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为成都市成华区双桥子“华润二十四城一期”8栋2单元27层2703号住宅,业务件号:权3319165;建筑面积:124.83㎡。
注:本次拍卖包含室内装饰装修部分,不包含室内动产、可移动的设备等。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2688000元起拍价:2150400元保证金:22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整倍数)。
法院在此提醒广大网络司法拍卖参与人员,在参与司法拍卖前,务必详细了解规则。对于没有购买意愿,或者明知资金不足,无力支付拍卖款,仍与他人激烈竞价,恶意抬高价格,阻止他人正常竞买,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法院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拍卖是以本院(2019)川1902执恢181号执行案件的名义所启动,根据该案执行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上所记载的当事人住所地址等,在本次确定的拍卖日的5日前法院已通知双方当事人。现对于以上无法确定通知被执行人的有关情况特此予以公示,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方可竞得标的物(本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可以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十、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09月01日前与本院联系。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须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