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果树】黄果树大瀑布,黄果树瀑布因两岸生长有当地特有的植物“黄果树”而得名。以黄果树瀑布为核心,在上下游20公里的河段上,有风格各异的瀑布18个,以雄、奇、险、秀著称,是世界上最大的瀑布群。
【天星桥】天星桥景区在黄果树瀑布下游6公里处,分为天然盆景区、天星洞和水上石林三大区。景区集山、水、林、洞为一体,石笋密集,植被茂盛,被誉为:风刀水剑刻就的“万倾盆景”,根笔藤墨绘帛的“千古绝画”。
【陡坡塘】陡坡塘瀑布位于黄果树瀑布上游1公里处,瀑顶宽105米,高21米,是黄果树瀑布群中最宽的瀑布,在瀑布的顶端有一个巨大溶潭,丰水期时,当瀑布在经过钙化滩坝上时,会发出“轰隆.轰隆”的吼声。85版《西游记》主题曲唐僧师徒四人牵马过河的场景就在此取景。
集中后从贵阳出发前往黄果树瀑布景区,全程经贵黄高速公路(车程约2.5小时),
12:00左右安排用中餐。
17:00左右乘坐旅游大巴车返回贵阳后统一散团,结束愉快的行程。
服务标准:
1、门票:行程所列景区门票+环保车。
2、用车:大型巴士或者空调商务或者轿车(车型大小根据人数而定)
3、用餐:含1个正餐(当日中餐,餐标20元/人,10人一桌,保证8菜1汤)
4、导游:持国家旅游局颁发导游证的合格导游员全程服务
5、保险:包含旅游车保险、景区保险;特别提示客人表购买旅游意外险。
6、取消:预定后于出发前一天晚上18:00后取消的定金不退或需赔付损失150元/人。
7、全程纯玩不进店。
8、一环内酒店接:宝山路-北京路-枣山路-浣沙路-解放路-市南路所围沿线内区域主花果园部分区域(报名时请备注酒店位置及名称)。
备注:
温馨提示:
1、贵州处于山区地带,天气多变,请自行带好外套、雨伞等;
2、出团时请自行带好必须证件,自行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3、出团时手机随时保持开机畅通,以便导游和你们联系(尤其在景区自由活动时);
4、在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下,全团客人都签字同意的情况下景点可调整先后顺序或取消。
1、用车:大型巴士或者空调商务正座(车型大小根据人数而定)
2、导游:持国家旅游局颁发导游证的合格导游服务
3、保险:包含旅游车保险;建议客人购买旅游意外险。
4、取消:预定后于出发前一天晚上18:00后取消的不退费用,请谨慎评估自己的出行计划。
5、购物:全程纯玩不进购物店。
6、出发:贵阳解放路加油站附近,具体以导游通知地点为准。
贵州处于山区地带,天气多变,请自行带好外套、雨伞等;
出团时请自行带好必须证件(黄果树景区以实名制入园,需要提前一天预定门票,请自行预定好黄果树景区门票,建议预定10-12点入园的票,仅供参考),自行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在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下,全团客人都签字同意的情况下景点可调整先后顺序或取消。
景区的酒店配备有大型的贵州名优土特产大型超市,客人可自行选购贵州土特产。
建议客人自行购买旅游意外险。
1、门票:行程所列景区门票、环保车。
持特殊证件免票游客(包括60岁以上老年证、14周岁以下儿童持身份证户口本、军残证、现役士兵证、国家新闻总署颁发记者证)
2、用车:空调商务或者中型巴士
3、用餐:含1个正餐(当日中餐,餐标30元/人,10人一桌,保证8菜1汤)特殊饮食习惯游客,须提前告知,如果自行用餐按些标准退相应费用,同时需为导游及司机提供用餐补助不低于:30元/人/餐。
5、保险:包含旅游车保险、景区保险;客人需要购买省内旅游意外险,请提前录入个人信息收费办理。
6、预定后行程于出发前一天晚上18:00后取消的需赔付损失250元/人。
8、贵阳市内两城区(云岩区和南明区)酒店接送
特别说明:旅游行程及费用说明中另有约定的特殊取消政策从其约定。
1、一日游旅游产品适用
2、境内旅游产品适用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3、出境旅游产品适用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4、游轮旅游产品适用
因游轮产品比较特殊,结合游轮公司及航空公司的规定,报名后因个人原因导致的行程取消将依据以下具体的政策执行:
游轮起航前46-65天取消行程,收取船票全部费用的30%作为损失费;
游轮起航前30-45天取消行程,收取船票全部费用的50%作为损失费;
游轮起航前20-29天取消行程,收取船票全部费用的75%作为损失费;
邮轮启航前19天取消行程,收取全部费用的100%作为损失费。
如双人入住一间舱房,若其中一位出行人取消将按以上条款承担业务损失费,另一位出行人需承担单房差费用。
5、关于定金:
特别说明:在支付定金之前请先和客服人员约定!
