职责、服务内容、质量要求等内容均已有效执行。
该项指标满分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3.项目绩效分析
项目绩效类指标包括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两方面内容,由6个三级指标构成,共细化分解为10个四级指标。权重分60分,实际得分58分,得分率96.67%。
(1)项目产出
项目产出类指标主要包括政府采购项目完成数、采购资金节约率、采购(中标)公告公示率、成本控制率、完成及时率等内容。各指标的业绩值和实际得分详见表8。
表8项目产出指标评分表
C11.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完成情况
C111.政府采购项目完成数
完成
C112.采购资金节约率
C113.采购(中标)公告公示率
C12.成本控制率
C121.项目成本控制率
达标
C13.项目完成及时率
C131.项目完成及时率
30
C111.政府采购项目完成数:根据检阅台账及查,截止2019年12月31日,采购办共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项目262个,其中公开招标18个,竞争性谈判22个,询价采购222个。
达到目标。
该项指标满分为6分,根据评分标准得6分。
C112.采购资金节约率:根据现场勘查及查看台账记录,2019年,采购办共组织完成采购预算11249.28万元,成交金额10605.48万元,节约资金643.80万元,节约率为5.72%。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6072.69万元,成交金额5487.30万元,节约资金585.39万元,节约率为9.64%。服务类采购预算5203.66万元,成交金额4959.36万元,节约资金244.30万元,节约率为4.69%。
C113.采购(中标)公告公示率:根据现场勘查及查看台账记录,2019年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信息发布、中标信息公告公示,均通过网站发布形式公开,公开公示率达100%。
C13.完成及时率
(2)项目效益
项目效益类指标包括社会效益、可持续性效益和满意度三部分内容,主要反映采购方式多样性、采购工作规范性、政府采购队伍专业性、项目实施后带来的可持续影响及服务对象(采购单位、供应商)的满意程度等问题。各指标的业绩值和实际得分详见表9。
表9项目效益指标评分表
C21.社会效益
C211.采购方式多样性
达到
C212.采购工作规范性
C213.政府采购队伍专业性
C22.可持续性效益
C231.项目可持续影响
起到作用
C23.满意度
C231.服务对象满意度
一般
29
C213.政府采购队伍专业性:2019年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按照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配备政府采购专家信息库,
并定期开展政府采购专业知识培训,以“政府采购大讲坛”为载体,多种形式组织学习《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组织6名业务骨干参加由财政部所属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的“全国政府采购业务暨财政部政府采购指导性案例(11-20)高级研修班”培训;参加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助力脱贫攻坚专题调研;赴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考察学习;邀请东软集团技术人员开展“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业务培训;参加昆明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座谈;参与昆明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和电子卖场前期建设;邀请昆明市明信公证处讲授公证法律知识;观看政府采购领域专家学者主讲的视频讲座;与市财政局就提升采购业务开展工作对接。通过一系列举措的实施,人员素质得到明显提升,业务技能得到明显进步。
C23.可持续性效益
C24.满意度
C241.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通过对昆明市采购单位、供应商进行满意度问卷调查,发放问卷60份,回收有效问卷60分,满意问卷57份,最终满意度=满意问卷份数/有效问卷份数×100%,通过计算得出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为95%。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2019年,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未出现任何违违法违纪的人员和现象。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分管局领导为全体人员讲授“春秋战国时代的法治与廉政”教育党课;大力抓好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的廉政工作;与全体人员签订了《个人廉洁自律承诺书》;与云南北川律师事务所共同开展扫黑除恶—基层在行动专项活动;组织全体人员赴呈贡区人民法院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组织全体人员赴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接受禁毒防艾警示教育;观看《激浊扬清在云南》警示教育片;定期学习中央、省、市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例;开展“六个严禁”和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专项整治活动;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做到警钟长鸣、警示常在。
不断提升业务能力,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管理办法,规范了采购单位的采购行为。对政府采购实行预算和计划管理,并对各单位提报的政府采购计划进行审查,严格按照预算执行采购计划,积极推行政府采购网络化管理,进一步强化“互联网+”思维,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改善传统工作模式,回应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关切,努力改善政府采购工作,提高的预算单位采购业务办理的工作效率。加强对政府采购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认真审核并合理确定政府采购方式,对确需变更采购方式的采购项目,严格按照有关变更程序报批。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加大对参与招标供应商的监管力度。
1.项目绩效指标设定的不明确
(三)建议及改进措施
昆明市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运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为规范昆明市公务用车运行管理,有效降低行政成本,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昆明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确保有序推进全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并通过改革,实现公务用车数量大幅压减,行政成本明显降低,努力构建交通费用节约可控、公务出行便捷可靠、车辆管理规范透明、公务交通补贴适度合理、监督制约切实有力、监管问责严格有效、符合昆明市实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为规范完善市本级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平台建设,创新公务交通保障机制,切实做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留用车辆的管理使用,更好地保障市本级应急综合服务及综合执法用车公务需求,按照“集中管理、统分使用、节约高效、保障公务”的原则,完成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建设,并对已进入信息化平台的车辆以及企事业单位车改完成后留用车辆一并纳入信息化平台管理,特设立此项。
昆明市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运维项目年初预算25.00万元,通过采取政府采购、委托服务的形式支付安徽中科美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完成2019年昆明市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项目运行维护费用。截止2019年12月31日,昆明市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运维项目实际支出24.27万元,结余资金0.73万元,结余资金已通过退额度方式退还到财政。预算执行率为97.08%。
2019年昆明市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运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最终得分98.5分,评价结果为“优”。
按照《昆明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昆明市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平台设置了应急综合用车服务平台和综合执法用车平台。全市81.5%的单位通过信息化平台申请调度用车,完成月均公务用车出车20000台次,每月保障公务出行80000人次,全年累计保障公务出行6912公里,全年保障公务出行276次。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全年24小时不间断维护,平台运行维护率达100%。完成昆明市公务用车全市“一张网”,并接入省监督平台,完成全省公务用车“一张网”车改要求。利用云储存、云计算、GPS卫星定位技术,移动互联网技术、移动通信技术、数据库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等多项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昆明市市直各单位公务用车流程化、动态化、网络化、透明化、人性化管理。通过的项目的实施,昆明市机关工作人员的满意程度为91.67%。但也存在不足,2019年纳入信息化平台管理的车辆数量仅为253辆,未达到年初目标400辆。
2019年计划将400辆公务用车纳入信息化平台进行管理,截止2019年12月31日,纳入昆明市信息化平台管理的车辆数仅为253辆,项目完成率为63.25%,该目标未完成。
