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寄养成“刚需”,宠主“安心”成难题
随着宠物寄养行业的水涨船高,一系列行业乱象却浮出水面,消费纠纷屡见不鲜。
罗女士随即联系宠托师询问情况,经过一番交涉,对方才同意她查看监控。通过监控回放,罗女士发现猫咪曾多次遭到宠托师的殴打、怒骂,惨叫声连连。“他们不承认打猫,也拒绝任何赔偿。”尽管掌握了监控证据,罗女士仍索赔无果。据悉,该家庭式寄养经营方无任何营业执照,寄养前也并未与罗女士签署协议明确责任归属。截至发稿日,该家庭仍未对事件作出任何回应。
新业态亟需新规范
针对宠物寄养行业出现的上述问题,有网友建议行业组织与监管部门须根据实际市场情况,不断完善行业规范与监管体系,为消费者提供选择寄养服务时的参考,同时确保宠物在寄养期间能够获得恰当的照料和安全保障。
律师建议:机构需甄别,合同不可少
广东生龙律师事务所的吴芷莹律师告诉读特新闻记者,宠物寄养实质上属于保管合同,即宠物主人将宠物交由他人保管、他人按要求保管寄存的宠物并予返还的合同。只要是有偿的保管合同,如果保管物出现意外,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保管人均难辞其咎。如果双方对赔偿数额、违约金有明确约定的,一般依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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