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中心实验室及小动物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进行公开。
1、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中心实验室及小动物房项目
项目位置:**市**区宝荷大道113号门急诊楼3层及地下1层部分区域
主要建设内容:门急诊楼3F****中心,****实验室,建筑面积约2441m2,主要进行PCR实验等,设置细胞操作区、PCR、病理实验室、办公室、危化品仓库等;门急诊楼地下1F(西南****停车场,现扩建为小动物房,建筑面积约115m2;实验用小动物主要为小鼠和大鼠,设置饲养间、观察室、实验室、洗消间和污物间。不增加住院床位数,不增加员工人数。
2、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单位地址:**市**区宝荷大道113号
联系人:郭工
3、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
评价机构:**市正源****公司
4、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5、其他
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THE END