2.改进措施及建议
建议昆明市机关机务管理局车辆管理处加大昆明市公务用车改革力度,将未纳应纳入昆明市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的车辆尽快完成管理。在填报年初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市,根据目前昆明市已纳入信息化平台管理的车辆实际数,结合本年工作计划,制定可行计划,尽量缩小预期目标与实际完成情况的差距,确保完成全年项目工作任务。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昆办通〔2016〕58号)要求,市本级2016年7月31日封车后设立了应急综合用车服务平台和综合执法用车平台,为规范完善市本级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平台建设,创新公务交通保障机制,切实做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留用车辆的管理使用,更好地保障市本级应急综合服务及综合执法用车公务需求,按照“集中管理、统分使用、节约高效、保障公务”的原则,完成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建设,并对已进入信息化平台的车辆以及企事业单位车改完成后留用车辆一并纳入信息化平台管理,特设立此项。
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车辆管理处承担市本级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平台的管理职能,设立市级机关应急综合用车保障车队和市级机关综合执法用车保障车队负责车辆的具体运行、保障工作。为全面完成昆明市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管理各项工作任务,按照省、市公车改革要求,2019年昆明市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运维项目具体实施内容为:
(1)市直党政机关纳入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管理车辆不低于400辆;
(2)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维护完成率达100%;
(3)公务用车使用规范率不低于80%;
(5)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软硬件、网络维护费用不超年初预算25万元。
根据原始材料、支付凭证等统计,截止2019年12月31日,昆明市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运维项目实际支出24.27万元,结余资金0.73万元,结余资金已通过退额度方式退还到财政。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安徽中科美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昆明市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项目运行维护费用。
项目责任单位为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车辆管理处。
昆明市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运维项目总目标为:按照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合理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切实有效保障公务出行,降低公务交通支出费用,全面、有序推进全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努力构建交通费用节约可控、公务出行便捷可靠、车辆管理规范透明、公务交通补贴适度合理、监督制约切实有力、监管问责严格有效、符合昆明市实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2019年昆明市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运维项目在年初申报预算时,针对该项目制定的年度目标为:“对目前已经进入信息化平台的车辆纳入下一年运维管理。待企事业单位车改完成后,事业单位留用车辆一并纳入信息化平台管理。”
表1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实施内容
计划完成情况
实际完成情况
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平台设置情况
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平台分别设置应急综合用车服务平台和综合执法用车平台,按照“一人一车”原则配备专职驾驶员,应急综合用车辆数为37辆,综合执法用车80辆。
务用车服务保障平台搭建完成,分别设置应急综合用车服务平台和综合执法用车平台(应急综合用车辆数为37辆,综合执法用车80辆)。
年初计划纳入信息化平台管理的车辆数量
2019年纳入信息化平台管理的车辆数量≥400辆。
2019年纳入信息化平台管理的车辆数量实际为253辆,完成率为63.35%。
平台运行维护率
2019年全年完成平台运行维护工作,维护率100%。
完成全年24小时不间断平台维护工作,完成率100%。
平台软硬件、网络维护费用
控制在年初预算25万元以内。
平台软硬件、网络维护费用共计支出24.27万元,节约资金0.73万元,完成率100%。
有效规范了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公务用车使用规范率≥80%。
完成昆明市公务用车全市“一张网”,并接入省监督平台。完成全省公务用车“一张网”。对已纳入信息化管理平台车辆配置无任务出现短信通知。规范率达100%,完成率100%。
机关工作人员满意度
机关工作人员满意度≥98%。
机关工作人员满意度达91.67%,完成率达100%。
表2评分档次划分情况表
为充分了解“2019年昆明市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运维项目”的实施情况和效果、项目实施结果对全市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的影响程度等,评价小组通过调查问卷的方式对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各单位工作人员进行。
2019年昆明市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运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最终得分98.5分,评价结果为“优”,详细各一级指标得分情况详见表3。
表3.2019年昆明市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运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情况表
项目决策类指标包括项目立项和项目目标两个方面内容,由5个三级指标构成,共细化分解为10个四级指标。权重分为20分,实际得分20分,得分率100%。
表4项目立项指标评分表
A111.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匹配性:2019年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运维项目按照《昆明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创新公务用车工作方法,确保高效便捷地开展各项工作,该项目的实施符合计划中确定的中长期目标。
A121.与发展规划匹配性:为贯彻落实《昆明市市级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平台建设工作方案》、《昆明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及《昆明市市级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安排,有序推进全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确保完成2019年度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管理目标任务。本项目立项与发展规划相匹配。
A122.与部门职责适应性: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职能职责为负责市政府领导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的工作用车,负责市政府机关大型会议、活动等接待服务用车,以及负责市政府机关机动车辆养路费、保险费的购买,办理保险车辆赔偿;负责市政府机关新车落户、车辆转籍、旧车报废等工作。按照《昆明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完成昆明市市级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平台建设工作,积极推进推进昆明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19年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运维项目与部门主要职责相适应。
A131.前期调研情况: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及配套文件的通知》(云办发〔2015〕29号)以及《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与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车改办发〔2015〕7号)文件精神,结合昆明市实际,印发了《昆明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故本项目的设立经过了充分的调研,确保稳步推进省公车改革要求,规范公务用车运行管理,有效降低行政成本。
A132.立项程序规范性:按照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合理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切实有效保障公务出行,降低公务交通支出费用,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现代化行政管理体制相统一,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一致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结合我市实际印发了《昆明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昆明市市级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等文件,该项目立项规范。
