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已办结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件4859宗
金羊网记者李钢通讯员粤环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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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行动
佛山
高明一工厂废气扰民承诺年底关停
潮州
凤新街道查处一塑料制品厂
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潮州案件反映,位于潮州市永安路(星河城小区)后面一塑料制品厂生产期间排出了大量异味、臭气冲天。接办后,凤新街道联合陈桥村委进行走访调查。经现场调查,产生异味的塑料制品厂为位于永安路中段十七米的潮州市开发区继诚塑料五金厂,工作人员现场要求企业负责人立即停产整改,办理有关证照和环保手续之后才能恢复生产,并签订限期整改通知书。7月13日上午,当地街道联合陈桥村委配合市环保局、区建设局对该工厂开展复查,发现该工厂没有停产,还在正常生产,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工厂负责人立即停产,并对负责人进行调查笔录,同时函请湘桥供电局协助采取强制停电措施。当天下午,街道联合陈桥村委配合市环保局、区建设局和湘桥供电局对继诚塑料五金厂采取强制停电措施,并要求工厂负责人办妥环保手续和安装环保装置并检测合格之后才可恢复生产。
肇庆
广宁县多次协调解决饮食油烟问题
江门
新会一玻璃厂扩建生产未报批被罚款20万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江门交办案件反映,位于新会区冈州大道东的江门市俊发安全玻璃有限公司经暗渠偷排工业污水等。收到交办案件后,当地迅速组织调查处理,经查,该单位配套建有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场所,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硅酮胶等危险废物仅贮存于汽修车间内,没有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此外,该单位的钢化玻璃加工项目已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报批手续并通过了验收手续。现场检查时该单位年加工量由环保验收文件所批准的5000平方米增加至80万平方米,同时增加了多台生产设备并已投入生产使用,但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批手续。针对该单位在没有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批手续情况下扩建生产线、没有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违法行为,新会区环保局分别进行了立案查处,拟分别罚款20万元、2万元,合共22万元,并责令其停止扩建生产线的使用,并限期对危险废物贮存问题进行整改。
中山
三角镇水源保护区内5家养猪场已清拆完毕
群众向中央环保督察组投诉称,中山市三角镇新涌口水闸东北方向有一大片养殖场,靠近新涌口水厂,担心养殖污染水源问题。据悉,自2017年3月起,三角城管分局已与水源保护区内5户违法养猪场主沟通并多次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养殖场主自行拆除违建猪场,但当事人始终逃避执法人员的约谈。今年6月22日,该镇组织城管、农业等部门,对水源保护区内养殖场进行了清拆。据了解,截至13日,原来的违法养猪场已经清拆完毕,拆除后的棚舍、木架等仍有部分摆放在现场。位于该水源保护区外的违法养猪场,当天也正在清拆中。现场工作人员调来钩机,冒雨作业,将已经清空的猪场推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