支付定金前请谨慎评估自己的出行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如行前取消出行计划,定金不退,请知悉!
一、预定流程:
4.门市预订:在门市进行签约付款。
二、签约方式:
1.在线签约:国家旅游局在线监管平台电子合同在线签约。
2.传真签约: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后,通过传真进行旅游合同的签定,后按约定付清团款。
3.上门签约:我们将有专业团队为您提供上门签约、收团款服务。您确认合同并签字后完成签约(市中心免费服务)。
4.门市签约:可以提前预付定金,出团前在门市进行签定正式旅游合同并付清团款。
三、关于定金:
支付定金前请谨慎评估自己的出行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如行前取消,定金不退,请知悉!
支付渠道及方式:
门市支付:门市现金付款或者刷卡支付(个别门市暂不能刷卡)。
银行支付:您可以通过银行网点等渠道向公司对公银行账户付款。
发票说明:本网站产品报价均不含发票,若需开具发票请咨询客服。
特别说明:本网站在线支付以人民币(¥/RMB)为结算货币,暂不支持其它币种。
关于退款:凡是通过第三方支付渠道在线支付的订单均会产生服务费(手续费),若产生退款时需要扣除相应的服务费成本费用,请知悉。
什么是纯玩团?
所谓“纯玩”,意味着整个行程安排都是以游玩为目的,行程中不安排购物店,这样旅游团就是“纯玩团”。纯玩团是诸多旅游产品中能保证游玩品质的一类出游线路,纯玩旅游线路通常要比普通旅游线路产品(安排购物的)价格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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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散客拼团?
“散客拼团”是旅行社组织散客旅游的一种形式,通常与之相对的是旅游团组团形式是“独立成团”。所谓的“散客拼团”是指多家旅行社或者全国各地旅行社,把各自组织的游客(散客)统一交给某一家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或旅游机构,由地接旅行社或旅游机构代为实施目的地旅游服务。
面对如此激烈的旅游市场竞争和如此丰富的旅游线路产品,在国内没有任何一家旅行社有实力能做到条条旅游线路都能形成自己的“独立团”,而“散客拼团”就成了旅游市场上最主要的一种团队旅游组团形式,这样各家旅行社相互协作,资源和优势互补,可以最大程度的搞活旅游市场,方便国内游客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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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成团”是旅行社组织散客旅游的一种形式,通常与之相对的是旅游团组团形式是“散客拼团”。所谓的“独立成团”是由同一家旅行社独立组织客源形成旅游团队,并指派组团社全陪导游的高品质旅游团。
通常只有一些实力较强的大旅行社才有实力组织“独立成团”旅游产品。相对来说,独立成团由于游客都来自一家旅行社,都来自一个报名地区,由同一家旅行社统一操作管理,“独立成团”旅游产品竞争力更高一些,相对品质更有保障一些
另外“独立成团”或者“独立包团”是可以根据游客的需要或者爱好私人定制的,没有人数、固定路线的限制,可以完全根据客人的需要设计旅游行程及服务内容。如果相同的旅游行程,当“独立成团”的人数越少,人均分摊的费用相应就会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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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单房差?