主要考察所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完整且与预算相匹配,细化分解的绩效指标是否与绩效目标相适应。各指标业绩值和实际得分详见表5。
表5项目目标指标评分表
未细化分解
A213.目标与预算的匹配性:本项目工作目标为“对目前已经进入信息化平台的车辆纳入下一年运维管理。待企事业单位车改完成后,事业单位留用车辆一并纳入信息化平台管理”。项目目标与预算相匹配。
A221.指标细化分解情况:根据绩效目标申报表,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年度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投入目标、管理目标、产出目标、效果目标。
该项指标满分为3分,根据评分标准得3分。
A222.指标与目标的匹配性:根据绩效目标申报表,本项目讲目标细化分解的具体各项指标,指标与目标与匹配。
主要考察项目预算编制是否合理,预算调整是否符合规定,以及预算执行情况。各指标的业绩值和实际得分详见表6。
表6投入管理指标评分表
B11.预算编制合理性:根据查阅预算批复、支出明细账等资料,项目年初预算资金25万元与实际支付金额24.27万元差异不大,预算编制合理。
B13.预算执行率:该项目年初财政预算25万元,根据原始材料、支付凭证等统计,2019年昆明市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运维项目实际支出24.27万元,结余0.73万元已通过退额度方式退还给财政,预算执行率为97.08%。
主要考察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项目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有效,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资金拨付程序是否完整,财务制度是否有效执行,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监控的有效性。各指标的业绩值和实际得分详见表7。
表7财务管理指标评分表
表8项目实施指标评分表
执行
B312.管理方监管措施健全性: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监管,责任单位为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车辆管理处,提供项目实施的台账记录、日报表和月报表等文件资料,负责项目的建设及验收工作,运维单位为安徽中科美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完成信息化平台搭建以及售后服务。
项目绩效类指标包括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两方面内容,由8个三级指标构成,共细化分解为11个四级指标。权重分60分,实际得分58.5分,得分率97.5%。
项目产出类指标主要包括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平台建设情况、信息化平台建设管理情况、公务用车平台调度情况、成本控制率、完成及时率等5个方面,并尽量细化分解为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平台设置情况、管理车辆数量、信息化平台维护率、公务车出车情况、公务出行用车情况、项目成本控制率和项目完成及时率等内容。各指标的业绩值和实际得分详见表9。
表9项目产出指标评分表
C11.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平台建设情况
C111.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平台设置情况
C12.信息化平台建设管理情况
C121.管理车辆数量
3.5
C122.信息化平台维护率
C13.公务用车平台调度情况
C131.公务用车出车情况
C132.公务出行用车情况
C14.成本控制率
C141.项目成本控制率
C15.完成及时率
C151.项目完成及时率
36
34.5
C111.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平台设置情况:按照《昆明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昆明市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平台设置了应急综合用车服务平台和综合执法用车平台,车辆数分别是应急综合用车辆数为37辆,综合执法用车80辆,按照“一人一车”原则配备专职驾驶员,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平台搭建完成。
C121.管理车辆数量:2019年年初计划为纳入信息化平台管理的车辆数量达到400辆,根据查看信息化平台管理车辆情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纳入信息化平台管理车辆数实际为253辆。
该项指标满分为5分,根据评分标准得3.5分。
C131.公务用车出车情况:根据公务用车信息平台数据统计,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全市81.5%的单位通过信息化平台申请调度用车,完成月均公务用车出车20000台次,月每车保障公务出行23次,全年保障公务出行276次。
该项指标满分为4分,根据评分标准得4分。
C132.公务出行用车情况:根据公务用车信息平台数据统计,截止2019年12月31日,每月保障公务出行80000人次,每月保障公务出行576公里,全年累计保障公务出行6912公里。
C141.项目成本控制率:根据查阅项目支出明细、支付凭证,该项目年初财政预算25万元,2019年昆明市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运维项目共实际支出24.27万元,结余资金0.73万元,已通过退额度方式退还给财政,成本控制率为97.08%,未超过100%。
该项指标满分为5分,根据评分标准得5分。
项目效益类指标包括社会效益、可持续性效益和满意度三部分内容,主要反映公务用车规范性、公务车辆管理透明化、项目可持续影响、昆明市机关工作人员满意度等问题。各指标的业绩值和实际得分详见表10。
表10项目效益指标评分表
C211.公务用车规范性
C212.公务车辆管理透明化
C221.项目可持续影响
C231.机关工作人员满意度
满意
C211.公务用车规范性:昆明市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按照省公车改革要求,搭建完成,将全市党政机关各单位保留车辆全部纳入信息化平台管理,完成昆明市公务用车全市“一张网”,并接入省监督平台,完成全省公务用车“一张网”车改要求。昆明市对已纳入信息化平台管理的车辆配置了无任务出行短信通知,并出台了《昆明市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使用管理办法》,使昆明市公务用车更加规范化。
C212.公务车辆管理透明化:昆明市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是针对公务车辆进行综合管理和调度指挥的应用系统,该系统依托现有信息化基础平台和应用平台,通过GPS定位管理、公务车派车系统、经费管理系统、大数据分析系统等方式,实现对公务用车的综合管理。该平台主要目标是通过创新公务车管理模式,利用云储存、云计算、GPS卫星定位技术,移动互联网技术、移动通信技术、数据库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等多项现代信息技术,对公务车辆进行技术和管理创新,将公务用车人信息、运行状态、监控状况,实时位置以及进行速度、方向等运行轨迹数据上传到管理平台,实现对公务车状态和位置管理、科学调度、精确指挥,以及对用车人进行用车情况统计分析,为公务车管理提供有效依据。实现昆明市市直各单位公务用车流程化、动态化、网络化、透明化、人性化管理。
C221.项目可持续影响: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全面推进公车改革要求,平稳过渡车改工作新旧制,根据《昆明市市级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平台建设工作方案》,设立了应急综合用车服务平台和综合执法用车平台,并积极搭建全市“一张网”、全省“一张网”工作,对市直各单位进行公务用车平台化的培训工作,结合省公车主管部门对全省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使用情况的督查通报及使用情况,出台了《昆明市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使用管理办法》。并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公务用车平台建设的通知》(发改电〔2016〕756号)要求,公务用车管理要实现“管理平台化、平台信息化、车辆标识化”,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采取政府采购方式建立公务用车监督管理信息平台,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特殊车辆外,其他保留车辆纳入信息化监管,为监管部门提供市本级保留车辆的运行、管理全过程监督。
C231.机关工作人员满意度:通过对昆明市公务用车单位工作人员的满意程度进行满意度问卷调查,发放问卷60份,回收有效问卷60分,满意问卷55份,最终满意度=满意问卷份数/有效问卷份数×100%,通过计算得出昆明市机关工作人员的满意程度为91.67%。
按照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昆办通〔2016〕58号)要求,市本级2016年7月31日封车后设立了应急综合用车服务平台和综合执法用车平台,通过社会化、市场化运作,保障市直机关正常公务用车需要。通过政府购买方式,搭建公务用车全市“一张网”、全省“一张网”工作,通过GPS定位管理、公务车派车系统、经费管理系统、大数据分析系统等方式,实现对公务用车的综合管理,利用云储存、云计算、GPS卫星定位技术,移动互联网技术、移动通信技术、数据库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等多项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公务用车管理创新模式,使涉改单位公务用车得到有效保障。
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不断推进车改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结合昆明市实际,组织完成了《昆明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起草,认真履行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职责,努力完成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中有关工作。严格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做好昆明市本级机构改革单位和2016年党政机关车改后至机构改革时新成立的行政机构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拟定了《昆明市本级机构改革涉改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拟调整方案》和《昆明市党政机关车改后市县两级新成立机构车辆编制核定方案》报请昆明市汽车定编领导小组研究。
