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2025-2027年电气绝缘安全工器具委外预防性试验采购项目比价公告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报价人不存在“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情形。
[注]:1、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
2、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加盖公章);
(5)报价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加盖公章);
(6)“CNAS”证书或“CMA”证书及检测能力范围附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比价保证金:
(1)所有报价人须按要求提交比价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651.57元,且比价保证金必须由报价人的银行对公账户转出,否则视为报价无效。
(3)比价保证金的退还:未中价报价人的比价保证金,将在本项目比价结束后予以原路退还;中价报价人的比价保证金,在签署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予以原路退还。如在退还比价保证金时发生银行费用,则在比价保证金金额内扣减后将余额退回。
7.本项目仅接受报名截止前于城轨采购网提报的澄清,各供应商如有澄清,于报名的同时一并提出,如项目内容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8.正式报价人确定方法:资格审查小组的评委根据公告对报名人的要求,对各报名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逻辑以各资格审查条款为要素,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只有满足要求的报名人才能成为合格的正式报价人。如第一次合格的正式报价人不足三家时,视为比价失败,应当重新组织比价,第二次比价时合格的正式报价人不足三家时也可组织开价。
9.本次比价采用以下办法确定中价候选人:
(1)本项目采取以下第①的比价方法:
①不允许缺漏项,总项总价比:对总项总价进行比较,最低总价的报名人推荐为该项目第一中价候选人,次低者推荐为第二中价候选人,以此类推。如遇评审价相同者,以总货期短者列前。如遇评审价及总货期均相同者,取注册资金大者列前。
(2)若清单中同样物资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报价时,以最低报价作为评审价。
(1)解密报价后报价人提出撤回或撤销报价或放弃中价资格或对报价提出实质性修改;
(2)中价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
(3)中价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
(4)经查实报名人报名资料弄虚作假的,比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11.如果第一中价候选人中价后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业主可确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二中价候选人中价,或重新组织比价。如果第二中价候选人中价后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业主可确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三中价候选人中价,或重新组织比价。如果第三中价候选人均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则比价失败,业主须重新组织比价。
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安全和技术部(东莞市茶山镇茶山北路东城车辆段维修楼B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