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四丰山宾馆有限公司国有资产挂牌转让公告
(实物资产)
佳公中产[2024]084号
一、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报废残值标的:空调、桌椅、厨具等150094.71件(具体资产品种、数量详见附件)
2.转让底价:1.1979万元
3.标的现状:闲置
4.竞买保证金:1万元
5.增价幅度为100元或100元的整数倍
6.以上标的整体转让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标的转让方:佳木斯市四丰山宾馆有限公司
2.交易行为批准方:佳木斯市新时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资产评估情况:经黑龙江佰德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2024年6月20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
三、交易须知
(一)本次挂牌交易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交易的具体要求。
2.受让方负责转让标的的拆卸和搬运,承担转让标的拆卸和搬运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和安全问题。转让标的拆卸和搬运过程中不得损坏周边环境设施及房屋,如有损坏应进行修缮恢复原状。
(三)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3.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并办理意向受让申请手续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标的现状及标的全部瑕疵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
4.受让方应在保证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应保证施工区域内的环境卫生达到环保要求,形成的垃圾要由受让方自行及时处理,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在施工期间和施工区域内如发生一切人身伤残、死亡或工伤事故及财产损失的民事和刑事责任(包括自身、雇佣人员的人身财产损失以及造成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失),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与转让方无关。
5.转让标的为报废资产整体转让,部分物品损坏或丢失,《转让标的明细表》仅供参考,不作为转让标的的交割依据,以实际看样为准。转让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标的明细表》为依据要求转让方补齐清单内所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等。
(九)意向竞买人须在自由竞价阶段内出1次有效报价,若不出价,则无法进入延时竞价阶段。
(十)竞买人登陆“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网”,点击“权益交易”,选择交易标的,进行在线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按照报价规则在线出价。
(十二)保证金注意事项:
保证金交纳方式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及《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
(十三)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公告终止。
四、交易流程
(一)竞买人操作流程
(二)报价规则
1.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挂牌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公告中约定的增价幅度。
3.竞买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4.在挂牌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5.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7.因竞买人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承担责任。
(2)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报价的。
(4)竞买保证金交纳不及时的。
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冯杨电话:0454-8553668
标的物查看地点:标的所在地
(五)监督管理部门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挂牌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二)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可在竞买结束后在线申请退回。
(三)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由转让方负责在平台操作
1.竞得人受让标的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交纳足额成交价款后原路退回。
2.竞得人受让标的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通过平台保证金转成交价款系统转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转让方应当在挂牌开始前终止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3.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四)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转让方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报废资产交接单》的。
3.竞得人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到佳木斯市四丰山宾馆有限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全额交齐转让价款并与资产转让方办理资产交割、签订《报废资产交接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挂牌成交价即为该标的总价款。
(六)转让方负责资产交接前的保管工作,转让涉及的税费由受让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