(四)存在的问题
1.未完成年初既定目标数
(五)建议及改进措施
1.加大项目实施力度
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补助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云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云南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昆明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文件精神,公共机构应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报送上一年度能源消费状况报告,积极开展年度统计数据会审和统计工作专项抽查,持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强统计数据分析应用,以及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并根据能源审计结果采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措施,不断提高节能管理水平,特设立此项。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年度市级行政中心能源审计工作未完成,目前处于审计阶段,项目完成率较低。
建议项目主管单位与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当年实际工作情况,合理安排工作目标任务,加强业务沟通,对审计过程中遇到的疑点难题协商解决,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完成既定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云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为主线,进一步创新管理体制,健全制度标准,加强监督管理,弘扬生态文化,倡导低碳生活,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中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完善的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组织管理体系、制度标准体系、技术推广体系、统计监测体系、监督考核体系、宣传培训体系。以2015年能源资源消费数据为基数,2020年人均综合能耗下降10%,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0%,人均用水量下降15%。
根据原始材料、支付凭证等统计,截止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补助经费项目实际支出29.58万元,结余资金0.42万元,结余资金已通过退额度方式退还到财政。
具体支付明细如下表:
采购方式
成交价格
2019年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计量数据清查服务项目
询价采购
19.98
2019年市级行政中心能源审计工作
9.6
29.58
项目责任单位为市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因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无独立核算账户,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购买主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承接主体。
2019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补助经费项目总目标为:“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云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为主线,进一步创新管理体制,健全制度标准,加强监督管理,弘扬生态文化,倡导低碳生活,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中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
2019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补助经费项目在年初申报预算时,针对该项目制定的年度目标为:“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组织完成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并通过树立标杆、政策激励,提高标准,不断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为促进全省建设生态文明排头兵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1)完成2018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数据清查工作;
(2)印发了《关于2019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对全市2019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
(3)实行能源消费计量制度,区分用能种类、用能系统施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并对能源消耗状况进行实时监测。
(4)开展年度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和低碳日活动,带动全市公共机构加强节水管理和技术改造,提高节能、节水意识,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贡献,引导全市公共机构提高节能、节水意识,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贡献。
(5)市级行政中心人均水电耗能较上年相比均降低5%以上。
(6)积极组织昆明市东川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等单位做好2020年度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遴选。
(7)印发了《关于2019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在公务用车领域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垃圾分类处理、办公用品循环利用等节能减排工作,提高了资源利用率。
表1评分档次划分情况表
为充分了解“2019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补助经费项目”的实施情况和效果、项目实施结果对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影响程度等,评价小组通过调查问卷的方式对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各单位工作人员进行。
2019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补助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最终得分95.5分,评价结果为“优”,详细各一级指标得分情况详见表2。
表2.2019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补助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情况表
A111.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匹配性:2019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补助经费项目的实施按照《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以及《昆明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等要求开展工作。项目符合计划中确定的中长期目标。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A121.与发展规划匹配性:节能减排是基本国策,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公共机构节能是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昆明市年度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云南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昆明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文件精神,确保完成2019年昆明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任务。本项目立项与发展规划相匹配。
A122.与部门职责适应性:2019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补助经费项目工作目标与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职责相适应。
A132.立项程序规范性: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部门职能职责,结合2019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际需求,通过提交年初预算、项目计划、填报项目绩效申报表上报财政,该项目立项规范。
A213.目标与预算的匹配性:本项目年度工作目标为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组织完成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并通过树立标杆、政策激励,提高标准,不断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为促进全省建设生态文明排头兵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项目目标与预算相匹配。
