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流传的男子手持“AK47”闹事图片
“涉枪事件纯属自导自演!”昨日上午,曾经轰动一时的汕尾陆丰甲子枪击当地最大酒店案在陆丰市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令人惊讶的是,经当地警方数月缜查侦查,该案“导演者”并非原先所流传的“当地黑社会团伙”,而是涉枪案件的“受害人”、甲子金海大酒店的老板刘某的四名“手下”。另外,当时持枪者所拿的枪械一度被流传为“AK47”和冲锋枪,但已被证实只是用来打猎的土制霰弹枪。在昨天的庭审现场,被控的四名犯罪嫌疑人均当场翻供,法庭将择日宣判。
-警方披露
涉枪案为酒店老板自导自演
当地警方进行了严格排查之后,涉枪冲突案终于告破。让所有人都始料未及的是,警方经过运用各种科技手段调查,最后得出的结论是:枪击酒店案为金海大酒店老板刘某自导自演。
2008年4月21日晚上8时许,刘某的手下刘木彪决定打砸金海大酒店。
次日凌晨3时许,刘木彪取出猎枪和子弹及借来的摩托车头盔等作案工具,并将作案工具交给刘木雄和胡武孝。刘木雄、胡武孝驾驶摩托车窜到甲子金海大酒店停车场,由刘木雄持猎枪朝酒店餐厅的落地玻璃、停车场的一辆小轿车开枪,开枪后刘木雄、胡武孝逃离现场。经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毁坏物品共计价值人民币3590元。
-庭审现场
涉案被告大多称“不知道”
酒店老板已被取保候审
此起涉枪案件告破之后,陆丰市检察院分别以非法持有枪支罪、故意毁坏他人财物、非法制造毒品等罪向四名涉枪嫌犯提起公诉。昨日上午9时许,陆丰市人民法院正式对该案进行审理,但在庭审现场,四名被告均以醉酒等各种理由翻供。
公诉员当场提出,根据警方出示的笔录证据,酒店一李姓工作人员看到,“2008年4月22日凌晨3点50分,两名男子头戴头盔,用枪向酒店的玻璃开了一枪,而后又向着旁边的小车开了一枪。”
而被告人刘某在法庭则称“我没有叫人上金海酒店,也没有拿枪支。我当时喝了酒,不知道是什么事情”。另一被告人更是称“枪支连看都没看过,家里就更没有枪了”。对于检方提出的各种问题,4个被告大多以不知道”和“不清楚”回答。但检方认为,四名被告的犯罪事实已证据确凿,足以认定。
据透露,目前刘某已经取保候审,其所拥有的金海大酒店也已经让其朋友经营,早前已重新营业。
-事件回放
网帖中被指责者声称要捍卫清白
2008年4月23日,记者曾对此进行了深入调查。身为香港居民的金海大酒店老板刘某将矛头直指某省政协委员,并称枪击案是该省政协委员所为。对于刘某的说法,当地警方当时就明确进行了否定。刘某所指的省政协委员以及多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将拿起法律武器,向诬告者和发帖者进行法律追究,用法律捍卫自己的清白。
刘某当时告诉记者称“已经人身受到威胁了”。对于网上的帖子,正是他让朋友发上去的。对于他遭受到的一切的“威胁和伤害”,他均认为是在当地被称为大好人的某省政协委员所为,但并没有证据。
而对刘某的控诉,该省政协委员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甲子金海大酒店及老板刘某遇到的一切事情与他无关,而对网上随意发帖诬告、诽谤的行为,他会委托律师捍卫清白。
陆丰市公安局局长黄坚明于2008年4月23日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警方接到金海大酒店报警称怕半径村民冲击酒店,于是就派出警力现场保护酒店,但当时由于保护的现场与持枪的人出现的地方隔着一幢楼,所以警方并没有发现,并非像刘某所称的“当着警方的面持枪对峙”。“我们当时的主要责任是保护酒店不受冲击,从调查的情况可以认定,照片上所持的枪都是土制的霰弹猎枪。”
陆丰市公安局长:
“陆丰没有任何黑社会组织”
“经过调查,由于这些人员没有供认受人指使,而酒店老板刘某对此表示并不知情。”陆丰市公安局局长黄建民说,目前没有证据表明与刘某有关。
黄建民透露,在4月22日枪击事件中找到的子弹壳和弹头都是塑料的。除了假枪外,对民众关于“某省政协委员以及刘某是黑势力团伙头目”的说法,黄建民表示,这都是胡说,“经公安机关严密侦查,到目前为止,根本没有任何涉黑组织,甲子镇更不可能存在任何黑社会现象。”
陆丰市政府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香港某媒体根据网上消息以讹传讹,还配上了真的“AK47冲锋枪”和真子弹的照片,使本来就虚假的消息迅速传播,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