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16日至2019年12月16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4月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市委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深化思想认识抓整改。结合党组会议和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等时机,党组组织一班人原原本本学习中共娄底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市委第五巡察组《关于巡察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的反馈意见》的通知等“三通知一办法”四个文件,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规矩意识。
(二)压实工作责任抓整改。认真对待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切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明确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精心制定整改方案。成立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刘文波同志为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高位推动整改工作。
(三)加强督促检查抓整改。4月初以来,先后8次召开党组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专题研究、听取意见。先后召开工作调度会3次,研究整改工作中重要事项和疑难问题,确保整改工作按时序进度有力推进。坚持领导带头,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抓好日常督导调度和推进进度的审核把关,一班人以扎实的作风和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推动整改持续深入、确保了整改成效。
(四)着力建章立制抓整改。对整改工作实施台账登记,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对已落实整改的问题逐一建立长效机制,目前,共制定和修订制度规定17项,有效堵塞制度漏洞,扎紧织密制度篱笆,切实通过整改强化制度约束,规范权力运行,把各项工作始终置于制度监督之下,有力促进干部作风转变、工作效率提升,为推动生态环境工作科学有序发展提供良好保障。
二、反馈问题整改阶段进展情况
(一)党的领导方面
1.中心组学习不够规范,标准不够高
整改落实情况:
2.学用结合不紧,指导实践不够
3.贯彻落实管生产、管发展、管行业的大环保格局有差距
4.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后跟踪管理不到位,孤军奋战的问题比较突出
一是制定了《娄底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及审批后跟踪管理不到位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提出了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二是按照省对“三线一单”工作的部署,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管控要求和其它管控单元清单的发布。三是强化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环境综合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大事中事后环境综合执法力度,并长期坚持。
5.遗留问题久拖不决
一是市政府成立了环保局老院子(东方财富广场)遗留问题解难领导小组。二是公开招聘了资产管理人,有关遗留问题已逐步梳理清楚。三是派驻了专门的工作人员参与维权工作,全力维护业主的权益。
6.对管好干部认识不够,把关不到位
一是抓好业务学习,不断提升政策水平。二是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选人用人严格按程序,并认真做好了资料归档工作。三是坚持调整配备干部及干部轮岗必须经过党组会研究,事先有充分的酝酿沟通。
7.党组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
一是针对督察反馈意见提出的9个问题,逐一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目前,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我市的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个;其他4个问题为持续整改问题,完成时限为2022年。二是将定期调度与现场检查相结合,6月会同两办督查室进行了专项督查。三是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245个信访件及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的307件信访件均已办结。全市黄标车淘汰已全部完成。
8.存在决而不行的分散主义倾向
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强化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统一,杜绝了“决而不行”等问题的发生。二是加强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衔接沟通,掌握资金分配使用进度,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按时提出和研究资金分配使用。防止了“趴账”、滞留等违规问题的发生。
9.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不够有力
一是更换法律顾问,并督促其按照合同履约。二是完善并落实案审会会议制度,调整案审会成员,优化了成员结构。三是加强法制审核,完善案件证据链,为案审会审议案件能够准确形成决定提供完整的证据;局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指导案件办理,促进案审委员会会议质量提升。四是加强廉洁自律教育,不断完善执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具体措施,对经查实存在失职失责的执法行为,依规依纪给与必要问责。
10.对重点、焦点、难点问题攻坚克难不力,化解办法不多
一是对孙水河锑超标问题开展加密监测、排查和应急处置。二是2019年12月底,全面完成了娄底一水厂饮用水水源地替换工程,已得到国家、省里的确认和批复。三是已加强娄底一水厂水源地水质稳定性的日常监管,确保了娄底一水厂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
11.一些执法案件不能在法定时限内结案
一是落实责任主体,谁办理的案件谁负责跟踪落实,直至结案。二是清理行政处罚案件台账,对已做出处罚决定在法定期限内未执行到位的案件及时移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逾期未办结、或未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查明原因,属失职失责的予以问责。三是已修订完善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等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抓好贯彻执行。四是对没有结案的案件进行了完善填报。
12.娄星区万家坪区域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整治工程项目,因达不到项目建设要求,无法验收
一是该项目已按实施方案要求进行了整改,原厂区内设备已拆除处置,遗留废渣、废液和厂外池塘废水均已安全填埋和处置。二是废渣填埋场已封场,覆膜覆土复绿。
13.工作创新、深化改革不够,存在照搬照抄照转现象
一是组织了执法业务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办案水平。二是每月通过工作例会、党日活动等时机进行责任心教育,提高执法人员责任心。三是制定年度重点企业安装计划,充分运用远程信息化、数据化执法等手段强化监控。
14.重管理轻服务,放管服改革不到位
16.环境信访总量高位运行,环境积累矛盾解决措施不力