A221.指标细化分解情况:根据绩效目标申报表,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补助经费项目将年度目标细化分解为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表5投入管理指标评分表
B11.预算编制合理性:根据查阅预算批复、支出明细账等资料,该项目预算资金与实际支出金额差异不大,预算编制合理。
B13.预算执行率:该项目年初财政预算30万元,根据原始材料、支付凭证等统计,2019年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补助经费项目共实际支出29.58万元,结余财政资金0.42万元已通过退额度方式退还给财政,预算执行率为98.6%。
表7项目实施指标评分表
B312.管理方监管措施健全性: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对项目实施的进行监管,要求实施单位完成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计量数据清查报告以及市级行政中心能源审计报告,提交的报告由项目主管部门审阅后提交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分管领导。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B322.监管措施执行情况:通过实地调查、现场查阅资料,项目实施单位提交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成果报告,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项目绩效类指标包括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两方面内容,由7个三级指标构成,共细化分解为11个四级指标。权重分60分,实际得分54分,得分率90.00%。
项目产出类指标主要包括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完成情况、成本控制率、项目完成及时性三个方面,并尽量细化分解为公共机构节能项目完成情况、能源消耗统计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公共机构节能宣传覆盖率、成本控制率和完成及时率等内容。各指标的业绩值和实际得分详见表8。
C11.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完成情况
C111.公共机构节能项目完成情况
C112.能源消耗统计情况
C113.公共机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
C114.公共机构节能宣传覆盖率
C12.项目成本控制率
C121.成本控制率
C131.完成及时率
1.5
25.5
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按照《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年能源消费量达500吨标准煤以上或年电力消耗200万千瓦时以上或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机构或集中办公区每5年应开展一次能源审计,并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规定组织了询价采购,委托云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作为能源审计服务机构完成昆明市2019年市级行政中心能源审计工作。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项目正在进行审计,待完成后提交专家评审。
该项指标满分为6分,根据评分标准得3分。
C112.能源消耗统计情况:根据现场勘查及查看台账记录,2019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均按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施方案,对市级行政中心实行能源消费计量制度,且区分用能种类,并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
C113.公共机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根据现场勘查、检阅台账及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统计情况,市级行政中心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达100%,达到目标值。
C114.公共机构节能宣传覆盖率: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全市公共机构开展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2019年6月17日至6月23日为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绿色发展,节能先行”。6月19日为全国低碳日,活动的主题是“低碳行动,保卫蓝天”,在“低碳日”当天,在市级行政中心倡导积极执行“135”出行方案,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绿色低碳出行;空调、公共区域照明、景观照明、装饰用灯等停开一天,以低碳的办公模式和出行方式体验能源紧缺,支持节能减排,自觉参与节能低碳行动。组织开展2018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完成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网络直报系统推广和完善工作。公共机构节能宣传覆盖率达100%。
C121.成本控制率:根据原始材料、支付凭证等统计,2019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补助经费项目年初财政预算30.00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实际支出29.58万元,结余资金0.42万元已通过退额度方式退还给财政。该项目成本控制率为98.6%,未超过100%。
该项指标满分为3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5分。
项目效益类指标包括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性效益和满意度四部分内容,主要反映人均水电耗能降低率、公共节能示范性、新能源利用提升性、项目可持续影响及机关工作人员的满意程度等问题。各指标的业绩值和实际得分详见表9。
C211.人均水电耗能降低率
C212.公共节能示范性
具有示范
C22.生态效益
C221.新能源利用提升性
C241.机关工作人员的满意程度
C212.公共节能示范性: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作为第一批获得全国“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殊荣的单位,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开展2019—2020年节约型示范单位及“能效领跑者”创建工作,组织昆明市东川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儿童医院3家单位做好2020年度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遴选。
C221.新能源利用提升性:大力倡导低碳出行,在公务用车领域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并将新能源汽车作为定向化保障用车。开展市级行政中心“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建成生活垃圾前端分类储运体系,鼓励引导行政中心干部职工参与垃圾分类,节能减排,营造绿色办公环境,循环利用办公用品。
C231.项目可持续影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按照《昆明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文件要求,建立由机关事务管理、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等部门参与的协同推进机制,形成分工明确、运转顺畅、执行有力、监管有效的工作机制。并印发了《关于2019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对全市2019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
C241.机关工作人员的满意程度:通过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满意程度进行满意度问卷调查,发放问卷60份,回收有效问卷60分,满意问卷57份,最终满意度=满意问卷份数/有效问卷份数×100%,通过计算得出昆明市机关工作人员的满意程度为95%。
公共机构节能是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的工作职责,也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行动”的要求。2019年昆明市各级公共机构均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水耗都有不同程度下降。主要原因在于积极推广国家认可的节能办公设备,落实日常管理,倡导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办公,加强用水设备日常维护,提倡使用循环水。大力推进既有办公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积极推广和使用节能降耗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大力提倡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强化督促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对节能规章制度不健全、工作不落实、工作态度懈怠、能耗指标不达标的部门和单位督促改正。
(六)存在的问题
1.项目年初计划未完成
(七)建议及改进措施
1.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
