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位于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是一所以农林牧渔专业大类为主体的省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始建于1948年,1999年8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辽宁熊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更为现名。学校是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建设试点学校。
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农林牧渔专业大类为主体的省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始建于1948年,1999年8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辽宁熊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更为现名。七十一年来,学校始终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走出了一条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农业高职办学之路,为服务辽宁全面振兴特别是服务现代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A档)、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
学校占地1108亩,建筑面积29.3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4.73亿元。校内建有教学服务型、科研主导型、生产实训型、自主创业型系列化实训基地75个,具有承载项目功能的实训室、工作室91个,建有48间智慧教室、148个多媒体教室、300T的数字化教学资源存储空间及万兆泛在网络。校外建有紧密型实训基地231家,与588家大中型企业建立了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拥有1000余亩的校企合作共建的农业科教园。
学校设有农学园艺系、畜牧兽医系、园林系、农业装备工程系、食品药品系、智慧农业系、农业经济管理系、朋朋宠物科技学院、职业农民培训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和扩招教育学院12个系(院)45个专业,涉农专业比例70%以上。现有国家精品专业1个,国家教改试点专业和国家重点建设专业8个,国家骨干专业10个,省级重点建设特色专业群5个,省级示范、品牌专业17个。在籍学生12437人,外国留学生28人。
多年的积淀与传承,形成了学校极具农业职业教育特色的文化体系。学校确立的“立足北方大农业,对接区域产业群,服务国家新战略,建设一流高职院”的办学定位、“为农业提供生产模式,为农民提供生活模式,为农村提供发展模式”的基地建设理念、“走出教室练,进入项目干,跟着企业走,随着季节转”的教改理念、“优者成才,能者成功,人人成长”的育人理念等系列办学理念,有效引领了学校的建设发展和人才培养,形成坚定的农业文化自信。学校文化建设成果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
学校现有教职工513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138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238人。双师素质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4.62%。有国家教学名师1人,“兴辽英才计划”教学名师2人,全国优秀教师、辽宁最美教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及行业职教名师26人,省级专业带头人7人,省级优秀青年骨干教师7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千人层次1人、万人层次14人。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6个,省“双师型”名师工作室1个,省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1个。从企业和科研院所柔性引进专业和科研领军人才7人,已聘请7名行业大师入驻学校大师工作室。常年从企业、科研院所聘请兼职教师280人,已建成由436名能工巧匠、技术能手等组成的兼职教师库。初步形成教师职前培养、入职培训和在职研修等长效机制。
1.学校全称: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营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熊岳镇育才里76-0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73.9万平方米(约合1108.2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3.4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4.0平方米;生师比25.9:1;专任教师452人,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8.6%;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4368.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9921.5元;图书66.5万册,生均图书45.9册。
1.语种要求
语种不限。我院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日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2.男女生比例
各招生专业均不限男女招生比例。
3.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我院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学院专业设置及学制详见下表。
注:学费如有变动以省物价部门文件为准。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见“三、专业设置”表中列明。住宿费标准1000元/年/生。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学院设综合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合作企业在校设立奖助学金。
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人、二等2750元/年/人。
助学贷款:家庭贫困的同学可申请助学贷款帮助完成学业。
勤工助学补助:学院设有勤工助学资金,家庭贫困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通过劳动获得助学补助金。
学费减免:学院对孤儿大学生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孤儿大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21〕43号)要求,减免其学费和住宿费。
无
1.投档比例
调档比例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我院考生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学校进行复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方式录取。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按考生报考院校志愿选择志愿优先方式,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录取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对于投档的考生不予退档。
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招生专业均不设选考科目,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我院按物理学、历史学科类分别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学院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根据省招生办投档结果不设专业分数极差,按照分数优先录取原则录取。
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不设专业分数级差,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对高考总分(文化课总分与政策加分总和)相同的考生,根据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择优录取;当三科总分相同时,文史考生依次根据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比较择优录取;理工考生依次根据数学、语文、英语单科成绩比较择优录取。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遵循职业教育规律,突出校企“二元”主体,强化认知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和职业能力培养,探索形成了以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为主要特征的校企贯通“4-1-1”人才培养模式和产教融合“二元三体系”人才培养模式,并在其总体框架下系统化构建了种植类专业“双线双循环”任务导向式、养殖类专业“双班双基地”工学交替式等教学模式,全面实施了企业主修课、职业导师制、校企双导师制、双学籍制、企业学徒制、课程考评个性化、技能大赛免考制等系列配套的育人机制,学生的职业素养、实践能力、工匠精神得到了极大提升。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成果已获3项国家教学成果奖和6项省级教学成果奖。
依托省级动物健康养殖协同创新中心、辽宁省蛋鸡健康养殖重点实验室和辽宁省设施园艺重点实验室,构建技术技能积累与创新平台,获批省级以上研究项目228项,取得了系列科研成果。“熊杂1号”至“熊杂8号”系列高粱新品种,元钰66、大民99玉米新品种,熊豆2号、辽农职黑豆1号等大豆新品种,熊岳圆葱、熊岳紫长茄、裸仁金瓜、星辰一号黄瓜、熊岳长绿苦瓜等蔬菜新品种,熊岳白葡萄、早醒艳桃等果树新品种,葡萄避雨配套栽培技术,南果北移新技术,猪兔胚胎阶段胃肠道菌群的研究等89项省级科研成果及27项国家专利。其中,获国家农林牧渔业部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辽宁省科技进步奖16项,厅局级奖励21项。获得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79项,其中,一等奖5项。
1948年,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的前身辽东省立农业专门学校成立;
1950年,更名为辽东省立安东农业专科学校;
1962年,经过整改更名为辽宁省熊岳农业学校;
1954年,辽东省熊岳农业学校更名为辽宁省熊岳农业学校;
1958年,辽宁省熊岳农业学校升格为熊岳农学院;
1959年,熊岳农学院改建辽宁省熊岳农业学校;
1960年,辽宁省熊岳农业学校升格为熊岳农业专科学校;
1962年,熊岳农业专科学校改建辽宁省熊岳农业学校;
1971年,辽宁省熊岳农业学校更名为营口市熊岳农业学校;
1975年,营口市熊岳农业学校、营口市农业机械化研究所、营口市农业机械化学校、辽宁省农业科研所、辽宁省会计学校合并组建营口农学院;
1977年,营口农学院改建营口市熊岳农业学校;
1978年,营口市熊岳农业学校更名为辽宁省熊岳农业学校;
1983年,熊岳农业学校升格为熊岳农业专科学校;
1993年,熊岳农业专科学校更名为熊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
1999年,熊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更名为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