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太阳能建筑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太阳能加热冷水循环系统。
背景技术:
太阳能基本上是取之不竭的可再生能源,利用太阳能来加热生活热水的太阳能光热系统技术已经非常成熟。全国各地相继出台了太阳能利用的法规,作为节能减排的一项非常重要的举措。常见的太阳能的利用方式为加热冷水循环工人们利用,或直接利用太阳能进行发电。现有的太阳能加热冷水循环系统包括水箱、真空集热管和安装支架,利用太阳能对水箱中的冷水进行加热,当时这种水循环系统只能通过安装支架安装在阳台、或楼顶,安装较为麻烦,使用场合受到限制,太阳能利用率较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现有的太阳能加热冷水循环装置安装较为麻烦,使用场合受到限制,太阳能利用率较低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太阳能加热冷水循环系统。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设计一种太阳能加热冷水循环系统,包括收卷圆筒和受热面板,所述收卷圆筒的内腔通过之间安装有轴承,所述轴承套设在固定轴的外壁,所述固定轴的两端均固定连接安装环,所述安装环的外壁开设有插接孔,所述插接孔中设有插接杆,所述插接杆远离插接孔的一端安装在室内,所述收卷圆筒的侧壁安装有齿轮,所述固定轴上固定连接电机,所述电机的输出轴上安装有与齿轮啮合的传动齿轮,所述收卷圆筒的外壁设有连接杆,所述受热面板的侧壁与连接杆固定连接,所述受热面板上粘接防水膜,所述防水膜中安装有受热管,所述受热面板的侧壁插接有进水管、出水管,所述进水管与受热管的一端连通,所述出水管与受热管另一端连通。
优选的,所述受热管呈S形分布在受热面板上。
优选的,所述受热面板包括柔性底板,所述柔性底板上粘接有保温棉,所述防水膜粘接在保温棉远离柔性底板的一侧。
优选的,所述收卷圆筒上轴向开设有插槽,所述连接杆远离受热面板的一端固定连接滑球,并且滑球位于插槽的内腔。
优选的,所述受热面板远离收卷圆筒的一侧固定连接配重板。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太阳能加热冷水循环系统,有益效果在于:通过设置受热面板、收卷圆筒和电机,受热面板安装在室外接收太阳光照射,受热管中的冷水受热经出水管输送至室内供人们使用,实现了冷水循环,达到了利用太阳能的目的,安装的转轴和安装环,可将整个加热冷水循环系统挂靠在阳台处,安装更加方便,在不使用该系统时可通过电机带动收卷圆筒对受热面板进行收卷,整个加热冷水循环系统结构更加的合理,可作为窗帘进行使用,节省了安装所需空间。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太阳能加热冷水循环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太阳能加热冷水循环系统的收卷圆筒的截面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太阳能加热冷水循环系统的受热面板截面图。
图中:1配重板、2固定轴、3电机、4安装环、5收卷圆筒、6受热面板、7齿轮、8连接杆、9插接孔、10进水管、11出水管、12受热管、13轴承、14之间、15插槽、16滑球、17柔性底板、18保温棉、19防水膜。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3,一种太阳能加热冷水循环系统,包括收卷圆筒5和受热面板6,收卷圆筒5的内腔通过之间安装有轴承13,轴承13套设在固定轴2的外壁,固定轴2的两端均固定连接安装环4,安装环4的外壁开设有插接孔9,插接孔9中设有插接杆,插接杆远离插接孔9的一端安装在室内,收卷圆筒5的侧壁安装有齿轮7,固定轴2上固定连接电机3,电机3的输出轴上安装有与齿轮7啮合的传动齿轮,收卷圆筒5的外壁设有连接杆8,受热面板6的侧壁与连接杆8固定连接,受热面板6上粘接防水膜19,防水膜19中安装有受热管12,受热面板6的侧壁插接有进水管10、出水管11,进水管10与受热管12的一端连通,出水管11与受热管12另一端连通。
受热管12呈S形分布在受热面板6上,S形的受热管能够最大限度的接收太阳光的照射,受热面板6包括柔性底板17,柔性底板17上粘接有保温棉18,防水膜19粘接在保温棉18远离柔性底板17的一侧,收卷圆筒5上轴向开设有插槽15,连接杆8远离受热面板6的一端固定连接滑球16,并且滑球16位于插槽15的内腔,设置插槽15和滑球16,使得在受热面板6时更加方便,只需将滑球16插入插槽15中即可,安装受热面板6远离收卷圆筒5的一侧固定连接配重板1,设置配重板1使得受热面板6更加稳定,不会发生晃动。
工作原理:受热面板6安装在室外接收太阳光照射,受热管12中的冷水受热经出水管安装的水泵输送至室内供人们使用,实现了冷水循环,达到了利用太阳能的目的,在不使用该系统时可通过电机3带动收卷圆筒5对受热面板6进行收卷,使得受热面板6可作为窗帘进行使用。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