市级行政中心垃圾分类运行系统保障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云南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在上海召开的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的安排部署,在充分学习借鉴上海经验的基础上,启动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昆明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46号)、《昆明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昆政办〔2017〕59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片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昆政办〔2017〕135号)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2018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18〕20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发挥好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昆明市级行政中心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垃圾分类处理工作。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批复文件,2019年度由市财政局向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下达资金87.56万元,该笔资金用于2019年市级行政中心垃圾分类运行系统保障项目。截止2019年12月31日,市级行政中心垃圾分类运行系统保障项目实际支出87.56万元,预算执行率达100%。
本次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市级行政中心垃圾分类运行系统保障项目支出绩效重点评价最终得分为96.7分,评价等级为“优”。
本次市级行政中心垃圾分类运行服务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为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对垃圾的正确投放特别设立了积分奖励形式,以此提高大家的主动参与热情,在积极倡导垃圾分类投放的同时,为参与者不知不觉中养成一种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绩效目标设置不完善
在预算申报时,绩效目标设置在效果上欠缺经济效益指标及可持续性指标的反映。
(2)宣传力度不够
经实地调查仅有部分公共场合有宣传标识及垃圾桶上的标识文字。另有少部分的垃圾未准确分类进箱。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1)加强预算绩效培训
建议项目主管单位提高对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视程度,定期开展预算绩效培训工作。在绩效目标设定时,应充分结合项目特点及实际情况设定能够完整地反应预期产出和效果的绩效目标,强化目标制定的细化管理工作。
(2)进一步加大垃圾分类的宣传力度
建议项目实施方持续大力宣传垃圾分类的知识,加大宣传、督导力度,通过图文展览、悬挂标语、粘贴海报、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开展广泛宣传,讲解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观念,从源头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
(一)项目立项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云南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在上海召开的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的安排部署,在充分学习借鉴上海经验的基础上,启动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项目立项依据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昆明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46号)、《昆明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昆政办〔2017〕59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片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昆政办〔2017〕135号)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2018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18〕20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发挥好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昆明市级行政中心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垃圾分类处理工作。
(三)项目实施内容及资金使用情况
(1)项目实施内容
2019年市级行政中心垃圾分类运行系统保障项目实施内容为:负责市级行政中心垃圾分类运行系统的保障、检查,确保垃圾分类运营服务系统的可持续运用。
(2)预算安排资金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批复文件,2019年度由市财政局下达87.56万元,该笔资金用于2019年市级行政中心垃圾分类运行系统保障项目。
(3)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市级行政中心垃圾分类运行系统保障项目实际支出87.56万元,具体使用明细为:人工费用(包含垃圾分类服务人员工资、保险等)48万元、垃圾车辆运行维护费2万元、智能垃圾桶维护耗材费用4.96万元、正确投放垃圾积分奖励20万元、宣传费用5万元、培训费用5万元、税费2.6万元,全年共计支出87.56万元。
(四)项目实施计划及完成情况
表1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表
项目实施计划
目标实现情况
项目实施完成情况
完成前期设备投入
前期共投入了智能垃圾分类箱80个,垃圾回收商品兑换机16台,配置垃圾转运车2辆,垃圾分类车4辆
采购垃圾分类运行服务
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垃圾分类运行服务已于2019年1月完成采购
保证垃圾处理设备正常运行,设备完好率≥98%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垃圾处理设备均能正常运行,设备完好率为100%。
有效降低市级中心区域的环境污染
环境污染降低率大于98%。
通过宣传培训做到垃圾分类正确率为100%
部分
经实际考察,垃圾分类正确率为98%,尚有少部分垃圾为实现正确分类。
通过垃圾分类运营服务,使超过90%的干部职工感到满意。
通过调研,干部职工的满意度为95%。
(五)项目的组织及管理
(1)项目实施主体
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北京中环智信新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实施。
主管单位: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实施单位: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受益对象:市级行政中心干部职工及周边群众
(六)项目绩效目标
在年初申报预算时,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针对该项目制定的总目标为:负责市级行政中心垃圾分类运行系统的保障、检查,确保垃圾分类运营服务系统的可持续运用。
具体目标为:采购垃圾分类运行服务,保障垃圾分类正常运行;让干部职工对该运营服务满意程度超过90%;垃圾分类运营成本控制在预算之内;环境污染降低大于98%;垃圾分类正确率达到100%,提高资源利用率,有效降低垃圾对环境造成污染的情况;积极宣传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呼吁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提高干部职工的环保意识。
(一)绩效评价目的及依据
1.绩效评价目的
2.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
(2)《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6〕12号);
(3)《昆明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昆政办〔2013〕129号);
(4)《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昆发〔2019〕12号);
(5)《昆明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46号);
(6)《昆明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昆政办〔2017〕59号);
(7)《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片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昆政办〔2017〕135号);
(8)《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2018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18〕20号);
(三)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结合本次绩效重点评价项目的具体情况,为确保本次绩效重点评价工作的真实可靠,本次绩效重点评价主要通过审阅资料、现场调研、实地评价、专家会审等方法进行评价。
①审阅资料
②现场调研
通过调研,进一步了解部门职能职责、履职情况、项目实施及绩效目标申报和实现情况,结合项目特点制定适用的评价指标体系。
③实地评价
为充分了解“2019年市级行政中心垃圾分类运行系统保障项目”的实施情况和效果、项目实施结果对受益群众的影响程度等,评价组通过对抽查项目点受益群众进行问卷调查。
本次共发放60份调查问卷,实际有效回收60份,有效回收率达100%。
本次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市级行政中心垃圾分类运行系统保障项目支出绩效重点评价最终得分为96.7分,评价等级为“优”。具体得分情况详见表3:
表3项目支出绩效重点评价得分情况表
19.5
97.5%
57.2
95.3%
96.7
96.7%
1.项目决策