一是制定完善了《娄底市生态环境局环境信访处理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配合娄底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四大攻坚”活动,全力打好环境保护领域信访攻坚战,推动化解信访矛盾和问题。三是建立完善环境信访工作台账,加强交办督办,促进问题化解。四是组织开展全市执法(信访)人员的环境类信访问题处理的培训,提高处理信访件的能力。五是严格落实环境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积极化解信访重难点问题,肖某瑞举报投诉采石场污染问题已得到妥善解决。
17.管理理念落后,监管不力
18.特权思想依然存在,行政处罚制度执行不严格,简单执法
一是督促执法人员增强服务意识,多深入企业了解情况,为企业因地制宜做好碎石场废水、扬尘、噪声污染防治建设提出参考意见。二是加强与安全、规划、住建部门协调,共同为碎石场整治献计献策,为污染防治设施的布局、设计,建设质量保驾护航,消除碎石场重大安全隐患和环境影响,做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共赢、人民群众满意。三是根据省厅执法局下发的《湖南省生态环境执法廉政规定》,严格落实“十个严禁”,强化执法人员廉洁自律意识。
19.深入调研不够
20.水质监测断面、空气自动站运营、清洁生产审核、固废管理满足于“一般积累”,在线设施的安装,基建工作落实有差距
一是对全市13个省控以上断面每月开展1次监测,国控断面由国家实施“采测”分离开展监测,省控断面由娄底监测中心负责,监测数据及时报送国家和省中心,2020年以来,所有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Ш类。二是加强对空气站的基础设施保障,全市中心城区5个国控空气站,县市区4个空气站,均由第三方运维公司负责运维。更换了仪器设备23台;同时加强与第三方公司的沟通联系,及时处理异常突发情况,避免了人为干扰监测的行为。三是加强了清洁生产审核,确保了省厅下达我市的清洁生产审核任务如期完成。四是做好在线设施安装工作。今年,在对前期安装情况进行清理的基础上下达了2020年安装计划,加强与执法部门的协调联动,确保了工作正规有序推进。
21.主要领导没有去过政务中心窗口指导工作,听取意见
今年以来,局主要领导多次到政务中心窗口进行调研并指导工作。
23.执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要求有差距,“四个纳入”不到位
24.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有短板
25.单位院落和办公楼内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力度不够,宣传内容不丰富
27.红网问政湖南中20条留言和请求严查娄底市环境保护局行政不作为监管不到位的事实申请报告长期未回复
已明确专人负责,对网上留言及时回复。
28.一楼大厅信访接待处网上信访常见问题答疑宣传单上的信访投诉平台网址htp://dxf.hnloudi.gov.cn打不开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
一是党组将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议程,定期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将党建与业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推动形成党建与业务互融互促、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二是修订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分解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级责任。三是局党组成员分配到各党支部担任指导员,加强对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工作的指导,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四是落实了支部书记“为支部党员讲党课”的要求。五是在组织全局党员干部抓好“学习强国”及“红星云”APP学习平台学习的基础上,举办了党务干部培训班,并邀请市直机关工委领导作党建工作专题辅导授课,进一步提升了全局党务干部做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支部“五化”建设不扎实
一是优化调整支部和支部书记,配强配齐了支委成员。二是规范了党员活动室学习读物的摆放,制订了阅览室管理制度,指定专人管理,定期进行开放。三是严格落实督导检查,坚决杜绝党务公开不及时、资料缺失等情况的发生。四是结合实际修订《娄底市生态环境局“五化”建设实施方案》,推动“五化”清零工作有条不紊实施。
3.“双述双评”不规范
一是开展了“加强责任心,提高落实力”为主要内容的经常性教育活动,提升了党务干部责任心和工作执行力。二是规范了工作程序,按要求抓好了评述落实;三是加强督导检查,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4.党组成员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有差距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让过双重组织生活成为党组成员的自觉行动。二是党组成员有因不可抗拒因素缺席会议的,由支部书记在会后将会议主要精神原原本本进行传达。三是制定《党员管理积分考核办法》,与个人年底评优评先挂钩。
5.党的意识淡化
一是积极配合市直机关工委工作组进行调查,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二是严格落实好党费每月一缴制度,并完善了台账。三是抓好党性教育,组织党员学习党史国史和党纪法规,强化斗争精神,增强纪律意识。
6.谈心谈话流于形式
一是落实了党内谈话制度,做到了“四种情况”必谈。二是谈话做到了“全覆盖”,对人员思想动态清楚,掌握工作的主动权。三是将谈话落到实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了常态。四是对没有按要求谈话的人员进行了批评,并督促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谈话任务。
7.抓党性教育不经常,干部队伍存在精神懈怠的情形
一是坚持领导带头,以身作则。二是完善了《局争先创优工作方案》,传导正能量,激励争先创优。三是适时进行岗位调整,并深入抓好谈心谈话,引导端正思想态度,强化工作责任心。
8.党员业务培训不经常,干部队伍能力不足
一是针对工作短板,举办培训班,提升专业素质能力。二是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解决人员的思想认识问题。三是建立激励机制,解决了学好学坏、学多学少一个样的问题。
9.队伍梯度不优,专业人才缺乏
一是已结合本轮次改革将5名年富力强的干部提拔至中层岗位,对干部年龄结构进行优化。二是已制定人才招聘、人才选调计划并经市委组织部、市编办批复,目前人才招聘工作已启动。三是召开党建业务等培训会和采取“以会代训”等方式加强对干部培训教育。四是立足于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于今年3月对局机关、事务中心、执法支队、直属分局人员按要求调配调整到位。
10.超职数配备干部
一是关于局原污染物排污权储备中心、原市机动车辆排污管理站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已结合本轮机构改革要求,将污染物排污权储备中心、市机动车辆排污管理站整体转隶至新组建的市生态环境事务中心,新机构正式挂牌运行后,原机构超职数的问题得到消化解决;二是因涉管理体制调整,局属二级事业单位环境监测站于2019年底上收为湖南省娄底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成为厅管单位;涉原市环境监测站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已向省厅予以移交。
11.临聘人员招录管理不规范
一是按要求进行清退。二是今后招聘临聘人员严格落实规定。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党风廉政建设浮在表面
一是制定了《娄底市生态环境执法廉政规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开展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行动纪律要求通知》(娄环党〔2020〕32号),并严格抓好执行。二是进行了经常性警示教育,观看了教育片《致命的缺口》,集中学习了《身边的警钟》这本廉政教材,吸取了教训,明白了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收到了较好效果。三是向违反廉政规定行为亮剑,让出汗红脸、咬耳扯袖成为常态。