所谓“单房差”是指单人住一个2人标间时产生的房费差额。通常旅游报价都是按照住2人标准间的标准制定,即两个床位的房间,如果您的出游人数(成人)为奇数时,有可能需要补足另外一个床位的费用。您也可以选择接受与其他报名游客拼房,当无法拼房或者您要求自己住一个标间时,就需要您补上单房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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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自由行?什么是半自助游?
“自由行”又被很多游客成为“半自助游”,是目前很受游客欢迎的一种旅游形式。自由行介于“自助游”和“跟团游”之间,这种出游形式让游客可以自主、自由游玩,没有了跟团游的诸多限制,所以被称为自由行。对游客来说,自由行旅游产品很好的兼顾了出游的自主性以及旅游预订的方便性和价格的经济性。
自由行旅游产品通常是机票、酒店、景区门票、目的地精华一/二日游等其中一个或几个产品的组合产品,由旅行社或者旅游服务机构为游客组织票务及旅游资源,游客可以从旅行社或旅游服务机构预订。
您在本网站所看到的行程为参考行程,价格及行程内容受限于包括(且不限于)航空公司、景区、酒店、交通服务企业、餐饮服务企业、天气、政策法规等诸多客观因素及主观因素、不可控的第三方因素的共同影响下,旅行社保留根据特殊情况对旅游行程进行变更及调整的权利。
因此行程内容及价格可能随时变动,旅游者不得要求本网站以此来承担任何责任。最终的行程信息请以签订的旅游合同约定为准。
国内旅游“一日游”合同
合同编号:
旅游者()人
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旅行社
名称
许可证编号
地接社
行
程
安
排
成行团号
出发地点
返回地点
线路及景点
导游员
导游证号
手机
交通安排
使用形式
车牌号码
驾驶员姓名
标准
合车游()包车游()
空调()、无空调()面包车()中巴()大巴()
餐饮安排
早餐
午餐
晚餐
地点
中餐
荤素汤(人/桌)
旅游费用
成人人×元/人+儿童人×元/人=元。
含:景点第一道门票、午(晚)餐费、往返车费、导游服务费;不含:
支付方式
现金()转账()银行账号
特别提示
1.行程线路须注明道路名称、途经地等信息;
3.旅行社不得安排指定购物场所,如果景点本身包含购物,需向旅游者明示;
4.旅行社不得安排另行付费项目,
5.旅游者可自愿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6.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争议解决
方式
协商或投诉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其他约定
合同附件(作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需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1.旅游者名单表;
2.旅游行程单。
是否已阅读并同意下述(合同责任)条款:
旅游者(签约代表)签字: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地点:
旅行社签章:
经办人:号码:
合同责任
第一条旅行社
1.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旅行社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项目未履行告知、警示义务,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必要措施,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旅行社未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安排具有合法有效资质的旅游车辆、驾驶员或导游员的,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旅行社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旅行社在行程中弃置旅游者的,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并承担弃置期间给旅游者造成的必要的住宿费、餐饮费、返回交通费等实际损失。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旅行社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旅行社违反合同包车游约定安排合车游的,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出发前旅游者要求解除合同的,旅行社还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
6.旅行社及导游员、驾驶员不得安排旅游者在其指定的购物场所购物。
7.旅行社及导游员、驾驶员不得安排另行付费项目的。
9.旅行社出现其他《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规定的需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依照《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条旅游者
1.旅游者不按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旅行社有权解除合同,旅游者应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最高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3.旅游者在行程中解除合同或者擅自脱离旅游团队的,旅游者应向旅行社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因此造成旅行社其他经济损失的,旅游者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旅游者违反合同约定妨碍旅游行程,给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旅游者采取拖延行程等不正当方式解决争议,妨碍旅游行程、造成损失扩大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旅游者其他过错行为给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因前款规定情形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不可抗力
发生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按下述情况处理:
1.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有权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的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合同解除的,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已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给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和旅游者协商合理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回出发地的费用,由旅行社和旅游者协商合理分担。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国内旅游“一日游”合同时使用。
2.合同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以书面形式对解除合同的方式、退还旅游费用及支付违约金的期限等本合同示范文本有关条款的内容进行补充、细化,补充、细化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
3.本合同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