项目决策包括项目立项和项目目标两方面内容,由5个三级指标构成,共细化分解为10个四级指标。权重分为20分,实际得分19.5分,得分率为97.5%。
表4项目立项类指标评分表
A111.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匹配性:为贯彻落实《昆明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昆政办〔2017〕59号)、《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片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昆政办〔2017〕135号)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2018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18〕20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发挥好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昆明市级行政中心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本项目实施符合计划中确定的中长期规划目标。
该项指标满分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A122.与部门职责适应性:本项目属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工作职责之一。项目实施与部门职责相适应。
A131.前期调研情况: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云南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在上海召开的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的安排部署,在充分学习借鉴上海经验的基础上,启动了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故项目前期调研充分。
A132.立项程序规范性:本项目由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申请,经市政府办公厅研讨,经同意批复通过,项目立项程序规范。
表5项目目标类指标评分表
不够完整
11.5
A212.绩效目标完整性:根据项目在立项时设定的绩效目标和项目实施内容,本项目设定的绩效目标基本能够完整地反应预期产出,但在效果上欠缺经济效益指标及可持续性指标,完整度不够。
该项指标满分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5分。
A213.目标与预算的匹配性:为完成项目在立项时设定的绩效目标,根据项目经费开支明细表测算,共需87.56万元完成此项目,年初预算安排财政资金87.56万元,实际支出87.56万元,未出现缺口资金,故目标与预算相匹配。
A221.指标细化分解情况:根据收集到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提供的预算申报资料来看,其设立的绩效目标均细化分解为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该项指标满分3分,根据评分标准得3分。
A222.指标与目标的匹配性:项目年初设置的绩效目标进行了细化分解,细化分解后的绩效指标能够直接反映出预期目标。
2.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包括投入管理、财务管理和项目实施三方面内容,由9个三级指标构成,共细化分解为10个四级指标。权重分为20分,实际得分20分,得分率为100%。
表6投入管理类指标评分表
B11.预算编制合理性:根据项目经费开支明细表反映的支出情况,预算编制较完整的反应了项目预计支出,故预算编制合理。
B12.预算调整规范性:本项目未进行预算调整。
B13.预算执行率:年初预算安排财政资金87.56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金共计使用87.56万元,资金使用率为100%。
表7财务管理类指标评分表
B232财务制度执行有效性
表8项目实施类指标评分表
全部执行
B311.项目实施单位管理制度健全性:在项目管理上,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严格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预算绩效跟踪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昆财绩[2018]65号),对全年度整个项目的实施进行跟踪监控管理,确保了项目顺利的实施。
B312.管理方监管措施健全性: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专门聘请第三方对项目实施进行全年绩效跟踪,并指派专人进行监督管理,监管措施明确、完善,未发现需要完善的风险控制环节。
B323.合同执行情况:通过梳理项目合同约定内容和实际实施情况,本项目各项合同中规定的工作职责、服务内容、质量要求等内容均已有效执行。
B324.台账记录规范性:通过查阅台账记录,本项目各环节均已做了详细的台账记录,记录内容完整,符合主管部门的要求。
3.项目绩效
项目绩效包括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两方面内容,由8个三级指标构成,共细化分解为15个四级指标。权重分为60分,实际得分57.2分,得分率为95.33%。
主要对2019年的垃圾分类运营完成情况、垃圾分类情况及产出成本进行考核。各指标权重分值、业绩值及得分情况详见表9。
表9.项目产出类指标评分表
实际
C11.垃圾分类运营完成情况
C111.制度建设完成情况
C112.垃圾分类设备投放情况
C113.宣传工作完成情况
缺乏多样性
C114.垃圾分类运营设备完好率
C115.垃圾分类设备覆盖情况
良好
C12.垃圾分类情况
C121.垃圾分类准确率
98%
3.2
C13.产出成本
C131.项目成本节约率
28.7
该项指标满分4分,根据评分标准得4分。
C113.宣传工作完成情况:根据实地走访,及问卷调查,实施单位进行了多次垃圾分类的宣传活动,但宣传方式较为单一,在投放点附近缺乏明显的标识类图文、海报等,宣传效果不明显。按评分标准扣0.5分。
该项指标满分4分,根据评分标准得3.5分。
C114.垃圾分类运营设备完好率:通过实地调查及访谈,各抽样点的设备均为完好状态,能正常使用,垃圾转运车也均能正常工作,保养较好。
C115.垃圾分类设备覆盖情况:根据实地走访,市级行政中心六栋办公楼、综合楼以及会堂均已投放垃圾分类设备。
该项指标满分5分,根据评分标准得5分。
C121.垃圾分类准确率:经实地调查,发现个别投放点存在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未区分投放现象,实际测处垃圾分类准确率为98%,按评分标准扣0.8分。
该项指标满分4分,根据评分标准得3.2分。
C131项目成本节约率:根据预算申报和查阅实际支出明细,项目实际支出控制在预算内,未出现超支,预算执行率为100%。
主要考核通过项目实施对区域环境提升、降低垃圾处理成本的有效性、公众知晓程度、公众环保参与程度、垃圾分类的有效性、项目可持续发展影响及区域内公众对本项目的整体满意度。各指标权重分值、业绩值及得分情况详见表10。
表10项目效益类指标评分表
C21.经济效益
C211.降低垃圾处理成本的有效性
C221.区域环境提升性
93.33%
C23.社会效益
C231.公众知晓率
95%
C232.垃圾回收及时性
回收及时性不够
4.5
C233.环境卫生保持情况
C234.公众环保参与率
96.67%
C24.可持续性效益
C241.项目可持续发展影响
可持续
C25.满意度
C251.市级行政中心工作人员满意度
28.5
C211.降低垃圾处理成本的有效性:经实地走访,通过垃圾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数量有效减少,可利用垃圾数量明显增加,有效降低了后期的分拣成本。
C221.区域环境提升性:根据调查问卷第三个问题计算区域环境提升性,60份有效问卷中第三个问题选择A或B视为有效,选择C或D视为无效。根据调查问卷结果显示,第三个问题共55名群众选择A(非常满意)、1名选择B(满意),根据评分标准计算公式:区域环境提升性=社会调查问卷第三问题选A、B份数/有效问卷份数,故区域环境提升性=56/60*100%=93.33%。。
C231.公众知晓率:根据调查问卷第五个问题计算公众知晓率,60份有效问卷中第五个问题选择A视为知晓,选择B视为不知晓。根据调查问卷结果显示,有57人选择A,3人选择B,根据评分标准计算公式:知晓率=问卷对象选择特定答案的数量/问卷总人数*100%。故知晓率=57/60*100%=95%。
C232.垃圾回收及时性:经对项目实施的实地走访及调查,市政中心区域内各垃圾回收点卫生状况保持较好,但个别点发现有垃圾溢出未及时清理现象,按评分标准扣1.5分。
该项指标满分6分,根据评分标准得4.5分。
C233.环境卫生保持情况:通过实地走访,行政中心区域内各投放点生活垃圾均进行了分类投放,地面及绿化带内清洁,无垃圾异味。
C234.公众环保参与率:根据调查问卷第十个问题计算得出公众环保参与率为96.67%。
C251.市级行政中心工作人员及周边群众满意度:本次绩效评价过程中,就项目实施的必要性、项目实施过程及效果等内容对市级行政中心工作人员及周边群众进行了满意度调查。通过对满意度问题进行统计,社会群众平均满意度为95%。
市级行政中心安全维稳管理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近年来,虽然我国的国际地位越来越高、综合国力也越来越强,但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贫富差距日益扩大等原因,同时信访等法律规定的申诉渠道作用较小,底层人民偶尔会做出一些超出法律规定的举动,因此安全维稳对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也是实现经济发展、社会发展.提高我国综合国力的一种手段。而回过头来看看我国近些年来的发展结果,走维稳这条路让我们达到了经济快速发展、社会更加稳定.人们生活水平逐渐提高,社会幸福度增加等等一系列的目的。维稳有着优化社会政治结构的重大意义,稳定的社会环境有利于各个行业的发展,对政府工作同样适用。维稳可以保证政府各个部门的稳定工作,不仅能够提高工作效率,还可以提高政府人员的工作质量。各个组成部分和各个个体的稳定才能给整体带来稳定,团结起来就是力量。各个政府机构和各个政府工作人员的稳定才能保证整个政府的稳定,保证我们整个国家的稳定发展。
为落实国家维稳的方针政策,为保障昆明市人民政府各机关处室(包括执勤武警部队)的工作能顺利的正常开展,确保市级行政中心社会秩序良好,人员财产安全。确保各安保设备设施能正常使用。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批复文件,2019年度由市财政局向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下达资金98.2万元,该笔资金用于2019年市级行政中心安全维稳管理经费项目。截止2019年12月31日,市级行政中心安全维稳管理经费项目实际支出98.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本次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度市级行政中心安全维稳管理经费项目支出绩效重点评价最终得分为97分,评价等级为“优”。