2.机关对潜在廉政风险点掌握不准,日常监督不力
一是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开展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行动纪律要求通知》(娄环党〔2020〕32号),对非正常获取费用进行了清退。二是在处罚裁量中,严格落实执行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湖南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三是加强了执法队伍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工作例会、党课学习、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集中学习了《身边的警钟》等廉政教材,开展了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四是坚决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执法廉政规定》,制定了《娄底市生态环境执法廉政规定》,从根源上杜绝了执法过程中跑风漏气、接受吃请的现象。
3.干部在环评机构挂证,兼职取酬的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一是制定了《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干部在环评机构挂证,兼职取酬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提出了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二是发布了《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审工作规程》(娄环发〔2020〕30号)和《关于娄底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评审专家名单的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5月26日至2020年6月1日),建立健全我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评审制度和专家库。三是将环评文件的专家评审费用列入了市财政预算开支并组织了首次评审会。四是召开“以案促改”专项整治行动视频会议,对“违规收取评审费”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
4.利用系统内发生的违纪违规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不够
5.通过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执纪职责来促成主体责任的落实有差距
一是选准配强干部。二是强化岗位履职,严格执行纪律规矩。三是虚心向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同志学习,互学互鉴,提高了办案能力和业务水平。
6.存在不会监督的问题
一是加强了信访部门和执法部门的协调,建立了联动办案机制,提高了发现问题的能力。二是注重从对服务对象回访中发现线索,了解掌握情况。三是对问题进行全面梳理、认真分析、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7.公务接待不规范
一是对《市生态环境局接待工作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公务用餐和会议用餐均需分别提供人员清单并分开结算。二是加大了审核把关力度,对用餐单据不齐全、不规范的情况一律退回不予报销。
8.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9.报出差补助同时在工会报私车公用租车费,工会出差人员超范围
10.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
11.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一是由局办公室牵头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对之前“有物无账”、“有账无物”、“账物不符”的问题进行梳理,建立了详细的固定资产台账。二是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采购数量和价格,对办公设备原则上除因淘汰等原因必须进行更换外,其他情况只维修不新增。
12.违规发放津补贴
一是对“发放外单位人员伙食补助”问题的整改。从问题交办之日起,立即已予停发。二是在津补贴发放上,严格执行政策规定。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经过前一阶段的努力,市生态环境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市委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期望,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下步,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深化问题整改效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入,确保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
(一)坚持政治统领,强化责任担当。党组将始终牢牢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入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紧紧扭住班子这个“关键少数”,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发挥好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着眼长远、谋划大事的核心作用,扛实责任、强化担当、奋发作为。以巡察整改为推动,强化全系统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深入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坚持党建引领,建强基层组织。在下步工作中,市生态环境局将以巡察整改为着力点,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牢牢抓住党支部建设这个根本,扎实推进“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落细落实,努力实现党建与业务的有机结合、深度融合;围绕服务中心大局聚焦用力,完善支部检查、考核、评比机制,抓好党员经常性的培训教育,着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敢于担当、能打硬仗、清正廉洁的环保铁军,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提供坚实人才支撑和坚强组织保障。
(三)坚持严字当头,持续正风肃纪。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坚决纠治一切不正之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深入抓好干部作风集中整治和“以案促改”专项整治两项活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努力构建山清水秀、正气充盈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坚持标本兼治,确保整改长效。党组将始终保持抓整改落实的力度不减、方向不偏、劲头不松,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严格把握标准,做到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建立完善好台账资料,健全问题整改长效机制。以整改促进工作,让整改的成效落实体现到各项工作中,努力推动全市生态环境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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