在防火安全方面,落实安全责任制,设专人管理,列入人员工作考核。对各安保设备设施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安全有效,防患于未然。安全维稳方面,加大培训力度,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治”的方针,让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被尽早发现,及时处置,避免事态的扩大。
在预算申报时,绩效目标设置在产出和效果均欠缺完整性,绩效指标细化不明确,年度工作任务未在绩效产出指标中得到完全反映。
经问卷调查“消防、治安、维稳”工作培训知晓率为96.67%。(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建议项目主管单位提高对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视程度,定期开展预算绩效培训工作。在绩效目标设定时,应充分结合项目特点及实际情况设定能够完整地反应预期产出和效果的绩效目标,要求将设立的的绩效目标根据项目的特点,细化分解为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以便于对项目的实施进行有效的考核,以促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有效性,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2)加强安全维稳培训工作
建议加大安全维稳的培训力度,促进干部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治”的方针,确保市级行政中心社会秩序良好,办公环境安定、和谐。
为落实国家维稳的方针政策,为保障昆明市人民政府各机关处室(包括执勤武警中队)的工作能顺利的正常开展,确保市级行政中心社会秩序良好,人员财产安全,确保各安保设备设施能正常使用,特设立本项目。
(4)预算安排资金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批复文件,2019年度由市财政局下达98.2万元,该笔资金用于2019年度市级行政中心安全维稳管理经费。
(5)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市级行政中心安全维稳管理经费项目实际支出98.2万元,具体使用明细为详见下表。
表1项目资金使用明细表
实际支出数(元)
公共户口管理
10000.00
购置执勤用品
30000.00
上访处突执勤补助
武警节假日会餐
消防治安维稳培训
50000.00
武警执勤经费补助
432000.00
交通设备设施维修
100000.00
消防设备设施更换购置及维修
150000.00
执勤巡逻电瓶车维修
行政中心通讯器材维修
982000.00
本次市级行政中心安全维稳管理经费项目的实施完成情况详见下表:
表2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表
完成重要会议的安保任务
完成市委全会、“一带一路”海外人才2019昆明创新峰会等重要会议活动的安保工作
组织实施消防设备设施更换购置及维护;
完成了消防设备的维护工作并在4号楼、7号楼新增了两个微型消防站。
交通设备设施的改造、安装、升级
完成了1、2、3、4、6、7、8号楼地下停车场交通标线的改造工作。完成了四小楼地下停车场车牌识别系统升级改造,完成2、4、7号楼人脸识别门禁系统安装工作。组织完成了5号楼北侧地面停车场车牌自动识别系统安装工作。
组织消防治安维稳培训
完成了驻市级行政中心“消防安全、治安防范、信访维稳”业务工作培训。
节假日前期开展联合安全大检查
由保卫处牵头,组织市级机关设备维护中心、呈贡公安分局等多家部门(单位),利用春节、国庆前夕开展了3次联合大检查。
完成市长热线的安全保卫任务
圆满完成12次市政府领导接听“12345”市长热线的安全保卫任务。
购置武警执勤用品
完成了武警执勤用品的采购工作。
年审工作人员一卡通9055人次。
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处负责具体实施。
实施单位: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处
在年初申报预算时,昆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针对该项目制定的总目标为:在本年度内完成安全设备实施的定期维护,更换消防灭火设备,按时保障执勤武警中队的生活和执勤用品保障。
具体目标为:完成武警生活及执勤用品的采购工作;完成重要会议的安保任务;组织消防治安维稳培训;安全隐患减少20%;完成全年节假日前期联合安全大检查工作;对现有消防灭火设备进行检查、更换;完成安全设备的定期维护;使行政中心工作人员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3)《昆明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昆政办〔2013〕129号)
表3评分档次划分情况表
为充分了解“2019年度市级行政中心安全维稳管理经费项目”的实施情况和效果、项目实施结果对受益群众的影响程度等,评价组通过对抽查项目点受益群众进行问卷调查。
本次昆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度市级行政中心安全维稳管理经费项目支出绩效重点评价最终得分为97分,评价等级为“优”。具体得分情况详见表4:
表4项目支出绩效重点评价得分情况表
17
85%
97
97%
项目决策包括项目立项和项目目标两方面内容,由5个三级指标构成,共细化分解为10个四级指标。权重分为20分,实际得分17分,得分率为85%。
表5项目立项类指标评分表
A111.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匹配性:为确保市级行政中心社会秩序良好,办公秩序井然,人员财产安全,政府工作人员能够提高工作质量,更好的为人民服务。本项目实施符合计划中确定的中长期规划目标。
A131.前期调研情况:本项目的实施内容均是在前期经过了充分调研而有针对性的申报项目预算。故项目前期调研充分。
表6项目目标类指标评分表
细化不够明确
匹配性低
A212.绩效目标完整性:2019年市级行政中心安全维稳管理经费项目在年初立项时设定的绩效目标能够完整地反应预期产出和效果。
A213.目标与预算的匹配性:为完成项目在立项时设定的绩效目标,根据项目支出明细表测算,共需98.2万元。年初预算安排财政资金98.2万元,实际支出98.2万元,未出现缺口资金,故目标与预算相匹配。
A221.指标细化分解情况:根据收集到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提供的预算申报资料来看,其设立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不明确,细化不够,个别指标考核时不易衡量。
该项指标满分3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A222.指标与目标的匹配性:项目年度工作任务未在绩效指标中得到完全反映,扣2分。
该项指标满分3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项目管理包括投入管理、财务管理和项目实施三方面内容,由9个三级指标构成,共细化分解为9个四级指标。权重分为20分,实际得分20分,得分率为100%。
(4)投入管理
表7投入管理类指标评分表
B13.预算执行率:年初预算安排财政资金98.2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金共计使用98.2万元,资金使用率为100%。
(5)财务管理
表8财务管理类指标评分表
(6)项目实施
表9项目实施类指标评分表
B324.台账记录规范性:通过查阅台账记录,本项目实施内容各环节均已做了详细的台账记录,记录内容完整,符合主管部门的要求。
项目绩效包括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两方面内容,由5个三级指标构成,共细化分解为10个四级指标。权重分为60分,实际得分58.5分,得分率为97.5%。
(3)项目产出
主要对2019年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产出成本进行考核。各指标权重分值、业绩值及得分情况详见表10。
表10项目产出类指标评分表
C11.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C111.消防安全和治安防范项目标考核评定工作完成情况
C112安保任务完成情况
C113安全设备维护情况
C12.产出成本
C121项目成本节约率
该项指标满分8分,根据评分标准得8分。
该项指标满分7分,根据评分标准得7分。
C121.项目成本节约率:根据预算申报和查阅实际支出明细,项目实际支出控制在预算内,未出现超支,成本节约率为100%。
(4)项目效益
主要考核通过项目实施对社会秩序维稳性的保持、火灾发生机率减少情况、公众知晓程度、安保工作有效性、项目可持续发展影响及区域内公众对本项目的整体满意度。各指标权重分值、业绩值及得分情况详见表11。
表11项目效益类指标评分表
C211.社会秩序维稳性
C212.减少火灾发生机率
C213.群众知晓率
C214.安保工作有效性
C221.项目可持续发展影响
C211.社会秩序维稳性:经实地走访及问卷调查,市级行政中心全年未发生上访治安事件,也未发生其它治安事件。
该项指标满分6分,根据评分标准得6分。
C212.减少火灾发生机率:经实地走访及问卷调查,市级行政中心全年未发生火情。
C213.群众知晓率:经实地走访及问卷调查,根据调查问卷第6个问题计算公众知晓率,60份有效问卷中第6个问题选择A视为知晓,选择B视为不知晓。根据调查问卷结果显示,有58人选择A,2人选择B,根据评分标准计算公式:知晓率=问卷对象选择特定答案的数量/问卷总人数*100%,故知晓率=58/60*100%=96.67%。
C214.安保工作有效性:经实地走访及问卷调查,全年各工作会议、接待及市长热线等工作能顺利进行,未出现骚扰、阻挠等现象发生,未出现安保工作方面的投诉。
C231.服务对象满意度:本次绩效评价过程中,就项目实施的必要性、项目实施过程及效果等内容对市级行政中心工作人员及周边群众进行了满意度调查。通过对满意度问题进行统计,社会群众平均满意度为96%。
在防火安全方面,落实安全责任制,设专人管理,列入人员工作考核。对各安保设备设施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安全有效,防患于未然。安全维稳方面,加大培训力度,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治”的方针,让可能出现的隐患被尽早发现,及时处置,避免事态的扩大。
通过实地走访与问卷调查相结合,“消防、治安、维稳”工作培训知晓率为96.67%。
建议加大安全维稳工作的培训力度,提高干部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治”的方针,确保市级行政中心社会秩序良好,办公环境安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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